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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笈七签》卷三十九 说戒部二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时间:2010-11-01 12:59:11      繁體中文版     

◎老君说一百八十戒并叙

昔週之末,<赤皮>王之时,始出太平之道、太清之教。老君至琅琊,授道与干君。干君受道法,遂以得道,拜为真人。又传《太平经》一百七十卷,《甲子》十部。后帛君笃病,从干君授道护病,病得除羌,遂复得道,拜为真人。今琅琊有木兰树,干、帛二君所治处也。幽王时,老君教胡还当入汉中,过琅琊,干君得见老君。老君谓干君曰:吾前授汝,助人救命,忧念万民,拜署男女祭酒,广化愚人,分布弟子,使上感天心,下动地祗,当令王者欢心。而自顷以来,吾遥从千万亿里观之,诸男女祭酒,托老君尊位,贪财好色,擅色自用,更相是非,各谓我心正,言彼非真,利于供养,欲人奉已,憎恶同道,妒贤嫉才,骄恣自大,禁止百姓,当来从我,我道最正,彼非真也。皆不当尔,故来相语。干吉稽首,再拜伏地,叩头百下,唯唯告曰:太上从今日已去,不知当何由去?诸男女祭酒之重罪,令祭酒辈空活,既蒙道祐,可得升仙,寿终之后,不入九地下牢之苦。非但祭酒,复其万民。万民无知法则,祭酒之罪,臣之过咎,实在于己也。唯愿太上赦既往之失,署臣修将来之善耳。臣干吉死罪,死罪。老君曰:可正安意定,坐。吾恐大道浇季,万民丧命。一二祭酒,死入九幽之下,不足痛也。吾但念万民痛耳。汝当善听,记录心中,当为后世作法则,敕诸男女祭酒,令改往行,从今之善。老君曰:人生虽有寿万年者,若不持戒律,与老树朽石何异?宁一日持戒为道德之人,而死补天官,尸解升仙。世人死有重罪,无益魂神。魂神受罪耳。祭酒明奉行之。乃曰,诸祭酒各明听,天下万民,无有长存。人生有死,物成有败。日出则没,月满则缺。从古至今,谁能长存者?唯道德可久耳!今月亦善,今日亦善,今时亦善,诸贤亦善,师甲亦善,弟子亦善,万神备具,吏兵皆到,今吾以诸贤故,念万民之命,故授王甲禁戒重律。当三遍读之,然后说戒曰:。

第一戒,不得多畜仆妾。

第二戒,不得淫他妇人。

第三戒,不得盗窃人物。

第四戒,不得杀伤一切物命。

第五戒,不得妄取人一钱已上物。

第六戒,不得妄烧败人一钱已上物。

第七戒,不得以食物掷火中。

第八戒,不得畜猪羊。

第九戒,不得邪求一切人物。

第十戒,不得食大蒜及五辛。

第十一戒,不得作草书与人。

第十二戒,不得多以书相闻。

第十三戒,不得以药落去子。

第十四戒,不得烧野田山林。

第十五戒,不得以金银器食用。

第十六戒,不得求知军国事及占吉凶。

第十七戒,不得妄与兵贼为亲。

第十八戒,不得妄伐树木。

第十九戒,不得妄摘草花。

第二十戒,不得数见天子官人,妄结姻亲。

第二十一戒,不得轻慢弟子,邪宠以乱真。

第二十二戒,不得贪惜财物。

第二十三戒,不得妄言绮语,隔戾嫉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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