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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家精神专一

三名同心 太和万物 (2)


来源:中国道教2006年6期     作者:范恩君     时间:2013-08-31 20:20:53      繁體中文版     

道教“致太平”的政治理想,“无为而治”的治国方略,曾为历史上不少君王所推崇。汉初吸取秦亡的教训,以“黄老无为”思想治国,采取“清静无为”与民休养生息的政策,经过轻徭役、减赋税、开关梁、弛山泽之禁、倡节俭、革律法、尊黄老等一系列措施,到文、景两帝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获得了大发展,一片富足景象,“无为而治”收到明显的效果,成为“太平世道”的成功典范。至今,对社会管理仍有积极的启发意义。

四、天人合一,太和万物

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道教主张“天人合一”、“太和万物”。《太平经》中提出:“天地中和同心,共生万物”,认为理想的太平世界是人与各个层次的自然事物和谐相处、共生共荣的世界。《道德经》16章说:“知和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也就是要人们去用心认识世界万物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统一性,维护它的和谐之美。庄子则提出了“太和万物”的思想,意思是说天地万物本来存在着最完满的和谐关系,因此人们应该“顺之以天理,行之以五德,应之以自然”。

“太和万物”、“天人合一”是建立在“万物一体”的理论基础之上的。庄子说:“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认为天地万物是一个整体,都源自于“道”,万物都有按照道所赋予它的本性自然发展的权利。道教还十分注重从宇宙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人类的意愿,认为人也是天地万物的一部分,指出人类应该尊重自然万物的生存权利,应“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道德经》64章),不要随意作践自然、毁坏自然。

正是在“万物一体”的认识基础上,庄子提出了“太和万物”的主张。在实践中,道教则提出了“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及“曲成万物”的原则。《道德经》51章云:“故道生之,德蓄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因此,只有“道法自然”才符合道德的思想。道教的这种生而不有的精神提出了持续平衡发展的观念,揭示出人类要顺应自然,效法自然法则,有所为而有所不为,如果强行索取则会适得其反,破坏和谐。

曲成万物的原则,《周易》中有阐述:“天地交泰后以财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指出天道与地道是相对峙而又相协调的,其协调是由人来作中介的。人作为天地的中介与协调者,既要顺应自然,又要加以引导,以曲成万物,促进整个宇宙更加和谐完美。

“天人合一”与“太和万物”的思想是一脉相通的。《周易》言:“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故《易》六位而成章。”(《说卦》)肯定天道、地道同人道的统一。人同自然界处于和谐统一的宇宙整体之中,人当热爱自然,尊重自然。《周易》还从宇宙整体出发,强调人们的行为与生活当效法自然,提出:“天地变化,圣人效之。”(《系辞》)“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文言》)顺应自然规律,依照天地之道行事,则“自天佑之,吉无不利”。

“天人合一”,既是一种宇宙观,同时也是一种观察处理问题的思维方法。它把人与自然视为统一的整体,强调人类应时刻注意同自然融为一体,和谐共处。正如《阴符经》所言:“观天之道,执天之行,尽矣。”人作为宇宙万物中的一员,要与自然和谐相处,“无以人灭天”(《庄子·秋水》),营造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的社会。

最后,让我们记住《庄子·应帝王》中的一则寓言:“南海之帝为倏,北海之帝为忽,中央之帝为浑沌。倏与忽时相与遇于浑沌之地,浑沌待之甚善。倏与忽谋报浑沌之德,曰:‘人皆有七窍以视听食息,此独无有,尝试凿之。’日凿一窍,七日而浑沌死。”

这个故事看起来极端了一点,但其所要表达的思想则非常深刻。面对历史的教训、现实的境况,难道不令我们深思吗?芽

总而言之,道教文化中所蕴含的“与道合一,道性平等”的生命追求、“身心和谐”逍遥物外的人生境界、“三名同心”无为而治的社会理想、“天人合一”太和万物的生态智慧……无不以“和谐”为主旨。道教的和谐思想,在当代仍然具有积极的实践意义和深刻的启迪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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