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的教育方式及其影响

《中国道教》 王书献

2012-07-09 00:04:47

纵观道教一千八百多年的发展史,其传道、弘道主要以师授徒受的模式进行的。其教育方式不外二个层面,一个是宫观式教育,一个是院校教育。现勾陈其概况,以管窥其流变。

一、注重自我,口口相传

道教素重经诰宣教,其教育活动多在宫观内部,且主要为个体间进行,这种方式是相伴道教发展之始终的。它主要是师父或先生对徒弟在修持过程中所遇的“玄关”给予“秘诀”式的指点,而非道教启蒙式抑或系统化的教育;是徒弟为证道登真而寻师求学的过程,而非被动受教的注入式教育;是个体向个体的求道,而非个体向群体的传道。如全真派道士在初次登坛诵经做道场之前,无论其是否已会诵唱,都必须要由经师先为其指点诵唱经文时的要旨,称之为“过经”。道教教育的这种方式的形成是与其教理教义要求密切相关的。

如果说传统的道教亦间有个体向集体的宫观式教育的话,当是全真派的“传戒”及正一派的“授箓”两大宗教仪典。前者是道教全真十方丛林宫观的一代律师向受戒弟子传授“三坛大戒”,讲授重要道经及修持方法,以使道徒名入“登真录”,通过持戒勤修,臻于性善之境,位于仙真之列。这种方式肇始于元代邱长春真人,定制于清代王常月方丈之三坛。建国后曾于1989年和1995年两度传戒,其传戒律师及协助传戒的大师为各名山宫观遴选推举道德兼备、颇有声望者担任,受戒者为各名山宫观举荐的诚心向道的道徒。传者为师,受者为生。需要指出的是,在这种个体面向集体的教育形式中,仍较注重个体间教育,传戒律师要对戒子中获得“天”、“地”称号者单独传授秘法。全真派以“传戒”来达到教育道众约束自我之目的。“授箓”是正一派法师向“箓生”传授法箓,讲授经典的宗教仪式。道教认为,正一派道士只有经过授箓奏职,授予神职,才能具有“法师”之法统。这种仪式,其授箓之法师即为教师,箓生即为学生。它发端于东汉张道陵创教之时,后经历代天师发展完备。建国后曾于1991年和1995年在江西龙虎山天师府两度举行授箓仪典,以此来健全正一派的教戒,培养道教的法箓传人,满足正一道士“度己度人”的信仰愿望。

宫观教育的另外一种形式便是斋醮科仪。道教以“济世度人”为立教宗旨之一,以斋醮仪式为其宣教扬道、教化信众、普渡众生的重要方式。这种仪式原本只是道士举行诵经拜忏,随着信教群众愿望之强烈,便形成了现在的吸收信众参加的仪式。这样,其教育对象由道士扩大到信众,从而实现了道教与社会的直接联系并产生影响,它通过高功、经师诵唱不同的经文,举行不同的科仪,祈求上天,通达神灵:或祈求赐福,以满足人之善愿;或消灾解厄,以慰藉人之心灵伤痛;或超度亡灵,以寄托对故者之追思。从目前看,这种宗教活动主要是定期在宫观内举行,信众自愿参加,也有一些散居正一派道士应信众要求择日上门诵经。1993年9月在北京白云观曾举行了“祈祷国家昌盛,人民幸福”的“罗天大醮”。道教通过这种特殊的教育活动,既满足了信众的信愿,又劝导教育信众敬畏神灵,爱惜生灵,慈悲待人,守身爱命,从而实现其“济世度人”的宗旨。道教也正是通过由传统上主要是道士参加的为庆贺祖师圣诞、祈祷国泰民安、消灾赐福的宗教仪式发展到吸收信众参加或专门为信众举办的满足各种善愿的仪式,加强了与社会联系,扩大了教化对象,宣传了教义思想,以其宗教道德丰富了社会道德的内涵。

二、适应发展,革新除弊

道教在其历史发展的长河中,其教派由一而多,教规由简到繁,教义由浅及深,无不打上时代的烙印,体现时代的特征,反映时代的要求。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后,古老的道教又焕发青春,信者日众,庙宇渐多。然而,因十年之中辍,长于教务管理者缺乏,精于道学研究者更少,传统教育方式已不能适应开展道教事业的需要。于是,古老的道教开始借鉴社会办学的模式,走兴办院校教育的育才之道。举办了道教知识专修班和进修班,并于1990年5月诞生了中国道教历史上的第一所最高学府─中国道教学院。学院的宗旨是:“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领导下,坚持爱国爱教的原则,根据国家宪法及道教教理教义进行教育。”目的与任务是:“培养爱国爱教的,具有较高道教知识修养并有志于为道教事业服务的青年道教徒,继承和发扬道教优良传统,弘扬道教文化。”学制二至四年,分进修班和专修班。不论正一、全真,亦无论乾道、坤道,只要符合招生条件,均可报名,择优录取。这种采取课堂讲授的教学方式,就使得教育由过去的分散变为集中,随意变为自觉,个体行为变为集体行为;既扩大了教育面,又提高了教育质量;同时弥补了传统的口口相授的教育方式的不足。这种新的教育方式既是时代的要求,又是道教自身发展之需要。目前,除了中国道教学院培养高中级人才之外,一些地方也先后开办了道教院校培养初级人才,如上海道学院、四川青城山道教学校,广东省道协及黄龙观举办的培训班等。这样,在道教内部宫观式教育和院校教育双轨并存:宫观式教育强调个体自我发展,个人根据其兴趣选修科目择师而习,或养生、或经典、或科仪、或方术;学院式教育强调个体全面发展、系统学习,既有宗教知识传授,也有文化知识、宗教政策、法律常识的学习;一个是专才式的自我教育,一个是通才式的课堂教育。二者相互补充、相互促进。

三、不拘一格,能者为师

如前所言,道教传统的教育方式在宫观内进行,道士无论拜度师入道,或拜先生学道,既需时日,更重道缘。若是有道学的高道感到与求学者缘份不够,只是送与些鼓励安慰之语,或自以道德浅薄、不足为师相辞,实不传半句真言。于是,一方面一些年轻道徒苦于求道无师,一方面一些有道之士叹息后学无几。这样,既不利于道教理论的传播、创新、发展,也不利于道脉相继。学院式的教育方式的出现,在选拔学员方面,采取地方推荐与考试相结合的方法,不但考查学员的知识基础,还颇重考查学员的信仰与品德修行,实际上继承了道教素重“缘份”的传统。以使有道之士走出宫观清静之地,步入学院,走向讲台传法讲道。学院在聘用教师方面,坚持“不拘一格,能者为师”,只要在道教文化的学术与研究方面有一定造诣,不分地区与派别,无论年长与年少,教内与教外,凡具足正信或尊重道教者,皆礼聘为教师。这种打破门户之见和论资排辈陋习的方式:于学员,可使广采众家之长,尽快走上研习道教文化的阶梯;于教师,可通过传道解惑,同道间相互论道,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因此,就能极大地促进道教人才的成长,加快道教人才的培养,为一代信仰虔诚、学有专长的道教英才脱颖而出奠定坚实的基础。

目前,中国道教学院的宗教课教师皆为道教人士担任,其中有道教学院自己培养的毕业生,亦有礼聘地方道观的有道教学识的道长。学院要求他们要道风严谨,以行“不言之教”,“学为人师,身为人范”,在道风道貌上影响教育学员;同时,这些教师还要与学员一起过宗教生活,与学员一起吃斋。营造了师生相近、平等之气氛,既打破了传统的宗教观念,又实践了道教“道法自然”、追求个性自由、人格平等的教育思想。学院的文化课教师大都聘请社会学者担任,学院要求他们要尊重学员的宗教信仰,不涉及有神与无神的辨析,以传授文化知识为目的。这就保证了学院的办学特色,体现了“学修并进”的办学原则。

四、融合社会,兼而习之

道教传统上颇为重视经典的研习,斋醮科仪的传授,性命的修炼。学院式的教育方式,在内容上除了把过去秘传的斋醮仪式、经典、养生等转化为公开教学外,还比较注重道教知识系统化、理论化。比如专修班课程设置,为使学员对道教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开设了道教历史、道教神仙;为适应宫观庙务活动日益繁忙、对外交往日益繁多的需要,开设了宫观管理、导游、财会等;为提高学员的文化基础,开设了语文、史地;为适应道教与海外交流,开设英语;为使学员做为一个公民应有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开设了法律和时事政策等。进修班为专修班的提高班,在课程设置的深度和广度有所变化,重在培养学员的学术研究能力。由此不难看出,学习内容的“兼而习之”,可以逐步使道教走出相对封闭状态,适应社会的发展。学员通过多学科的综合学习,不但成为管理宫观、教会的骨干力量,还可成为道教学术文化的研究者和优良传统的继承者弘扬者。

五、通专结合,学制灵活

道教文化博大精深,弘扬道教,既需要通晓道教文化知识之通才,也需要对道教文化的某一方面擅长的专才。道教传统的宫观式教育,主要是专才式的自我教育过程,而学院式的教育,立足道教的时代需要,实行有计划、有目的的通才教育。而根据地方宫观的要求和道教事业开展的需要,学院也举办短期培训班,进行专才教育。如经忏科仪高功班、地方道协(宫观)负责人读书班。地方道协组织或宫观,根据当地开展教务的需要,举办的道教学校或培训班,大多是专才式教育:或专于宫观管理,或专于斋醮仪式,或专于道教养生,或专于道教知识的普及。

这种相对固定又颇具灵活的学制,既满足了当前道教事业的开展对专门人才的需要,又保证了长远发展道教事业对人才的需求。二种办学模式相互促进、相互协调,既借鉴了社会上普通教育的办学模式,又独具自己的特色,是切实可行的。经过十几年的教学实践,中国道教学院包括其前身道教知识专修班,已为全国道教界培养了一大批骨干力量,许多毕业生走上了教会和宫观的重要领导岗位,一些毕业生还被选为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一些毕业生已在道教理论研究和道教教学岗位上发挥着重大作用。这充分说明,经过教育和培养,他们在高举“爱国爱教、团结进步”的旗帜上,在自觉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上,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总之,学院式的教育,从师资的优越、学习内容的丰富、培养目标的明确、培养方式的灵活,为培养造就一代高道提供了保证,道教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一时代主题又为学院的培养目标提出了进一步的发展方向,即要在原有办学经验的基础上,制订道教人才培养计划,不断地培养爱国爱教的、自觉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道路的教务与管理、研究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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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的教育方式及其影响

《中国道教》 王书献

2012-07-09 00:0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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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的教育方式及其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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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道教一千八百多年的发展史,其传道、弘道主要以师授徒受的模式进行的。其教育方式不外二个层面,一个是宫观式教育,一个是院校教育。现勾陈其概况,以管窥其流变。

一、注重自我,口口相传

道教素重经诰宣教,其教育活动多在宫观内部,且主要为个体间进行,这种方式是相伴道教发展之始终的。它主要是师父或先生对徒弟在修持过程中所遇的“玄关”给予“秘诀”式的指点,而非道教启蒙式抑或系统化的教育;是徒弟为证道登真而寻师求学的过程,而非被动受教的注入式教育;是个体向个体的求道,而非个体向群体的传道。如全真派道士在初次登坛诵经做道场之前,无论其是否已会诵唱,都必须要由经师先为其指点诵唱经文时的要旨,称之为“过经”。道教教育的这种方式的形成是与其教理教义要求密切相关的。

如果说传统的道教亦间有个体向集体的宫观式教育的话,当是全真派的“传戒”及正一派的“授箓”两大宗教仪典。前者是道教全真十方丛林宫观的一代律师向受戒弟子传授“三坛大戒”,讲授重要道经及修持方法,以使道徒名入“登真录”,通过持戒勤修,臻于性善之境,位于仙真之列。这种方式肇始于元代邱长春真人,定制于清代王常月方丈之三坛。建国后曾于1989年和1995年两度传戒,其传戒律师及协助传戒的大师为各名山宫观遴选推举道德兼备、颇有声望者担任,受戒者为各名山宫观举荐的诚心向道的道徒。传者为师,受者为生。需要指出的是,在这种个体面向集体的教育形式中,仍较注重个体间教育,传戒律师要对戒子中获得“天”、“地”称号者单独传授秘法。全真派以“传戒”来达到教育道众约束自我之目的。“授箓”是正一派法师向“箓生”传授法箓,讲授经典的宗教仪式。道教认为,正一派道士只有经过授箓奏职,授予神职,才能具有“法师”之法统。这种仪式,其授箓之法师即为教师,箓生即为学生。它发端于东汉张道陵创教之时,后经历代天师发展完备。建国后曾于1991年和1995年在江西龙虎山天师府两度举行授箓仪典,以此来健全正一派的教戒,培养道教的法箓传人,满足正一道士“度己度人”的信仰愿望。

宫观教育的另外一种形式便是斋醮科仪。道教以“济世度人”为立教宗旨之一,以斋醮仪式为其宣教扬道、教化信众、普渡众生的重要方式。这种仪式原本只是道士举行诵经拜忏,随着信教群众愿望之强烈,便形成了现在的吸收信众参加的仪式。这样,其教育对象由道士扩大到信众,从而实现了道教与社会的直接联系并产生影响,它通过高功、经师诵唱不同的经文,举行不同的科仪,祈求上天,通达神灵:或祈求赐福,以满足人之善愿;或消灾解厄,以慰藉人之心灵伤痛;或超度亡灵,以寄托对故者之追思。从目前看,这种宗教活动主要是定期在宫观内举行,信众自愿参加,也有一些散居正一派道士应信众要求择日上门诵经。1993年9月在北京白云观曾举行了“祈祷国家昌盛,人民幸福”的“罗天大醮”。道教通过这种特殊的教育活动,既满足了信众的信愿,又劝导教育信众敬畏神灵,爱惜生灵,慈悲待人,守身爱命,从而实现其“济世度人”的宗旨。道教也正是通过由传统上主要是道士参加的为庆贺祖师圣诞、祈祷国泰民安、消灾赐福的宗教仪式发展到吸收信众参加或专门为信众举办的满足各种善愿的仪式,加强了与社会联系,扩大了教化对象,宣传了教义思想,以其宗教道德丰富了社会道德的内涵。

二、适应发展,革新除弊

道教在其历史发展的长河中,其教派由一而多,教规由简到繁,教义由浅及深,无不打上时代的烙印,体现时代的特征,反映时代的要求。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后,古老的道教又焕发青春,信者日众,庙宇渐多。然而,因十年之中辍,长于教务管理者缺乏,精于道学研究者更少,传统教育方式已不能适应开展道教事业的需要。于是,古老的道教开始借鉴社会办学的模式,走兴办院校教育的育才之道。举办了道教知识专修班和进修班,并于1990年5月诞生了中国道教历史上的第一所最高学府─中国道教学院。学院的宗旨是:“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领导下,坚持爱国爱教的原则,根据国家宪法及道教教理教义进行教育。”目的与任务是:“培养爱国爱教的,具有较高道教知识修养并有志于为道教事业服务的青年道教徒,继承和发扬道教优良传统,弘扬道教文化。”学制二至四年,分进修班和专修班。不论正一、全真,亦无论乾道、坤道,只要符合招生条件,均可报名,择优录取。这种采取课堂讲授的教学方式,就使得教育由过去的分散变为集中,随意变为自觉,个体行为变为集体行为;既扩大了教育面,又提高了教育质量;同时弥补了传统的口口相授的教育方式的不足。这种新的教育方式既是时代的要求,又是道教自身发展之需要。目前,除了中国道教学院培养高中级人才之外,一些地方也先后开办了道教院校培养初级人才,如上海道学院、四川青城山道教学校,广东省道协及黄龙观举办的培训班等。这样,在道教内部宫观式教育和院校教育双轨并存:宫观式教育强调个体自我发展,个人根据其兴趣选修科目择师而习,或养生、或经典、或科仪、或方术;学院式教育强调个体全面发展、系统学习,既有宗教知识传授,也有文化知识、宗教政策、法律常识的学习;一个是专才式的自我教育,一个是通才式的课堂教育。二者相互补充、相互促进。

三、不拘一格,能者为师

如前所言,道教传统的教育方式在宫观内进行,道士无论拜度师入道,或拜先生学道,既需时日,更重道缘。若是有道学的高道感到与求学者缘份不够,只是送与些鼓励安慰之语,或自以道德浅薄、不足为师相辞,实不传半句真言。于是,一方面一些年轻道徒苦于求道无师,一方面一些有道之士叹息后学无几。这样,既不利于道教理论的传播、创新、发展,也不利于道脉相继。学院式的教育方式的出现,在选拔学员方面,采取地方推荐与考试相结合的方法,不但考查学员的知识基础,还颇重考查学员的信仰与品德修行,实际上继承了道教素重“缘份”的传统。以使有道之士走出宫观清静之地,步入学院,走向讲台传法讲道。学院在聘用教师方面,坚持“不拘一格,能者为师”,只要在道教文化的学术与研究方面有一定造诣,不分地区与派别,无论年长与年少,教内与教外,凡具足正信或尊重道教者,皆礼聘为教师。这种打破门户之见和论资排辈陋习的方式:于学员,可使广采众家之长,尽快走上研习道教文化的阶梯;于教师,可通过传道解惑,同道间相互论道,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因此,就能极大地促进道教人才的成长,加快道教人才的培养,为一代信仰虔诚、学有专长的道教英才脱颖而出奠定坚实的基础。

目前,中国道教学院的宗教课教师皆为道教人士担任,其中有道教学院自己培养的毕业生,亦有礼聘地方道观的有道教学识的道长。学院要求他们要道风严谨,以行“不言之教”,“学为人师,身为人范”,在道风道貌上影响教育学员;同时,这些教师还要与学员一起过宗教生活,与学员一起吃斋。营造了师生相近、平等之气氛,既打破了传统的宗教观念,又实践了道教“道法自然”、追求个性自由、人格平等的教育思想。学院的文化课教师大都聘请社会学者担任,学院要求他们要尊重学员的宗教信仰,不涉及有神与无神的辨析,以传授文化知识为目的。这就保证了学院的办学特色,体现了“学修并进”的办学原则。

四、融合社会,兼而习之

道教传统上颇为重视经典的研习,斋醮科仪的传授,性命的修炼。学院式的教育方式,在内容上除了把过去秘传的斋醮仪式、经典、养生等转化为公开教学外,还比较注重道教知识系统化、理论化。比如专修班课程设置,为使学员对道教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开设了道教历史、道教神仙;为适应宫观庙务活动日益繁忙、对外交往日益繁多的需要,开设了宫观管理、导游、财会等;为提高学员的文化基础,开设了语文、史地;为适应道教与海外交流,开设英语;为使学员做为一个公民应有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开设了法律和时事政策等。进修班为专修班的提高班,在课程设置的深度和广度有所变化,重在培养学员的学术研究能力。由此不难看出,学习内容的“兼而习之”,可以逐步使道教走出相对封闭状态,适应社会的发展。学员通过多学科的综合学习,不但成为管理宫观、教会的骨干力量,还可成为道教学术文化的研究者和优良传统的继承者弘扬者。

五、通专结合,学制灵活

道教文化博大精深,弘扬道教,既需要通晓道教文化知识之通才,也需要对道教文化的某一方面擅长的专才。道教传统的宫观式教育,主要是专才式的自我教育过程,而学院式的教育,立足道教的时代需要,实行有计划、有目的的通才教育。而根据地方宫观的要求和道教事业开展的需要,学院也举办短期培训班,进行专才教育。如经忏科仪高功班、地方道协(宫观)负责人读书班。地方道协组织或宫观,根据当地开展教务的需要,举办的道教学校或培训班,大多是专才式教育:或专于宫观管理,或专于斋醮仪式,或专于道教养生,或专于道教知识的普及。

这种相对固定又颇具灵活的学制,既满足了当前道教事业的开展对专门人才的需要,又保证了长远发展道教事业对人才的需求。二种办学模式相互促进、相互协调,既借鉴了社会上普通教育的办学模式,又独具自己的特色,是切实可行的。经过十几年的教学实践,中国道教学院包括其前身道教知识专修班,已为全国道教界培养了一大批骨干力量,许多毕业生走上了教会和宫观的重要领导岗位,一些毕业生还被选为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一些毕业生已在道教理论研究和道教教学岗位上发挥着重大作用。这充分说明,经过教育和培养,他们在高举“爱国爱教、团结进步”的旗帜上,在自觉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上,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总之,学院式的教育,从师资的优越、学习内容的丰富、培养目标的明确、培养方式的灵活,为培养造就一代高道提供了保证,道教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一时代主题又为学院的培养目标提出了进一步的发展方向,即要在原有办学经验的基础上,制订道教人才培养计划,不断地培养爱国爱教的、自觉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道路的教务与管理、研究人才。

坚持道教中国化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