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宗委多措并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十部门文件精神

湖南省民宗委 佚名

2015-03-15 09:21:26

道教之音湖南讯    2014年,湖南省民宗委继续深入贯彻国家宗教事务局等十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针对佛教寺庙、道教宫观存在的一些不正常的现象,大力开展整治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制定方案,明确目标。自2012年中央十部门文件下发后,湖南省高度重视,积极行动,结合在南岳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对佛教、道教场所“被承包经营”、非宗教活动场所借教敛财、风景名胜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混乱等乱象进行了调研和整治,取得显著成效。2014年初,根据国家宗教局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原湖南省宗教局结合教风年创建活动,对照十部门文件精神,继续将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列为2014年度重要工作内容,研究制定了全省进一步落实十部门文件精神的详细方案和具体措施,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对市州提出了落实中央文件精神的若干要求,在全省全面启动对佛、道教宗教活动场所依法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整改。

二是建立台账,重点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地根据原湖南省宗教局工作要求对辖区内的寺庙宫观进行全面排查,建立了工作台账。原省宗教局对部分重点场所实地调研、暗访,对群众有反映的寺观进行重点督查,明确整改时限。结合以“教风”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针对查摆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治,切实推进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走向规范化。

三是依法整治,控在源头。针对涉及佛教、道教的行政审批事项较多的特点,省民宗委在新设宗教活动场所、易地重建宗教活动场所、省级重点场所改扩建以及大型宗教活动等事项的审批中,注重了解建设(活动)资金的来源、申报主体的合法性和后续管理组织的人员情况。如果发现有企业或其他组织介入,则要求他们必须出示具有法律效力的捐赠协议和不参与后续管理的文字承诺,坚决杜绝“谁出钱,谁管庙”、“谁出钱,谁雇人”和寺观被承包经营的现象出现。

四是突出重点,树立典范。针对社会对风景名胜区内寺庙、宫观的一些乱象反映强烈的现实,原湖南省宗教局把整治重点放在省内影响较大的南岳佛教。在2013年工作基础上,继续在南岳佛教开展以教风建设为主题的集中整治工作,严防被清退不合格僧人回流及寺庙被承包和法物流通处被承包问题死灰复燃。通过一系列正本清源的工作,剪断了社会上一些组织或个人伸向寺庙攫取利益的黑手,对全省宗教界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

五是创新管理,综合整治。省民宗委通过把整治工作纳入全省社会综合治理评分体系的方式,对一些地方出现的违规问题给予扣分,积极推动难点问题的解决。在湖南省2014年度社会综合治理考核中,因治理“两乱”不力,对一个市进行了扣分处理,对两个市进行了警告,在全省引起了警醒。针对2014年国家宗教局督办的20个典型案例之一的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公园湘妃祠和洞庭庙‘被承包’问题,我省将其列为2014年重点整治对象,明确2015年再不彻底解决,将对其社会综治工作进行顶格扣分。岳阳市政府再次召集市旅游局、民宗局、法制办、君山公园、国保支队、道协等单位负责人召开协调会议,就寺庙‘被承包’问题进行研究和整改。

到2014年底,全省共处理了9起寺庙“被承包”事件,拆除违法宗教活动场所12处,查处诱导游客和信教群众烧高香10多起,清理道风不正、信仰不纯的佛道教教职人员41人,查处假僧假道招摇撞骗45起,查处非法设立功德箱14起。经原省宗教局批准的10余项行政审批事项中,没有发现有违规的问题。目前,湖南省对风景名胜区内寺观的整治已初见成效,被投资经营、强拉或诱导游客和信教群众花高价烧高香、从事抽签卜卦等现象基本消除,为整治其他有问题的寺观提供了较好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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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民宗委多措并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十部门文件精神

湖南省民宗委 佚名

2015-03-15 09: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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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民宗委多措并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十部门文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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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之音湖南讯    2014年,湖南省民宗委继续深入贯彻国家宗教事务局等十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针对佛教寺庙、道教宫观存在的一些不正常的现象,大力开展整治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制定方案,明确目标。自2012年中央十部门文件下发后,湖南省高度重视,积极行动,结合在南岳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对佛教、道教场所“被承包经营”、非宗教活动场所借教敛财、风景名胜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混乱等乱象进行了调研和整治,取得显著成效。2014年初,根据国家宗教局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原湖南省宗教局结合教风年创建活动,对照十部门文件精神,继续将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列为2014年度重要工作内容,研究制定了全省进一步落实十部门文件精神的详细方案和具体措施,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对市州提出了落实中央文件精神的若干要求,在全省全面启动对佛、道教宗教活动场所依法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整改。

二是建立台账,重点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地根据原湖南省宗教局工作要求对辖区内的寺庙宫观进行全面排查,建立了工作台账。原省宗教局对部分重点场所实地调研、暗访,对群众有反映的寺观进行重点督查,明确整改时限。结合以“教风”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针对查摆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治,切实推进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走向规范化。

三是依法整治,控在源头。针对涉及佛教、道教的行政审批事项较多的特点,省民宗委在新设宗教活动场所、易地重建宗教活动场所、省级重点场所改扩建以及大型宗教活动等事项的审批中,注重了解建设(活动)资金的来源、申报主体的合法性和后续管理组织的人员情况。如果发现有企业或其他组织介入,则要求他们必须出示具有法律效力的捐赠协议和不参与后续管理的文字承诺,坚决杜绝“谁出钱,谁管庙”、“谁出钱,谁雇人”和寺观被承包经营的现象出现。

四是突出重点,树立典范。针对社会对风景名胜区内寺庙、宫观的一些乱象反映强烈的现实,原湖南省宗教局把整治重点放在省内影响较大的南岳佛教。在2013年工作基础上,继续在南岳佛教开展以教风建设为主题的集中整治工作,严防被清退不合格僧人回流及寺庙被承包和法物流通处被承包问题死灰复燃。通过一系列正本清源的工作,剪断了社会上一些组织或个人伸向寺庙攫取利益的黑手,对全省宗教界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

五是创新管理,综合整治。省民宗委通过把整治工作纳入全省社会综合治理评分体系的方式,对一些地方出现的违规问题给予扣分,积极推动难点问题的解决。在湖南省2014年度社会综合治理考核中,因治理“两乱”不力,对一个市进行了扣分处理,对两个市进行了警告,在全省引起了警醒。针对2014年国家宗教局督办的20个典型案例之一的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公园湘妃祠和洞庭庙‘被承包’问题,我省将其列为2014年重点整治对象,明确2015年再不彻底解决,将对其社会综治工作进行顶格扣分。岳阳市政府再次召集市旅游局、民宗局、法制办、君山公园、国保支队、道协等单位负责人召开协调会议,就寺庙‘被承包’问题进行研究和整改。

到2014年底,全省共处理了9起寺庙“被承包”事件,拆除违法宗教活动场所12处,查处诱导游客和信教群众烧高香10多起,清理道风不正、信仰不纯的佛道教教职人员41人,查处假僧假道招摇撞骗45起,查处非法设立功德箱14起。经原省宗教局批准的10余项行政审批事项中,没有发现有违规的问题。目前,湖南省对风景名胜区内寺观的整治已初见成效,被投资经营、强拉或诱导游客和信教群众花高价烧高香、从事抽签卜卦等现象基本消除,为整治其他有问题的寺观提供了较好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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