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揭阳市制定出台《揭阳市宗教场所文物保护制度》

广东省民宗委 佚名

2014-03-03 13:02:26

道教之音广东讯    近期,广东省揭阳市民宗局制定出台了《揭阳市宗教场所文物保护制度》。明确规定宗教活动场所内的文物一律属于国家、集体所有;对宗教活动场所内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迁移,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要制定详细的计划,并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宗教活动场所内基本建设、发展旅游业必须遵守文物保护工作的方针,不得对文物造成损害。

据悉,2013年7月,揭阳市召开文化资源保护开发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加强文化资源保护、管理和开发工作。根据市文化资源保护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市民宗部门从2013年7月下旬至8月底,历时一个多月时间,对全市宗教文化资源进行全面摸底。同时,市民宗局还组织工作小组,重点对全市22处属于文物保护单位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调查,对文物进行拍照、登记造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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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揭阳市制定出台《揭阳市宗教场所文物保护制度》

广东省民宗委 佚名

2014-03-03 13: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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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揭阳市制定出台《揭阳市宗教场所文物保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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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之音广东讯    近期,广东省揭阳市民宗局制定出台了《揭阳市宗教场所文物保护制度》。明确规定宗教活动场所内的文物一律属于国家、集体所有;对宗教活动场所内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迁移,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要制定详细的计划,并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宗教活动场所内基本建设、发展旅游业必须遵守文物保护工作的方针,不得对文物造成损害。

据悉,2013年7月,揭阳市召开文化资源保护开发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加强文化资源保护、管理和开发工作。根据市文化资源保护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市民宗部门从2013年7月下旬至8月底,历时一个多月时间,对全市宗教文化资源进行全面摸底。同时,市民宗局还组织工作小组,重点对全市22处属于文物保护单位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调查,对文物进行拍照、登记造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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