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经》 ●丙部之一(卷三十五)(2)

未知 弄玉公子

2010-11-29 08:59:30

“唯唯。今天师既加恩爱,乃怜帝王在位用心愁苦,不得天意,为其每具开说可以致上皇太平之路。愚生受书众多,大眩童蒙,不知当复问何等哉,唯天明师,悉具陈列其诫。”“善哉善哉!然天法,阳数一,阴数二。故阳者奇,阴者偶,是故君少而臣多。阳者尊,阴者卑,故二阴当共事一阳,故天数一而地数二也,故当二女共事一男也。”

“何必二人共养一人乎?”“尊者之傍,不可空为一人行,一人当立坐其傍,给侍其不足。故一者,乃象天也,二者,乃象地也,人者,乃是天地之子,故当象其父母。今天下失道以来,多贱女子,而反贼杀之,令使女子少于男,故使阴气绝,不与天地法相应。天道法,孤阳无双,致枯,令天不时雨。女者应地,独见贱,天下共贱其真母,共贼害杀地气,令使地气绝也不生,地大怒不悦,灾害益多,使王治不得平。”

“何也?”“夫男者,乃天之精神也;女者,乃地之精神也。物以类相感动,王治不平,本非独王者之过也,乃凡人失道轻事,共为非,其得过非一也,乃万端,故使治难平乖错也。天地之性,万二千物,人命最重,此贼杀女,深乱王者之治,大咎在此也。”

“今天师为王者开辟太平之阶路,太平之真经出,为王者但当游而无事。今是伤女,为其致大灾,当奈何之乎?”“善哉!子之问也,得天心矣。然天下所以贱恶女者,本恶过在其行。”“何谓也?愿闻之,试得记于竹帛,万万世不敢去也。”“善哉,子今能记之,天下无复杀女者也。”“唯唯,愿记之,以除帝王之灾,吾所乐也,以救冤女之命。”“善哉,子已得益天矣。”“何谓也? ”“然,活人名为自活,杀人名为自杀。天爱子可为,已得增于天,司命易子籍矣。”“不敢也,不敢也。”

“无可复让,此乃天自然之法也。然天下所以杀女者,凡人少小之时,父母自愁苦,绝其衣食共养之。非独人也,行亦皆然。至于老长巨细,各当随其力而求衣食,故万物尚皆去其父母而自衣食也,贤者得乐,不肖得苦。又子者年少,力日强有余,父母者日衰老,力日少不足也。夫子何男何女,智贤力有余者,尚乃当还报复其父母功恩而供养之也。故父母不当随衣食之也。是者名为弱养强,不足筋力养有余也,名为逆政。少者还愁苦老者,无益其父母,父母故多杀之也。今但为乏衣食而杀伤之,孰若养活之者,而使各自衣食乎?真人,是诚冤绝地统,民之愚甚剧也。”

“今小生闻是,心大悲而恐忄亥,知冤者诚多,当奈何哉?”“然,夫好学而不得衣食之者,其学必懈而道止也,而得衣食焉,则贤者学而不止也。当使各有所利,不当使其还反相愁穷也。”“何谓也?”“夫女者无宫,女之就夫,比若男子之就官也,当得衣食焉。女之就夫家,乃当相与并力,同心治生,乃共传天地统,到死尚复骨肉同处。当相与并力,而因得衣食之,令使贤且乐,令使不肖者且苦,比若土地,良土其物善,天亦付归之;薄土其物恶,天亦付归之,不夺其材力所生长也。天地尚不夺汝功,何况人乎哉!如是,则凡人无复杀其女者也。”

“善哉善哉!一大深害除矣,帝王太平已至矣。”“真人何以知之乎?”“ 然,夫父母与子,极天下之厚也,不得困愁焉,不宜杀之也,毋乃杀其子,是应寇贼之气,大逆甚无道也,故其乱帝王治最深。夫女,今得生,不见贼杀伤,故大乐到矣。”

“然,子说是也,可谓知之矣。今天下一家杀一女,天下几亿家哉?或有一家乃杀十数女者,或有妊之未生出,反就伤之者,其气冤结上动天,奈何无道理乎?故吾诚□□重知之也。夫人各自衣食其力,则令妇人无两心,则其意专作事,不复狐疑也。苦而无功,则令使人意常不和调。此者,乃天性自然之术也。真人慎之,无去此书,以付仁贤之君,可以除一大冤结灾害也。慎吾书言,以示凡人,无肯复去女者也,是则且应天地之法也,一男者得二女也。

  • 共4页:
  • 上一页
  • 1
  • 2
  • 3
  • 4
  • 下一页
  • 关注道教之音官方微信
    |

    《太平经》 ●丙部之一(卷三十五)(2)

    未知 弄玉公子

    2010-11-29 08:59:30

    |
    《太平经》 ●丙部之一(卷三十五)(2)
    |

    “唯唯。今天师既加恩爱,乃怜帝王在位用心愁苦,不得天意,为其每具开说可以致上皇太平之路。愚生受书众多,大眩童蒙,不知当复问何等哉,唯天明师,悉具陈列其诫。”“善哉善哉!然天法,阳数一,阴数二。故阳者奇,阴者偶,是故君少而臣多。阳者尊,阴者卑,故二阴当共事一阳,故天数一而地数二也,故当二女共事一男也。”

    “何必二人共养一人乎?”“尊者之傍,不可空为一人行,一人当立坐其傍,给侍其不足。故一者,乃象天也,二者,乃象地也,人者,乃是天地之子,故当象其父母。今天下失道以来,多贱女子,而反贼杀之,令使女子少于男,故使阴气绝,不与天地法相应。天道法,孤阳无双,致枯,令天不时雨。女者应地,独见贱,天下共贱其真母,共贼害杀地气,令使地气绝也不生,地大怒不悦,灾害益多,使王治不得平。”

    “何也?”“夫男者,乃天之精神也;女者,乃地之精神也。物以类相感动,王治不平,本非独王者之过也,乃凡人失道轻事,共为非,其得过非一也,乃万端,故使治难平乖错也。天地之性,万二千物,人命最重,此贼杀女,深乱王者之治,大咎在此也。”

    “今天师为王者开辟太平之阶路,太平之真经出,为王者但当游而无事。今是伤女,为其致大灾,当奈何之乎?”“善哉!子之问也,得天心矣。然天下所以贱恶女者,本恶过在其行。”“何谓也?愿闻之,试得记于竹帛,万万世不敢去也。”“善哉,子今能记之,天下无复杀女者也。”“唯唯,愿记之,以除帝王之灾,吾所乐也,以救冤女之命。”“善哉,子已得益天矣。”“何谓也? ”“然,活人名为自活,杀人名为自杀。天爱子可为,已得增于天,司命易子籍矣。”“不敢也,不敢也。”

    “无可复让,此乃天自然之法也。然天下所以杀女者,凡人少小之时,父母自愁苦,绝其衣食共养之。非独人也,行亦皆然。至于老长巨细,各当随其力而求衣食,故万物尚皆去其父母而自衣食也,贤者得乐,不肖得苦。又子者年少,力日强有余,父母者日衰老,力日少不足也。夫子何男何女,智贤力有余者,尚乃当还报复其父母功恩而供养之也。故父母不当随衣食之也。是者名为弱养强,不足筋力养有余也,名为逆政。少者还愁苦老者,无益其父母,父母故多杀之也。今但为乏衣食而杀伤之,孰若养活之者,而使各自衣食乎?真人,是诚冤绝地统,民之愚甚剧也。”

    “今小生闻是,心大悲而恐忄亥,知冤者诚多,当奈何哉?”“然,夫好学而不得衣食之者,其学必懈而道止也,而得衣食焉,则贤者学而不止也。当使各有所利,不当使其还反相愁穷也。”“何谓也?”“夫女者无宫,女之就夫,比若男子之就官也,当得衣食焉。女之就夫家,乃当相与并力,同心治生,乃共传天地统,到死尚复骨肉同处。当相与并力,而因得衣食之,令使贤且乐,令使不肖者且苦,比若土地,良土其物善,天亦付归之;薄土其物恶,天亦付归之,不夺其材力所生长也。天地尚不夺汝功,何况人乎哉!如是,则凡人无复杀其女者也。”

    “善哉善哉!一大深害除矣,帝王太平已至矣。”“真人何以知之乎?”“ 然,夫父母与子,极天下之厚也,不得困愁焉,不宜杀之也,毋乃杀其子,是应寇贼之气,大逆甚无道也,故其乱帝王治最深。夫女,今得生,不见贼杀伤,故大乐到矣。”

    “然,子说是也,可谓知之矣。今天下一家杀一女,天下几亿家哉?或有一家乃杀十数女者,或有妊之未生出,反就伤之者,其气冤结上动天,奈何无道理乎?故吾诚□□重知之也。夫人各自衣食其力,则令妇人无两心,则其意专作事,不复狐疑也。苦而无功,则令使人意常不和调。此者,乃天性自然之术也。真人慎之,无去此书,以付仁贤之君,可以除一大冤结灾害也。慎吾书言,以示凡人,无肯复去女者也,是则且应天地之法也,一男者得二女也。

  • 共4页:
  • 上一页
  • 1
  • 2
  • 3
  • 4
  • 下一页
  • 坚持道教中国化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