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哲学与中华精神

道教之音整理 李存山

2012-09-27 12:27:34

雅斯贝尔斯在提出“轴心时期”理论之后,又在《大哲学家》一书中将苏格拉底、佛陀、孔子和耶稣列为“思想范式的创造者”,并把老子列入“原创性形而上学家”。的确,孔子和老子是中国文化在“轴心时期”实现“哲学的突破”的两个开创性的伟大哲学家。

孔子所创建的“思想范式”,不同于苏格拉底、佛陀和耶稣所创建的“思想范式”,即其不是古希腊哲学那样的思辨理性,亦不是佛教的追求“涅槃”出世和基督教的依靠上帝“救赎”,而是一种以“仁者爱人”、“智者知人”为中心的“道德性的人文主义”的思想范式。正如雅斯贝尔斯所说,“孔子坚持着他自己的使命,要在世间建立一种人道的秩序”,他把自己的思想“限制在现世的可能性之中”,他所追求的是在现世或世间“建立一个新世界”。这种人文主义的、坚持在现世或世间“自强不息”地追求和实现“厚德载物”的道德理想的精神,就是“中国的精神”或“中华精神”。

老子作为“原创性形而上学家”,他的哲学虽然“原创性”地赋予了“道”“德”以新的意义,主张“自然无为”、“柔弱不争”,提出了与儒家不同的价值取向,但亦如雅斯贝尔斯所说,“从世界历史来看,老子的伟大是同中国的精神结合在一起的”,“虽然两位大师放眼于相反的方向,但他们实际上立足于同一基础之上”。这“同一基础”就是老子与孔子都主张在现世实现人生和社会的理想,他们对于现世都“保持着乐观的心境”。“在这一心境之中,人们既不知道佛教轮回给人构成的威胁……也没有认识到基督教的十字架……”他们共同开创和奠定了中国哲学的思想范式和基本倾向。

在老子之前,“唯天为大”,此“天”虽然与“地”相对而言,但亦是指最高的神或“上帝”。老子在中国思想史上首次提出天地并不是恒久存在的,而是“有物混成,先天地生”,也就是说,在天地产生之先已经有“道”存在了。“道”是天地之“根”,万物之“母”,“渊兮似万物之宗”。老子哲学的“道”,不仅是天地万物的总根源,而且是天地万物的总根据。如张岱年先生所说,在老子哲学中本体论和宇宙论“是相互结合的”。因为有了这种结合,所以中国哲学的“本根论”避免了“本体实而不现,现象现而不实”的“自然之二分”,亦因此“天道”才能成为“人事”应该如何的根据。

老子所讲的“道”与“德”的关系,相当于后来儒家所讲的“理”与“性”的关系。“道”具有形而上的超越性,而“道”寓于天、地、人、物之中就是“德”。因此,“道之与德无间”,它们的区别只在于“道”是超越的,而“德”则是内在的。这种“道”与“德”的同一关系,在儒家哲学中表述为“天命之谓性”,“性与天道合一”,“性即理也”。因为超越的“天道”或“天理”就在人之中,为人之内在的“性”,所以这可以说是“内在的超越”;因为有了这种“内在的超越”,所以人可以依靠“自力”而不必依靠上帝的“救赎”来实现人生和社会的理想。

老子建构“性与天道”的形而上学,不是出于纯粹理性的思辨,而是要“推天道以明人事”,故其最终要落实到“尊道而贵德”的价值观,为其“自然无为”、“柔弱不争”的价值主张作论证。从消极方面讲,儒家批评“老子有见于屈,无见于伸”,而实际上“老聃贵柔”与儒家所推崇的刚健有为、积极进取亦形成互补的关系,这两者正是中国文化的“一阴一阳”、“刚柔相济”。老子的思想为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精神增加了柔韧耐久性,也为其“厚德载物”的精神增加了博大宽容性。

(作者李存山 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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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哲学与中华精神

道教之音整理 李存山

2012-09-27 12:2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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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斯贝尔斯在提出“轴心时期”理论之后,又在《大哲学家》一书中将苏格拉底、佛陀、孔子和耶稣列为“思想范式的创造者”,并把老子列入“原创性形而上学家”。的确,孔子和老子是中国文化在“轴心时期”实现“哲学的突破”的两个开创性的伟大哲学家。

孔子所创建的“思想范式”,不同于苏格拉底、佛陀和耶稣所创建的“思想范式”,即其不是古希腊哲学那样的思辨理性,亦不是佛教的追求“涅槃”出世和基督教的依靠上帝“救赎”,而是一种以“仁者爱人”、“智者知人”为中心的“道德性的人文主义”的思想范式。正如雅斯贝尔斯所说,“孔子坚持着他自己的使命,要在世间建立一种人道的秩序”,他把自己的思想“限制在现世的可能性之中”,他所追求的是在现世或世间“建立一个新世界”。这种人文主义的、坚持在现世或世间“自强不息”地追求和实现“厚德载物”的道德理想的精神,就是“中国的精神”或“中华精神”。

老子作为“原创性形而上学家”,他的哲学虽然“原创性”地赋予了“道”“德”以新的意义,主张“自然无为”、“柔弱不争”,提出了与儒家不同的价值取向,但亦如雅斯贝尔斯所说,“从世界历史来看,老子的伟大是同中国的精神结合在一起的”,“虽然两位大师放眼于相反的方向,但他们实际上立足于同一基础之上”。这“同一基础”就是老子与孔子都主张在现世实现人生和社会的理想,他们对于现世都“保持着乐观的心境”。“在这一心境之中,人们既不知道佛教轮回给人构成的威胁……也没有认识到基督教的十字架……”他们共同开创和奠定了中国哲学的思想范式和基本倾向。

在老子之前,“唯天为大”,此“天”虽然与“地”相对而言,但亦是指最高的神或“上帝”。老子在中国思想史上首次提出天地并不是恒久存在的,而是“有物混成,先天地生”,也就是说,在天地产生之先已经有“道”存在了。“道”是天地之“根”,万物之“母”,“渊兮似万物之宗”。老子哲学的“道”,不仅是天地万物的总根源,而且是天地万物的总根据。如张岱年先生所说,在老子哲学中本体论和宇宙论“是相互结合的”。因为有了这种结合,所以中国哲学的“本根论”避免了“本体实而不现,现象现而不实”的“自然之二分”,亦因此“天道”才能成为“人事”应该如何的根据。

老子所讲的“道”与“德”的关系,相当于后来儒家所讲的“理”与“性”的关系。“道”具有形而上的超越性,而“道”寓于天、地、人、物之中就是“德”。因此,“道之与德无间”,它们的区别只在于“道”是超越的,而“德”则是内在的。这种“道”与“德”的同一关系,在儒家哲学中表述为“天命之谓性”,“性与天道合一”,“性即理也”。因为超越的“天道”或“天理”就在人之中,为人之内在的“性”,所以这可以说是“内在的超越”;因为有了这种“内在的超越”,所以人可以依靠“自力”而不必依靠上帝的“救赎”来实现人生和社会的理想。

老子建构“性与天道”的形而上学,不是出于纯粹理性的思辨,而是要“推天道以明人事”,故其最终要落实到“尊道而贵德”的价值观,为其“自然无为”、“柔弱不争”的价值主张作论证。从消极方面讲,儒家批评“老子有见于屈,无见于伸”,而实际上“老聃贵柔”与儒家所推崇的刚健有为、积极进取亦形成互补的关系,这两者正是中国文化的“一阴一阳”、“刚柔相济”。老子的思想为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精神增加了柔韧耐久性,也为其“厚德载物”的精神增加了博大宽容性。

(作者李存山 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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