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道教易学产生的历史背景和思想渊源(2)

道教之音整理 章伟文

2012-12-30 12:34:47

现在学界一般以祖天师张陵创立道教的教团作为道教的正式开始,因此比较起来,《周易》及其文化在道教的正式创立前,已经有了一个较成熟的发展。在道教创立教团之前,《周易》及其文化受儒家思想的影响更多一些,尽管在这个过程中,它也受到诸如道家、阴阳家等诸子百家思想的影响。《汉书,艺文志》“人更三圣”的观点,以及朱熹“人更四圣”的观点,表明《周易》一书的成书历程主要经历了从伏羲、周文王到孔子,或在周文王与孔子之间再加上周公这么一个过程。这个过程,从早期《周易》重卜筮、重对神意的前知和遵循,人事更多地是服从天、神之意;到周公的“以德配天”,积极从事人事,以与天德相配;再到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敬鬼神而远之”、“尽人事以听天命”,有一个重与鬼神沟通、重神秘体验到逐渐转向重人事、重理性的转变。(此观点卢国龙先生告知)在这个转变的过程中,《周易》及其思想渐渐脱去了筮史文化的神秘性外衣,而一步一步地理论化、理性化了。这个过程之所以能发生,不能仅从《周易》及其思想本身去找原因。儒家学说重现实教化的这个特点,决定了它必须对《周易》及其思想作出这个发展方向的改变。教化要切入现实,必须具有更重人事的特点,这使得儒家学者对《周易》及其文化力图进行改造,使之逐渐脱去神秘巫术的形式,更多地以实实在在的理性态度、阐发哲理的方式去对《周易》经传及卦爻象、卦爻辞进行说明。这直接影响到《周易》及其思想的发展历程,使《周易》逐渐地从远古巫史文化时期的卜筮之书转为讲哲理的书。

因为现实统治的需要,西汉经历了由汉初重视以黄老学说治国到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转变。儒家学说在汉武帝之后,成为官方的意识形态。作为意识形态,要对现实的生活进行规范,要对至高无上的王权进行监控,故汉易尤其是汉儒之易在先秦易学的发展基础上,从内容到形式又都有了新的发展。朱伯崑先生认为,西汉学者解易,有三种倾向:一是以孟喜、京房为代表的官方易学,以奇偶之数、八卦象征物、卦气说来解说《周易》经传文及其原理,并利用《周易》讲阴阳灾异;二是费直以《易传》文意解经,注重义理;三是以道家黄老之学解释《周易》,讲阴阳变易。(朱伯崑著《易学哲学史》上册第108、109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应该说,这些易学形式的出现,都受其内在理势发展的必然所驱使。我们先看儒家易学。儒学易讲阴阳灾异,似乎又有回到远古巫史文化的倾向。但阴阳灾异的背后,是希望以天道的权威来规范和约束人世间无所不能的王权,无论其形式和精神,都与远古巫史文化有着巨大的差别。就其形式而言,汉儒解《易》的卦气说、奇偶之数、纳甲之法,是力图对天道进行理性化的理论说明,它具有一套可具体操作的方式、方法,和巫筮通神的神秘体验是根本不同的。就精神而言,阴阳灾异的出发点是人事,是要对王权进行规范和约束;而远古巫史文化的出发点是要探寻天、神的意旨。因为远古时代,生产力十分低下,人们对于自然、社会及人本身的认识都非常肤浅,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非常有限,对于个人和群体的命运,经常出现无所适从的感觉,因此有了对自然力的崇敬而产生的自然崇拜,或者对本部落英雄或祖先的祟拜。可以说,远古巫史文化是自然崇拜的一种形式,它更重视对所谓天、神意旨的探寻;而汉儒言阴阳灾异则更偏重于人事。

但为什么又会在汉儒的易学之外,出现以道家黄老之学解释《周易》,乃至到东汉后期出现讲阴阳变易和炉火之事的最初的道教易学呢?这也必须联系汉代的具体情况来看。汉武帝独尊儒术,儒学获得了充分发挥其作用的路径,儒学的发展,对于汉代社会来说,有利有弊。卢国龙先生说:“两汉社会的相对稳定,既有因于儒学切入现实所发挥的作用,又反过来推动儒学更紧密地与现实相结合,使儒学渗透到社会机制以及生活方式等各个层面。于是积久而弊生,使儒学只能发挥稳定社会秩序而不能发挥调整社会关系的作用。儒学不能适应社会变革的要求,道家之学便重登历史舞台。”(卢国龙著《道教哲学》第6页,华夏出版社1997年版)我们知道,道家与儒家两者在学术立场上是相异的。道家在人天关系上,更重天,所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无以人灭天,无以故灭命”。与道家相比,儒家在天人关系中则更重人,孔子“罕言性与天道”,即是如此。以人事为本,从人和现实社会出发,是儒家的特点;而道家更多地是超出人事之外,站在天道的高度对人事进行引导。(此观点受卢国龙先生著《道教哲学》一书思想的启发)汉代儒学的僵化,反衬出道家思想的通融无碍,因道家道的概念具有无限的包容性,一切变与不变皆可纳入到其中来。但是道家轻人事、重天道的特征,使其在切入现实生活方面存在一定的难度。而不能切入现实,则不能引领现实。

先秦道家的这个理论的缺陷,使得它必须适应新形式而作出某种改革。而道教便是先秦道家变革后的一个产物。道教直接继承了先秦的道家思想,同时对道家思想又有所扬弃。因为道教作为一种宗教,它要考虑教化世人的问题,因此也就要考虑如何更好地切入现实的问题。如果说道教对先秦道家的思想有所发展的话,那么,如何更好地切入现实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从教化的形式看,教化有宗教教化与现实教化等。宗教教化是确立一个宗教的理想,以宗教理想为准则,以现实生活服从宗教理想来对信众进行教化,立足点是宗教理想;现实教化,则主要从现实出发,力图对现实生活进行设计和改造,立足点是现实生活。儒家偏重现实教化。而道教作为一种宗教,在其成立之初,虽然也受到儒家的影响,在教化形式上与儒家可能有相近的地方,但其教化的内容和实质,仍然是宗教的教化。它因应民众信仰的需要,以神道设教的方式,以终极的道、神来统领现实,将现实人事的根据归到终极的神、道之中。两者因其关注点的不同,从而理论的特质也各异,可以说源虽同但流却异。在当时的情况下,两者是相互补充,互为消长的。如果现实教化在现实中遇到阻力,不能持续有效地进行下去;或者人文化成不能适应变化日新的社会生活,在这种情况下,就必然会给宗教教化以更大的活动空间。在汉代后期,如何既推崇天道,确立一个高于现实生活的理想目标,这个目标可以充当引领现实的人事趋向于理想化的准则性的作用,使现实生活不因现实制度的僵化而凝固不化,同时又能有效地切入于现实生活之中,更好地发挥现实教化的功能,是时代提出的课题之一。可以说,道教的产生,亦与此时代的课题有关。道教既吸收了道家在人天关系上的思想,又吸收了儒家重现实教化的特点。它认为人道应该合于天道,天道是人道归趋的目标;同时又重人道之本身,认为归趋于天道的落脚点还在于人道。无论是太平道的“大方”、“小方”,还是早期天师道的“二十四治”、“二十八治”、“靖庐”、“厨会”、“祭酒”、“鬼卒”等一系列政教合一的政治制度和宗教形式,都反映出道教的上述特点。由人道及于天道为什么是可能的?天道之理为何?由人道及于天道的具体路径为何?道教正是在对这些问题的思考过程中,引入了《易》学,从而确立了道教易学这种独特的道教义理形式。因为《周易》经、传的义理内容和卦爻象的数理排列,如卦气说、纳甲说、卦的数理、卦序的排列、卦的取象等,对于天道的敷演,是非常有效的理论形式。汉易以八卦、十二辟卦或六十四卦配一年的四时、十二月、二十四节气;纳甲法以天干、地支配卦,如此等等,在当时能非常精致、有效地说明天道运行的规律。那时的人们认同于《易》与天道的关系,认为《易》之理即是天理的表现,循《易》理而行就能与天道相通,达到天与人的合一。将《易》引入道教,可以解决由人道及于天道的路径和阶次的问题。人通过法阴阳的消长,如四时、十二月、二十四气的卦气变化,卦象和卦理的变化,纳甲的方法,修丹以合于天道。由人道及于天道的路径和阶次等问题因《易》引入道教而变得更加明晰。同时,引《易》入道,也可以解决先秦道家对道无法具体描述的困难。《老子》认为“道可道,非常道”(一章),道作为存在是不可知其名的,所谓“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二十五章);《庄子》认为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庄子,大宗师》)。引《易》入道,天道的内容可以通过《易》来表现。因此,东汉后期出现了道教炼丹术的不朽名作——《周易参同契》,合大易、黄老、炉火而言道教的修丹。它以《易》之乾、坤为天地间两种性质相对待的基本因素;因乾、坤而有坎、离,在《易》则生成六十四卦,在造化言则生成万物;屯、蒙至既济、未济,一正一反,既是对事物变化过程的一个描述,也是炼丹的火候变化规律;至于十二辟卦、月相纳甲等,尽管汉儒都是从对《易》的解说中创制出来的,道教则以之明天道的内容和炼丹的原理。因此,《易》引入道教后,天道不再是恍恍惚惚、不可言说、不可描述的神秘主宰者,而是有着实实在在内容、支配事物变化和发展的规律性存在。而《周易参同契》的出现,也就表明了道教易学的正式诞生。

道教易学以修道成神、成仙从而长生不老为目标,人通过法天道而行事,就能与天道相合,长生不老,得道成仙。天道又可以通过《易》之理来表达,故道教的修道、成神便与《易》发生了沟通。因道教与《易》的沟通,产生了道教易学,也便形成了道教易学独特的论题:

首先:道教易学结合《易》之理,要探讨天道及其表现,以为道教信仰确立终极的宗教目标,也为道教的宗教修持确立方向。因此,以《易》的理、象、数等形式来论何谓道,道与物的关系、道的各种属性,道的特征等,均属道教易学的内容。

其次,道教易学结合《易》之理,要探讨修道的路径和方法,使道教的宗教修持切实可行。因此,以《易》的理、象、数等形式来论修道的方式,如药物问题、火候问题、鼎器问题、路径问题、层次问题等,也都属道教易学的内容。

第三、道教以及道教易学都是要立足于人事教化,以人合天,从而得道成神、成仙,长生不老。因此,道教易学的内容还应包括以《易》的理、象、数等形式来论人性的修养和人的精神超越,对于生与死问题的思考,对于价值问题的思考以及对于社会现实所应采取的合适的态度等问题。

随着历史的推移和道教的发展,道教易学也经历了具有不同特色的几个发展阶段。到了宋元时期,道教易学发展至极盛,形成了易学内丹学、道教易图学和道教易老学等新的理论形式,对道教义理学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原文发布于《中国道教》2004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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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12-30 12:3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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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学界一般以祖天师张陵创立道教的教团作为道教的正式开始,因此比较起来,《周易》及其文化在道教的正式创立前,已经有了一个较成熟的发展。在道教创立教团之前,《周易》及其文化受儒家思想的影响更多一些,尽管在这个过程中,它也受到诸如道家、阴阳家等诸子百家思想的影响。《汉书,艺文志》“人更三圣”的观点,以及朱熹“人更四圣”的观点,表明《周易》一书的成书历程主要经历了从伏羲、周文王到孔子,或在周文王与孔子之间再加上周公这么一个过程。这个过程,从早期《周易》重卜筮、重对神意的前知和遵循,人事更多地是服从天、神之意;到周公的“以德配天”,积极从事人事,以与天德相配;再到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敬鬼神而远之”、“尽人事以听天命”,有一个重与鬼神沟通、重神秘体验到逐渐转向重人事、重理性的转变。(此观点卢国龙先生告知)在这个转变的过程中,《周易》及其思想渐渐脱去了筮史文化的神秘性外衣,而一步一步地理论化、理性化了。这个过程之所以能发生,不能仅从《周易》及其思想本身去找原因。儒家学说重现实教化的这个特点,决定了它必须对《周易》及其思想作出这个发展方向的改变。教化要切入现实,必须具有更重人事的特点,这使得儒家学者对《周易》及其文化力图进行改造,使之逐渐脱去神秘巫术的形式,更多地以实实在在的理性态度、阐发哲理的方式去对《周易》经传及卦爻象、卦爻辞进行说明。这直接影响到《周易》及其思想的发展历程,使《周易》逐渐地从远古巫史文化时期的卜筮之书转为讲哲理的书。

    因为现实统治的需要,西汉经历了由汉初重视以黄老学说治国到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转变。儒家学说在汉武帝之后,成为官方的意识形态。作为意识形态,要对现实的生活进行规范,要对至高无上的王权进行监控,故汉易尤其是汉儒之易在先秦易学的发展基础上,从内容到形式又都有了新的发展。朱伯崑先生认为,西汉学者解易,有三种倾向:一是以孟喜、京房为代表的官方易学,以奇偶之数、八卦象征物、卦气说来解说《周易》经传文及其原理,并利用《周易》讲阴阳灾异;二是费直以《易传》文意解经,注重义理;三是以道家黄老之学解释《周易》,讲阴阳变易。(朱伯崑著《易学哲学史》上册第108、109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应该说,这些易学形式的出现,都受其内在理势发展的必然所驱使。我们先看儒家易学。儒学易讲阴阳灾异,似乎又有回到远古巫史文化的倾向。但阴阳灾异的背后,是希望以天道的权威来规范和约束人世间无所不能的王权,无论其形式和精神,都与远古巫史文化有着巨大的差别。就其形式而言,汉儒解《易》的卦气说、奇偶之数、纳甲之法,是力图对天道进行理性化的理论说明,它具有一套可具体操作的方式、方法,和巫筮通神的神秘体验是根本不同的。就精神而言,阴阳灾异的出发点是人事,是要对王权进行规范和约束;而远古巫史文化的出发点是要探寻天、神的意旨。因为远古时代,生产力十分低下,人们对于自然、社会及人本身的认识都非常肤浅,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非常有限,对于个人和群体的命运,经常出现无所适从的感觉,因此有了对自然力的崇敬而产生的自然崇拜,或者对本部落英雄或祖先的祟拜。可以说,远古巫史文化是自然崇拜的一种形式,它更重视对所谓天、神意旨的探寻;而汉儒言阴阳灾异则更偏重于人事。

    但为什么又会在汉儒的易学之外,出现以道家黄老之学解释《周易》,乃至到东汉后期出现讲阴阳变易和炉火之事的最初的道教易学呢?这也必须联系汉代的具体情况来看。汉武帝独尊儒术,儒学获得了充分发挥其作用的路径,儒学的发展,对于汉代社会来说,有利有弊。卢国龙先生说:“两汉社会的相对稳定,既有因于儒学切入现实所发挥的作用,又反过来推动儒学更紧密地与现实相结合,使儒学渗透到社会机制以及生活方式等各个层面。于是积久而弊生,使儒学只能发挥稳定社会秩序而不能发挥调整社会关系的作用。儒学不能适应社会变革的要求,道家之学便重登历史舞台。”(卢国龙著《道教哲学》第6页,华夏出版社1997年版)我们知道,道家与儒家两者在学术立场上是相异的。道家在人天关系上,更重天,所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无以人灭天,无以故灭命”。与道家相比,儒家在天人关系中则更重人,孔子“罕言性与天道”,即是如此。以人事为本,从人和现实社会出发,是儒家的特点;而道家更多地是超出人事之外,站在天道的高度对人事进行引导。(此观点受卢国龙先生著《道教哲学》一书思想的启发)汉代儒学的僵化,反衬出道家思想的通融无碍,因道家道的概念具有无限的包容性,一切变与不变皆可纳入到其中来。但是道家轻人事、重天道的特征,使其在切入现实生活方面存在一定的难度。而不能切入现实,则不能引领现实。

    先秦道家的这个理论的缺陷,使得它必须适应新形式而作出某种改革。而道教便是先秦道家变革后的一个产物。道教直接继承了先秦的道家思想,同时对道家思想又有所扬弃。因为道教作为一种宗教,它要考虑教化世人的问题,因此也就要考虑如何更好地切入现实的问题。如果说道教对先秦道家的思想有所发展的话,那么,如何更好地切入现实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从教化的形式看,教化有宗教教化与现实教化等。宗教教化是确立一个宗教的理想,以宗教理想为准则,以现实生活服从宗教理想来对信众进行教化,立足点是宗教理想;现实教化,则主要从现实出发,力图对现实生活进行设计和改造,立足点是现实生活。儒家偏重现实教化。而道教作为一种宗教,在其成立之初,虽然也受到儒家的影响,在教化形式上与儒家可能有相近的地方,但其教化的内容和实质,仍然是宗教的教化。它因应民众信仰的需要,以神道设教的方式,以终极的道、神来统领现实,将现实人事的根据归到终极的神、道之中。两者因其关注点的不同,从而理论的特质也各异,可以说源虽同但流却异。在当时的情况下,两者是相互补充,互为消长的。如果现实教化在现实中遇到阻力,不能持续有效地进行下去;或者人文化成不能适应变化日新的社会生活,在这种情况下,就必然会给宗教教化以更大的活动空间。在汉代后期,如何既推崇天道,确立一个高于现实生活的理想目标,这个目标可以充当引领现实的人事趋向于理想化的准则性的作用,使现实生活不因现实制度的僵化而凝固不化,同时又能有效地切入于现实生活之中,更好地发挥现实教化的功能,是时代提出的课题之一。可以说,道教的产生,亦与此时代的课题有关。道教既吸收了道家在人天关系上的思想,又吸收了儒家重现实教化的特点。它认为人道应该合于天道,天道是人道归趋的目标;同时又重人道之本身,认为归趋于天道的落脚点还在于人道。无论是太平道的“大方”、“小方”,还是早期天师道的“二十四治”、“二十八治”、“靖庐”、“厨会”、“祭酒”、“鬼卒”等一系列政教合一的政治制度和宗教形式,都反映出道教的上述特点。由人道及于天道为什么是可能的?天道之理为何?由人道及于天道的具体路径为何?道教正是在对这些问题的思考过程中,引入了《易》学,从而确立了道教易学这种独特的道教义理形式。因为《周易》经、传的义理内容和卦爻象的数理排列,如卦气说、纳甲说、卦的数理、卦序的排列、卦的取象等,对于天道的敷演,是非常有效的理论形式。汉易以八卦、十二辟卦或六十四卦配一年的四时、十二月、二十四节气;纳甲法以天干、地支配卦,如此等等,在当时能非常精致、有效地说明天道运行的规律。那时的人们认同于《易》与天道的关系,认为《易》之理即是天理的表现,循《易》理而行就能与天道相通,达到天与人的合一。将《易》引入道教,可以解决由人道及于天道的路径和阶次的问题。人通过法阴阳的消长,如四时、十二月、二十四气的卦气变化,卦象和卦理的变化,纳甲的方法,修丹以合于天道。由人道及于天道的路径和阶次等问题因《易》引入道教而变得更加明晰。同时,引《易》入道,也可以解决先秦道家对道无法具体描述的困难。《老子》认为“道可道,非常道”(一章),道作为存在是不可知其名的,所谓“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二十五章);《庄子》认为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庄子,大宗师》)。引《易》入道,天道的内容可以通过《易》来表现。因此,东汉后期出现了道教炼丹术的不朽名作——《周易参同契》,合大易、黄老、炉火而言道教的修丹。它以《易》之乾、坤为天地间两种性质相对待的基本因素;因乾、坤而有坎、离,在《易》则生成六十四卦,在造化言则生成万物;屯、蒙至既济、未济,一正一反,既是对事物变化过程的一个描述,也是炼丹的火候变化规律;至于十二辟卦、月相纳甲等,尽管汉儒都是从对《易》的解说中创制出来的,道教则以之明天道的内容和炼丹的原理。因此,《易》引入道教后,天道不再是恍恍惚惚、不可言说、不可描述的神秘主宰者,而是有着实实在在内容、支配事物变化和发展的规律性存在。而《周易参同契》的出现,也就表明了道教易学的正式诞生。

    道教易学以修道成神、成仙从而长生不老为目标,人通过法天道而行事,就能与天道相合,长生不老,得道成仙。天道又可以通过《易》之理来表达,故道教的修道、成神便与《易》发生了沟通。因道教与《易》的沟通,产生了道教易学,也便形成了道教易学独特的论题:

    首先:道教易学结合《易》之理,要探讨天道及其表现,以为道教信仰确立终极的宗教目标,也为道教的宗教修持确立方向。因此,以《易》的理、象、数等形式来论何谓道,道与物的关系、道的各种属性,道的特征等,均属道教易学的内容。

    其次,道教易学结合《易》之理,要探讨修道的路径和方法,使道教的宗教修持切实可行。因此,以《易》的理、象、数等形式来论修道的方式,如药物问题、火候问题、鼎器问题、路径问题、层次问题等,也都属道教易学的内容。

    第三、道教以及道教易学都是要立足于人事教化,以人合天,从而得道成神、成仙,长生不老。因此,道教易学的内容还应包括以《易》的理、象、数等形式来论人性的修养和人的精神超越,对于生与死问题的思考,对于价值问题的思考以及对于社会现实所应采取的合适的态度等问题。

    随着历史的推移和道教的发展,道教易学也经历了具有不同特色的几个发展阶段。到了宋元时期,道教易学发展至极盛,形成了易学内丹学、道教易图学和道教易老学等新的理论形式,对道教义理学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原文发布于《中国道教》2004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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