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宗教局推进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组织建设

温州市宗教局 佚名

2014-02-25 11:29:00

道教之音浙江讯  温州市民间信仰活动场所面广量大,长期以来场所自我管理形态多样、内部管理不规范。在推进民间信仰事务管理过程中,温州市民宗局将场所管理组织建设摆上重要位置,以全市“纳入管理一批”的场所为重点,针对实际情况,采取确认和新组建两种方式,加快管理组织建设。至2013年底,由乡镇(街道)确认的场所管理组织2395个、新组建的管理组织383个。

此次推进工作,明确了场所管理组织的基本要求和建立管理组织的条件程序。现有管理组织符合基本要求、目前不需重建或调整的,管理组织成员经村居委会(社区)认可,由场所报经乡镇(街道)同意,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后,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文确认,同时报县(市、区)民宗局备案。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社区)指导下,由场所提出组建方案,方案经乡镇(街道)审核同意后,在村居委会(社区)主持下民主推选产生管理组织。推选结果经村居委会(社区)认可盖章后,连同成立管理组织的情况说明、管理组成员身份证明等材料,由场所上报乡镇(街道),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同意后予以发文,同时报县(市、区)民宗局备案。对目前暂不具备成立管理组织条件的场所,要求明确专人负责,人员名单经村居委会(社区)认可后,报乡镇(街道)备案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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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宗教局推进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组织建设

温州市宗教局 佚名

2014-02-25 11: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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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宗教局推进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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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之音浙江讯  温州市民间信仰活动场所面广量大,长期以来场所自我管理形态多样、内部管理不规范。在推进民间信仰事务管理过程中,温州市民宗局将场所管理组织建设摆上重要位置,以全市“纳入管理一批”的场所为重点,针对实际情况,采取确认和新组建两种方式,加快管理组织建设。至2013年底,由乡镇(街道)确认的场所管理组织2395个、新组建的管理组织383个。

此次推进工作,明确了场所管理组织的基本要求和建立管理组织的条件程序。现有管理组织符合基本要求、目前不需重建或调整的,管理组织成员经村居委会(社区)认可,由场所报经乡镇(街道)同意,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后,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文确认,同时报县(市、区)民宗局备案。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社区)指导下,由场所提出组建方案,方案经乡镇(街道)审核同意后,在村居委会(社区)主持下民主推选产生管理组织。推选结果经村居委会(社区)认可盖章后,连同成立管理组织的情况说明、管理组成员身份证明等材料,由场所上报乡镇(街道),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同意后予以发文,同时报县(市、区)民宗局备案。对目前暂不具备成立管理组织条件的场所,要求明确专人负责,人员名单经村居委会(社区)认可后,报乡镇(街道)备案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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