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早期道教与易学的关涉

中国道教2005年第5期 章伟文、孔祥宇

2013-07-17 18:58:00

——兼论《周易参同契》反映了汉代金丹道教的思想

早期道教,一般认为,以太平道、天师道和金丹道为代表。太平道的主要经典是《太平经》,天师道的早期经典是《老子想尔注》,而金丹道教的著作可以《周易参同契》作为重要的代表之一。我们简略考查一下《老子想尔注》、《太平经》、《周易参同契》中是否有与道教易学相关联的内容。

《老子想尔注》据唐玄宗《道德真经疏外传》、杜光庭《道德真经广圣义》所载,作者为东汉张道陵;唐陆德明《经典释文·序录》存《老子想尔》二卷,注称“不详何人,一云张鲁或云刘表”。此书已佚,只有敦煌残抄本一件,基本保存了原书的上卷。饶宗颐先生据此而整理成《老子想尔注校证》一书,由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出版。《老子想尔注》吸收《周易》谦卦的思想,以之解《道德经》,认为“道意谦信,不隐身形剥,是其效也。”(饶宗颐著《老子想尔注校证》第12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出版)“谦曲后令明,非虚语也;恐人不知,故重申之。”(同上第30页)对《周易》中提及的“河洛”,以之为受命君王的图谶,其曰:“国不可一日无君,五帝精生,河洛著名,七宿精见,五纬合同,明受天任而令为之。”(同上第37页)

我们再来看《太平经》。《太平经》又名《太平清领书》,共约一百七十余卷,现《道藏》本只残存五十七卷。著名道教学者王明先生据相关资料辑校补遗,成《太平经合校》一书,基本恢复了《太平经》之原貌。《太平经》以阴阳五行为天道之准则,强调顺应天道之阴阳五行以治世、养生,就能建立起一个理想的“太平”世界。太平道之所以能在东汉后期迅速崛起,并对国家的政治生活和民众心理产生重要影响,形成道教早期的重要教团,并不是偶然的。东汉后期,外戚和宦官轮流掌权,使得社会矛盾日益尖锐,民不聊生,国家处在危机四伏的动荡之中,如何引领社会走上正轨,或者说,怎样将现实社会的种种黑暗消除,建立起一个理想社会,是时代提出的一个问题。太平道以一种宗教信仰的形式来回答这个时代问题。它认为现实世界是不合理的,是注定要灭亡的,所谓“苍天当死,黄天当立”,黄天即“太平世界”。“太平世界”之所以能取代现实世界,主要就在于现实世界的不合理和“太平世界”的合理。而“太平世界”的合理,除了它具有宗教理想的性质之外,亦有其理论的根据。这个根据就在于,“太平世界”是合于天地之道的,是顺应天地阴阳五行之则的。而在汉易中,阴阳五行的思想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内容,故太平道所奉之《太平经》亦对《易》的思想进行引进、加工,以构成其道教教义的思想体系。这就是为什么《太平经》中亦有着丰富的道教易学思想的原因。

《太平经》重视人与天地阴阳的相合。在《合阴阳顺道法》一节中,作者提出:“故顺天地者,其治长久。顺四时者,其王日兴。道无奇辞,一阴一阳,为其用也。得其治者昌,失其治者乱,得其治者神且明,失其治者道不可行。详思此意,与道合同。”(王明著《太平经合校》第11页,中华书局1960年版)认为道即一阴一阳,以道治国则昌,不以道治国则乱;统治者顺天地、四时之规律来进行统治,就能使国家长久兴盛。与道合同,必须探究一阴一阳变化的规律。《庄子》认为“《易》以道阴阳”,故《太平经》与《周易》在理旨方面是一致的。

《太平经》对阴阳关系的考察过程中,重视阴阳的相和。在《名为神诀书》一节中,作者提出:“故纯行阳,则地不肯尽成;纯行阴,则天不肯尽生。当合三统,阴阳相得,乃和在中也。古者圣人治致太平,皆求天地中和之心,一气不通,百事乖错”。(同上第18页)又云:“天下凡事,皆一阴一阳,乃能相生,乃能相养。一阳不施生,一阴并虚空,无可养也……圣人者象阴阳,阴阳者象天地以治事,合和万物,圣人亦当和合万物,成天心,顺阴阳而行。”(同上第221、222页)阴阳相和的方法之一为“乐”,“夫乐于道何为者也?芽乐乃可和合阴阳。”(同上第13页)

阴阳的变化,有其内在的规律,阴阳或消或长,表现出刑与德两种不同的属性。而“刑德者,天地阴阳神治之明效也,为万物人民之法度。”(同上第105页)《太平经》以汉易的十二辟卦来论阴阳的刑德,其云:“是故十一月内怀一德,一群众入从。十二月内怀二德,二群众入从。正月内怀三德,三群众入从。二月内怀四德,四群众入从。三月内怀五阳盛德,四群众贤者入从。四月内怀六德,万物并出见,莫不扰扰,中外归之。此天明效法也。二月八月,德与刑相半,故二月物半伤于寒,八月物亦半伤于寒;二月之时,德欲出其士众于门,刑欲内其士众于门,俱在界上,故二月八月万物刑德适相逢,生死相半,故半伤也。子今乐知天地之常法,阴阳之明证,也即是也。”(同上第107页)在汉易中,十二消息卦代表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气和七十二候的变化,这即是象数易学中有名的卦气说,卦气说以卦的阴阳奇偶之数的变化解释阴阳两气消长的过程,认为得其序则治,失其序则乱,因其序而前知。《太平经》吸收了汉易卦气说的这个思想,将阴阳两气的消长看成是天道的主要内容,并以刑德的属性来对之进行规定,重德而不重刑,认为德治强于刑治。“今人不威畏不可治,奈何乎哉?芽然古者圣人君子威人以道与德,不以筋力刑罚也。不乐为善,德劣者反欲以刑罚威警以助治,犹见去也。夫刑但可以遗穷解卸,不足以生万物,明扰扰之属为其长也。今使人不内附,反欺诈,其大咎在此。”(同上第107、108页)《太平经》对于《周易》十二辟卦的运用,在于释社会治乱之因,并如何才能由乱及于治等社会问题,在这个过程中,应重德而不重刑,这是对汉易卦气说内容的进一步发展。

重德不重刑,实际上就是重阳不重阴。在现实中,何谓阳,何谓阴?芽《太平经》云:“天之格分也,阳者为天、为男、为君、为父、为长、为师,阴着为地、为女、为臣、为子、为民、为母。故东南者为阳,西北者为阴。””(同上第271页)阴阳是彼此制约的关系,阴制阳则乱,阳制阴则治。故“天之格谶,东方者畏西方。是故天地开辟以来,王者从兵法,兴金气,武部则致君之象无气。火者大衰,其治凶乱。真人欲乐知天谶之审实也,从上古中古到于下古,人君弃道德,兴用金气兵法,其治悉凶,多盗贼不祥也。是故上古圣人深知天固法,故不敢从兵革武部以治也。帝王欲乐长安而吉者,宜按此天谶,急囚断金兵武务,而急兴用道与至德,以象天法,以黍皇天之心,以长厌绝诸奸猾不祥之属也,立应不疑也。”(同上第268页)“又天谶格法,东南为天斗纲斗所指向,推四时,皆王受命。西北属地,为斗魁,所系者死绝气,故少阴太阴土使得王,胜其阳者,名为反天地,故多致乱也。”(同上272页)但是,这里又出现了一个问题,即在《易》之中,南方为阳,反得巽、离、坤三个阴卦,北方为阴,却是乾、坎、艮三个阳卦,这又是怎么回事呢?芽《太平经》对此也作出了解释:“《易》者,乃本天地阴阳微气,以元气为初。故南方极阳生阴,故记其阴;北方极阴生阳,故记其阳;微气者,未能王持事也。故《易》初九子,为潜龙勿用,未可以王持事也,故勿用也。此乾,但以元气之端首耳。”(同上第272页)就是说,东南仍然为阳,西北仍然为阴,《易》之所以南方阳地反得巽、离、坤三个阴卦,北方阴位反得乾、坎、艮三个阳卦,原因在于《易》以“元气之端首”来论卦之方。南方本为阳之极,阳极则生阴,故《易》南方之阳位反得巽、离、坤三个阴卦,北方为阴之极,阴极则生阳,故《易》北方之阴位反得乾、坎、艮三个阳卦;同样,东南为地户,西北为天门,亦是这个道理:“然门户者,乃天地气所以初生,凡物所出入也。是故东南,极阳也,极阳而生阴,故东南为地户也。西北者为极阴,阴极生阳,故为天门。”(同上第227页)《太平经》对《说卦》中八卦方位说的难通之处进行了创造地发挥,因为《说卦》所谓“震,东方也”,“巽,东南也”,“离,南方之卦也”,“乾,西北之卦也”,“坎,正北之卦也”,“艮,东北之卦也”等等,按汉代流行的五行方位,南方为火,位之以离卦,北方为水,位之以坎卦,但《易》以乾为老阳,坤为老阴,南方阳盛,就应为老阳乾卦,北方阴盛,就应为老阴坤卦,这样看来,阴阳的位置似乎不太顺当。《太平经》的作者发现了这个问题,并运用阳极变阴,阴极变阳的理论来对之进行调和,较好地解决了这个矛盾。《太平经》对《周易·说卦》之八卦方位进行阐释,其目的在于对阴阳消长的规律作出说明。而人君如果能深知天地表里阴阳之气的消长,兴阳气,抑阴气,便可以常垂拱而治,无复有忧。

总之,作为早期道教重要经典的《太平经》中,有着丰富的道教易学思想。《太平经》引《易》入道,利用汉易的卦气说、八卦方位说、阴阳五行纳甲、纳支等理论形式,目的在于论证道教的教义和信仰。这是在东汉后期社会矛盾日益加深的情况下,人们力图寻求在现实中创建一个理想社会的强烈愿望以一种宗教理论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结果。尹志华先生认为,“《太平经》运用易学主要是为了阐述其政治哲学主张,而从《周易参同契》开始,则开辟了另一条道路,即运用易学来阐明道教的内、外丹修炼方术。”(尹志华著《道教易学的发端——〈太平经〉述要》、台湾《宗教哲学》第3卷第3期(1997年7月)第155页)尹先生的这个观点准确地指出了《太平经》中的道教易学与《周易参同契》中的道教易学的不同特点。不过,道教易学的建立还是应以《周易参同契》为开端,因为《太平经》对汉易的运用基本还是处于局部的、零星的、不系统的状态,而真正系统地运用汉易思想论道教的信仰和教义,建立起真正意义的道教易学,还应首推《周易参同契》。

道教易学以《周易参同契》的出现作为产生的标志。一般认为,《周易参同契》乃东汉高士魏伯阳所著,但历史上对于《周易参同契》是否就是汉代金丹道教的作品一直有争论。认为《周易参同契》不是汉代的作品,乃后来者所伪作,主要有这么几种观点比较有代表性。

其一,早在宋代,黄震就认为《周易参同契》由汉世魏伯阳所造其证据是不充分的。“黄氏震《日抄》曰:‘《参同契》者,汉世魏伯阳所造,其说出于《神仙传》,不足凭。’”(转引自清代胡渭《易图明辨》卷三第1700页,郑万耕主编《易学精华》本,北京出版社1995年版)

其二是马叙伦先生和陈国符先生的观点,认为今本《周易参同契》为后人伪作,不是汉代的作品。陈国符先生在其所著《道藏源流续考·中国外丹黄白法经诀出世朝代考》(第64-352页,明文书局1983年3月版)一书中,引马叙伦先生《读书小志》,并简单作评,其谓:

马叙伦《读书小志》卷二第三十四页云:《周易参同契》,《隋书》、新旧《唐书·经籍志》皆不载。据《神仙传》谓出魏伯阳。(东晋葛洪)《抱朴子·自叙篇》列所著书虽有其名,然文至不类。且《老子传》(见今本《神仙传》卷一)有葛稚川(葛洪字稚川)云,洪以为老子云云,与抱朴子曰者异例,(按葛洪抱朴子各篇各段首皆曰“抱朴子曰”云云)。盖亦出于道流附会。又《抱朴子·遐览篇》列叙道家(按当作神仙家)著作,有《魏伯阳内经》,而无有《周易参同契》之名。(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书证篇》曰:《参同契》以负为造。(卢文绍补注《参同契》下篇:魏伯阳自叙篇寓其姓名,末云柯叶萎黄,失其华荣。吉人乘负,安稳长生四句。颜氏曰:负告岂负吉之讹与?芽)是颜氏犹见其书,稚川自无不见之理。即《遐览篇》无之,则自古有《周易参同契》,非此书。(非今本《周易参同契》)且抱朴子中皆犹遵道家(按当作神仙家),于《易》无取。而此书附会《易》象以论神丹,篇题则仿诸纬。观其义实和会儒佛而成修养之术。(按马氏指内丹术)其文多五字句,亦仿佛经。……作者(作另一种《周易参同契》者)既冒其名,后人揉而一之,适为所欺矣。

又此书引马叙伦《读书小记》卷第一第二十四页:“《说文》易字下云:《秘书》说日月为易,凡许(慎)称《秘书》说即诸讳也。然则亦可证自古有易纬名《参同契》……。”(同上第66-354页)据此,马叙伦先生的观点主要是:

1.《周易参同契》一书,《隋书》、新旧《隋书·经籍志》皆不载。(此乃宋代晁公武的观点,胡渭《易图明辨》卷三云:“晁氏公武《读书志》曰:‘《周易参同契》三卷,汉魏伯阳撰,彭晓为之解,隋唐书皆不载。’”对晁公武的这个观点,胡渭进行了认真查对,提出了不同看法。《易图明辨》卷三云:“《旧唐书·经籍志》丙部五行类《周易参同契》二卷,魏伯阳撰;《周易五相类》一卷,魏伯阳撰。《唐书·艺文志》五行类魏伯阳《周易参同契》二卷,又《五相类》一卷。”(以上所引《易图明辨》卷三之语,均见郑万耕先生主编《易学精华》本第1699页,北京出版社1995年版。)萧汉明、郭东升两先生在《〈周易参同契〉研究》第17页(上海文化出版社2001年版)中引梁启超先生《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云:“若突然发现一部书,向来无人经见,其中定有蹊跷。如先秦书不见(于)《汉书·艺文志》,汉人书不见(于)《隋书·经籍志》,唐以前不见(于)《崇文总目》,便十有九靠不住。”并认为马叙伦先生强调晁公武关于《周易参同契》一书《隋书》、新旧《唐书·经籍志》皆不载的观点,意在从目录考据上来推断《周易参同契》为伪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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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兼论《周易参同契》反映了汉代金丹道教的思想

    早期道教,一般认为,以太平道、天师道和金丹道为代表。太平道的主要经典是《太平经》,天师道的早期经典是《老子想尔注》,而金丹道教的著作可以《周易参同契》作为重要的代表之一。我们简略考查一下《老子想尔注》、《太平经》、《周易参同契》中是否有与道教易学相关联的内容。

    《老子想尔注》据唐玄宗《道德真经疏外传》、杜光庭《道德真经广圣义》所载,作者为东汉张道陵;唐陆德明《经典释文·序录》存《老子想尔》二卷,注称“不详何人,一云张鲁或云刘表”。此书已佚,只有敦煌残抄本一件,基本保存了原书的上卷。饶宗颐先生据此而整理成《老子想尔注校证》一书,由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出版。《老子想尔注》吸收《周易》谦卦的思想,以之解《道德经》,认为“道意谦信,不隐身形剥,是其效也。”(饶宗颐著《老子想尔注校证》第12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出版)“谦曲后令明,非虚语也;恐人不知,故重申之。”(同上第30页)对《周易》中提及的“河洛”,以之为受命君王的图谶,其曰:“国不可一日无君,五帝精生,河洛著名,七宿精见,五纬合同,明受天任而令为之。”(同上第37页)

    我们再来看《太平经》。《太平经》又名《太平清领书》,共约一百七十余卷,现《道藏》本只残存五十七卷。著名道教学者王明先生据相关资料辑校补遗,成《太平经合校》一书,基本恢复了《太平经》之原貌。《太平经》以阴阳五行为天道之准则,强调顺应天道之阴阳五行以治世、养生,就能建立起一个理想的“太平”世界。太平道之所以能在东汉后期迅速崛起,并对国家的政治生活和民众心理产生重要影响,形成道教早期的重要教团,并不是偶然的。东汉后期,外戚和宦官轮流掌权,使得社会矛盾日益尖锐,民不聊生,国家处在危机四伏的动荡之中,如何引领社会走上正轨,或者说,怎样将现实社会的种种黑暗消除,建立起一个理想社会,是时代提出的一个问题。太平道以一种宗教信仰的形式来回答这个时代问题。它认为现实世界是不合理的,是注定要灭亡的,所谓“苍天当死,黄天当立”,黄天即“太平世界”。“太平世界”之所以能取代现实世界,主要就在于现实世界的不合理和“太平世界”的合理。而“太平世界”的合理,除了它具有宗教理想的性质之外,亦有其理论的根据。这个根据就在于,“太平世界”是合于天地之道的,是顺应天地阴阳五行之则的。而在汉易中,阴阳五行的思想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内容,故太平道所奉之《太平经》亦对《易》的思想进行引进、加工,以构成其道教教义的思想体系。这就是为什么《太平经》中亦有着丰富的道教易学思想的原因。

    《太平经》重视人与天地阴阳的相合。在《合阴阳顺道法》一节中,作者提出:“故顺天地者,其治长久。顺四时者,其王日兴。道无奇辞,一阴一阳,为其用也。得其治者昌,失其治者乱,得其治者神且明,失其治者道不可行。详思此意,与道合同。”(王明著《太平经合校》第11页,中华书局1960年版)认为道即一阴一阳,以道治国则昌,不以道治国则乱;统治者顺天地、四时之规律来进行统治,就能使国家长久兴盛。与道合同,必须探究一阴一阳变化的规律。《庄子》认为“《易》以道阴阳”,故《太平经》与《周易》在理旨方面是一致的。

    《太平经》对阴阳关系的考察过程中,重视阴阳的相和。在《名为神诀书》一节中,作者提出:“故纯行阳,则地不肯尽成;纯行阴,则天不肯尽生。当合三统,阴阳相得,乃和在中也。古者圣人治致太平,皆求天地中和之心,一气不通,百事乖错”。(同上第18页)又云:“天下凡事,皆一阴一阳,乃能相生,乃能相养。一阳不施生,一阴并虚空,无可养也……圣人者象阴阳,阴阳者象天地以治事,合和万物,圣人亦当和合万物,成天心,顺阴阳而行。”(同上第221、222页)阴阳相和的方法之一为“乐”,“夫乐于道何为者也?芽乐乃可和合阴阳。”(同上第13页)

    阴阳的变化,有其内在的规律,阴阳或消或长,表现出刑与德两种不同的属性。而“刑德者,天地阴阳神治之明效也,为万物人民之法度。”(同上第105页)《太平经》以汉易的十二辟卦来论阴阳的刑德,其云:“是故十一月内怀一德,一群众入从。十二月内怀二德,二群众入从。正月内怀三德,三群众入从。二月内怀四德,四群众入从。三月内怀五阳盛德,四群众贤者入从。四月内怀六德,万物并出见,莫不扰扰,中外归之。此天明效法也。二月八月,德与刑相半,故二月物半伤于寒,八月物亦半伤于寒;二月之时,德欲出其士众于门,刑欲内其士众于门,俱在界上,故二月八月万物刑德适相逢,生死相半,故半伤也。子今乐知天地之常法,阴阳之明证,也即是也。”(同上第107页)在汉易中,十二消息卦代表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气和七十二候的变化,这即是象数易学中有名的卦气说,卦气说以卦的阴阳奇偶之数的变化解释阴阳两气消长的过程,认为得其序则治,失其序则乱,因其序而前知。《太平经》吸收了汉易卦气说的这个思想,将阴阳两气的消长看成是天道的主要内容,并以刑德的属性来对之进行规定,重德而不重刑,认为德治强于刑治。“今人不威畏不可治,奈何乎哉?芽然古者圣人君子威人以道与德,不以筋力刑罚也。不乐为善,德劣者反欲以刑罚威警以助治,犹见去也。夫刑但可以遗穷解卸,不足以生万物,明扰扰之属为其长也。今使人不内附,反欺诈,其大咎在此。”(同上第107、108页)《太平经》对于《周易》十二辟卦的运用,在于释社会治乱之因,并如何才能由乱及于治等社会问题,在这个过程中,应重德而不重刑,这是对汉易卦气说内容的进一步发展。

    重德不重刑,实际上就是重阳不重阴。在现实中,何谓阳,何谓阴?芽《太平经》云:“天之格分也,阳者为天、为男、为君、为父、为长、为师,阴着为地、为女、为臣、为子、为民、为母。故东南者为阳,西北者为阴。””(同上第271页)阴阳是彼此制约的关系,阴制阳则乱,阳制阴则治。故“天之格谶,东方者畏西方。是故天地开辟以来,王者从兵法,兴金气,武部则致君之象无气。火者大衰,其治凶乱。真人欲乐知天谶之审实也,从上古中古到于下古,人君弃道德,兴用金气兵法,其治悉凶,多盗贼不祥也。是故上古圣人深知天固法,故不敢从兵革武部以治也。帝王欲乐长安而吉者,宜按此天谶,急囚断金兵武务,而急兴用道与至德,以象天法,以黍皇天之心,以长厌绝诸奸猾不祥之属也,立应不疑也。”(同上第268页)“又天谶格法,东南为天斗纲斗所指向,推四时,皆王受命。西北属地,为斗魁,所系者死绝气,故少阴太阴土使得王,胜其阳者,名为反天地,故多致乱也。”(同上272页)但是,这里又出现了一个问题,即在《易》之中,南方为阳,反得巽、离、坤三个阴卦,北方为阴,却是乾、坎、艮三个阳卦,这又是怎么回事呢?芽《太平经》对此也作出了解释:“《易》者,乃本天地阴阳微气,以元气为初。故南方极阳生阴,故记其阴;北方极阴生阳,故记其阳;微气者,未能王持事也。故《易》初九子,为潜龙勿用,未可以王持事也,故勿用也。此乾,但以元气之端首耳。”(同上第272页)就是说,东南仍然为阳,西北仍然为阴,《易》之所以南方阳地反得巽、离、坤三个阴卦,北方阴位反得乾、坎、艮三个阳卦,原因在于《易》以“元气之端首”来论卦之方。南方本为阳之极,阳极则生阴,故《易》南方之阳位反得巽、离、坤三个阴卦,北方为阴之极,阴极则生阳,故《易》北方之阴位反得乾、坎、艮三个阳卦;同样,东南为地户,西北为天门,亦是这个道理:“然门户者,乃天地气所以初生,凡物所出入也。是故东南,极阳也,极阳而生阴,故东南为地户也。西北者为极阴,阴极生阳,故为天门。”(同上第227页)《太平经》对《说卦》中八卦方位说的难通之处进行了创造地发挥,因为《说卦》所谓“震,东方也”,“巽,东南也”,“离,南方之卦也”,“乾,西北之卦也”,“坎,正北之卦也”,“艮,东北之卦也”等等,按汉代流行的五行方位,南方为火,位之以离卦,北方为水,位之以坎卦,但《易》以乾为老阳,坤为老阴,南方阳盛,就应为老阳乾卦,北方阴盛,就应为老阴坤卦,这样看来,阴阳的位置似乎不太顺当。《太平经》的作者发现了这个问题,并运用阳极变阴,阴极变阳的理论来对之进行调和,较好地解决了这个矛盾。《太平经》对《周易·说卦》之八卦方位进行阐释,其目的在于对阴阳消长的规律作出说明。而人君如果能深知天地表里阴阳之气的消长,兴阳气,抑阴气,便可以常垂拱而治,无复有忧。

    总之,作为早期道教重要经典的《太平经》中,有着丰富的道教易学思想。《太平经》引《易》入道,利用汉易的卦气说、八卦方位说、阴阳五行纳甲、纳支等理论形式,目的在于论证道教的教义和信仰。这是在东汉后期社会矛盾日益加深的情况下,人们力图寻求在现实中创建一个理想社会的强烈愿望以一种宗教理论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结果。尹志华先生认为,“《太平经》运用易学主要是为了阐述其政治哲学主张,而从《周易参同契》开始,则开辟了另一条道路,即运用易学来阐明道教的内、外丹修炼方术。”(尹志华著《道教易学的发端——〈太平经〉述要》、台湾《宗教哲学》第3卷第3期(1997年7月)第155页)尹先生的这个观点准确地指出了《太平经》中的道教易学与《周易参同契》中的道教易学的不同特点。不过,道教易学的建立还是应以《周易参同契》为开端,因为《太平经》对汉易的运用基本还是处于局部的、零星的、不系统的状态,而真正系统地运用汉易思想论道教的信仰和教义,建立起真正意义的道教易学,还应首推《周易参同契》。

    道教易学以《周易参同契》的出现作为产生的标志。一般认为,《周易参同契》乃东汉高士魏伯阳所著,但历史上对于《周易参同契》是否就是汉代金丹道教的作品一直有争论。认为《周易参同契》不是汉代的作品,乃后来者所伪作,主要有这么几种观点比较有代表性。

    其一,早在宋代,黄震就认为《周易参同契》由汉世魏伯阳所造其证据是不充分的。“黄氏震《日抄》曰:‘《参同契》者,汉世魏伯阳所造,其说出于《神仙传》,不足凭。’”(转引自清代胡渭《易图明辨》卷三第1700页,郑万耕主编《易学精华》本,北京出版社1995年版)

    其二是马叙伦先生和陈国符先生的观点,认为今本《周易参同契》为后人伪作,不是汉代的作品。陈国符先生在其所著《道藏源流续考·中国外丹黄白法经诀出世朝代考》(第64-352页,明文书局1983年3月版)一书中,引马叙伦先生《读书小志》,并简单作评,其谓:

    马叙伦《读书小志》卷二第三十四页云:《周易参同契》,《隋书》、新旧《唐书·经籍志》皆不载。据《神仙传》谓出魏伯阳。(东晋葛洪)《抱朴子·自叙篇》列所著书虽有其名,然文至不类。且《老子传》(见今本《神仙传》卷一)有葛稚川(葛洪字稚川)云,洪以为老子云云,与抱朴子曰者异例,(按葛洪抱朴子各篇各段首皆曰“抱朴子曰”云云)。盖亦出于道流附会。又《抱朴子·遐览篇》列叙道家(按当作神仙家)著作,有《魏伯阳内经》,而无有《周易参同契》之名。(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书证篇》曰:《参同契》以负为造。(卢文绍补注《参同契》下篇:魏伯阳自叙篇寓其姓名,末云柯叶萎黄,失其华荣。吉人乘负,安稳长生四句。颜氏曰:负告岂负吉之讹与?芽)是颜氏犹见其书,稚川自无不见之理。即《遐览篇》无之,则自古有《周易参同契》,非此书。(非今本《周易参同契》)且抱朴子中皆犹遵道家(按当作神仙家),于《易》无取。而此书附会《易》象以论神丹,篇题则仿诸纬。观其义实和会儒佛而成修养之术。(按马氏指内丹术)其文多五字句,亦仿佛经。……作者(作另一种《周易参同契》者)既冒其名,后人揉而一之,适为所欺矣。

    又此书引马叙伦《读书小记》卷第一第二十四页:“《说文》易字下云:《秘书》说日月为易,凡许(慎)称《秘书》说即诸讳也。然则亦可证自古有易纬名《参同契》……。”(同上第66-354页)据此,马叙伦先生的观点主要是:

    1.《周易参同契》一书,《隋书》、新旧《隋书·经籍志》皆不载。(此乃宋代晁公武的观点,胡渭《易图明辨》卷三云:“晁氏公武《读书志》曰:‘《周易参同契》三卷,汉魏伯阳撰,彭晓为之解,隋唐书皆不载。’”对晁公武的这个观点,胡渭进行了认真查对,提出了不同看法。《易图明辨》卷三云:“《旧唐书·经籍志》丙部五行类《周易参同契》二卷,魏伯阳撰;《周易五相类》一卷,魏伯阳撰。《唐书·艺文志》五行类魏伯阳《周易参同契》二卷,又《五相类》一卷。”(以上所引《易图明辨》卷三之语,均见郑万耕先生主编《易学精华》本第1699页,北京出版社1995年版。)萧汉明、郭东升两先生在《〈周易参同契〉研究》第17页(上海文化出版社2001年版)中引梁启超先生《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云:“若突然发现一部书,向来无人经见,其中定有蹊跷。如先秦书不见(于)《汉书·艺文志》,汉人书不见(于)《隋书·经籍志》,唐以前不见(于)《崇文总目》,便十有九靠不住。”并认为马叙伦先生强调晁公武关于《周易参同契》一书《隋书》、新旧《唐书·经籍志》皆不载的观点,意在从目录考据上来推断《周易参同契》为伪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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