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人为:道教美学与现代人生(2)

网络 雷小鹏 石琼

2011-11-21 08:42:43

三、“真-美”与人格理想

“真”作为道家哲学的一重要范畴,其基本的涵义是“真实的本性”,如《道德经》二十一章:“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庄子更是把“真”作为其价值取向,“谨守而勿失,是谓反其真”(《南华真经・秋水》),反对一切违背人的“性命之情”的虚假矫情,无拘无束的表现人受之于天的真性真情,此所谓”法天贵真”。而庄子同时把其理想人格称“真人”,“古之真人,不逆寡,不雄成,不谟士。若然者,过而弗悔,当而不自得也。”(《南华真经・大宗师》)这就是后来道教称为神仙的所谓“真人”。真人是得道的彻悟者,他谨守道的至真至纯本性,顺其自然,“见素抱朴”实现原始的本然状态,这就是自然美,没有矫饰的质朴美。另外,真人德合于道,以豁达超然的态度对待世事,心无所累,乐在其中,精神的自由美自然是常人不可想象的。真人禀承了“道”谦逊宽容的一切品德,因为体味到了物我同一,道通为一的宇宙真谛,获得真知,举手投足无不从心所欲又自合大道,“相爱而不知以为仁”(《南华真经・天地》)。这样的大仁是极高的道德境界,也是德性圆融的至善之美,真善统一的人格之美。所以说,真人是道教修炼的终极理想,也是道教修道人的美学人格理想,这一理想人格不仅仅为修道者所努力依从和追求,也成为千百年来中国古代知识分子所追求的对象,真人与儒家的“圣人”都为人们所标榜。“全真派”的王重阳及其弟子“七真”即由儒入道,希望通过刻苦修身成仙,实现宗教美学理想人格。

“真人”看起来是飘渺虚无的宗教术语,但作为一种理想人格却并非在现实的此岸就无法实现。“即身成仙”标志着在现实生活中即可回归人获生命于道时的本真状态,获得逍遥无待的生命之真。“逍者,销也”,“销尽有为累”(成玄英《庄子注疏・序引》),销尽俗世功名利禄对生命的羁绊,克服贪欲和虚伪的功利之心,让主体的生命在超功利的自由境界中尽情发挥。其次还需销尽“过度理性”的束缚。现代科学和技术的蓬勃发展带来了极繁富的物质产品,为世人提供了丰富的物质生活,这不仅使人们一方面沦入无休止的物欲享受之中,沉沦为自己物欲的奴隶,迷失了本性;还逐渐产生出一种“理性的傲慢”,认为人类的理性能解决一切问题,情感、意志、灵气等完全被挤在了一边。人鲜活的生命被抽去了生机,只剩下一副理性的“外壳”,人被换算成理性的“经济人”甚至沦落到“机器” 的地步。因此回复本真还需销尽理性的“傲慢”,让理性在它自己的界域内活动,让人自身的理性、情感、肉身协调发展,让人呈现出鲜活的生命之“真”。现代人急切需要在高度发达的科学中,在高速运转的机器下,找回被异化了的人性之真,返朴归真,回归自然,回归生命的本然,去享受一份生命的真真切切的大美!

真之“善”美,是理想人格的另一重要组成内容,如前所述“忠”、“孝”、“慈”、“爱”等所谓善的伦理品格在道家看来是人本真之性,扩充人的真性情同时就会必然弘扬善的品格,以真统善成为道家的思路,真人必然同时是善人。人们一般所说的渴望人间真情,某种意义上其内容即指以“善”、“仁”为核心的伦理道德品质。人类文明的发展不仅仅是获得真知去改变外部世界,更在于去完善人本具于道的真性真情,发扬人性之美!人格由此得以不断提升。

四、“道-美”与人生境界

作为“玄之又玄,众妙之门”(《道德经》第一章)的“道”是道教信仰和道教美学的最高范畴。“道”是“大”、是”美”,而且是最高意义的美,“妙”字便显示出其无与伦比的美。“道-美”首先表现在道的朦胧美和不可捉摸的神秘美,“视乎冥冥,听乎无声。冥冥之中,独见晓焉;无声之中,独闻和焉。故深之又深,而能物焉;神之又神,而能精焉,故其与万物接也,至无而供其求,时骋而要其宿。”(《南华真经・天地》)道的“深”和“神”无论如何是不能靠一般感官可以把握的,但这种神秘却给人无限的遐想,给人美的享受。其次,“道-美”却并非不可感知,天地万物之美正是道所化育产生的,体现了无形的道的大美,“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圣人者,原天地之美而达万物之理,故至人无为,大圣不作,观于天地之谓也。”(《南华真经・知北游》)气象万千,波澜壮阔的天地之美一直为人们所探求,“析万物之理,判天地之美”是人们追求的最大快乐,最终达到与天合的至美境界,“神仙”是“道美” 的最直接化身,它是最高宗教境界,也是最高的审美境界。是“善-美”、“生-美”、“真-美”的无限融合与统一,“道常无为而无不为”,“大道汜兮,其可左右”(《道德经》第三十四章),道的境界既具有一切与现实相对的超世俗、超功利色彩,两者泾渭分明,又融于万事万物的世俗功利之中,为人的提升指明了一条向上贯通而此岸超越之路。

冯友兰先生把人生分为四境界。一为“自然境界”,此境界的人“对其所行底事的性质并没有清楚的了解”,常“行乎其所不得不行,止乎其所不得不止”2,这是原始人、婴儿和愚人所处境界。二为“功利境界”,代表此境界的人格为“奸雄”和“英雄”,“奸雄的行事,损人利己,英雄的行事,利己不损人,或且有利于人。”3三为“道德境界”,“此境界中底人,其行为是行义的……对于人之性已有觉解”4。四是“天地境界”,其特征是:“在此境界的人,其行为是‘事天’ 的。……了解社会的全之外,还有宇宙的全,人必于知有宇宙的全时,始能使其所得于人之所以为人者尽量发展,始能尽性。”5冯先生此种天地境界可谓一种天人合一境界,达到真善美的统一,没有穷通、生死、得失的对立,没有彼岸、此岸的差别,什么时候都能以“道法自然”的原则处世,“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在现实的功名利禄中保持超然之态,同时也不失个人对社会的拳拳之心,建功立业,造福一方,与民同乐,从而实现个人的人生价值。此种人生境界才可谓真正领悟到道的真谛,以道为美的人生既隐又显,既是“一”又是“多”的统一,这种统一把人从感性和理性的存在方式带进了灵性和神性的存在方式,消解了身心之苦和理想与现实的矛盾,人就从必然王国走向了自由王国,以此统摄下的人生境界才实现“圆融无碍”的大道之美!

注释:

1.参阅陈望衡《中国古典美学史》,湖南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72页。

2.-5.冯友兰《三松堂全集》第4卷,河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551页-55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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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真-美”与人格理想

    “真”作为道家哲学的一重要范畴,其基本的涵义是“真实的本性”,如《道德经》二十一章:“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庄子更是把“真”作为其价值取向,“谨守而勿失,是谓反其真”(《南华真经・秋水》),反对一切违背人的“性命之情”的虚假矫情,无拘无束的表现人受之于天的真性真情,此所谓”法天贵真”。而庄子同时把其理想人格称“真人”,“古之真人,不逆寡,不雄成,不谟士。若然者,过而弗悔,当而不自得也。”(《南华真经・大宗师》)这就是后来道教称为神仙的所谓“真人”。真人是得道的彻悟者,他谨守道的至真至纯本性,顺其自然,“见素抱朴”实现原始的本然状态,这就是自然美,没有矫饰的质朴美。另外,真人德合于道,以豁达超然的态度对待世事,心无所累,乐在其中,精神的自由美自然是常人不可想象的。真人禀承了“道”谦逊宽容的一切品德,因为体味到了物我同一,道通为一的宇宙真谛,获得真知,举手投足无不从心所欲又自合大道,“相爱而不知以为仁”(《南华真经・天地》)。这样的大仁是极高的道德境界,也是德性圆融的至善之美,真善统一的人格之美。所以说,真人是道教修炼的终极理想,也是道教修道人的美学人格理想,这一理想人格不仅仅为修道者所努力依从和追求,也成为千百年来中国古代知识分子所追求的对象,真人与儒家的“圣人”都为人们所标榜。“全真派”的王重阳及其弟子“七真”即由儒入道,希望通过刻苦修身成仙,实现宗教美学理想人格。

    “真人”看起来是飘渺虚无的宗教术语,但作为一种理想人格却并非在现实的此岸就无法实现。“即身成仙”标志着在现实生活中即可回归人获生命于道时的本真状态,获得逍遥无待的生命之真。“逍者,销也”,“销尽有为累”(成玄英《庄子注疏・序引》),销尽俗世功名利禄对生命的羁绊,克服贪欲和虚伪的功利之心,让主体的生命在超功利的自由境界中尽情发挥。其次还需销尽“过度理性”的束缚。现代科学和技术的蓬勃发展带来了极繁富的物质产品,为世人提供了丰富的物质生活,这不仅使人们一方面沦入无休止的物欲享受之中,沉沦为自己物欲的奴隶,迷失了本性;还逐渐产生出一种“理性的傲慢”,认为人类的理性能解决一切问题,情感、意志、灵气等完全被挤在了一边。人鲜活的生命被抽去了生机,只剩下一副理性的“外壳”,人被换算成理性的“经济人”甚至沦落到“机器” 的地步。因此回复本真还需销尽理性的“傲慢”,让理性在它自己的界域内活动,让人自身的理性、情感、肉身协调发展,让人呈现出鲜活的生命之“真”。现代人急切需要在高度发达的科学中,在高速运转的机器下,找回被异化了的人性之真,返朴归真,回归自然,回归生命的本然,去享受一份生命的真真切切的大美!

    真之“善”美,是理想人格的另一重要组成内容,如前所述“忠”、“孝”、“慈”、“爱”等所谓善的伦理品格在道家看来是人本真之性,扩充人的真性情同时就会必然弘扬善的品格,以真统善成为道家的思路,真人必然同时是善人。人们一般所说的渴望人间真情,某种意义上其内容即指以“善”、“仁”为核心的伦理道德品质。人类文明的发展不仅仅是获得真知去改变外部世界,更在于去完善人本具于道的真性真情,发扬人性之美!人格由此得以不断提升。

    四、“道-美”与人生境界

    作为“玄之又玄,众妙之门”(《道德经》第一章)的“道”是道教信仰和道教美学的最高范畴。“道”是“大”、是”美”,而且是最高意义的美,“妙”字便显示出其无与伦比的美。“道-美”首先表现在道的朦胧美和不可捉摸的神秘美,“视乎冥冥,听乎无声。冥冥之中,独见晓焉;无声之中,独闻和焉。故深之又深,而能物焉;神之又神,而能精焉,故其与万物接也,至无而供其求,时骋而要其宿。”(《南华真经・天地》)道的“深”和“神”无论如何是不能靠一般感官可以把握的,但这种神秘却给人无限的遐想,给人美的享受。其次,“道-美”却并非不可感知,天地万物之美正是道所化育产生的,体现了无形的道的大美,“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圣人者,原天地之美而达万物之理,故至人无为,大圣不作,观于天地之谓也。”(《南华真经・知北游》)气象万千,波澜壮阔的天地之美一直为人们所探求,“析万物之理,判天地之美”是人们追求的最大快乐,最终达到与天合的至美境界,“神仙”是“道美” 的最直接化身,它是最高宗教境界,也是最高的审美境界。是“善-美”、“生-美”、“真-美”的无限融合与统一,“道常无为而无不为”,“大道汜兮,其可左右”(《道德经》第三十四章),道的境界既具有一切与现实相对的超世俗、超功利色彩,两者泾渭分明,又融于万事万物的世俗功利之中,为人的提升指明了一条向上贯通而此岸超越之路。

    冯友兰先生把人生分为四境界。一为“自然境界”,此境界的人“对其所行底事的性质并没有清楚的了解”,常“行乎其所不得不行,止乎其所不得不止”2,这是原始人、婴儿和愚人所处境界。二为“功利境界”,代表此境界的人格为“奸雄”和“英雄”,“奸雄的行事,损人利己,英雄的行事,利己不损人,或且有利于人。”3三为“道德境界”,“此境界中底人,其行为是行义的……对于人之性已有觉解”4。四是“天地境界”,其特征是:“在此境界的人,其行为是‘事天’ 的。……了解社会的全之外,还有宇宙的全,人必于知有宇宙的全时,始能使其所得于人之所以为人者尽量发展,始能尽性。”5冯先生此种天地境界可谓一种天人合一境界,达到真善美的统一,没有穷通、生死、得失的对立,没有彼岸、此岸的差别,什么时候都能以“道法自然”的原则处世,“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在现实的功名利禄中保持超然之态,同时也不失个人对社会的拳拳之心,建功立业,造福一方,与民同乐,从而实现个人的人生价值。此种人生境界才可谓真正领悟到道的真谛,以道为美的人生既隐又显,既是“一”又是“多”的统一,这种统一把人从感性和理性的存在方式带进了灵性和神性的存在方式,消解了身心之苦和理想与现实的矛盾,人就从必然王国走向了自由王国,以此统摄下的人生境界才实现“圆融无碍”的大道之美!

    注释:

    1.参阅陈望衡《中国古典美学史》,湖南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72页。

    2.-5.冯友兰《三松堂全集》第4卷,河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551页-55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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