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天髓——体用章》浅论(2)

博客

2011-03-29 09:50:41


鹤按:以上所论几条皆从命局整体出发以日主为体来选取用神,以上所论皆为不易之法,接下来任铁樵谈了变易之法。

如日主不能为力,合别干而化,化之真者,即以化神为体。化神有余,则以泄化神之神为用;化神不足,则以生助化神之神为用。
鹤按:此还应参见〈化像〉章跟〈假化〉章。

局方曲直五格,日主是元神,即以格象为体,以生助气象者为用,或以食伤为用,或以财星为用,只不宜用官杀。宜总视其格局之气势意向而用之,毋执一也。
鹤按:此亦是“得其宜”参见“方局”章

如无格无局,四柱又无用神可取,即或取之,或闲神合住,或被冲神损伤,或被忌神劫占,或被客神阻隔,不但用神不能顾日主,而日主亦不能顾用神。若得岁运破其合神,合其冲神,制其劫占,通其阻隔,此谓岁运安顿,随岁运取用,亦不失为吉也。
鹤按:此论用神受损不能发挥作用时,要看岁运对命局的影响。这节含义甚深,涉及到应事应期。

原注云:“二三四五用神,的非妙造”,此说大谬。只有八字,总去四五至为用神,财是除日干之外,只有两字不用,断无此理。总之有用无用,定有一个着落,确乎不易也。命中只有喜用两字,用神者,日主所喜,始终依赖之神也,除用神、喜神、忌神之外,皆闲神客神也,学者宜审察之。大凡天干作用,生则生,克则克,合则合,冲则冲,易于取材,而地支作用,则有种种不同者,故天干易看,地支难推。
鹤按:最后一节反驳原注,最后一句点出干支何者为重何者为轻,学者应明呼?

先贤徐乐吾在对注释此章时认为:八字正格之体是专求月令,如木生春月,月令禄刃当以春木为体,宜官杀制之或食伤泻之,此管杀与食伤为用神也。夏木为体,夏木以水滋润为伤官佩印,,以印为用是也,木生与于秋,财生官杀为体,食为用也。冬木向阳,食伤为用徐之所论与〈子平真诠〉之理相同皆以月令为经,用神为纬。

徐所论并没有从全局气势组合来取用,未免有失之偏颇不及任氏所论精妙。
总之体者一成不变,用者移步换型,体有定而用无定,用要依据体的各种情况如气势,寒暖,喜忌,合化等多方面去考虑。
取用之法一定要灵活变通,但一定要先明其体,若是日主强不可制衰不堪扶又从像不真,或日主散漫毫无精神,用又用于何用?
丙寅甲午丙午癸巳
乙未丙申丁酉戊戌己亥庚子

此火长夏令,月支坐刃,年支逢生,时支得禄,年月两支,又透甲丙,烈火焚木,旺之极矣,一点癸水熬干,只得从其强势。运逢木火土,财喜频增;申酉运中,刑耗多端;至亥运,激火之烈,家业破尽而亡。所谓旺极者,抑之反激而有害也。
鹤按:此造以从旺为体,伤食为用。也是伤官去官之说。
亥运符合“极者抑之,抑之反激而有害”之论。

丙火生于初秋,秋金乘令,二申冲去一寅,丙火之根已拔,比肩亦不能为力。年月两干,又透土金,只得从其弱势,顺财之性,以比肩为病。故运至水旺之地,制去比肩,事业巍峨:丙寅帮身,刑丧破髦。所谓弱极者扶之,徒劳无功,反有害也。此等格局颇多,以俗论之前造必以金水为用,此造必以木为用,以致吉凶颠倒,反归咎于命理之无凭故特书两造为后证云
鹤按:此造以从财为体财官为用。

任铁樵在此章里用这两个例子来说明体用的道理我想并不是很合适。我到觉得在〈显隐〉章中的两个命例很适合来解说体用的道理。
己卯辛未丙子辛卯
庚午己巳戊圾丁卯丙寅乙丑

丙火生于未月,火气正盛,坐下官星,被未土伤尽,只得用天干辛金。所嫌者,未为燥土,不能生金,又暗藏劫刃;年干己土,本可生金,又坐下印地,所谓“吉神显露,凶物深藏”者也。初运己巳戊辰土旺之地,财喜辐辏,事事称心;交丁卯,土金两伤,连遭回禄三次,又伤丁七人,丙寅妻子皆克,出外不知所终。
鹤按:此造日主旺以伤官为用,子水被卯刑未害难以为用,可惜辛财被未脆伤,伤又截角原局就有伤妻克子破财之像。丁卯运只不过是引发了原局之信息。

壬午乙巳丁丑丙午
丙午丁未戊申己酉庚戌辛亥

丁火生于孟夏,柱中劫旺逢枭,天干壬无根,置之不用。最喜丑中一点财星,深藏归库,丑为湿土,能泄火气,不但不争无争夺之风,反有生生之谊。因初交丙午丁未,所以身出寒门,书香不继;喜中运三十载西土金地,化劫生财,财发十余万。所谓“吉神深藏,终身之福”
鹤按此造亦是身旺食财为用,妙在一个丑土晦火生金,我觉得他在丁未运中应有一伤,可惜任老先生未细论,土金运,吉神透出也就是我们平时说的用神到位,若是日支换成巳未二支多为夭亡,伤残贫困之造。
 
鹤作于2003年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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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客 鹤

    2011-03-29 09:5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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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鹤按:以上所论几条皆从命局整体出发以日主为体来选取用神,以上所论皆为不易之法,接下来任铁樵谈了变易之法。

    如日主不能为力,合别干而化,化之真者,即以化神为体。化神有余,则以泄化神之神为用;化神不足,则以生助化神之神为用。
    鹤按:此还应参见〈化像〉章跟〈假化〉章。

    局方曲直五格,日主是元神,即以格象为体,以生助气象者为用,或以食伤为用,或以财星为用,只不宜用官杀。宜总视其格局之气势意向而用之,毋执一也。
    鹤按:此亦是“得其宜”参见“方局”章

    如无格无局,四柱又无用神可取,即或取之,或闲神合住,或被冲神损伤,或被忌神劫占,或被客神阻隔,不但用神不能顾日主,而日主亦不能顾用神。若得岁运破其合神,合其冲神,制其劫占,通其阻隔,此谓岁运安顿,随岁运取用,亦不失为吉也。
    鹤按:此论用神受损不能发挥作用时,要看岁运对命局的影响。这节含义甚深,涉及到应事应期。

    原注云:“二三四五用神,的非妙造”,此说大谬。只有八字,总去四五至为用神,财是除日干之外,只有两字不用,断无此理。总之有用无用,定有一个着落,确乎不易也。命中只有喜用两字,用神者,日主所喜,始终依赖之神也,除用神、喜神、忌神之外,皆闲神客神也,学者宜审察之。大凡天干作用,生则生,克则克,合则合,冲则冲,易于取材,而地支作用,则有种种不同者,故天干易看,地支难推。
    鹤按:最后一节反驳原注,最后一句点出干支何者为重何者为轻,学者应明呼?

    先贤徐乐吾在对注释此章时认为:八字正格之体是专求月令,如木生春月,月令禄刃当以春木为体,宜官杀制之或食伤泻之,此管杀与食伤为用神也。夏木为体,夏木以水滋润为伤官佩印,,以印为用是也,木生与于秋,财生官杀为体,食为用也。冬木向阳,食伤为用徐之所论与〈子平真诠〉之理相同皆以月令为经,用神为纬。

    徐所论并没有从全局气势组合来取用,未免有失之偏颇不及任氏所论精妙。
    总之体者一成不变,用者移步换型,体有定而用无定,用要依据体的各种情况如气势,寒暖,喜忌,合化等多方面去考虑。
    取用之法一定要灵活变通,但一定要先明其体,若是日主强不可制衰不堪扶又从像不真,或日主散漫毫无精神,用又用于何用?
    丙寅甲午丙午癸巳
    乙未丙申丁酉戊戌己亥庚子

    此火长夏令,月支坐刃,年支逢生,时支得禄,年月两支,又透甲丙,烈火焚木,旺之极矣,一点癸水熬干,只得从其强势。运逢木火土,财喜频增;申酉运中,刑耗多端;至亥运,激火之烈,家业破尽而亡。所谓旺极者,抑之反激而有害也。
    鹤按:此造以从旺为体,伤食为用。也是伤官去官之说。
    亥运符合“极者抑之,抑之反激而有害”之论。

    丙火生于初秋,秋金乘令,二申冲去一寅,丙火之根已拔,比肩亦不能为力。年月两干,又透土金,只得从其弱势,顺财之性,以比肩为病。故运至水旺之地,制去比肩,事业巍峨:丙寅帮身,刑丧破髦。所谓弱极者扶之,徒劳无功,反有害也。此等格局颇多,以俗论之前造必以金水为用,此造必以木为用,以致吉凶颠倒,反归咎于命理之无凭故特书两造为后证云
    鹤按:此造以从财为体财官为用。

    任铁樵在此章里用这两个例子来说明体用的道理我想并不是很合适。我到觉得在〈显隐〉章中的两个命例很适合来解说体用的道理。
    己卯辛未丙子辛卯
    庚午己巳戊圾丁卯丙寅乙丑

    丙火生于未月,火气正盛,坐下官星,被未土伤尽,只得用天干辛金。所嫌者,未为燥土,不能生金,又暗藏劫刃;年干己土,本可生金,又坐下印地,所谓“吉神显露,凶物深藏”者也。初运己巳戊辰土旺之地,财喜辐辏,事事称心;交丁卯,土金两伤,连遭回禄三次,又伤丁七人,丙寅妻子皆克,出外不知所终。
    鹤按:此造日主旺以伤官为用,子水被卯刑未害难以为用,可惜辛财被未脆伤,伤又截角原局就有伤妻克子破财之像。丁卯运只不过是引发了原局之信息。

    壬午乙巳丁丑丙午
    丙午丁未戊申己酉庚戌辛亥

    丁火生于孟夏,柱中劫旺逢枭,天干壬无根,置之不用。最喜丑中一点财星,深藏归库,丑为湿土,能泄火气,不但不争无争夺之风,反有生生之谊。因初交丙午丁未,所以身出寒门,书香不继;喜中运三十载西土金地,化劫生财,财发十余万。所谓“吉神深藏,终身之福”
    鹤按此造亦是身旺食财为用,妙在一个丑土晦火生金,我觉得他在丁未运中应有一伤,可惜任老先生未细论,土金运,吉神透出也就是我们平时说的用神到位,若是日支换成巳未二支多为夭亡,伤残贫困之造。
     
    鹤作于2003年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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