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因上经卷之一#1(3)

道教之音整理 佚名

2013-10-13 09:42:25

《象》曰:子克家,刚柔接也。

六三:勿用取女,见金夫,不有躬,元攸利。

《象》曰:勿用取女,行不顺也。

六四:困蒙,吝。

《象》曰:困蒙之吝#24,独远实也。

六五:童蒙,吉。

《象》曰:童蒙之吉,顺以巽也。

上九:击蒙,不利为寇,利御寇。

《象》曰:利用御寇,上下顺也。

山水蒙

山下有险,险而止。方其止也,混混沌沌,莫知所之。童蒙如此,圣人亦如此。虽欲不止,其可得乎?故曰:山下有险,险而止,蒙。夫以险而止,则必以亨通而行。及其行也,坚人如此,童蒙亦如此。虽欲不行,又可得乎?故曰:蒙,亨。以亨行时中也。言时止即止,时#25行即行,即此便是时中。圣人与蒙元异矣。然则蒙乃人之正性,养蒙即所以养正而为作圣之实功。故曰:蒙以养正,圣功也,是以利贞也。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者,言我与五之志相应,故五自相求,非求我告也。童蒙元吉,本自无余,我特承顺而包纳之,足矣。彼何求而我又何告也。初筮告者,初六方出门即筮,得二而来,比二以求告,故曰:以刚中也。然至于再,至于三,终不与告者,非不告也,恐读蒙也。故曰:读则不告,渍蒙也。然则初之利用刑人,三之勿用取女,四之困吝,皆不告之意矣。噫,详观《象辞》而后人知所以蒙养之功矣。若再三以读之,是击蒙也,非养蒙也,是为寇也,非为蒙止寇也。此唯上九当艮止而不知止者为之耳。九日包蒙,安肯如此?益为之止寇,则下皆顺之;若寇之,则上已自不顺矣,安能使上下皆顺而为大顺之至乎?呜呼,不顺于蒙,何以成圣?不顺以养,何以养正?故圣人以此顺天下,则笃恭而天下平,不待赏而民劝与。今观其击,初之辞曰:尔勿筮我求告,欲我开发尔之蒙昧也,是自加栓桔也,急须以正。法用辞脱,其不如法之栓桔乃可。不然,吾恐其以往而吝,反加爱惜,不可脱矣。不见六四乎,本老实人也,反以为不美而独远之;本蒙也,反以为不美而谓天困之。夫彼方以蒙为困矣,其吝又可脱邪。六五柔顺居中,一童蒙耳。以为妇,则为童蒙之妇;以为子,则为童蒙克家之子,而刚柔接。自无往而不吉者,唯九二以包蒙之吉,成六五童蒙之吉,而后六五能以己之童蒙,顺以巽,入于九二之包蒙。然则二之元不利也,固宜若六三,非可纳之妇而为不可取之女。此女也,知识大开,行已不顺于蒙矣。于童蒙何攸利哉。大抵世之蒙者,聪明日广,往往见金而一不见其身,是故闻一知十者为大贤,而一日货殖焉,反以空空为鄙夫,屡空者为一贫乞。日以为困苦而不能自出也,渎一之则喜,击之则喜,加之以栓桔则又喜,养正之功,将安施与?

汪本诃曰:乾坤之后即继以屯.蒙。屯者,时运初开,世界蒙昧,圣人旋乾转坤之道于此焉。在蒙者,知识未行,人心屯难,圣人开天辟地之功,于此焉始。屯者,世之蒙。蒙者,人之屯。故屯建侯,而蒙利御寇也。

附录

王辅嗣曰:夫明莫若圣,昧莫若蒙。蒙以养正,乃圣功也。然则养正以明,失其道矣。

程正叔曰:艮为山、为止。坎为水,为险。山下有险,过险而止,莫知所之,蒙之象也。

游定夫曰:山下出泉,其一未散,其势未达。观其势之未达,则果行;观其一之未散,则育德。

王畿曰:山下出泉,本静而清水易之源也。不庾于束西,不汨于泥沙,顺一以导之,自然可达於海。君子法蒙之。象,果行以育其德。水行而不息,故曰.果山止而不挠,故日育夫纯一未发之一未#26蒙。蒙者,圣之基也。自蒙之义,不明世之学者,以蒙为昏昧。妄意开凿,助成机智,汨以泥沙之欲,次以东西之趋,反使纯一之体漓,清静之源窒。非徒元益,而害之也。夫圣功之要,全在于蒙。以天时言,晦者,开朗之机。以人事盲,昏者,昭明之候。但世人未之察耳。孟子曰: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赤子之心即所为蒙。

乾下坎上

需:有孚,光亨,贞吉。利涉大

《象》曰:需,须也;险在前也。刚健而不陷,其义不困穷矣。需,有孚,光亨,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利涉大川,往有功也。

《象》曰:云上于天,需;君子以饮食宴乐。

初九:需于郊。利用恒,无咎。

《象》曰:需于郊,不犯难行也。利用恒,无咎,未失常也。

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终吉。

《象》曰:需于沙,衍在中也。虽一小有言,以吉终也。

九三,需于泥,致寇至。

《象》曰:需于泥,灾在外也。自我致寇,敬慎不败也。

六四:需于血,出自穴。

《象》曰:需于血,顺以听也。

九五:需于酒食,贞吉。

《象》曰:酒食贞吉,以中正也。

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

《象》曰:不速之客来,敬之,终吉。虽不当位,未大失也。

水天需

刚健之才,不难於济难,而难于不犯难。初,已出门而需于郊矣,而能不遽进,我知其不犯难门也。但恐其或不耐久,有失常心,则虽犯难,不顾耳。故以利用恒,无咎告之。九二,需而近险,有需于沙之象。夫沙非水也,而为水之所必至,则虽曰需于沙,与水中行实类。而二以刚明之才居中,四顾闻小有言,遂得终吉,而能以吉终焉。九三遇刚,不安于沙,反需而及于泥。夫泥之陷人也甚于沙三,岂不虑及?此但三知水之不能为灾,而不知灾在外也。既谄于泥,则欢进不得,欲退不能,寇之来也。非自我致之而谁也?是虑之不熟也,需之不审也,过刚之所致也。然以其刚也,因是而曲加敬慎焉,必不败矣。不败固善,然何如早不及泥之为愈。然则险在前而不能需,纵乾之刚健,亦不能免于陷与困穷也,而昆六四与上之柔哉。今六四居坎之下,其象为需而见伤,若不能出矣,而反得出于坎陷之穴中者,以其能顺以听。九五,宁见伤而不遽进也。此九五正中之力也。上六,处坎之上,时将出坎,乃不能需而反入于坎陷之穴,不亦甚乎。故告之曰:虽入于穴矣,犹幸而有不速之客来也。盖九三应上,本是上客。今三敬慎不败,已出险而来矣。来则敬之,亦可以保终吉也。

虽入穴,何伤乎?然则上虽幸三之来,亦实施#27五之戒也。吾以是观之,阴柔患不能出而阳刚患不能需。此需之卦,圣人专为阳刚之人说法矣。利用恒,所以戒物也。小有言,所以戒#28二也。致寇至,所以戒三也。谁戒之需,而有孚光,亨,贞吉。位乎天位,利涉大川而往,有功之九五也。盖五身在问#29中而忘其险,唯知酒食是需,亦犹困之。九二身处困中而忘其困,唯知困于酒食而已。此处需处困之至德要道也。故日贞吉#30。而又曰:以正中至矣。呜呼,安居不动以待,食饮尚不出郊,况及泥邪?刘用相曰:三人即九三。三虽不当九五之位,然刚也、健也,敬之自未大失也。此卦唯六四能顺以听,九五余皆有乾健阴亢,不能待,不能听之象。非五以天位临之,以正中示之,以不一而足丁宁诫谕之,弗需也。此五之所以为光亨也。

附录

金汝白曰:四与上,坎中二#31阴,故皆言穴,犹坎卦初与三皆云坎成也。

王畿曰:乾之刚健,上进遇险而不遽进,故需有亨道。苟以柔弱之质需,缓而不进,则是需者事之赋也。

《说文》曰:须,从页,首也。从彡#32;毛饰也。本须鬓之须,借为所须之须。方时化曰:夫子用以解需,谓须九五也

坎下乾上。

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彖》曰:讼,上刚下险,险而健讼。讼有孚室,惕,中吉,刚来而得中也。终凶,讼不可成也。利见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于渊也。

《象》曰:天与水违行,讼。君子以作事谋始。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

《象》曰:不永所事,讼不可长也。虽小有言,其#33辩明也。

九二:不克讼,归而通,其邑人三百户,无眚。

《象》曰:不克讼,归通窜也。自下讼上,患至攘也。

六三:食旧德,贞厉,终吉。或从王事,无成。

《象》曰:食旧德,从上吉也。

九四:不克讼,复即命,渝,安贞,吉。

《象》曰:复即命,渝,安贞,不失也。

九五:讼,元吉。

《象》曰:讼,元吉,以中正也。

上九:或锡之击带,终朝三褫之。

《象》曰:以讼受服,亦不足敬也。

天水讼

方时化曰:此卦上刚下险,险而健。险而不健则讼不成,健而不险则讼不成,唯险而健讼斯成矣。然讼,其可成乎?讼,其可终乎?讼,其可以长而或从王事,必永所事乎?幸有九五中正之大人,必欲使人元讼,而为讼者之所利见。而九二又刚来而得中,是以不克讼而讼自不成、自不终、自不永且长,而卒入于渊也。夫阳实阴虚,刚来得中孚实明甚。一阳在内陷于阴、险、窒、惕甚明。以窒故讼,以惕故不终讼,况见九五哉。故一见九五即愧悔不暇,不克讼,归而通,宜矣。夫二,险之主也?内体皆其素所左右之人也。既讼于五,大讼兴矣。株连不既众乎。今归而通,则其邑人三百户兔灾必也。此九二之不终讼然也。若初与四,两不欲终讼者也。上与三,三亦非欲讼者,但恐或有起衅而致上之从王事耳。于是或者遂,因而有笔带之锡,而上亦因而不克讼焉,则是五爻皆以利见九五,而讼元由终矣。五之元吉而中正何如哉。故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元讼乎,正九五之谓矣。是以九五一爻,但言讼元吉,而不言听讼,元吉#34 也。若听之纵善,安能元吉?以今观之,初柔居下,以柔自安,不永所事,虽小有言,辩明即止。其以不终讼获吉,宜也。四五同体,利见九五,复而就命,变而安贞,独能不失九五倦倦不欲讼之意。其以不终讼获吉,尤其宜也。上虽过刚居上,然三唯知旧德是食,始虽厉而终则吉矣。呜呼,肇带之锡也,三褫之愧也,则谓上能不终讼亦可也。何也?以其犹有愧心也。恐其元面目以见九五也。

附录

杨中立曰:天左旋而水束注,违行也。作事至于违行而后谋之,则元及矣。

王畿曰:天为三才之始,水为五行之始。君子法之作事、谋始,凡事有始、有中、有终讼、中吉、终凶。能谋始以绝讼,端中与终,不必言矣。又曰:观天水违行之象,天左旋,五星右转之说,益有足征也。

坎下坤上

师:贞,丈人吉,无咎。

《彖》#35 曰:师,众也。贞,正也。

能以众正,可以王矣。刚中而应,行险而顺,以此毒天下,而民从之,吉又何咎矣。

《象》曰:地中有水,师。君子以容民畜众。

初六:师出以律,否臧凶。

《象》曰:师出以律,失律凶也。

九二:在师,中吉无咎,王三锡命。

《象》曰:在师,中吉,承天宠也。王三锡命,怀万邦也。

六三:师或舆尸,凶。

《象》曰:师或舆尸,大元功也。

六四:师左次,无咎。

《象》曰:左次无咎,未失常也。

六五:田有禽,利执言,无咎。长子帅师,弟子舆尸,贞凶。

《象》曰:长子帅师,以中行也。弟子舆尸,使不当也。

上六:太君有命,开国承#36家,小人勿用。

《象》曰:大君有命,以正功也。

小人勿用,必乱邦也。

地水师

  • 共4页:
  • 上一页
  • 1
  • 2
  • 3
  • 4
  • 下一页
  • 关注道教之音官方微信
    |

    易因上经卷之一#1(3)

    道教之音整理 佚名

    2013-10-13 09:42:25

    |
    易因上经卷之一#1(3)
    |

    《象》曰:子克家,刚柔接也。

    六三:勿用取女,见金夫,不有躬,元攸利。

    《象》曰:勿用取女,行不顺也。

    六四:困蒙,吝。

    《象》曰:困蒙之吝#24,独远实也。

    六五:童蒙,吉。

    《象》曰:童蒙之吉,顺以巽也。

    上九:击蒙,不利为寇,利御寇。

    《象》曰:利用御寇,上下顺也。

    山水蒙

    山下有险,险而止。方其止也,混混沌沌,莫知所之。童蒙如此,圣人亦如此。虽欲不止,其可得乎?故曰:山下有险,险而止,蒙。夫以险而止,则必以亨通而行。及其行也,坚人如此,童蒙亦如此。虽欲不行,又可得乎?故曰:蒙,亨。以亨行时中也。言时止即止,时#25行即行,即此便是时中。圣人与蒙元异矣。然则蒙乃人之正性,养蒙即所以养正而为作圣之实功。故曰:蒙以养正,圣功也,是以利贞也。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者,言我与五之志相应,故五自相求,非求我告也。童蒙元吉,本自无余,我特承顺而包纳之,足矣。彼何求而我又何告也。初筮告者,初六方出门即筮,得二而来,比二以求告,故曰:以刚中也。然至于再,至于三,终不与告者,非不告也,恐读蒙也。故曰:读则不告,渍蒙也。然则初之利用刑人,三之勿用取女,四之困吝,皆不告之意矣。噫,详观《象辞》而后人知所以蒙养之功矣。若再三以读之,是击蒙也,非养蒙也,是为寇也,非为蒙止寇也。此唯上九当艮止而不知止者为之耳。九日包蒙,安肯如此?益为之止寇,则下皆顺之;若寇之,则上已自不顺矣,安能使上下皆顺而为大顺之至乎?呜呼,不顺于蒙,何以成圣?不顺以养,何以养正?故圣人以此顺天下,则笃恭而天下平,不待赏而民劝与。今观其击,初之辞曰:尔勿筮我求告,欲我开发尔之蒙昧也,是自加栓桔也,急须以正。法用辞脱,其不如法之栓桔乃可。不然,吾恐其以往而吝,反加爱惜,不可脱矣。不见六四乎,本老实人也,反以为不美而独远之;本蒙也,反以为不美而谓天困之。夫彼方以蒙为困矣,其吝又可脱邪。六五柔顺居中,一童蒙耳。以为妇,则为童蒙之妇;以为子,则为童蒙克家之子,而刚柔接。自无往而不吉者,唯九二以包蒙之吉,成六五童蒙之吉,而后六五能以己之童蒙,顺以巽,入于九二之包蒙。然则二之元不利也,固宜若六三,非可纳之妇而为不可取之女。此女也,知识大开,行已不顺于蒙矣。于童蒙何攸利哉。大抵世之蒙者,聪明日广,往往见金而一不见其身,是故闻一知十者为大贤,而一日货殖焉,反以空空为鄙夫,屡空者为一贫乞。日以为困苦而不能自出也,渎一之则喜,击之则喜,加之以栓桔则又喜,养正之功,将安施与?

    汪本诃曰:乾坤之后即继以屯.蒙。屯者,时运初开,世界蒙昧,圣人旋乾转坤之道于此焉。在蒙者,知识未行,人心屯难,圣人开天辟地之功,于此焉始。屯者,世之蒙。蒙者,人之屯。故屯建侯,而蒙利御寇也。

    附录

    王辅嗣曰:夫明莫若圣,昧莫若蒙。蒙以养正,乃圣功也。然则养正以明,失其道矣。

    程正叔曰:艮为山、为止。坎为水,为险。山下有险,过险而止,莫知所之,蒙之象也。

    游定夫曰:山下出泉,其一未散,其势未达。观其势之未达,则果行;观其一之未散,则育德。

    王畿曰:山下出泉,本静而清水易之源也。不庾于束西,不汨于泥沙,顺一以导之,自然可达於海。君子法蒙之。象,果行以育其德。水行而不息,故曰.果山止而不挠,故日育夫纯一未发之一未#26蒙。蒙者,圣之基也。自蒙之义,不明世之学者,以蒙为昏昧。妄意开凿,助成机智,汨以泥沙之欲,次以东西之趋,反使纯一之体漓,清静之源窒。非徒元益,而害之也。夫圣功之要,全在于蒙。以天时言,晦者,开朗之机。以人事盲,昏者,昭明之候。但世人未之察耳。孟子曰: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赤子之心即所为蒙。

    乾下坎上

    需:有孚,光亨,贞吉。利涉大

    《象》曰:需,须也;险在前也。刚健而不陷,其义不困穷矣。需,有孚,光亨,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利涉大川,往有功也。

    《象》曰:云上于天,需;君子以饮食宴乐。

    初九:需于郊。利用恒,无咎。

    《象》曰:需于郊,不犯难行也。利用恒,无咎,未失常也。

    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终吉。

    《象》曰:需于沙,衍在中也。虽一小有言,以吉终也。

    九三,需于泥,致寇至。

    《象》曰:需于泥,灾在外也。自我致寇,敬慎不败也。

    六四:需于血,出自穴。

    《象》曰:需于血,顺以听也。

    九五:需于酒食,贞吉。

    《象》曰:酒食贞吉,以中正也。

    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

    《象》曰:不速之客来,敬之,终吉。虽不当位,未大失也。

    水天需

    刚健之才,不难於济难,而难于不犯难。初,已出门而需于郊矣,而能不遽进,我知其不犯难门也。但恐其或不耐久,有失常心,则虽犯难,不顾耳。故以利用恒,无咎告之。九二,需而近险,有需于沙之象。夫沙非水也,而为水之所必至,则虽曰需于沙,与水中行实类。而二以刚明之才居中,四顾闻小有言,遂得终吉,而能以吉终焉。九三遇刚,不安于沙,反需而及于泥。夫泥之陷人也甚于沙三,岂不虑及?此但三知水之不能为灾,而不知灾在外也。既谄于泥,则欢进不得,欲退不能,寇之来也。非自我致之而谁也?是虑之不熟也,需之不审也,过刚之所致也。然以其刚也,因是而曲加敬慎焉,必不败矣。不败固善,然何如早不及泥之为愈。然则险在前而不能需,纵乾之刚健,亦不能免于陷与困穷也,而昆六四与上之柔哉。今六四居坎之下,其象为需而见伤,若不能出矣,而反得出于坎陷之穴中者,以其能顺以听。九五,宁见伤而不遽进也。此九五正中之力也。上六,处坎之上,时将出坎,乃不能需而反入于坎陷之穴,不亦甚乎。故告之曰:虽入于穴矣,犹幸而有不速之客来也。盖九三应上,本是上客。今三敬慎不败,已出险而来矣。来则敬之,亦可以保终吉也。

    虽入穴,何伤乎?然则上虽幸三之来,亦实施#27五之戒也。吾以是观之,阴柔患不能出而阳刚患不能需。此需之卦,圣人专为阳刚之人说法矣。利用恒,所以戒物也。小有言,所以戒#28二也。致寇至,所以戒三也。谁戒之需,而有孚光,亨,贞吉。位乎天位,利涉大川而往,有功之九五也。盖五身在问#29中而忘其险,唯知酒食是需,亦犹困之。九二身处困中而忘其困,唯知困于酒食而已。此处需处困之至德要道也。故日贞吉#30。而又曰:以正中至矣。呜呼,安居不动以待,食饮尚不出郊,况及泥邪?刘用相曰:三人即九三。三虽不当九五之位,然刚也、健也,敬之自未大失也。此卦唯六四能顺以听,九五余皆有乾健阴亢,不能待,不能听之象。非五以天位临之,以正中示之,以不一而足丁宁诫谕之,弗需也。此五之所以为光亨也。

    附录

    金汝白曰:四与上,坎中二#31阴,故皆言穴,犹坎卦初与三皆云坎成也。

    王畿曰:乾之刚健,上进遇险而不遽进,故需有亨道。苟以柔弱之质需,缓而不进,则是需者事之赋也。

    《说文》曰:须,从页,首也。从彡#32;毛饰也。本须鬓之须,借为所须之须。方时化曰:夫子用以解需,谓须九五也

    坎下乾上。

    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彖》曰:讼,上刚下险,险而健讼。讼有孚室,惕,中吉,刚来而得中也。终凶,讼不可成也。利见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于渊也。

    《象》曰:天与水违行,讼。君子以作事谋始。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

    《象》曰:不永所事,讼不可长也。虽小有言,其#33辩明也。

    九二:不克讼,归而通,其邑人三百户,无眚。

    《象》曰:不克讼,归通窜也。自下讼上,患至攘也。

    六三:食旧德,贞厉,终吉。或从王事,无成。

    《象》曰:食旧德,从上吉也。

    九四:不克讼,复即命,渝,安贞,吉。

    《象》曰:复即命,渝,安贞,不失也。

    九五:讼,元吉。

    《象》曰:讼,元吉,以中正也。

    上九:或锡之击带,终朝三褫之。

    《象》曰:以讼受服,亦不足敬也。

    天水讼

    方时化曰:此卦上刚下险,险而健。险而不健则讼不成,健而不险则讼不成,唯险而健讼斯成矣。然讼,其可成乎?讼,其可终乎?讼,其可以长而或从王事,必永所事乎?幸有九五中正之大人,必欲使人元讼,而为讼者之所利见。而九二又刚来而得中,是以不克讼而讼自不成、自不终、自不永且长,而卒入于渊也。夫阳实阴虚,刚来得中孚实明甚。一阳在内陷于阴、险、窒、惕甚明。以窒故讼,以惕故不终讼,况见九五哉。故一见九五即愧悔不暇,不克讼,归而通,宜矣。夫二,险之主也?内体皆其素所左右之人也。既讼于五,大讼兴矣。株连不既众乎。今归而通,则其邑人三百户兔灾必也。此九二之不终讼然也。若初与四,两不欲终讼者也。上与三,三亦非欲讼者,但恐或有起衅而致上之从王事耳。于是或者遂,因而有笔带之锡,而上亦因而不克讼焉,则是五爻皆以利见九五,而讼元由终矣。五之元吉而中正何如哉。故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元讼乎,正九五之谓矣。是以九五一爻,但言讼元吉,而不言听讼,元吉#34 也。若听之纵善,安能元吉?以今观之,初柔居下,以柔自安,不永所事,虽小有言,辩明即止。其以不终讼获吉,宜也。四五同体,利见九五,复而就命,变而安贞,独能不失九五倦倦不欲讼之意。其以不终讼获吉,尤其宜也。上虽过刚居上,然三唯知旧德是食,始虽厉而终则吉矣。呜呼,肇带之锡也,三褫之愧也,则谓上能不终讼亦可也。何也?以其犹有愧心也。恐其元面目以见九五也。

    附录

    杨中立曰:天左旋而水束注,违行也。作事至于违行而后谋之,则元及矣。

    王畿曰:天为三才之始,水为五行之始。君子法之作事、谋始,凡事有始、有中、有终讼、中吉、终凶。能谋始以绝讼,端中与终,不必言矣。又曰:观天水违行之象,天左旋,五星右转之说,益有足征也。

    坎下坤上

    师:贞,丈人吉,无咎。

    《彖》#35 曰:师,众也。贞,正也。

    能以众正,可以王矣。刚中而应,行险而顺,以此毒天下,而民从之,吉又何咎矣。

    《象》曰:地中有水,师。君子以容民畜众。

    初六:师出以律,否臧凶。

    《象》曰:师出以律,失律凶也。

    九二:在师,中吉无咎,王三锡命。

    《象》曰:在师,中吉,承天宠也。王三锡命,怀万邦也。

    六三:师或舆尸,凶。

    《象》曰:师或舆尸,大元功也。

    六四:师左次,无咎。

    《象》曰:左次无咎,未失常也。

    六五:田有禽,利执言,无咎。长子帅师,弟子舆尸,贞凶。

    《象》曰:长子帅师,以中行也。弟子舆尸,使不当也。

    上六:太君有命,开国承#36家,小人勿用。

    《象》曰:大君有命,以正功也。

    小人勿用,必乱邦也。

    地水师

  • 共4页:
  • 上一页
  • 1
  • 2
  • 3
  • 4
  • 下一页
  • 坚持道教中国化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