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活动报道
长春观玄都律坛清规

   

    戒者,禁止之义,乃归真之要,修行之务。天真皇人云:既称道士,非道士之模范不行;凡言真人,非真人之规矩不习。即入戒坛,秉诚受戒,务要举行安静,动合威仪,远踪五祖,高蹈七真,立品成人,庶称全真榜样,戒子家风。

    一、戒乃收束身心,调养中和之要行,若执性狂傲,举动轻浮,不得受戒。

    二、戒子应行事务,须照戒经咨问证盟大师,凡妄自逞能,不依训诲,不得受戒。

    三、戒子须遵监戒大师劝引,孜孜为善,若有过失,应对灵官发愿忏悔,如不遵守,不得受戒。

    四、戒子参谒当以虔恭为主,谨依演礼大师遵习,同拜同起,不得搀前越后,紊乱班次,违者批评,屡教不改者,不得受戒。

    五、戒子朝真礼圣,必要道冠庄严,不得便服。

    六、戒子不发真心,不知罪福,荤酒破戒者,逐出戒坛。

    七、戒子须尊重衣冠,朝谒之时云请衣、请巾、请规、请钵、请冠、请简,不说拿、说取,入堂时云着衣,不说穿衣。

    立戒本意,在于制情遣欲,即入戒坛,必当遵守,彼此照觉,竭力修持。俾使愚者可以成贤,凡者可以成圣,勉之慎之。

2016年11月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