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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家精神专一

《云笈七签》之道教“慈爱”思想探论


来源:道教之音整理     作者:华侨大学宗教文化     时间:2014-12-17 19:01:11      繁體中文版     

【论文提要】《云笈七签》是宋代成书的重要道经汇辑,因其类例既明,史料众多,素有“小道藏”之称。本文拟以《云笈七签》为主,结合《度人经》的相关内容,对道教传统的“慈爱”思想试予探论,以期彰显道教文化的深厚内涵与现实意义。

【关键词】道教,慈爱,《云笈七签》,《度人经》;

“慈愛”是人类具有的优秀品质,也是人类社会告别“野蛮”步入“文明”的重要因缘。在世界历史进程中,不同的民族有着不同的文化传统,不同的文化传统有着各具特色的宗教信仰,但无一不将“爱”(各文化传统表述有所不同)作为其核心信念和至高理想,融化并践行于各个民族文化的传统之中。中国先秦时期诸子争鸣,儒、墨、道三家皆提倡“爱”,儒家讲“仁爱”,墨家讲“兼爱”,道家以“慈”为“爱”,其中“仁爱”与“兼爱”的对象是“人”,而慈愛的对象为“天下万物”,以境界而言,道家自然为高。道教作为中国的本土宗教,接续了道家的思想传统,不仅将“慈愛”作为其教理教义的核心内容,而且制定为道教戒律的伦理规范,大力倡行“齐向慈爱,异骨成亲,国安民丰,欣乐太平”,对中国传统社会的宗教、哲学、伦理、艺术、风俗乃至政治与社会均产生了十分重要的影响,成为中华优秀文化的宝贵精神财富,值得当今社会各界引起重视、加以研究并“齐向”弘扬。

一、

在传统文化的语境中,“慈”即是“爱”。东汉许慎编纂的《说文解字》云:“慈,爱也。”故《周礼•大司徒》谓“一曰慈幼”,注解说“爱幼少也”;这里的“慈”用作动词,意思是“爱护幼小”。由此所引申之“慈”即为上对下之“爱”,《春秋左氏传》“昭公二十八年”云:“慈和遍服曰顺。”服虔注解说:“上爱下曰‘慈’”。《周礼》与《左传》都是儒家的经典,可见在儒家思想的诠释中,“慈”与“爱”都被纳入了其“尊卑有序”的政治伦理框架之中。

春秋战国时期,“礼崩乐坏”,社会巨变,诸子蜂起,百家争鸣,都为当前的社会大变化提出了自己的思想学说和解决方案。虽然儒、墨、道、法、名、阴阳诸家的思想内容各不相同,但都程度不同地接触到了解决社会变动的根本问题,这就是“人性”的反思与“制度”的规范问题。后者非本文内容所述,但“慈愛”的观念与行为、形式与品质却必然与“人性”的反思有关。

先秦诸子有关人性的思想,主要有孟子的“性善论”,荀子的“性恶论”,告子的“性无善恶论”,世硕的“性有善恶论”,此外还有墨家的“自利”人性论与法家的“趋利”人性论。儒家孟子的“性善论”与孔子的“仁爱”说密切相关。孔子宣扬“仁者爱人”之说,突破了西周以来“君子爱民”的旧式政治伦理框架,将“爱”的对象由固定狭窄的“民”(与“君”相对)的范围扩大为超越民族国家的“人”(与“自然”相对的普遍意义上的“人”)的领域,从而成为东方文明“轴心时代”的伟大思想家;孟子在孔子之后提出了“四端”说,即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之心,扩而充之即成仁、义、礼、智四种德行,由此证成“人性本善”之说,孟子的性善论解决了孔子“仁者爱人”的人性本源问题。

墨家是先秦时期的显学之一,其代表者为平民出身坚持“非攻”理论的墨子。他认为诸侯征战不已、社会动荡不安与人民受苦受难的最大根源是“交相恶”,即统治者为了自身的权力与利益连年在社会中遗留下的众多祸害与仇恨;而为了从根本上消除这种“交相恶(互相仇恨)”的社会根源,就需要提倡“兼相爱”。墨子提倡的“兼相爱”,就是“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即将他人视作己身,将他人的家庭视为自己的家庭,将他人的国家视为自己的国家,不分亲疏、远近、贵贱、贫富,一视同仁地爱世上所有之人。“若使天下兼相爱,国与国不相攻,家与家不相乱,盗贼无有,君臣父子皆能孝慈,若此则天下治。故圣人以治天下为事者,恶得不禁恶而劝爱。故天下兼相爱则治,交相恶则乱”。因此,社会互相仇视就会导致动乱,人们相亲相爱才会天下太平,“兼相爱”最终产生了“交相利”的极大社会效果。

儒、墨两家虽然都为解决当时社会动荡难题倡导世间之“爱”,但前者提倡的是以“宗法制”为背景的“亲疏之爱”,而后者是基于平民立场的“平等之爱”;虽然如此,但两家所爱的对象都是世间之人。而道家的“慈愛”却有所不同。

《老子道德经》第六十七章云:“我有三宝,持而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将“慈”作为道家“三宝”之最为重要者。老子认为,不可言说的“常(恒)道”是天地万物的最终本源,同时也是人类社会(天下)施事运行的根本法则,“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第二十五章),“自然”即是“道”之本性;由于天地万物以及人均从“道”所化生,因此天、地、人都禀赋有“道”的“自然”属性,此“自然”属性,老子常以“天道”或“天之道”称之。《老子道德经》第七十七章云:“天之道,其犹张弓乎?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馀者损之,不足者益之。天之道损有馀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馀。孰能有馀以奉天下?唯有道者。”此为道家思想的重要宗旨,意为“天之道”非有意为之,高者“自然”抑之,下者“自然”举之;而“人之道”则是有意为之,反其“道”而行,减损不足者以供奉有余。故在道家创始者老子看来,儒家虽讲“仁爱”,但有意而“别亲疏”;墨家倡行“兼爱”,却着意于“兼相利”之目的,均属“人之道”而有悖于道家之自然天道。所以老子倡言“大道废,有仁义”,“不尚贤,使民不争”,均是针对儒、墨两家有意为之的“人道”而言。

道家所主张的“慈愛”属于“天之道”,与儒、墨两家迥然不同,其特征有四:其一,《道德经》阐发的宇宙论是“道生万物”说,因此道家的“慈愛”源生于自然之道,而儒家的“仁爱”与墨家的“兼爱”产生于“自心”,此其本源不同;其二,儒家的“仁爱”与墨家的“兼爱”所爱的对象均为“人”,而道家“慈愛”的对象是“天地万物”,所“爱”之对象领域明显较儒、墨两家更为宽广,这是诸家所“爱”之对象不同;其三,道家的慈愛是自然而生,“为而不恃,长而不宰”;而儒、墨两家所主张之“爱”均有明确的世俗目的,前者以“仁爱”推及于“仁政”,而后者追求的社会效果是“交相利”,明显具有功利的特征,因此道家所主张的“慈爱”,与儒、墨两家讲“爱”的伦理性质有所不同;其四,由上述“爱”之本源、对象与性质以观,即可见出道家与儒、墨两家的思想境界于此显有高下之不同。

二、

道教创立之始,即继承先秦道家的思想文化资源,尊老子为教主,奉《道德经》为教义经典,自汉唐以来,其所建树的丰富思想内涵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主干之一。故刘勰《灭惑论》评述“道家(实即道教)三品”即云“上标老子”,而天师道创始之初,即以《老子想尔注》传播道教信仰。道家老子的“慈愛”思想亦被道教所吸收并加以弘扬,成为道教教义思想的重要内容。

《云笈七签》成书于北宋时期,因宋代所编纂的三大道藏(即《宝文统录》、《大宋天宫宝藏》与《政和万寿道藏》)今已不存,而《云笈七签》乃张君房辑自《天宫宝藏》之原藏,保存了不少宋代以前的道教经典和史料,历来为道教界与学术界所重视。

《云笈七签》卷十三“三洞经教部”辑有《太清中黄真经》“并释题”,其云:

“中黄者,中天之君也。真者,得无为之身也。经者,为大道之径也。九仙君譔,九仙者,天之真也。其位最崇,下管八天,上极真位,显两仪之成形。然大道之人,苞裹万景,含养天地,以慈爱为百行之源,以众善为资身之本;廓然洞达,存不舍之根;总察万行,无弃绝之智。是以出五明殿,入中和宫,放无极光,洞无极景。及与黄人论无极之义,显分圣教,须知无中不无,欲悟玄元,先了义趣。”

《太清中黄真经》,又名《胎藏中黄经》或《胎藏论》,《正统道藏》洞神部“方法类”题为九仙君撰、中黄真人注,为道门“成道养生”之要籍。该经首重为“大道之人”,认为道门修行者,当悟“无为”之玄旨,入“大道”之门径,方能廓然洞达,总察万行,包裹万景,含养天地,不但要了“无极之义”,还须悟知“无中不无”之义趣,方能修道成真。而若要达此修道境界,修道者的所有品行和信念之中最为重要者即为“慈愛”。《中黄经》明确开示,“以慈爱为百行之源,以众善为资身之本”。中国现代哲学家冯友兰先生在精心考察了人们的认知与行为之间的关系后认为,具有觉知的人一旦形成某种思想观念,他的所有行为都将会由此思想观念所制约和决定,在这里,思想观念是决定人们人生方向的准则和奠定人生行程的基础。既然《中黄经》将“慈愛”定为“百行之源”,是修道者全部信仰生活与修行实践的本源,将“慈爱”视作道门修行的核心灵魂与至尊品行,由此规定了道教修道行为的方向和本质,于是太上有言,“天将救之,以慈卫之”;而《度人经》倡行“仙道贵生,无量度人”,以悲天悯人的“慈爱”心怀,广度世间苦海“轮转”之人,则中国道教之特质,不仅因修道长生而有“神仙道教”之誉称,而且因具“慈爱”之本质应有“慈爱道教”之“常名”。于是自《道德》达于《南华》,由《南华》通于《中黄》,道门遂由慈愛而“观家国”,由慈愛而“黜聪明”,由慈愛而“忘礼乐”,由慈愛而达“坐忘”,由慈愛而“同于大通、与道合一”,由慈愛而“与天地精神相往来”,如此在天则能“泛愛万物”,在地则能“济世度人”,《中黄经》在此实以“慈愛”之“常名”向世人昭示了道教修行的宗教指向和信仰特质。

三、

道教不仅以“慈愛”为修道百行之本源,而且将“慈愛”纳入道教戒律,制定严格的宗教律法,作为道门皈依者必须持守的修行规则。《云笈七签》卷三十九“说戒”条有“修斋求道当奉十戒”,其内容为:

第一戒者,心不恶妒,无生阴贼,检口慎过,想念在法。

第二戒者,守仁不煞,愍济群生,慈爱广救,润及一切。

第三戒者,守真让义,不淫不盗,常行善念,损巳济物。

第四戒者,不色不欲,心无放荡,真洁守慎,行无玷污。

第五戒者,口无恶言,言不华绮,内外忠直,不犯口过。

第六戒者,断酒节行,调和气性,神不损伤,无犯众恶。

第七戒者,不得自人胜已,争竞功名,每事逊让,退身度人。

第八戒者,不得评论经教,訾毁圣文,恭心承法,恒如对神。

第九戒者,不得关乱口舌,评详四辈,天人咎恨,损伤神气。

第十戒者,举动施为,平等一心,人和神穆,行常使然。

宗教戒律实为信仰者修行持守的律法规定,一旦受戒,只能严格遵守,不能违背,否则视为“违戒”,违戒者将接受程度不等的惩戒处罚,甚至在某些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其惩罚极为严厉。因此有人认为,宗教戒律是介于“硬性”的世俗法律与“软性”的道德规范之间的特殊行为规则。道教创始之初,首重“道诫”,初有“老君想尔”之“三行九条”与“二十七戒”,《云笈七签》卷三十八言:“九行备者,神仙;六行备者,寿;三行备者,增年。”对“想尔戒”的修行阶位和效果做出了具体阐释。第四十三代天师张宇初于明代撰有《道门十规》,明确规定修道之士,“必以戒行为先,次以参究为务”,将持守戒律作为道门修行之首要法门。《云笈七签》所列“十戒”,当为唐宋道门所立,其内容涉及自身修养、待人接物、爱护环境与社会公德等多方面,而将“慈爱广救,润及一切”置于“十戒”前列,已将道家的“慈愛”观念、隋唐道教的修行核心转化成为道教戒律的重要规则,从而在宗教律法的层面将“慈愛”提升成为道门修行者必备的信仰素质与戒律规定,如此则在《云笈七签》的记述中,“慈愛”不仅具有道教信仰者修行的内在“自律”性质,而且还具有宗教律法的外在“他律”规定。

《灵宝无量度人上品妙经》申明大梵之理,为三洞诸经之首。其开卷即为元始天尊普召十方无量数众仙真,敷演大道,其云:

 

元始即於宝珠之内,说经都竟,众真监度,以授於我。当此之时,喜庆难言。法事粗悉,诸天复位。倏欻之间,寂无遗响。是时天人遇值经法,普得济度。全其本年,无有中伤。倾土归仰,咸行善心。不杀不害,不嫉不妒,不淫不盗,不贪不欲,不憎不娡,言无华绮,口无恶声。齐同慈爱,异骨成亲。国安民丰,欣乐太平。经始出教,一国以道,预有志心,宗奉礼敬,皆得度世。

《度人经》被称为众经之首,宣扬“仙道贵生,无量度人”,体现了道教重视人之生命与拯救天下苍生的济世情怀。开卷所言,实为道教灵宝派将其神仙信仰的宗教修行与太平社会的政治理想相结合所做出的描述与展望。据该经所述,元始天尊于始青天中,召聚十方天真大神、上圣高尊、妙行真人、无鞅数众,讲经说法,先后宣讲十遍,遂使一国男女耳皆开聪,盲者目明,喑者能言,跛疴起行,痼疾复形,发白反黑,齿落更生,老者反壮,少者皆强,妇人怀妊,鸟兽含胎,已生未生,皆得生成,地藏发泄,金玉露形,枯骨更生,皆起成人。于是一国男女“皆受护度,咸得长生”,解决了三界众生的生死大限问题,在物质生命的层面上做到长生不死,此为《度人经》理想世界的第一层次。长生世间以后,更须在修行者的道德方面加以提升和完善,做到“不杀不害,不嫉不妒,不淫不盗,不贪不欲,不憎不娡”,不仅在行为上坚决根绝,而且在意识上也不生贪欲、伤害、嗔斥、仇视之心,根除世俗社会的有为之心,在精神境界方面修臻“道法自然”,是为其理想世界的第二层次。出世的修行在物质生命与精神境界方面成就了自身,但道教的济世情怀还需由“天上”返回“人间”,将道门的善心善行推行于大千世界,拯救众生,无量度人,使天下之人不分地域家国,皆能“齐同慈爱,异骨成亲”,最终达到“国安民丰,欣乐太平”的太平世界,是为其理想世界的最高层次。此即《度人经》通过元始天尊宣讲经法而展现的道教理想世界,这一宗教的理想世界可用四句话来加以概括,即“生命长久,道德高尚,天下慈爱,世界太平”。而

其中一以贯之者就是道教的“慈爱”特性,此不但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的宝贵精神财富,亦将给予思考如何化解现代社会各种纷争与冲突的睿智人士以有益的启示。

二○一四年九月上旬初稿於洛阳桥畔

注解:

1.〔汉〕许慎:《说文解字》(据清陈昌治同治改刻本影印),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第218页上。

2.〔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周礼注疏》,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整理本》第7册,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第308页下。

3.〔周〕左丘明传、〔晋〕杜预注、〔唐〕孔颖达正义:《春秋左传正义》,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整理本》第19册,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第1723页上。

4.《老子道德经》第四十四章云:“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5.据王宗昱教授考察,现在存世的《云笈七签》刻本共有三种:1、最早的当属平水刻本的元代《玄都宝藏》,存世有残本第95卷、第111至113卷;2、明《正统道藏》122卷本;3、明人张萱刊印的《清真馆云笈七签》,若干卷末有“清真馆藏板”字样,传世书目多称之为“清真馆本”。王宗昱:《评张萱清真馆本〈云笈七签〉》,黎志添主编:《道教研究与中国宗教文化》,香港:中华书局,1993年出版。

6.〔宋〕张君房编、李永晟点校:《云笈七签》,中华书局,2003年版,第321页。

7.《老子道德经》首章云:“名可名,非常名。”

8.道经有“初真十戒”,敦煌写卷有《十戒经》,其中“十戒”与《云笈七签》“说戒部”所记有所不同。

9.《灵宝无量度人上品妙经》卷一,《道藏》,文物出版社、上海书店、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1册,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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