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门崇理折衷堪舆完孝录卷之七(3)

道教之音整理 紫嫣馨

2013-07-22 21:54:49

《经》云:日月同宫,月要占於日前。如月躔井,日躔毕是也。又曰:金水会垣水,忌退於金后。如水躔井,金躔毕是也。又有相克前后之分。如土在井,水在毕,为祸轻。如土在毕,水在井,则祸重。大抵生我之星宜在后,克我之星宜在前。余仿此推。

迎者,星在前也。且如命限在寅,而卯上有星,谓之隔宫迎。如命限在箕,而尾度上有星,谓之隔度迎。隔宫者轻,隔度者重。

送者,星在后也。如命限在寅,丑上有星,谓曰隔宫送。如命限在箕,而尾度上有星,谓之隔度送。隔宫者远,隔度者近。

明者,昼生日、木、土、水、炁、计、孛,夜生月、火、金、罗,谓之向明。为身命、田财#2、官福、经纬、驿马、三元、禄等星为奇。

晦者,夜生日、木、土、水、黑、计、孛,昼生月、火、金、罗,谓之背曜。或掌身命、田财、官福,有文魁、名甲等星俱失次也。

升者,日在东方,宜寅、卯、辰、巳、午、未时生人。月在西方,宜申、酉、戌、亥、子、丑生人。

沉者,日在西方而夜生,月在东方而昼生,兼为官福、身命、田财、妻嗣等用者,谓日失格。

顺者,五星自北而西,自南而东,顺度相生,而无诸星驳杂为美。如木、火、土、金、水、次第相生则吉。

逆者,五星自北而东,自南而西,逆度相克,又有众曜混杂为忌。如水、火、金、木、土,相逢克战则凶。

衰者,春土夏金,秋木冬火,四季水。又衰病、死绝、胎养、宫为衰,已上等星宫位,忌掌用神坐衰地尤甚。

旺者,春木夏火,秋金冬水,四季土。又长生、冠带、帝旺为旺,已上等星宫位,宜掌用神临旺地尤切。

掩者,罗计掩蔽也。或昼掩诸星於西北,或夜蔽众曜於东南也。

蚀者,日月同罗计也。以朔日昼生,望月夜诞,遇罗计则蚀,忌坐命安身於日月度也。

冲者,对宫冲克也。如火在子,水在午。又如木在丑,金在未,对照冲克,乃为不吉。余可类推。

制者,用星受制也。如木为用星,.被金所制。又土为用神,被木所制。用星者,即身命、官福、田财、妻嗣等,主是也。受他星克制不吉。

朝者,相向也。如众曜拱南,南方会坐命。如群星朝北,北方坐命。又如计罗截诸星於东,命坐於东。截诸星於西,命坐於西。皆谓之朝也。

拱者,三合也。如日月拱身命,拱官福,拱田财,拱妻子。又如福禄。拱身命,拱官禄,拱田财,拱妻子。又如田财拱身命,拱官福,拱妻子。

夹者,两傍也。如日月夹身命,夹官福,田财,夹妻子。又如福禄夹身命,夹官福,夹田财,夹妻子。又如田财夹身命,夹官福,夹妻子。

辅者,辅弼也。如身命主辅弼日月之前后。又官福星辅弼日月之。左右。又田财、妻嗣等主得日月漏提挈者,皆为合格。

分者,罗计截诸星两路也。或分截文武两班,或分截文东、武西,或分出日月并明,或分出官福清健。

会者,诸星聚一宫一度也。如十一曜会聚身命。如十一曜会聚官福,或会聚田财,且诸星顺度相生,无克战为妙。

引者,在前也。引宜度远,如日月引从,官福引从,田财引从,妻嗣引从。或文魁引从,名甲引从,官印引从,得地者佳。

从者,在后也。从宜度近,如金水引从,宜水前金后。木火引从,宜火前木后。土金引从,宜金前土后。盖后能生前,而前不能生后故耳。

截者,罗计拦截也。或截诸星於东南,又在昼生。或截众曜於西北,又是夜生。又如罗计中分,截出文东、武西。

漏者,截出吉星也。或昼生漏,出日、木、土、水、黑、计於阳宫阳度。或夜生漏,出月、火、罗、金於阴宫阴度。

守者,身命住宫也。所住之宫,与诸星相会,以定贵贱。

岐者,两岐隔界也。如尾二在卯,尾三过寅,乃隔宫同度岐界也。又如子上虚九,与危初度,是同宫隔度岐界也。但凡身命,官福等星,坐度宜深,不宜缠两岐隔界之度也。

已上八门起例看法,乃星家纲领,学者模范,宜细玩焉,得於心矣。

儒门崇理折衷堪与完孝录卷之七竟

#1『十一』原作『十二』,据上下文义改。

#2『田财』原作『田则』,据上下文义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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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云:日月同宫,月要占於日前。如月躔井,日躔毕是也。又曰:金水会垣水,忌退於金后。如水躔井,金躔毕是也。又有相克前后之分。如土在井,水在毕,为祸轻。如土在毕,水在井,则祸重。大抵生我之星宜在后,克我之星宜在前。余仿此推。

    迎者,星在前也。且如命限在寅,而卯上有星,谓之隔宫迎。如命限在箕,而尾度上有星,谓之隔度迎。隔宫者轻,隔度者重。

    送者,星在后也。如命限在寅,丑上有星,谓曰隔宫送。如命限在箕,而尾度上有星,谓之隔度送。隔宫者远,隔度者近。

    明者,昼生日、木、土、水、炁、计、孛,夜生月、火、金、罗,谓之向明。为身命、田财#2、官福、经纬、驿马、三元、禄等星为奇。

    晦者,夜生日、木、土、水、黑、计、孛,昼生月、火、金、罗,谓之背曜。或掌身命、田财、官福,有文魁、名甲等星俱失次也。

    升者,日在东方,宜寅、卯、辰、巳、午、未时生人。月在西方,宜申、酉、戌、亥、子、丑生人。

    沉者,日在西方而夜生,月在东方而昼生,兼为官福、身命、田财、妻嗣等用者,谓日失格。

    顺者,五星自北而西,自南而东,顺度相生,而无诸星驳杂为美。如木、火、土、金、水、次第相生则吉。

    逆者,五星自北而东,自南而西,逆度相克,又有众曜混杂为忌。如水、火、金、木、土,相逢克战则凶。

    衰者,春土夏金,秋木冬火,四季水。又衰病、死绝、胎养、宫为衰,已上等星宫位,忌掌用神坐衰地尤甚。

    旺者,春木夏火,秋金冬水,四季土。又长生、冠带、帝旺为旺,已上等星宫位,宜掌用神临旺地尤切。

    掩者,罗计掩蔽也。或昼掩诸星於西北,或夜蔽众曜於东南也。

    蚀者,日月同罗计也。以朔日昼生,望月夜诞,遇罗计则蚀,忌坐命安身於日月度也。

    冲者,对宫冲克也。如火在子,水在午。又如木在丑,金在未,对照冲克,乃为不吉。余可类推。

    制者,用星受制也。如木为用星,.被金所制。又土为用神,被木所制。用星者,即身命、官福、田财、妻嗣等,主是也。受他星克制不吉。

    朝者,相向也。如众曜拱南,南方会坐命。如群星朝北,北方坐命。又如计罗截诸星於东,命坐於东。截诸星於西,命坐於西。皆谓之朝也。

    拱者,三合也。如日月拱身命,拱官福,拱田财,拱妻子。又如福禄。拱身命,拱官禄,拱田财,拱妻子。又如田财拱身命,拱官福,拱妻子。

    夹者,两傍也。如日月夹身命,夹官福,田财,夹妻子。又如福禄夹身命,夹官福,夹田财,夹妻子。又如田财夹身命,夹官福,夹妻子。

    辅者,辅弼也。如身命主辅弼日月之前后。又官福星辅弼日月之。左右。又田财、妻嗣等主得日月漏提挈者,皆为合格。

    分者,罗计截诸星两路也。或分截文武两班,或分截文东、武西,或分出日月并明,或分出官福清健。

    会者,诸星聚一宫一度也。如十一曜会聚身命。如十一曜会聚官福,或会聚田财,且诸星顺度相生,无克战为妙。

    引者,在前也。引宜度远,如日月引从,官福引从,田财引从,妻嗣引从。或文魁引从,名甲引从,官印引从,得地者佳。

    从者,在后也。从宜度近,如金水引从,宜水前金后。木火引从,宜火前木后。土金引从,宜金前土后。盖后能生前,而前不能生后故耳。

    截者,罗计拦截也。或截诸星於东南,又在昼生。或截众曜於西北,又是夜生。又如罗计中分,截出文东、武西。

    漏者,截出吉星也。或昼生漏,出日、木、土、水、黑、计於阳宫阳度。或夜生漏,出月、火、罗、金於阴宫阴度。

    守者,身命住宫也。所住之宫,与诸星相会,以定贵贱。

    岐者,两岐隔界也。如尾二在卯,尾三过寅,乃隔宫同度岐界也。又如子上虚九,与危初度,是同宫隔度岐界也。但凡身命,官福等星,坐度宜深,不宜缠两岐隔界之度也。

    已上八门起例看法,乃星家纲领,学者模范,宜细玩焉,得於心矣。

    儒门崇理折衷堪与完孝录卷之七竟

    #1『十一』原作『十二』,据上下文义改。

    #2『田财』原作『田则』,据上下文义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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