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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家精神专一

论“道”、“生”与“有为·无为”


来源:中国道教协会     作者:耿纪朋     时间:2012-02-19 14:47:32      繁體中文版     

“道”为道教的根本信仰,是最高教理。《道德经》开篇为“道可道,非常道。”第二十五章“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日道。”可见,道是先天地而生的宇宙本原。《南华经•大宗师》谈及“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在太极之上而不为高,在六极之下而不为深,先天地生而不为久,长于上古而不为老。”《太平经》说:“夫道何等也?万物之元首,不可得名者。六极之中,无道不能变化。元气行道,以生万物,天地大小,无不由道而生也。”《老子想尔注》中说“一者,道也”,既在天地外,又入在天地间,而且往来人身中。《混元皇帝圣记》、《太上老君说常清静经》等道经也认为“大道玄寂”,无所不在,无时不存,为“虚无之系,造化之根”,天地阴阳、四时五行等皆由大道化生。《消魔经》说:“真道之业,不衰不病,不死长生。”人通过特定的修炼,虚壹而静,返朴归真,与道合一,就可以长生久视。

道教特别重视“生”,生即是生命存在。《道德经》强调“深根固蒂,长生久视”之道。《老子想尔注》便把《道德经》本文中的“公乃王,王乃大”改为“公乃生,生乃大”,并把“生”与道、天、地并列,作为“域中四大”之一,自注说:“生,道之别体也。”认为“生”是“道”的表现形式,主张“学生”,即学习长生之法,以“守中和之道”。《易•系辞》云:“天地之大德曰生。”《抱朴子•勤求篇》则称:“‘天地之大德曰生。’生好物者也,是以道家之所至秘而重者,莫过乎长生之方也。”认为“生”是天地从道那里禀受的最大的德性,“至秘而重”,在道教传授中,“先师不敢以轻行授人”。《太平经》中也说:“天道恶杀好生。”道教主张“生道相守,长存不亡”,“养生者慎勿失道”,使“生道合一”,达到长生。

道化生万物,万物顺时顺势而生。《道德经》第四十二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是《道德经》对于宇宙本原的描述,也是对万物诞生过程的描述。“道”作为本体,虽然与“无”不尽相同,但是“无”却是“道”的基本形态。由“无”生“有”,“一”仍然是“道”的基本形态。就如镜子有正有反,没有背面,正面也不存在。从另外一个意义上讲,这便是“二”。“二”即是讲内外又是讲阴阳。“三”则是阴阳交合的中和状态,这里虽然讲中和,却不是一个固定状态。中和之中的阴阳所占比例不同,所以就有了万物之分,万物只是由于各自所秉承的阴阳之多寡有所不同。许多物品的名称虽然相同,但是就其个体所存在的形态而言,是与其他任何事物所存在的形态不同的。就是说,名称虽然一样,但是实质还是有差别的。如果要归类的话,大概可以以阴阳二分法来分别。

由“道”的“无”的形态,转化为“有”的形态,进而产生万物,是顺化的状态。万物自己的衍生,也是顺化的状态。“道”的本体是“无为”的。“道”产生万物,是“无为”产生“有为”。“无为”作为一种状态,产生“有为”的状态,这是“道”的“有为”。就是说,以“无为”的本体,来实行“有为”的外化,万物是“有为”所产生的,所以它们的状态是“有为”的。《道德经》第三十七章曰:“道常无为而无不为”。“有为”的人,如果想回归到“无为”的本体,那么他最初的立志和早期的状态,都必须是“有为”的过程。以人们修身为例,无论是男子的“炼精还气”,还是女子的“炼血还气”,以及后来的“炼气还神、炼神还虚和炼虚合道、炼虚合真”,都是一个通过“有为”的过程使“有为”的本体回归到“无为”的本体的一个过程。就是说,“有为”的人通过努力到达“无为”的一个结果。“虚”在某种程度下是与“无”相同的,可以视为“无为”的状态。当人的修炼达到“虚”的状态下便等同于“无”,那么就可以向上去追求与“道”和“真”的相合,这样也就达到了一个“无为”的本体。即成为“道”本身,而不仅仅是“道”的影子。

在某种程度上而言,人的本体是由阴阳交合而形成的,虽然所秉承的阴阳成分不同,但仍然是“二”的状态。当他成为“一”的状态的时候,无论是纯阳状态还是纯阴状态,他都更接近了“道”。但是这种纯粹状态的达到,是要通过内在的修炼所完成的。有人或许会质疑,肉体难道能够达到与精神同化的程度嘛?这里不得不假借“同构说”。就是说通过修炼,使自己的身体和自己的精神达到内在的同构,即同属阴或者同属阳。这样只是达到了一个“神”的状态,真正要返归到“虚”,这才是从“有为”到“无为”的状态。因为“一”仍然是“道”的“有为”状态,《道德经》第三十七章“道常无为,而无不为”,无论“有为”、“无为”都是在某种限定的程度下所成立的。真正的“无为”只有“道”本身,更多情况下是一种“有为”状态。《道德经》第五章“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万物、百姓不能契合“道”的状态,不能够达到“无为”的境地。“道”的本体是“无为”的,其作为却是“有为”的,圣人的作为是“无为”的,本体却是接近“无为”的,万物或百姓的行为是“无为”的,本体却是“有为”的。对于万物或百姓而言,它们的“无为”形成了圣人的“有为”,《道德经》第三章“为无为则无不治”,百姓的顺化形成了政治的安定。

人的外在的“无为”,并不能契合“道”的“本体”,只有内在本体的“无为”,才真正是本原的返归。参考《道德经》第三十七章和第五十一章,这就需要人在外在交往中,“无为而无不为,有所为有所不为,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这是权势也。而对于自我本体而言,却要追求一种合“道”的“无为”状态。《道德经》第二十五章“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的产生是由于“无为”的“道”本体“有为”的行为,天地亦然。虽然说,《道德经》第二十五章记载:“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是“有为”的人向“无为”的“道”学习的一个参照系统。地与天,虽然是“道”的“有为”产生,却仍然有“无为”的秉承,是“一”的状态。“天行健”和地的“厚德载物”,都是“道”本体的集中“有为”显现。人虽然是由“道”生,却是居其末端,不识本原。尽管人想窥“道”之堂奥,但是如果不明“无为”是本体,“有为”是体用,那么也难得真旨。

参考文献:

道藏辑要》(缩印本),【清】彭定求,吉林人民出版社,1995年8月第1版;

《道德经》,陕西省楼观台道观印本;

《老子》,饶尚宽 译注,中华书局,2006年9月北京第1版;

《庄子》,孙通海 译注,中华书局,2007年3月北京第1版;

《道教小词典》,钟肇鹏 主编,上海辞书出版社,2001年12月第1版。

(责任编辑:张恒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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