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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家精神专一

略论“桃花斗周公”的道教文化内涵


来源: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     作者:徐永安     时间:2015-09-14 17:59:59      繁體中文版     

《桃花斗周公》可以上溯到元代王晔的杂剧《桃花女破法嫁周公》,清代无名氏所著小说《桃花女》,全称《桃花女阴阳斗传》,广大罗浮人陈复正作,约成书于雍乾年间,其起因与结局皆与武当道教文化相关。该故事在武当民间很普及,搜集有多个版本(其名称不一,以“桃花斗周公”统称之),具有与元杂剧、清小说近似的情节单元。《桃花斗周公》主要人物关系与冲突背后,表现了贵柔尚阴、阴阳和谐的思想与尊重女性、济世救人的道德观,有积极影响的一面。

道教“贵柔守雌”的思想。在《道德经》中,“道”作为宇宙万物之本源,被喻为“天下母”、“天地母”,赋予其阴柔的特质与“生”万物的德行。“道”之所以能循环不息,正是因为具备了柔弱的特质,故言:“弱者道之用。”老子以水为喻(也是女性的喻体),认为“水善利万物而不争,……故几于道”(第8章)。在这里,“柔弱”是一种态度与方法,而不是绝对的“弱小”。“柔弱”的方式蕴含着强大的力量,“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其无以易之也”(第78章),这是“道”以水给予人民的自然启示;“牝常以静胜牡,以静为下”(第61章),这是“道”以动物性给予人们的生命启示。于是老子提出了“上善若水”(第8章)的道德观,以及“坚强处下,柔弱处上”(第76章)和以“柔弱胜刚强”(第36章)的处事方法。人们做到“知其雄,守其雌”(第28章),清虚自守,勿刚强好胜,才符合“道”的要求。而最终追求的是“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第42章)的阴阳和谐的理想状态。

道教秉承了《道德经》的观念,在教义上贵柔尚阴、主张男女平等。道教早期的《太平经》从“阴阳平衡”的角度,反对残害妇女。“今天下失道以来,多贱女子而反贼杀之,令使女子少于男,顾使阴气绝,不与天地法相应。天道法,孤阳无双致枯,令天不时雨。女者应地,独见贱,天下共贱其真母,共贼害杀地气,令使地气绝也不生,地大怒不悦,灾害益多,使王治不得平。”认为不尊重妇女、残害妇女会破坏天地阴阳平衡,导致自然灾害,乃至损害社会稳定与和谐。

道教认为:道以“先天元气”生化、运行天地万物,女性大神同样被赋予了“先天元气”的禀赋。唐代道士杜光庭撰集的《墉城集仙录》开篇为《圣母元君》,言“圣母元君者,乃洞阴玄和之炁凝化成人,亦号玄妙玉女,为上帝之师。”又言老君寄胎八十一年,在圣母元君举手攀李树时从其左肋生下来。此后又借圣母教子,宣讲出道家、道教的一整套基本道理和教义。于是圣母元君不仅孕育、生产了老子,又成为了道家、道教思想和教义的规制者。

道教修炼的最高目标是长生久视、飞升成仙,并赋予女性同样的权利。《列仙传》是道家的第一部仙传,共收录赤松子等七十位神仙,其中只有六位女仙。《神仙传》是东晋葛洪撰,记述的神仙增至八十余位,其中也有太阳女、樊夫人等六位女仙。到杜光庭的女仙专辑《墉城集仙录》,收录女仙三十七人。元代时赵道一编撰了《历世真仙体道通鉴后集》,则收集女仙一百二十名,形成了越来越系统的女仙群体。更有甚者,在表现道教法术的神秘力量方面,特别是男女斗法中,女性往往具有高超的法术,并借此战胜男仙。《神仙传》卷六中的《樊夫人》,叙述了刘钢和妻子樊夫人运用各自修炼的道家仙术互相比试高低,每个回合的结果都是女胜男败。

上述有关哲学思想与道教观念都在《桃花斗周公》故事中有所表现-

一、人物出场-----贵柔、守雌、尚阴

民间故事中说:“天上有一对雌雄宝剑丢失在凡间,周公捡到了一只雄剑,却没有剑鞘,只学会了算卦;桃花女捡到了一只雌剑外带剑鞘,不光会算卦,还会破法。”(余世权文本)。这个引子与小说《桃花女》有些类似---真武帝是净乐国世子,“乃是苍帝化生。”他在雪山修道时的戒刀与刀鞘,乃是如意真宝。真武帝修行时经受百年的日月精华,戒刀修成了一个阳体,刀鞘修成了一个阴体。后来他遗失了戒刀,只留下刀鞘随着自己。数百年后,西池王母诏刀鞘上天,管理桃园,赐名桃花仙子。那戒刀未修成正果,兴妖作怪,天帝欲斩之,被太上老君收为看卦盒的童子。后来他私自下凡投生,即为周公。太上老君启奏昊天上帝,上帝便派桃花仙子也下凡去投生,以镇伏之。

小说中男性、女性的来历分布被赋予刀和刀鞘的形式。刀与刀鞘的结合形式,象征了阴阳相互依存、相互统一的常态。刀被遗失------离开了代表修炼之道的真武帝和自己偶合之体的刀鞘,成为离道的“孤阳”,这逻辑地规定了其人化的周公在气质或法力上的先天缺失;而将桃花的来历选作刀鞘,或许是作者以道教阴阳观理解的有意安排,除了在真武帝身边合“道”修炼的影响外,作为阴体的刀鞘,其形状本身有虚实相济、阴阳共存的特质。这一特点在故事中表达的更为细致(只是刀和刀鞘变成了剑和剑鞘),剑鞘容纳了雄雌二剑,具有阴阳共存的性质,周公只有雄剑,桃花却拥有了雌剑和剑鞘,所以她具有阴阳和合的禀赋和超出周公的能力。这也是后文表现“柔弱胜刚强”这一主题的伏笔。

二、男女斗法-------阴阳对立,柔弱胜刚强

开始的周公算卦、桃花破卦可看作两人间接的斗法,从周公设计娶亲开始,则是二人直接斗法----周公施法在先,桃花破法在后,体现了道家以静制动、以柔克刚的思想。杂剧、小说和故事从多个角度赋予了桃花女法力强于周公的内在依据:

第一,修炼方式的“合道”与“离道”之分。小说《桃花女》开篇中,说戒刀是在真武大帝修道时无意而弃,后来自己“潜形于荡魔山中修真”,刀鞘却被真武大帝留在元玄洞内,“为镇国之宝”,在“洞内养性”,后成为仙子。二者修炼方式上“合道”与“离道”的差异,是桃花女的法力高于周公的根本所在;而二人在道行上的差距,集中体现在召役神将的能力上。

道教教义认为,神将的根本在于道气,气本无形,法师必须炼就内在的元气、元神,才能在意念中看到并召役神将。《道法会元》卷一之《清微道法枢纽》中说道:“一炁之妙,万道之宗。法灵须要我神灵,我神灵兮法通灵。……所谓法行先天大道,将用自己元神。”“善行持者,知神由炁,炁由神。……所以养其浩然者,施之于法,则以我真炁,合天地之造化。故嘘为云雨,嘻为雷霆;用将则元神自灵,制邪则鬼神自伏。”至于召将技艺,其“法中之法者,步罡、掐诀、念呪、书符,外此则皆术数。”

周公召役神将时,先“沐浴更衣”,“预备下桌子、香花、灯烛、新纸笔、黄纸等物”,“只待那天交三鼓,周公走至桌前,把自己之金冠摘下,打散了头发,将《天罡神书》取出,照定上面的符篆,用新笔写上-----是朱砂在黄纸上面书道灵符,左手提剑,右手焚符,念咒罢,用天罡剑往上一指,只听得起了一阵怪风,风响过,从空落下一朵烟云来,托着一员天将,……”而桃花召役神将,将“锦囊打开,取出一枝小小的桃枝,拿至后园。口中念念有词,用气往桃枝上一吹,喝声:‘如意主,好还原!’忽见那桃枝一刻长将起来,竟似一枝七尺长的画戟一样,提在手中,把青丝打开,反罩了他(她)的粉面,一手掐诀,口中念咒,将画戟往上一指,喝曰:‘红煞尊神速降’”。比周公要简捷快速许多,说明“桃花的根基道法,比周公高些”。

第二,斗法过程中的“得道”与“失道”之分。道教修行重视内丹修炼,也提倡面向社会,济世救人。全真教《晋真人语录》称前者为“真功”,称后者为“真行”。“若要真行,须要修行蕴德,济贫拔苦,见人患难,常怀拯救之心,……所为之事先人后己,与万物无私,乃真行也。”学到之人,“不得杀生”,“弃绝嗔怒悭贪”。故事中周公只会占卦,不能破卦救人死厄,而桃花却能破卦,救人性命。此时二人的差异只是法术层面上的。当周公为报桃花破卦之恨而屡屡欲置桃花女于死地时,周公的行为显然与道教教义背道而驰。从救度王小、彭祖到制服周公、又救活其一家,所行乃是先天大道,提现了济世度人、解困救厄的积极精神,特别赞美了女性母爱的博大胸怀。

第三,桃花女具有桃木辟邪的功能。桃木辟邪信仰是故事中一个突出的文化象征。小说言“西池王母便诏刀鞘上天,管理桃园,赐名桃花仙子。”桃花女是桃树的化身,桃花女与周公斗法的胜利,也是桃木辟邪、桃喻长寿观念的体现。

三、最终结局-----阴阳平衡、和谐

元杂剧中,桃花战胜了周公之后,还是嫁给了周公的儿子,有对手成为一家人。这个结局从表面看,似乎没有突破封建礼教的藩篱,将她塑造成一个具有独立人格精神的反叛形象。其实不然。虽然从“求亲”开始就是个骗局,并且经历了“媒妁之言,父母之命”的传统仪式,桃花表面上也不得已从命,但是她顺从目的是要和周公斗法,是要去战胜这桩婚姻背后的阴谋。(清小说中,桃花得知周公觅婚及其意时,对礼教约束的反应比元杂剧中描写要简单的多,而武当山的故事中甚至没有这方面的描写,都是桃花直接按日应亲与周公斗法)。随后在婚姻仪式下展开的斗法情节,更是进一步赞扬了桃花独立的人格力量。她是在周公从法术上被打败、从心理和道德上被征服之后自愿作为婚姻的选择,有的故事结局甚至是周公“跪在桃花面前,给桃花磕头,喊桃花师傅”(罗双城文本)。在杂剧结尾,桃花不无自豪地唱到:“你知道我为甚的所事儿玲珑,则我这桃花元(原)是那上天的种”,正是对此画龙点睛的明示。因此,说这个结局表达了“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的阴阳平衡和谐关系的认识,是对开局中“刀和刀鞘”阴阳隐喻的再现。小说和部分民间故事的结局是真武帝在武当山将二人收为左右,仍是对这一认识的形象表达。

四、武当山道教文化对《桃花斗周公》故事的影响

《桃花斗周公》具有中国同类型故事的共性。如开头桃花女搭救王小逃脱厄运与中间的彭祖求寿的部分,属于丁乃通先生所列出的“如何避免命中注定的死亡”的故事类型。刘守华先生列举了道教故事中12种类型,有“两法师斗法型”,比较适合本故事的后半部分。顾可视其为如何避免命中注定的死亡型与两法师斗法型构成的复合型故事。但无论在元杂剧、清小说还是民间故事中,都可以看到武当山道教文化的影响与地方特色。  

第一,“道藏”中宋元时期的《玄天上帝启圣录》“玉清演法”一则中说:“殷纣主世,淫心失道,矫侮上天。……致六天魔王引诸鬼众,伤害众生。毒气盘结,上冲太空。”于是,“天尊命玉皇大帝降诏紫微,阳以周武伐纣,平治社稷,阴以玄帝收魔”。清小说亦如是套用,以仙界的真武帝修炼为故事开头,人家故事情节则发送于“商王无道”之时的朝歌城中。真武修炼,其戒刀与刀鞘演变成周公与桃花,桃花斗败周公,又被真武收于武当山麾下为元帅,表面是桃花斗周公的情节,背后隐藏的却是真武降魔的线索。元杂剧没有具体时间,只是发生在洛阳城中。发展到清小说,玄天上帝(真武神)信仰的要素在故事叙述的逻辑结构、空间结构和关联情节上更是表现的十分明显。正是因为与真武信仰的关系,所以在武当山搜集的故事较之其它地区的文本,其特点是在结构、情节、人物形象、道教思想、巫术习俗上与元杂剧、清小说最为接近,且内容上具有明显的本土化特点。

第二,武当山所在的鄂西北地区具有产生彭祖传说的历史依据。彭是一个古老的部族,其始祖钱铿约当于尧舜时期,商代时为候国。关于彭的居留地,其地望在离商畿内不远的卫、郑之地(今河南原阳县境内)。商王河亶甲时,又命令彭伯率领部族迁到古彭城(今徐州市)。后来商武丁时灭彭,彭部族一支由彭城南逃,渡过长江,到达今鄱阳湖、赣江上游桃江一带;另一支彭人向西方退避,到达今河南鲁山县东南,还有一支彭人经陕西白水县西迁至甘肃庆阳,再由庆阳越过秦岭,到达四川,到达湘鄂川边境的一支,后来融入土家族。几支彭人所到之处都留下了带“彭”字的地名。房县在商周时期就有彭国存在,应是西行彭人的一个分支,今房县境内有南河,即古之彭水。这样的历史背景,使得彭祖的传说在此长期存留、传播是合乎情理的。比如另一则彭祖与人比寿的故事在当地也很普遍。

第三,该地区具有产生桃花女形象与斗法故事的道教文化土壤。如宋人洪迈所著《夷坚支》有《解七五姐》一篇:

房州(今湖北房县)人解三师,所居与书馆为邻。一女七五姐,自小好书,每日窃听诸生所读,皆能暗诵。三师素嗜道教行持法书,女亦私习。年二十三岁,于淳熙十三年(1186年)9月,招归州(今湖北秭归县)民施华为赘婿。华留未久即出外经商,一年多后以书信告知其妻:“我在汝家,日为丈人丈母凌辱百端,况于经纪不遂,今浪迹汝宁府(今河南汝南县)。汝独处耐静,勿萌改适之心,容我稍遂意时,自归取汝。”女得信忧伤掩泣,即日不食,数月后病逝。两月后,七五姐在千里之外寻见丈夫,称自己留贴父母,“托言投水,切莫相寻。由是脱身行乞,受尽辛苦,两脚皆穿,仅得见尔。”两年后随施华回返归州。次年,解三师得悉亡女尚在人间,惊诧不已,“举女柩火化,尸朽腐矣。”又过四年,解三师派儿子接施华夫妇回房州。诸亲言七五姐“殆精魅假托”,三师心动,遂招法师考治。女怡然自若。法师书符未成,女别书一符破之;法师再书灵官捉鬼符,女作九天玄女符破之。法师抚剑相问:“汝是何精灵?”女曰:“我在生时,尽读父法书。又于梦中,蒙九宫玄女传教吾返生还魂之法,遂是再为人,永远住浮世。吾常存济世之心,亦不曾犯天地禁忌。尔过起愆甚多矣,有何威神,能治于我乎!”法师不能答而退。女见父母亲戚如初。后解氏全家游于郊野,至葬女处,提及旧事,女大笑,疾走入山,怪乃绝。

故事具有道教神奇诡异的色彩,女主人公性格鲜明,法术高强,形象光彩焕发,比《神仙传》中的太阳女、樊夫人等女仙,更加有血有肉,更具传奇色彩,与桃花女颇有相似之感。亦可见本地区道教斗法故事流传之久远。又如甘肃永登县以卜卦算命、禳灾祛祸为职业的“薛家湾人”,信奉主神无量祖师(即真武神),还以周公和桃花娘娘为职业祖师。他们中间流传的真武神的故事源自《玄天上帝启圣录》。上世纪民国时期,有上海锦章图书局出版的石印本《古贤桃花女周公讲谕镇书》,简称《桃花镇》(武当山民间流传有该版本之书),乃是道教符篆之书,说明桃花女本身就是道教法术的代表之一。

故事中体现的道教女性意识,比如桃花破卦救人性命,体现了道教济世度人。解困救厄的精神;通过桃花与周公斗法,弘扬了女性不畏强暴、坚韧不屈、独立自强的人格精神;通过桃花女以德报怨,心怀慈悲,救活周公全家,赞美了女性博大包容的大爱胸怀……这些都包含了中国女性的传统美德,也表达了对女性理想人格的寄托,以及冲破男权和暴力摆布的自由追求。这样的女性形象对封建社会地位低下的女性群体和底层民众而言,毫无疑问具有极大的吸引力,这正是桃花女故事自元明清以来,在民间广为流传的原因与魅力之所在。

(本文作者:徐永安     原文曾发表于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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