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和之道:道教的生态和谐理论

新民网 佚名

2011-03-01 20:29:05

20世纪以来,环保问题已经成为制约人类社会生存与发展的重要瓶颈。道教作为我国土生土长的传统宗教,历来十分重视对自然环境的保护。《老子想尔注》提出了“守中和之道”、“冲气以为和”、“和则相生”等理论。“中和”之气具有“调和万物”的功能,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共生共长的重要基础。可以说,“道”的本性就是“中和”的,是自然和谐的,只有天地自然的和谐,才会有万物的生长和成熟。“中和之道”是道教追求和谐生命、和谐自然的重要思想资源。

从“中和之道”的和谐思想出发,道教的生态和谐理论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共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是道教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准则,反映了道教道法自然的生态伦理、天人合一的生态智慧、和合共生的生态建设。

道法自然:中和之道的生态伦理

“中和之道”体现了道教“道法自然”的和谐生态伦理思想。“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之本性是自然而然的,以“无为”为法则。道化生万物,皆自然无为而生,不受任何外物所制约。

“道生万物”的生态伦理。道教认为,天地万物都由“道”所化生,因而“一切有形,皆含道性”。万物都按照“道”赋予它们的秉性而存在,有自然生存、发展的权利,人类没有权利去破坏它们。人类对待万物的态度应该如葛洪抱朴子内篇》中所称的“任物自然”,即遵循客观规律,与一切外物和谐共生,以获得人与自然在整体上的和谐。

“道通万物”的生态伦理。道教认为,人与自然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应该互相尊重、和谐共处,自然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道教还认为,道化生万物,但人是道的“中和”之气所化生的,是万物之中最有灵气和智慧的生物。因此,人居于“万物之师长”的位置,为“理万物之长”。也就是说,人负有管理和爱护万物的职责,人的行为要符合“天道”,人应该“助天生物”、“助地养形”,使自然更加完美,使自身与自然更加和谐。

“道贵中和”的生态伦理。道教从“道法自然”的整体出发,十分重视人对环境的依赖关系。道教认为,维护整个自然界的和谐与安宁,是人类本身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前提。要保持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就要确保天地的平安。“道贵中和”,就是说人类社会与自然要维持一种和谐的平衡。《太平经》强调人类若想长久安宁,就必须使自身赖以生存的地球得到和谐安宁。为此,人类就要认识自然规律,并按照自然规律去办事,这样才能真正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

天人合一:中和之道的生态智慧

道经称:“天地合和,万物萌芽”,“天地不和,阴阳失度”,体现了道教天人合一的生态智慧。道教认为,人与自然是相互感应、相互影响的。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智慧。《太平经》认为,太阳、太阴、中和三气和谐而化生万物,因此在自然界中,太阳、太阴、中和三气缺一不可。只有阴阳二气相互和谐产生“中和”之气,并共同生养万物,才能有自然界的太平。《太平经》还进一步指出,人是自然万物的一部分,也是自然“中和”之气所生,即是说,天、地、人同为自然界中的一部分,本身就有着共生共荣的关系,因此必须要互相尊重、和谐共处。

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生态智慧。道教认为,人与自然是共生共存的,自然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类社会的生存与发展。所谓“天地不和,阴阳错谬,灾及万民”,就是说自然生态失衡将直接影响到人类世界的生存。这种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生态智慧几乎贯穿在道教思想的各个方面,如在自身修炼方面,道教所强调的是自身的和谐,追求的则是与道合真、长生久视。再如,历代道教徒都能自觉绿化造林,美化道教建筑的周边环境,道观内外的苍松翠柏、绿树成荫,正是道教关爱自然、保护环境的具体体现。

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智慧。现代环境科学告诉我们:大自然具有一定的整体相关性,即自然宇宙间没有孤立发生的现象,一切都处在相反相成、相生相克、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关系中。人与自然也是整体关联的,因此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就是人类社会的必然选择。道教并不反对“人化”的自然,但是主张人改造自然应受道德的约束,应对环境采取保护措施,以谦下的精神与自然万物和谐共处。既然人与天地万物共存于同一个地球之中,又是一个相互依存的共同体,那么人作为万物之灵,就有责任和义务协调、关照人与宇宙、天地、自然万物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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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和之道:道教的生态和谐理论

    新民网 佚名

    2011-03-01 20:2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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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和之道:道教的生态和谐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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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世纪以来,环保问题已经成为制约人类社会生存与发展的重要瓶颈。道教作为我国土生土长的传统宗教,历来十分重视对自然环境的保护。《老子想尔注》提出了“守中和之道”、“冲气以为和”、“和则相生”等理论。“中和”之气具有“调和万物”的功能,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共生共长的重要基础。可以说,“道”的本性就是“中和”的,是自然和谐的,只有天地自然的和谐,才会有万物的生长和成熟。“中和之道”是道教追求和谐生命、和谐自然的重要思想资源。

    从“中和之道”的和谐思想出发,道教的生态和谐理论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共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是道教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准则,反映了道教道法自然的生态伦理、天人合一的生态智慧、和合共生的生态建设。

    道法自然:中和之道的生态伦理

    “中和之道”体现了道教“道法自然”的和谐生态伦理思想。“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之本性是自然而然的,以“无为”为法则。道化生万物,皆自然无为而生,不受任何外物所制约。

    “道生万物”的生态伦理。道教认为,天地万物都由“道”所化生,因而“一切有形,皆含道性”。万物都按照“道”赋予它们的秉性而存在,有自然生存、发展的权利,人类没有权利去破坏它们。人类对待万物的态度应该如葛洪抱朴子内篇》中所称的“任物自然”,即遵循客观规律,与一切外物和谐共生,以获得人与自然在整体上的和谐。

    “道通万物”的生态伦理。道教认为,人与自然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应该互相尊重、和谐共处,自然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道教还认为,道化生万物,但人是道的“中和”之气所化生的,是万物之中最有灵气和智慧的生物。因此,人居于“万物之师长”的位置,为“理万物之长”。也就是说,人负有管理和爱护万物的职责,人的行为要符合“天道”,人应该“助天生物”、“助地养形”,使自然更加完美,使自身与自然更加和谐。

    “道贵中和”的生态伦理。道教从“道法自然”的整体出发,十分重视人对环境的依赖关系。道教认为,维护整个自然界的和谐与安宁,是人类本身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前提。要保持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就要确保天地的平安。“道贵中和”,就是说人类社会与自然要维持一种和谐的平衡。《太平经》强调人类若想长久安宁,就必须使自身赖以生存的地球得到和谐安宁。为此,人类就要认识自然规律,并按照自然规律去办事,这样才能真正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

    天人合一:中和之道的生态智慧

    道经称:“天地合和,万物萌芽”,“天地不和,阴阳失度”,体现了道教天人合一的生态智慧。道教认为,人与自然是相互感应、相互影响的。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智慧。《太平经》认为,太阳、太阴、中和三气和谐而化生万物,因此在自然界中,太阳、太阴、中和三气缺一不可。只有阴阳二气相互和谐产生“中和”之气,并共同生养万物,才能有自然界的太平。《太平经》还进一步指出,人是自然万物的一部分,也是自然“中和”之气所生,即是说,天、地、人同为自然界中的一部分,本身就有着共生共荣的关系,因此必须要互相尊重、和谐共处。

    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生态智慧。道教认为,人与自然是共生共存的,自然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类社会的生存与发展。所谓“天地不和,阴阳错谬,灾及万民”,就是说自然生态失衡将直接影响到人类世界的生存。这种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生态智慧几乎贯穿在道教思想的各个方面,如在自身修炼方面,道教所强调的是自身的和谐,追求的则是与道合真、长生久视。再如,历代道教徒都能自觉绿化造林,美化道教建筑的周边环境,道观内外的苍松翠柏、绿树成荫,正是道教关爱自然、保护环境的具体体现。

    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智慧。现代环境科学告诉我们:大自然具有一定的整体相关性,即自然宇宙间没有孤立发生的现象,一切都处在相反相成、相生相克、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关系中。人与自然也是整体关联的,因此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就是人类社会的必然选择。道教并不反对“人化”的自然,但是主张人改造自然应受道德的约束,应对环境采取保护措施,以谦下的精神与自然万物和谐共处。既然人与天地万物共存于同一个地球之中,又是一个相互依存的共同体,那么人作为万物之灵,就有责任和义务协调、关照人与宇宙、天地、自然万物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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