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祖老子“道法自然”生态智慧现代价值刍议

中国道教协会 陈大明

2011-12-22 07:20:34

道祖老子“道法自然”生态智慧是客观、中观、微观相契合,天道、人道、治道相统一,以“道法自然”为核心,以“混成”、“寂寥”、“独立”、“不改”、柔弱为特征,主张自然无为,引导并顺应万物依靠自己的力量,“自化”、“自宾”、“自均安”、“自富”、“自正”、“自朴”,自发地达到生存和发展最佳状态的大智慧。

崇尚自然主义的道祖老子“道法自然”生态智慧最能代表“从来不把人和自然分开”的古老传统。这种传统虽然同儒教一样都主张“天人合一”,但不同的是,它并不认为人有什么特别的不同,从来不主张对自然界“物畜而制之”,而是把人看做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道祖老子“道法自然”生态智慧所张扬的对待自然的这样一种态度,对于当今人类保护环境的主题思想和走可持续发展之路以及实现生态文明,无疑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和广泛的应用价值。当代人类面临着诸多问题,最深层、最根本、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在于人与自然、人与自身、人与社会及其相互关系的认识和协调,而道祖老子“道法自然”生态智慧所提供的基本思路,为从根本上解决此类问题提供了世界观与方法论指导,这正是其现代价值之所在。

一、道祖老子“道法自然”生态智慧是正确处理人与自然、人与自身、人与社会关系的指路明灯

人既是社会发展的主体,又是社会发展的价值目标。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总是集中表现在人的发展上,如满足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提高社会成员自身素质和能力等等。但是,人类社会的存在和发展是以丰富的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的存在和发展为前提和基础的,因此,正确处理人与自然、人与自身、人与社会的关系,就成为社会发展和人民幸福的基本条件之一。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道祖老子“道法自然”生态智慧对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如何正确处理人与自身、人与社会的关系有着充分的认识和细致的阐释。他认为,天地万物虽然形态各异,但它们在本源上是相同的,自然与人类也是平等的关系,正所谓“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因此他主张,人们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应充分认识并尊重自然界的规律,让宇宙万物“自足其性”,自然地得到发展,而不横加干涉;人类与天地万物共生共存,就应与天地万物保持和谐。这样,才不会扼杀宇宙的生机,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才会成为可能。如果反其道而“妄作”,对自然界过分掠夺,势必危害人类自身。道祖老子以及道教还把万物是否“皆得生息”,也就是环境是否处于自然状态看做是否富足的标志,“天以万物悉生出为富足”,非常强调保持环境对人类发展的重要性。

应该说,当今世界日益严重的生态危机,就是人类为了自身的发展而对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进行过分掠夺而没有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造成的,它正在破坏着人类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协调平衡发展的辩证关系。要化解人与自然之间的这种矛盾状态,维护生态平衡,解决人类日益严重的生存危机,当然要依靠今天的高科技手段,但同时也必须看到,道祖老子“道法自然”生态智慧在这方面有其独特的利用价值,道祖老子关于天人同源、“道法自然”的理念不失为一盏指路明灯。

二、道祖老子“道法自然”生态智慧是人类文明新形态的理论基石

无论是以一代哲人海德格尔“诗意地居住”为重要内容的生态伦理学,抑或是作为可持续发展中介的环境伦理观,还是当前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的伟大目标,它们都是吸取道祖老子“道法自然”生态智慧价值取向之精华并以之为理论基石的。

当人类为享有工业文明带来的繁荣和富足而自我陶醉的时候,海德格尔冷静地看到了文明背后的危机。为消解人类的生存困境,海氏提出了“诗意地居住”的理想境界,其思想的先锋性,在于为人类正视生态危机、生存危机发出了必要的警报。面对环境的日益恶化,他提出“居住”的概念,认为“居住”是指人作为短暂者存在于大地上。从这里出发,他指出:“居住设立于和平,意味着和平地处于自由,保护和守护着每一事物本性的自由领域之中。居住的基本特性就是这种保护和保存,它充分地体现在居住的整个范围。一旦我们深思到人类存在于居住,而且短暂者居于大地上的居住意义时,这一范围便向我们显示了自身。”海氏以哲人的敏锐看到了人与自然关系的恶化,是以焦虑的心态来纠正人类自己设下的误区。在他看来,人类反自然的结果只能是自食恶果,要想达到和谐(居住的理想境界)就必须终止人对自然的功利行为,换言之,人类应该用自己的聪明智慧避免自然界进化链条上的断裂,通过和解来达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诗意境界。具体地讲,这就是他面向文学,从诗人荷尔多林那里获得灵感,提出了“诗意地居住”的理想境界。要达到海氏“诗意地居住”的理想境界,人类就要有勇气走出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向度,向客观向度靠拢。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将人的价值向度由向自然索取,转化为平等存在的客观向度,通过取消人对自然的主宰意识,将自然视为平等对话与交流的伙伴,进而将人类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价值实现改造为人类不能离开自然而存在、不能离开自然而发展的价值理念。亦即短暂者(人类)在大地上居住时,应淡化功利,向非功利靠拢,将人类文明的创造与观照自然界的生存方式结合起来,以协调人与自然相互依存的生态环境和生存方式。

环境伦理观是可持续发展的中介。它是由道祖老子“道法自然”的生态智慧到生态文明再到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只有人人皆牢固树立环境伦理观,才能在人的主观能动作用下,逐步实现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环境伦理观的建构是以促进人与人之间以及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使人在进行自己的行为时,会发自内心地自觉考虑和顾及自己的行为对他人、社会、后人和生态环境的影响,从而实现这几者的和谐互惠共生为目的的。环境伦理观的产生将伦理学的视野从人与人之间扩展到了人与自然之间,不仅丰富了伦理学的基本思想,而且扩大了人的责任范围,为人类重新认识自身的价值和意义提供了一种全新的尺度。人的一举一动被放到了人——社会——自然这一大的坐标系之中,使得人能够逐渐对人与自然的关系进行多面整体的认识和把握,对人类行为可能给自然界造成的多种结果进行全面的认识和把握以及对人类所应承担的对自然的责任和义务进行整体认识和把握,为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使人们有一种全新的环境道德观,以此来约束人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协调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关系。

由道祖老子“道法自然”生态智慧,到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天人合一”、“物我一体”,再到当代倡导建设生态文明,实现可持续发展,标志着中华民族认识自身与自然界关系上的一次重大的质的飞跃。生态文明观念既是对道祖老子以降中国古代文明观念精华的吸取,又是站在21世纪全人类面临生态不平衡诸多挑战的角度,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表明了中华民族在这个问题上与时俱进的科学态度。从传统工业文明向新的生态文明转变,是一场文明革命。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人类文明的发展过程是进化与分化的统一。新的文明形态问世并不完全消灭旧的文明形态,而是以新文明对旧文明的改造并使之成为新文明的要素、因子。与此同时,还必须看到,新文明取代旧文明,是人类文明的一场革命,它要求改变目前高消耗、高污染的生产方式,形成新型的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服务业等一系列生态产业;要求改变不平等的充满生存斗争的社会关系,形成理性的平等合作的社会关系;要求改变物质性的无限膨胀人的物质欲望的过度消费的生活方式,形成有助于丰富人的精神世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适度消费的生活方式。可见,生态文明的崛起将是一场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革命,是一场人类文明史的伟大创新运动。中华民族应该在这场新文明革命中有所作为,将最伟大的创新成果奉献给人类。

三、道祖老子“道法自然”生态智慧是生态文明建设中实现生态化转变的价值准则

在生态危机不断呈现,生态失衡日益加剧,人类正由于自身长期以来对大自然的非理性行为而招致的种种恶果需要以理性的思维、理性的行为去面对、去处置的现实抉择面前,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实现社会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特别是人的思想观念的生态化转变,而道祖老子“道法自然”生态智慧则为实现这种转变提供了基本的价值准则。

1.变人在自然界之上为人在自然界之中。人类一诞生,就被置于与自然对立的位置上,受自然界奴役;与此同时,人作为万物之灵,又以其特有的能动性开始了改造自然的历史,其能力成为衡量社会进步的客观尺度。随着近代自然科学的发展,人类在“征服自然”的凯歌声中,不仅能严格控制其他生物,亦能在更广阔的层面上改造自然,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引为自豪的奇迹。人类由过去畏惧和服从自然变得凌驾于自然之上。然而,日益恶化的自然环境以其惨遭破坏的身体不断对人类进行报复,以一种新的存在更为深远地影响和制约着人类。事实表明,不管人类的能力有多大,毕竟还是在自然界之中,是自然的一部分,靠自然界生活。为此,应从根本上端正人对自身及其与自然关系的态度,变人在自然界之上为人在自然界之中,以自然界一分子的身份来审视人类的活动及其结果。

2.变生产仅为生存服务为既为生存更为提升人服务。迄今为止,人类改造自然的生产活动主要是为生存服务的。然而,生产不仅仅是为了人的生存。西方工业社会极大地提高了人的生产能力,创造了丰富的物质财富,人的生存却陷于严重的内外困境之中。事实提醒人们,人类不仅要改造自然,同时要改造人类;人类改造自然的生产活动既要为生存服务,更要为改造人、提升人服务。环境严重恶化的负效应要求突破生产只为满足生存需要的狭隘眼界,走上为改造人、提升人服务的新道路。这样,人与自然相一致的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服务业等新兴产业才能应运而生,一个环境优美的新世界才会到来,进而有助于人的改造和人的全面发展。

3.变为生存服务的本能文化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自由文化。人是动物性加文化性的统一体。动物性是人先天就有的,文化性才是人之为人的本质属性。正是语言、工具等文化创造使人从动物界分离出来,不断发展的文化改造和提升着人。然而,迄今为止,物质生产及消费在人类社会生活中居于主导地位,由此制约乃至决定着人类文化本质上仍是为生存服务的物质型文化(本能文化)。一味追求消费享乐,无限膨胀人的动物性,导致了西方学者所痛心疾首的“五个消失”:理想消失、真理消失、正义消失、尊严消失、价值消失。一言以蔽之,人的文化性丧失,人性应有的品质丧失。弗洛姆指出:“食欲是与生俱来的肉体机能,而内在的良心则需要人和原则的指导,这只有靠文化的进步来促进。”所谓“靠文化的进步来促进”,最根本的是要变革为人类生存服务的本能文化,代之以张扬人性,充实心灵,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自由文化。

综上,道祖老子“道法自然”生态智慧所折射出的时代价值是全方位、多侧面、多层次的,正是这种全面性,反映出道祖老子的大智慧。我们在由衷地赞叹钦佩之余,应当大力弘扬道祖老子“道法自然”生态智慧及其独特的价值取向之精华,全身心投入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的宏大实践之中,作出理应由老子的后代子孙和中华民族作出的无愧于伟大时代、无愧于全人类的新贡献!

(责任编辑:张恒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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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祖老子“道法自然”生态智慧现代价值刍议

中国道教协会 陈大明

2011-12-22 07: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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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祖老子“道法自然”生态智慧是客观、中观、微观相契合,天道、人道、治道相统一,以“道法自然”为核心,以“混成”、“寂寥”、“独立”、“不改”、柔弱为特征,主张自然无为,引导并顺应万物依靠自己的力量,“自化”、“自宾”、“自均安”、“自富”、“自正”、“自朴”,自发地达到生存和发展最佳状态的大智慧。

崇尚自然主义的道祖老子“道法自然”生态智慧最能代表“从来不把人和自然分开”的古老传统。这种传统虽然同儒教一样都主张“天人合一”,但不同的是,它并不认为人有什么特别的不同,从来不主张对自然界“物畜而制之”,而是把人看做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道祖老子“道法自然”生态智慧所张扬的对待自然的这样一种态度,对于当今人类保护环境的主题思想和走可持续发展之路以及实现生态文明,无疑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和广泛的应用价值。当代人类面临着诸多问题,最深层、最根本、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在于人与自然、人与自身、人与社会及其相互关系的认识和协调,而道祖老子“道法自然”生态智慧所提供的基本思路,为从根本上解决此类问题提供了世界观与方法论指导,这正是其现代价值之所在。

一、道祖老子“道法自然”生态智慧是正确处理人与自然、人与自身、人与社会关系的指路明灯

人既是社会发展的主体,又是社会发展的价值目标。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总是集中表现在人的发展上,如满足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提高社会成员自身素质和能力等等。但是,人类社会的存在和发展是以丰富的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的存在和发展为前提和基础的,因此,正确处理人与自然、人与自身、人与社会的关系,就成为社会发展和人民幸福的基本条件之一。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道祖老子“道法自然”生态智慧对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如何正确处理人与自身、人与社会的关系有着充分的认识和细致的阐释。他认为,天地万物虽然形态各异,但它们在本源上是相同的,自然与人类也是平等的关系,正所谓“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因此他主张,人们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应充分认识并尊重自然界的规律,让宇宙万物“自足其性”,自然地得到发展,而不横加干涉;人类与天地万物共生共存,就应与天地万物保持和谐。这样,才不会扼杀宇宙的生机,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才会成为可能。如果反其道而“妄作”,对自然界过分掠夺,势必危害人类自身。道祖老子以及道教还把万物是否“皆得生息”,也就是环境是否处于自然状态看做是否富足的标志,“天以万物悉生出为富足”,非常强调保持环境对人类发展的重要性。

应该说,当今世界日益严重的生态危机,就是人类为了自身的发展而对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进行过分掠夺而没有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造成的,它正在破坏着人类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协调平衡发展的辩证关系。要化解人与自然之间的这种矛盾状态,维护生态平衡,解决人类日益严重的生存危机,当然要依靠今天的高科技手段,但同时也必须看到,道祖老子“道法自然”生态智慧在这方面有其独特的利用价值,道祖老子关于天人同源、“道法自然”的理念不失为一盏指路明灯。

二、道祖老子“道法自然”生态智慧是人类文明新形态的理论基石

无论是以一代哲人海德格尔“诗意地居住”为重要内容的生态伦理学,抑或是作为可持续发展中介的环境伦理观,还是当前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的伟大目标,它们都是吸取道祖老子“道法自然”生态智慧价值取向之精华并以之为理论基石的。

当人类为享有工业文明带来的繁荣和富足而自我陶醉的时候,海德格尔冷静地看到了文明背后的危机。为消解人类的生存困境,海氏提出了“诗意地居住”的理想境界,其思想的先锋性,在于为人类正视生态危机、生存危机发出了必要的警报。面对环境的日益恶化,他提出“居住”的概念,认为“居住”是指人作为短暂者存在于大地上。从这里出发,他指出:“居住设立于和平,意味着和平地处于自由,保护和守护着每一事物本性的自由领域之中。居住的基本特性就是这种保护和保存,它充分地体现在居住的整个范围。一旦我们深思到人类存在于居住,而且短暂者居于大地上的居住意义时,这一范围便向我们显示了自身。”海氏以哲人的敏锐看到了人与自然关系的恶化,是以焦虑的心态来纠正人类自己设下的误区。在他看来,人类反自然的结果只能是自食恶果,要想达到和谐(居住的理想境界)就必须终止人对自然的功利行为,换言之,人类应该用自己的聪明智慧避免自然界进化链条上的断裂,通过和解来达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诗意境界。具体地讲,这就是他面向文学,从诗人荷尔多林那里获得灵感,提出了“诗意地居住”的理想境界。要达到海氏“诗意地居住”的理想境界,人类就要有勇气走出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向度,向客观向度靠拢。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将人的价值向度由向自然索取,转化为平等存在的客观向度,通过取消人对自然的主宰意识,将自然视为平等对话与交流的伙伴,进而将人类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价值实现改造为人类不能离开自然而存在、不能离开自然而发展的价值理念。亦即短暂者(人类)在大地上居住时,应淡化功利,向非功利靠拢,将人类文明的创造与观照自然界的生存方式结合起来,以协调人与自然相互依存的生态环境和生存方式。

环境伦理观是可持续发展的中介。它是由道祖老子“道法自然”的生态智慧到生态文明再到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只有人人皆牢固树立环境伦理观,才能在人的主观能动作用下,逐步实现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环境伦理观的建构是以促进人与人之间以及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使人在进行自己的行为时,会发自内心地自觉考虑和顾及自己的行为对他人、社会、后人和生态环境的影响,从而实现这几者的和谐互惠共生为目的的。环境伦理观的产生将伦理学的视野从人与人之间扩展到了人与自然之间,不仅丰富了伦理学的基本思想,而且扩大了人的责任范围,为人类重新认识自身的价值和意义提供了一种全新的尺度。人的一举一动被放到了人——社会——自然这一大的坐标系之中,使得人能够逐渐对人与自然的关系进行多面整体的认识和把握,对人类行为可能给自然界造成的多种结果进行全面的认识和把握以及对人类所应承担的对自然的责任和义务进行整体认识和把握,为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使人们有一种全新的环境道德观,以此来约束人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协调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关系。

由道祖老子“道法自然”生态智慧,到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天人合一”、“物我一体”,再到当代倡导建设生态文明,实现可持续发展,标志着中华民族认识自身与自然界关系上的一次重大的质的飞跃。生态文明观念既是对道祖老子以降中国古代文明观念精华的吸取,又是站在21世纪全人类面临生态不平衡诸多挑战的角度,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表明了中华民族在这个问题上与时俱进的科学态度。从传统工业文明向新的生态文明转变,是一场文明革命。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人类文明的发展过程是进化与分化的统一。新的文明形态问世并不完全消灭旧的文明形态,而是以新文明对旧文明的改造并使之成为新文明的要素、因子。与此同时,还必须看到,新文明取代旧文明,是人类文明的一场革命,它要求改变目前高消耗、高污染的生产方式,形成新型的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服务业等一系列生态产业;要求改变不平等的充满生存斗争的社会关系,形成理性的平等合作的社会关系;要求改变物质性的无限膨胀人的物质欲望的过度消费的生活方式,形成有助于丰富人的精神世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适度消费的生活方式。可见,生态文明的崛起将是一场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革命,是一场人类文明史的伟大创新运动。中华民族应该在这场新文明革命中有所作为,将最伟大的创新成果奉献给人类。

三、道祖老子“道法自然”生态智慧是生态文明建设中实现生态化转变的价值准则

在生态危机不断呈现,生态失衡日益加剧,人类正由于自身长期以来对大自然的非理性行为而招致的种种恶果需要以理性的思维、理性的行为去面对、去处置的现实抉择面前,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实现社会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特别是人的思想观念的生态化转变,而道祖老子“道法自然”生态智慧则为实现这种转变提供了基本的价值准则。

1.变人在自然界之上为人在自然界之中。人类一诞生,就被置于与自然对立的位置上,受自然界奴役;与此同时,人作为万物之灵,又以其特有的能动性开始了改造自然的历史,其能力成为衡量社会进步的客观尺度。随着近代自然科学的发展,人类在“征服自然”的凯歌声中,不仅能严格控制其他生物,亦能在更广阔的层面上改造自然,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引为自豪的奇迹。人类由过去畏惧和服从自然变得凌驾于自然之上。然而,日益恶化的自然环境以其惨遭破坏的身体不断对人类进行报复,以一种新的存在更为深远地影响和制约着人类。事实表明,不管人类的能力有多大,毕竟还是在自然界之中,是自然的一部分,靠自然界生活。为此,应从根本上端正人对自身及其与自然关系的态度,变人在自然界之上为人在自然界之中,以自然界一分子的身份来审视人类的活动及其结果。

2.变生产仅为生存服务为既为生存更为提升人服务。迄今为止,人类改造自然的生产活动主要是为生存服务的。然而,生产不仅仅是为了人的生存。西方工业社会极大地提高了人的生产能力,创造了丰富的物质财富,人的生存却陷于严重的内外困境之中。事实提醒人们,人类不仅要改造自然,同时要改造人类;人类改造自然的生产活动既要为生存服务,更要为改造人、提升人服务。环境严重恶化的负效应要求突破生产只为满足生存需要的狭隘眼界,走上为改造人、提升人服务的新道路。这样,人与自然相一致的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服务业等新兴产业才能应运而生,一个环境优美的新世界才会到来,进而有助于人的改造和人的全面发展。

3.变为生存服务的本能文化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自由文化。人是动物性加文化性的统一体。动物性是人先天就有的,文化性才是人之为人的本质属性。正是语言、工具等文化创造使人从动物界分离出来,不断发展的文化改造和提升着人。然而,迄今为止,物质生产及消费在人类社会生活中居于主导地位,由此制约乃至决定着人类文化本质上仍是为生存服务的物质型文化(本能文化)。一味追求消费享乐,无限膨胀人的动物性,导致了西方学者所痛心疾首的“五个消失”:理想消失、真理消失、正义消失、尊严消失、价值消失。一言以蔽之,人的文化性丧失,人性应有的品质丧失。弗洛姆指出:“食欲是与生俱来的肉体机能,而内在的良心则需要人和原则的指导,这只有靠文化的进步来促进。”所谓“靠文化的进步来促进”,最根本的是要变革为人类生存服务的本能文化,代之以张扬人性,充实心灵,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自由文化。

综上,道祖老子“道法自然”生态智慧所折射出的时代价值是全方位、多侧面、多层次的,正是这种全面性,反映出道祖老子的大智慧。我们在由衷地赞叹钦佩之余,应当大力弘扬道祖老子“道法自然”生态智慧及其独特的价值取向之精华,全身心投入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的宏大实践之中,作出理应由老子的后代子孙和中华民族作出的无愧于伟大时代、无愧于全人类的新贡献!

(责任编辑:张恒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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