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古历新年元旦多始于0点——兼论24小时及其序号均非外来制度

学术月刊 黄任柯

2016-02-08 10:35:10

论我国古历新年元旦多始于0点——兼论24小时及其序号均非外来制度

我国自有广播、电视以来,中央和全国各地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无不在正月初一日0点0分宣告夏历新年的到来。数十年来,海内外几乎所有的中国人从未发现这一做法有何欠妥之处。但是最近一些年来,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的报纸上,却先后发表过一些文章,对广播电台和电视台提出了批评。这些文章的作者认为:中国古代分一日为十二时辰,始于子时;而子时则始于子初,子初即今23 点。因此中国传统历法的新年元旦应从23点算起,不应从0点算起。这些作者指责电台和电视台不懂“传统习惯”,未能“遵照老规矩”,以致把我国最隆重的过年节日“弄成非驴非马”,其实我国的广播、电视在这个问题上并未做错。今特写了这篇文章,希望能对澄清这个问题有所帮助。

我国现今实行的,以正月初一日0点0分作为新年的习惯,沿用的是早在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年)就定下的“老规矩”。当时在太史令司马迁的主持下制定了太初历,规定以孟春月为正月,作为一年的开始。这就恢复了夏代的传统,因此成为夏正。但是与此同时,太初历所规定的日期开始时刻,却并未恢复到夏代的状态,而是近承周代的惯例,以“夜半”为一日之始。太初历的历元是太初元年十一月“甲子夜半朔旦冬至”:在此之前有形成于春秋战国时期的“古六历”,其中同样以“甲子夜半朔旦冬至”为历元的就有四种。可见把“夜半”定为一日之始,是周、汉之间多数天文学家的共同做法。那么什么是“夜半”呢?“夜半”就是夜刚好过掉了一半的时刻。这就可见,“夜半”相当于0点,不是23点。不过,司马迁的时代自然还不会有平太阳时的概念,也没有“北京时间”;他所用的时间,必然是借助浑仪或日晷而测得的,当时首都长安的真太阳时。这一点无需多说。

夏、商、周三代的古人又是怎样过年的呢?西汉初年的经师伏生曾有如下的论述:“夏以孟春月为正,殷以季冬月为正,周以仲冬月为正;夏以平旦为朔,殷以鸡鸣为朔. 周以夜半为朔”。“正”指正月,即一年中的月份之始;“朔”原指一月之始,这里用的却是它的引申义,指一日之始。关于三代异“朔”的问题,西汉末年的刘歆也说得很清楚:“三代各据一统……天统之正,始施于子半……地统受之于丑初……人统受之于寅初。”这是因为刘歆认为周据天统, 殷据地统, 夏据人统。可见他所采用的时称虽异于伏生,所指时间的实质却并无不同。因此两人的说法可以用来互相证明。这样我们就可以知道,“夜半”相当于“子半”,即0点;“鸡鸣”相当于“丑初”,即凌晨1点;“平旦”相当于“寅初”,即凌晨3 点。“夜半”相当于“子半”,道理十分简单:夜刚好过掉一半之时,子时必然也过了一半。这一时刻唐宋以后又称“子正”,意思是子时的正中点。从上面所引述的两位西汉学者的论断中不难看出,三代的“朔”是分别同它们的“正”互相对应的。如果用十二支来表示月份,这一点就可以看得更清楚:夏为寅正寅朔,殷为丑正丑朔,周为子正子朔。可见三代过年,不但月份一代比一代提前,而且日期的开始时刻也一代比一代提前:夏代是在正月初一口凌晨3点过年,殷商是在夏历十二月初日凌晨1点过年,周代是在夏历十一月初一日0点过年。

秦代的过年日期又比周代提前了一个月,改为夏历的十月初一日。但是秦代日期的开始时刻却未再提前,反而又推迟了。唐代天文学家一行曾经指出:秦时所用颛顼历的历元是“甲寅晨初合朔立春”。这说明秦代的一日之始是“晨初”。这里的“晨”是寅、卯、辰三时的合称,因此“晨初”相当于“平旦”或“寅初”,即凌晨3 点。这种在十月初一日凌晨3点过年的做法,汉初继续沿用。直到汉武帝太初二年才被新定的规则所取代。

司马迁经过精心策划之后为汉武帝改定的正朔,通常只称为夏正;实际上却是夏正和周朔的结合。以孟春月为正月就是夏正,以夜半(0点)为一日之始就是周朔。从那时起,在我国的历法,从而也在我国的社会生活中显得十分重要的正朔问题,即过年的日期、时刻问题,才获得了一个长期稳定的解决办法。虽然其后还有王莽、魏明帝改行殷正,武则天、唐肃宗改行周正的事,却都为时不久,又改了回来。自司马迁以来我国历法的演变经过,正史均有记录。其中有关十二时辰和半辰(即小时)的定位和推算方法的记述,也是相当完备的。值得注意的是,时辰、半辰如何定位,并不是始终都只有一种标准。事实上在汉唐之问一千多年的时间里,是长期存在着天文时和民用时两种时辰的,后者比前者滞后半辰。以“夜半”(0点)为“子半”而制定的十二时辰,是按赤道坐标观察太阳方位而形成的定时方法,因此我称之为天文时。天文时把“子时”一分为二,分属前后两日。这一点大概是古代的普通百姓所难以接受的;他们更乐于看到历日的一天从一个完整的“子时”开始。早期的天文学家不能不迁就百姓的这一想法,因此才不得不对自己的定时方法加以变通:把天文“子半”改成“子初”,把天文“丑初”改成“子半”。由此而形成的名义上的“子时”,才不至于被前后两日所瓜分。十二时辰全部比天文时滞后半辰的民用的定时方法,大概就是这样形成的。唐宋以后,由于天文学家的提倡,天文时在民间也得到普遍的应用;除了算命术还在继续使用滞后半辰的民用时之外,日常生活中所用的时辰,就都是天文时了。伴随着天文时的重大胜利而带来的是,从此十二时辰的初、半之别,变成一种必不可少的分别,不再是可有可无的了。因此二十四时点或二十四小时的作用,受到了更充分的重视。在这以后,天文学家又进一步考虑到,天文时“半”的重要性是超过时“初”的,为了清楚地表明这一点,从唐代的宣明历开始,“半”字就不再使用了,改用“正”字来代替。这样一来,时辰中的“正”、“初”之分,隐含一尊一卑之意,几乎可以同官衔中的“正”、“副”之别相类比。这种时有尊卑的观念,在北宋学者苏颂所设计制造的水运仪象台中,表现得尤为淋漓尽致。苏颂采用由机械推动的各种服色互不相同的木偶来报时。其中紫衣木偶专报时正,绯衣木偶专报时初。我们知道,在唐宋时期,只有级别很高的官员才着紫衣,级别稍低一些的官员则着绯衣。所以苏颂这样做的用意十分明显,无非是要表明时正比时初重要。

元、明、清三代的纪时制度沿袭唐宋以来的惯例,也特别重视时辰的初、正之别,并且仍然以子正作为一日之始。《清史稿·时宪志四》就说得很清楚:“时名从十二支,各分初、正;起子正,终夜子初。”现在有必要对二十四时点和二十四小时的不同意义及其相互关系作一点简单的说明:以十二支和初、正二字相结合而形成的二十四个名称,其本义必然是指时辰的初始点和正电点。从作为二十四时点这一意义来说,注重的是时间的定位而并未直接涉及时间的计量。但是,由于相邻两时点之间的时间距离总是一小时,而有特定名称的二十四个时点又无不起着各自“带领”一小时的作用,因此这些时点名称有时也被看作时段的名称,分别指该时点之后的一小时而言。如前述引文中的“终夜子初”一句,“夜子初” 显然并不是指23点这一时刻,而是指从23点开始的,一天里的最后的一个小时。

综上所述,可见我国自夏、商、周以来的四千多年间, 新年元旦以始于0 点(子正)最为常见,差不多有三千年之久。此外还有始于凌晨1点(丑初)和始于凌晨3点(寅初)的时期,总共一千多年。至于所谓始于23点(子初)的新年元旦,则从未出现过。

十二时辰之有初、正之分,是同我国古代天文学家观察太阳位置时所采用的赤道式天文仪器相关联的,因此这是我国纪时制度自身固有的现象。换句话说, 把一日的时间等分为二十四小时(清代以前称为“半辰”),在我国是古已有之的。但是晚近有一些专家却把二十四小时说成是清代以后才引进的外来制度,这种说法是完全错误的,真可谓是数典忘祖了。由于二十四小时原是十二时辰的一分为二,开始时必然是作为从属于十二时辰的辅助性的时间单位来使用的。后来随着岁月的推移,把小时看作独立的时间单位的用时方式也逐渐形成了。我们从北宋苏颂制作的水运仪象台以及他为说明这一仪器的构造而撰写的《新仪象法要》一书中,不是已经可以看到这种严格区分时初和时正的注重二十四小时的用时方式了吗?

我国古代除以干支纪年月日时之外,天文学家为了编历工作的需要,对年月日时的干支不能不再作一番数字化的处理工作。这样又形成了年月日时各系列的数字序号,分别同它们的干支互相对应。关于二十四小时的数序,唐宋以来诸家历经多以“命子正算外”一句来说明。“算外”一名的意义相当于“0”,这是古代天算家在“0”这个数字被创造出来以前用来表示0 序号的一个专门术语。既然子正为0(算外),以下各小时依次加1,故得丑初为1,丑正为2,寅初为3,直到子初,为23。这样我们就可以知道,我国古代天文学家所给出的二十四小时的序号,同现代世界通用的小时序号是完全一致的。

当我们知道我国自古就有二十四小时并且还有从0至23的小时序号之后, 不免会感到十分惊奇——古代和现代,中国和外国,怎么竟会有如此相似的二十四小时呢?但我们千万不要因此就以为,我国早在老祖宗的时代就已经实现“同国际接轨”了。虽然“接轨”的事肯定是要发生的,但是决不可能发生得太早。再说,就二十四小时这一基本的纪时制度而言,究竟是谁接谁的轨,这个问题一时还很难说得清楚呢!

西方古代民间长期行用的纪时制度起源于古埃及,是保留着昼夜的自然界限的不等时制,和中国自古行用的打破昼夜界限的等时制不同。西方不等时制的规则是:将昼夜各等分为十二时,时的长短则随昼夜长短的变化而变化,并不固定;以日出为昼之始,同时也是一日之始;日没则为夜之始。由此可见,西方古时的“0点”并不是夜半,而是日出时刻;因此正午是“昼6点”,不是12点。显然他们古时的新年元旦也应当是从日出时刻算起的。这种从科学上说比较落后的不等时制一直沿用到十四世纪,才因机械时钟的出现而被等时制所取代。在此之前,西方国家中似乎只有天文学家才采用等时制。古代巴比伦、希腊的天文学家为研究天文学的需要,也把一日的时间等分为二十四小时,这种做法可说是和中国的天文学家不谋而合。但是两者之间仍然有一点显著的不同,中国天文学的一日自周、汉以来就是从夜半算起的,即以夜半为“0点”;而西方天文学的一日却从正午算起,即以正午为“0点”。西方的这种以正午为“0点”的“天文日”无论对于日常生活来说还是对于历史记事来说,都是不方便的,所以非改革不可。最后一次重大的改革出现在本世纪的1925年,从这一年开始,西方天文学家才放弃了他们自己的以正午为“0点”的旧传统,改为以夜半作为新的“0 点”。所以从世界范围来说,只是从1925 年开始,分别起源于中国和巴比伦的两种等时制的二十四小时才实现了一次真正的“接轨”。

时钟的出现在促使西方国家普遍采用等时制方面是起了重大作用的。根据李约瑟博士的研究,世界上首先研制机械时钟并且取得成功的国家正是中国。虽然李约瑟博士和他的同事早就对这一问题作过相当充分的论证,但是不知为什么,我国学者中至今了解并且相信这一事实的人却仍然寥寥无几。

(本文作者黄任柯,上海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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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古历新年元旦多始于0点——兼论24小时及其序号均非外来制度

学术月刊 黄任柯

2016-02-08 10: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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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古历新年元旦多始于0点——兼论24小时及其序号均非外来制度

我国自有广播、电视以来,中央和全国各地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无不在正月初一日0点0分宣告夏历新年的到来。数十年来,海内外几乎所有的中国人从未发现这一做法有何欠妥之处。但是最近一些年来,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的报纸上,却先后发表过一些文章,对广播电台和电视台提出了批评。这些文章的作者认为:中国古代分一日为十二时辰,始于子时;而子时则始于子初,子初即今23 点。因此中国传统历法的新年元旦应从23点算起,不应从0点算起。这些作者指责电台和电视台不懂“传统习惯”,未能“遵照老规矩”,以致把我国最隆重的过年节日“弄成非驴非马”,其实我国的广播、电视在这个问题上并未做错。今特写了这篇文章,希望能对澄清这个问题有所帮助。

我国现今实行的,以正月初一日0点0分作为新年的习惯,沿用的是早在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年)就定下的“老规矩”。当时在太史令司马迁的主持下制定了太初历,规定以孟春月为正月,作为一年的开始。这就恢复了夏代的传统,因此成为夏正。但是与此同时,太初历所规定的日期开始时刻,却并未恢复到夏代的状态,而是近承周代的惯例,以“夜半”为一日之始。太初历的历元是太初元年十一月“甲子夜半朔旦冬至”:在此之前有形成于春秋战国时期的“古六历”,其中同样以“甲子夜半朔旦冬至”为历元的就有四种。可见把“夜半”定为一日之始,是周、汉之间多数天文学家的共同做法。那么什么是“夜半”呢?“夜半”就是夜刚好过掉了一半的时刻。这就可见,“夜半”相当于0点,不是23点。不过,司马迁的时代自然还不会有平太阳时的概念,也没有“北京时间”;他所用的时间,必然是借助浑仪或日晷而测得的,当时首都长安的真太阳时。这一点无需多说。

夏、商、周三代的古人又是怎样过年的呢?西汉初年的经师伏生曾有如下的论述:“夏以孟春月为正,殷以季冬月为正,周以仲冬月为正;夏以平旦为朔,殷以鸡鸣为朔. 周以夜半为朔”。“正”指正月,即一年中的月份之始;“朔”原指一月之始,这里用的却是它的引申义,指一日之始。关于三代异“朔”的问题,西汉末年的刘歆也说得很清楚:“三代各据一统……天统之正,始施于子半……地统受之于丑初……人统受之于寅初。”这是因为刘歆认为周据天统, 殷据地统, 夏据人统。可见他所采用的时称虽异于伏生,所指时间的实质却并无不同。因此两人的说法可以用来互相证明。这样我们就可以知道,“夜半”相当于“子半”,即0点;“鸡鸣”相当于“丑初”,即凌晨1点;“平旦”相当于“寅初”,即凌晨3 点。“夜半”相当于“子半”,道理十分简单:夜刚好过掉一半之时,子时必然也过了一半。这一时刻唐宋以后又称“子正”,意思是子时的正中点。从上面所引述的两位西汉学者的论断中不难看出,三代的“朔”是分别同它们的“正”互相对应的。如果用十二支来表示月份,这一点就可以看得更清楚:夏为寅正寅朔,殷为丑正丑朔,周为子正子朔。可见三代过年,不但月份一代比一代提前,而且日期的开始时刻也一代比一代提前:夏代是在正月初一口凌晨3点过年,殷商是在夏历十二月初日凌晨1点过年,周代是在夏历十一月初一日0点过年。

秦代的过年日期又比周代提前了一个月,改为夏历的十月初一日。但是秦代日期的开始时刻却未再提前,反而又推迟了。唐代天文学家一行曾经指出:秦时所用颛顼历的历元是“甲寅晨初合朔立春”。这说明秦代的一日之始是“晨初”。这里的“晨”是寅、卯、辰三时的合称,因此“晨初”相当于“平旦”或“寅初”,即凌晨3 点。这种在十月初一日凌晨3点过年的做法,汉初继续沿用。直到汉武帝太初二年才被新定的规则所取代。

司马迁经过精心策划之后为汉武帝改定的正朔,通常只称为夏正;实际上却是夏正和周朔的结合。以孟春月为正月就是夏正,以夜半(0点)为一日之始就是周朔。从那时起,在我国的历法,从而也在我国的社会生活中显得十分重要的正朔问题,即过年的日期、时刻问题,才获得了一个长期稳定的解决办法。虽然其后还有王莽、魏明帝改行殷正,武则天、唐肃宗改行周正的事,却都为时不久,又改了回来。自司马迁以来我国历法的演变经过,正史均有记录。其中有关十二时辰和半辰(即小时)的定位和推算方法的记述,也是相当完备的。值得注意的是,时辰、半辰如何定位,并不是始终都只有一种标准。事实上在汉唐之问一千多年的时间里,是长期存在着天文时和民用时两种时辰的,后者比前者滞后半辰。以“夜半”(0点)为“子半”而制定的十二时辰,是按赤道坐标观察太阳方位而形成的定时方法,因此我称之为天文时。天文时把“子时”一分为二,分属前后两日。这一点大概是古代的普通百姓所难以接受的;他们更乐于看到历日的一天从一个完整的“子时”开始。早期的天文学家不能不迁就百姓的这一想法,因此才不得不对自己的定时方法加以变通:把天文“子半”改成“子初”,把天文“丑初”改成“子半”。由此而形成的名义上的“子时”,才不至于被前后两日所瓜分。十二时辰全部比天文时滞后半辰的民用的定时方法,大概就是这样形成的。唐宋以后,由于天文学家的提倡,天文时在民间也得到普遍的应用;除了算命术还在继续使用滞后半辰的民用时之外,日常生活中所用的时辰,就都是天文时了。伴随着天文时的重大胜利而带来的是,从此十二时辰的初、半之别,变成一种必不可少的分别,不再是可有可无的了。因此二十四时点或二十四小时的作用,受到了更充分的重视。在这以后,天文学家又进一步考虑到,天文时“半”的重要性是超过时“初”的,为了清楚地表明这一点,从唐代的宣明历开始,“半”字就不再使用了,改用“正”字来代替。这样一来,时辰中的“正”、“初”之分,隐含一尊一卑之意,几乎可以同官衔中的“正”、“副”之别相类比。这种时有尊卑的观念,在北宋学者苏颂所设计制造的水运仪象台中,表现得尤为淋漓尽致。苏颂采用由机械推动的各种服色互不相同的木偶来报时。其中紫衣木偶专报时正,绯衣木偶专报时初。我们知道,在唐宋时期,只有级别很高的官员才着紫衣,级别稍低一些的官员则着绯衣。所以苏颂这样做的用意十分明显,无非是要表明时正比时初重要。

元、明、清三代的纪时制度沿袭唐宋以来的惯例,也特别重视时辰的初、正之别,并且仍然以子正作为一日之始。《清史稿·时宪志四》就说得很清楚:“时名从十二支,各分初、正;起子正,终夜子初。”现在有必要对二十四时点和二十四小时的不同意义及其相互关系作一点简单的说明:以十二支和初、正二字相结合而形成的二十四个名称,其本义必然是指时辰的初始点和正电点。从作为二十四时点这一意义来说,注重的是时间的定位而并未直接涉及时间的计量。但是,由于相邻两时点之间的时间距离总是一小时,而有特定名称的二十四个时点又无不起着各自“带领”一小时的作用,因此这些时点名称有时也被看作时段的名称,分别指该时点之后的一小时而言。如前述引文中的“终夜子初”一句,“夜子初” 显然并不是指23点这一时刻,而是指从23点开始的,一天里的最后的一个小时。

综上所述,可见我国自夏、商、周以来的四千多年间, 新年元旦以始于0 点(子正)最为常见,差不多有三千年之久。此外还有始于凌晨1点(丑初)和始于凌晨3点(寅初)的时期,总共一千多年。至于所谓始于23点(子初)的新年元旦,则从未出现过。

十二时辰之有初、正之分,是同我国古代天文学家观察太阳位置时所采用的赤道式天文仪器相关联的,因此这是我国纪时制度自身固有的现象。换句话说, 把一日的时间等分为二十四小时(清代以前称为“半辰”),在我国是古已有之的。但是晚近有一些专家却把二十四小时说成是清代以后才引进的外来制度,这种说法是完全错误的,真可谓是数典忘祖了。由于二十四小时原是十二时辰的一分为二,开始时必然是作为从属于十二时辰的辅助性的时间单位来使用的。后来随着岁月的推移,把小时看作独立的时间单位的用时方式也逐渐形成了。我们从北宋苏颂制作的水运仪象台以及他为说明这一仪器的构造而撰写的《新仪象法要》一书中,不是已经可以看到这种严格区分时初和时正的注重二十四小时的用时方式了吗?

我国古代除以干支纪年月日时之外,天文学家为了编历工作的需要,对年月日时的干支不能不再作一番数字化的处理工作。这样又形成了年月日时各系列的数字序号,分别同它们的干支互相对应。关于二十四小时的数序,唐宋以来诸家历经多以“命子正算外”一句来说明。“算外”一名的意义相当于“0”,这是古代天算家在“0”这个数字被创造出来以前用来表示0 序号的一个专门术语。既然子正为0(算外),以下各小时依次加1,故得丑初为1,丑正为2,寅初为3,直到子初,为23。这样我们就可以知道,我国古代天文学家所给出的二十四小时的序号,同现代世界通用的小时序号是完全一致的。

当我们知道我国自古就有二十四小时并且还有从0至23的小时序号之后, 不免会感到十分惊奇——古代和现代,中国和外国,怎么竟会有如此相似的二十四小时呢?但我们千万不要因此就以为,我国早在老祖宗的时代就已经实现“同国际接轨”了。虽然“接轨”的事肯定是要发生的,但是决不可能发生得太早。再说,就二十四小时这一基本的纪时制度而言,究竟是谁接谁的轨,这个问题一时还很难说得清楚呢!

西方古代民间长期行用的纪时制度起源于古埃及,是保留着昼夜的自然界限的不等时制,和中国自古行用的打破昼夜界限的等时制不同。西方不等时制的规则是:将昼夜各等分为十二时,时的长短则随昼夜长短的变化而变化,并不固定;以日出为昼之始,同时也是一日之始;日没则为夜之始。由此可见,西方古时的“0点”并不是夜半,而是日出时刻;因此正午是“昼6点”,不是12点。显然他们古时的新年元旦也应当是从日出时刻算起的。这种从科学上说比较落后的不等时制一直沿用到十四世纪,才因机械时钟的出现而被等时制所取代。在此之前,西方国家中似乎只有天文学家才采用等时制。古代巴比伦、希腊的天文学家为研究天文学的需要,也把一日的时间等分为二十四小时,这种做法可说是和中国的天文学家不谋而合。但是两者之间仍然有一点显著的不同,中国天文学的一日自周、汉以来就是从夜半算起的,即以夜半为“0点”;而西方天文学的一日却从正午算起,即以正午为“0点”。西方的这种以正午为“0点”的“天文日”无论对于日常生活来说还是对于历史记事来说,都是不方便的,所以非改革不可。最后一次重大的改革出现在本世纪的1925年,从这一年开始,西方天文学家才放弃了他们自己的以正午为“0点”的旧传统,改为以夜半作为新的“0 点”。所以从世界范围来说,只是从1925 年开始,分别起源于中国和巴比伦的两种等时制的二十四小时才实现了一次真正的“接轨”。

时钟的出现在促使西方国家普遍采用等时制方面是起了重大作用的。根据李约瑟博士的研究,世界上首先研制机械时钟并且取得成功的国家正是中国。虽然李约瑟博士和他的同事早就对这一问题作过相当充分的论证,但是不知为什么,我国学者中至今了解并且相信这一事实的人却仍然寥寥无几。

(本文作者黄任柯,上海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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