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平阴县民宗局:创新宗教工作模式 提升宗教工作水平

中国民族宗教网 孔令峰

2015-04-15 12:38:27

道教之音山东讯   山东省平阴县民族宗教局紧紧围绕加强和创新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宗教工作管理模式,坚持“以服务促管理,寓管理于服务”的工作理念,正确引导、凝心聚力,关注民生、为民谋利,规范管理、维护秩序,不断提升基层宗教工作水平,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正确引导,凝心聚力,发挥信教群众积极作用

加强对信教群众的政治教育和思想引导,把他们的力量凝聚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共同目标上来。

(一)尊重宗教信仰自由。在实践中,我们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把争取、团结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密切联系信教群众纳入重点工作范畴,尊重和保护信教自由,在政治上做到平等协商、合作共事;在思想上做到允许信仰上的差异,不孤立信教群众,不把信教群众看作是落后的群体;在人格上做到平等对待,把信教群众当作我们团结的对象,当作我们服务的对象,不歧视信教群众,经常关注他们的精神生活,满足他们合理的信仰需求;在工作上做到团结共事,不侵犯信教群众利益,不搪塞他们的合理诉求,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在实践上做到既坚持无神论,又正确对待精神世界问题,既不搞宗教狂热,也不用行政手段干预正常的宗教活动;加强广大信教和不信教群众的团结,使信教和不信教群众相互尊重、团结合作,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二)大力开展教育培训。通过会议、座谈、走访等面对面的方式,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信息等覆盖方式,通过开展生产、娱乐、文化、健身活动等辅助方式,加强对信教群众的教育引导,全面提高信教群众的思想素质、文化素质、科技素质和生产能力、生活能力。特别是通过教育引导,让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法规“走”进信教群众的心中,转变成他们的自觉行动。努力使信教群众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在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维护祖国统一和促进社会和谐等重大问题上形成共识,不断提高党和政府在信教群众心目中的地位,确保广大信教群众同党和政府在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行,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三)注重培养代表人士。加强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队伍建设,利用多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宗教界人士的典型事迹,树立宗教界人士的良好形象,增强他们在信教群众中以及社会上的影响力。加强与县委组织、统战部门以及县人大、政协的沟通协商,推荐有影响的宗教界代表人士担任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对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搞好培训,主要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和国家关于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现代管理科学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坚定他们爱国主义观念和社会主义信念,不断增强他们的领导能力、服务能力和管理能力,发挥他们在团结、教育和引领信教群众方面的重要作用。

(四)发挥宗教积极作用。通过在全县宗教界开展“发挥正能量、共筑中国梦”、“创建和谐宗教场所”、“慈善周”、“共建美好家园”和“爱平阴、促和谐、作贡献”等活动,进一步调动了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积极性,使他们成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积极力量。一是积极参与全县经济建设。发挥宗教界人士联系广泛的独特优势,积极参与全县的招商引资工作,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发挥独特作用。在对外交往交流中,大力宣传我县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主动联络沟通,多方搜集投资信息,拜访意向投资客商。去年以来,全县宗教界提供招商引资信息10余条。全县信教群众依靠科技勤劳致富,涌现出了一批致富能手,先富起来的信教群众通过提供技术、资金、设备等帮助群众共同致富。二是积极参与全县民主政治建设。组织宗教界人士为全县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献计献策。去年以来,全县7名民族和宗教界政协委员,围绕全县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建言献策。提交提案20余件,提出合理化建议10多条。三是积极参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村居、社区中,每逢邻里纠纷、家庭矛盾,宗教界人士主动靠上做工作,化解矛盾纠纷,使邻里团结、家庭和睦。据不完全统计,仅全县佛教界近年来就化解矛盾纠纷、平息事端80多起。四是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慈善活动。全县宗教界在关爱弱势群体、捐资助学、赈灾救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近年来,全县宗教界开展各类捐助活动40多次,捐助资金20余万元,深受人们好评。

二、关注民生,为民谋利,改善信教群众生活条件

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尽心尽力地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

(一)研究制定服务措施。制定并认真落实《为信教群众服务的八项措施》,深入开展“服务群众、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活动,实实在在地为信教群众解难事、做实事、办好事。落实服务责任。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告知制”和“过错追究制”等,对符合规定的事情立即办,确实不能办的,要作好解释,需要向上级请示的,要及时反映。切实做到能办不拖,能快不慢,能简不繁。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协调县建设、规划、国土等部门与相关镇(街道),为市天主教爱国会养老院项目建设落户平阴搞好服务,使该项目顺利落地建设。帮助宗教工作重点村胡庄村加强美丽乡村建设,拓宽、硬化道路,搞好绿化亮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投资80余万元,帮助宗教工作重点村胡庄村打深水井两眼,并配好机房及供电设施,改善了该村生产生活条件;多方协调资金33万元,为胡庄村硬化道路1100米,绿化亮化村庄道路3000米,促进了村容、村貌的改善。

(三)帮扶群众发展经济。组织和支持信教群众积极发展生产、勤劳致富、改善生活,在资金、项目、技术、信息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为他们多办一些实实在在的好事、实事,激发他们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多做贡献。引导他们积极追求美好和谐的生活,不断提高他们的幸福指数。选派1名优秀的机关干部到天主教重点村胡庄村任“第一书记”,帮助该村定规划、理思路、强措施,大力发展经济社会事业。帮助天主教工作重点村胡庄村村民协调资金,建冬暖式蔬菜大棚,栽植核桃、玫瑰花,有效提高了农民的收入。

(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一是帮助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解决困难。有一处宗教活动场所与当地一户企业的部分职工因产生房产纠纷,我们极协调有关部门,帮助宗教活动场所落实产权,使信教群众深受感动。还有有一处宗教活动场所,因所在村庄整体搬迁,在新教堂选址上,为了达到了信教群众的要求,多次与县迁建指挥部、相关镇和村进行协商,最终满足了信教群众的意愿;二是关心特困信教群众生活,每年都积极协调县、镇(街道)相关部门为特困信教群众解决困难补助;积极协调县水务局、玫瑰镇为翠屏山佛教寺院引水上山,还积极筹措资金按装暖气,解决了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饮水、取暖难题。三是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加强与宗教界人士的交往交流和协商沟通,准确把握信教群众的意愿和要求,有针对性的开展宗教管理工作;经常开展走访谈心活动,使宗教界人士安心教务,做好工作;全体宗教工作干部与特困信教群众结为帮扶对子,为他们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每逢春节和重大宗教节日走访慰问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为他们送去了党和政府的关怀。

三、规范管理,维护秩序,促进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严格依法行政,抓好宗教事务的规范管理,促进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一)建立宗教工作机制。一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宗教工作。把宗教工作纳入县、镇(街道)两级党委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经常召开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及时分析形势,查找问题,研究对策,部署工作,加强对宗教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县领导定期听取民族宗教部门的工作汇报,经常就宗教工作做出指示、批示。亲自召开相关会议,研究制订做好宗教工作的措施,就大型宗教活动特别是天主教“圣母月”活动的管理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为宗教工作部门协调解决实际问题,为全县宗教工作的开展创造条件。二是建立了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任组长,统战、民宗、公安等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了相关部门在宗教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形成了宗教工作的合力。三是健全了工作网络。镇(街道)和宗教工作重点村(居)都成立了宗教工作小组,进一步落实了宗教工作责任制,确保了镇(街道)有领导分管,有专(兼)职工作人员,宗教工作重点村(居)有联络员,形成了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宗教工作网络。四是制定宗教工作制度。制定宗教事务工作规程,使县级宗教工作部门权责更加明晰、权力运行更加透明、事务处理更加高效,进一步提高县级宗教工作部门依法行政水平,推进宗教事务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五是建立了考核机制。县、镇(街道)村(居)层层签订了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完善了考核细则,将宗教工作纳入全县科学发展考核内容。六是畅通信教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开通“民声”热线和信教群众信访“绿色邮政”,引导信教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对大信访问题,明确责任,挂牌督办,限期解决。

(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组织专门调研队伍,深入基层,了解掌握宗教工作第一手材料,形成调研报告,为指导全县宗教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理论支持。去年以来,全县有10多篇调研文章分别刊登在上级统战、民族宗教等刊物上,有6篇民族宗教调研文章获市以上调研成果奖。

(三)及时排查矛盾问题。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工作要求,定期组织力量深入信教群众集中的乡村和宗教活动场所,认真排查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对排查到的已发生的涉及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统战、宗教、公安等部门的工作合力,予以妥善处置,确保将问题消灭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加强宗教活动管理。一是定期召开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全面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影响稳定的因素,研究制定解决措施,明确责任,办结销号,促进了宗教活动的安全稳定。二是实行经常性检查制度。县、镇(街道)宗教工作干部经常性深入村庄、社区和宗教活动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宗教工作动态,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乱建寺庙宫观、乱塑宗教造像、私设聚会点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有效打击和制止非法宗教活动。三是做好大型宗教活动跟踪服务。每逢重大宗教节日活动,县委县政府、镇(街道)和宗教重点村以及爱国宗教团体都层层成立管理领导小组,制定意见,完善应急预案,召开动员会议,建立值班、信息上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全县抽调机关干部、干警、基干民兵,组成服务队伍。采取人员、时间、精力三集中,全力以赴抓好宗教重大节日活动的管理工作,确保了全县宗教活动的安全、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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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平阴县民宗局:创新宗教工作模式 提升宗教工作水平

中国民族宗教网 孔令峰

2015-04-15 12:3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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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平阴县民宗局:创新宗教工作模式 提升宗教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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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之音山东讯   山东省平阴县民族宗教局紧紧围绕加强和创新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宗教工作管理模式,坚持“以服务促管理,寓管理于服务”的工作理念,正确引导、凝心聚力,关注民生、为民谋利,规范管理、维护秩序,不断提升基层宗教工作水平,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正确引导,凝心聚力,发挥信教群众积极作用

加强对信教群众的政治教育和思想引导,把他们的力量凝聚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共同目标上来。

(一)尊重宗教信仰自由。在实践中,我们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把争取、团结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密切联系信教群众纳入重点工作范畴,尊重和保护信教自由,在政治上做到平等协商、合作共事;在思想上做到允许信仰上的差异,不孤立信教群众,不把信教群众看作是落后的群体;在人格上做到平等对待,把信教群众当作我们团结的对象,当作我们服务的对象,不歧视信教群众,经常关注他们的精神生活,满足他们合理的信仰需求;在工作上做到团结共事,不侵犯信教群众利益,不搪塞他们的合理诉求,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在实践上做到既坚持无神论,又正确对待精神世界问题,既不搞宗教狂热,也不用行政手段干预正常的宗教活动;加强广大信教和不信教群众的团结,使信教和不信教群众相互尊重、团结合作,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二)大力开展教育培训。通过会议、座谈、走访等面对面的方式,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信息等覆盖方式,通过开展生产、娱乐、文化、健身活动等辅助方式,加强对信教群众的教育引导,全面提高信教群众的思想素质、文化素质、科技素质和生产能力、生活能力。特别是通过教育引导,让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法规“走”进信教群众的心中,转变成他们的自觉行动。努力使信教群众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在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维护祖国统一和促进社会和谐等重大问题上形成共识,不断提高党和政府在信教群众心目中的地位,确保广大信教群众同党和政府在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行,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三)注重培养代表人士。加强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队伍建设,利用多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宗教界人士的典型事迹,树立宗教界人士的良好形象,增强他们在信教群众中以及社会上的影响力。加强与县委组织、统战部门以及县人大、政协的沟通协商,推荐有影响的宗教界代表人士担任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对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搞好培训,主要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和国家关于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现代管理科学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坚定他们爱国主义观念和社会主义信念,不断增强他们的领导能力、服务能力和管理能力,发挥他们在团结、教育和引领信教群众方面的重要作用。

(四)发挥宗教积极作用。通过在全县宗教界开展“发挥正能量、共筑中国梦”、“创建和谐宗教场所”、“慈善周”、“共建美好家园”和“爱平阴、促和谐、作贡献”等活动,进一步调动了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积极性,使他们成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积极力量。一是积极参与全县经济建设。发挥宗教界人士联系广泛的独特优势,积极参与全县的招商引资工作,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发挥独特作用。在对外交往交流中,大力宣传我县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主动联络沟通,多方搜集投资信息,拜访意向投资客商。去年以来,全县宗教界提供招商引资信息10余条。全县信教群众依靠科技勤劳致富,涌现出了一批致富能手,先富起来的信教群众通过提供技术、资金、设备等帮助群众共同致富。二是积极参与全县民主政治建设。组织宗教界人士为全县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献计献策。去年以来,全县7名民族和宗教界政协委员,围绕全县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建言献策。提交提案20余件,提出合理化建议10多条。三是积极参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村居、社区中,每逢邻里纠纷、家庭矛盾,宗教界人士主动靠上做工作,化解矛盾纠纷,使邻里团结、家庭和睦。据不完全统计,仅全县佛教界近年来就化解矛盾纠纷、平息事端80多起。四是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慈善活动。全县宗教界在关爱弱势群体、捐资助学、赈灾救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近年来,全县宗教界开展各类捐助活动40多次,捐助资金20余万元,深受人们好评。

二、关注民生,为民谋利,改善信教群众生活条件

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尽心尽力地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

(一)研究制定服务措施。制定并认真落实《为信教群众服务的八项措施》,深入开展“服务群众、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活动,实实在在地为信教群众解难事、做实事、办好事。落实服务责任。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告知制”和“过错追究制”等,对符合规定的事情立即办,确实不能办的,要作好解释,需要向上级请示的,要及时反映。切实做到能办不拖,能快不慢,能简不繁。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协调县建设、规划、国土等部门与相关镇(街道),为市天主教爱国会养老院项目建设落户平阴搞好服务,使该项目顺利落地建设。帮助宗教工作重点村胡庄村加强美丽乡村建设,拓宽、硬化道路,搞好绿化亮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投资80余万元,帮助宗教工作重点村胡庄村打深水井两眼,并配好机房及供电设施,改善了该村生产生活条件;多方协调资金33万元,为胡庄村硬化道路1100米,绿化亮化村庄道路3000米,促进了村容、村貌的改善。

(三)帮扶群众发展经济。组织和支持信教群众积极发展生产、勤劳致富、改善生活,在资金、项目、技术、信息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为他们多办一些实实在在的好事、实事,激发他们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多做贡献。引导他们积极追求美好和谐的生活,不断提高他们的幸福指数。选派1名优秀的机关干部到天主教重点村胡庄村任“第一书记”,帮助该村定规划、理思路、强措施,大力发展经济社会事业。帮助天主教工作重点村胡庄村村民协调资金,建冬暖式蔬菜大棚,栽植核桃、玫瑰花,有效提高了农民的收入。

(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一是帮助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解决困难。有一处宗教活动场所与当地一户企业的部分职工因产生房产纠纷,我们极协调有关部门,帮助宗教活动场所落实产权,使信教群众深受感动。还有有一处宗教活动场所,因所在村庄整体搬迁,在新教堂选址上,为了达到了信教群众的要求,多次与县迁建指挥部、相关镇和村进行协商,最终满足了信教群众的意愿;二是关心特困信教群众生活,每年都积极协调县、镇(街道)相关部门为特困信教群众解决困难补助;积极协调县水务局、玫瑰镇为翠屏山佛教寺院引水上山,还积极筹措资金按装暖气,解决了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饮水、取暖难题。三是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加强与宗教界人士的交往交流和协商沟通,准确把握信教群众的意愿和要求,有针对性的开展宗教管理工作;经常开展走访谈心活动,使宗教界人士安心教务,做好工作;全体宗教工作干部与特困信教群众结为帮扶对子,为他们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每逢春节和重大宗教节日走访慰问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为他们送去了党和政府的关怀。

三、规范管理,维护秩序,促进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严格依法行政,抓好宗教事务的规范管理,促进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一)建立宗教工作机制。一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宗教工作。把宗教工作纳入县、镇(街道)两级党委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经常召开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及时分析形势,查找问题,研究对策,部署工作,加强对宗教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县领导定期听取民族宗教部门的工作汇报,经常就宗教工作做出指示、批示。亲自召开相关会议,研究制订做好宗教工作的措施,就大型宗教活动特别是天主教“圣母月”活动的管理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为宗教工作部门协调解决实际问题,为全县宗教工作的开展创造条件。二是建立了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任组长,统战、民宗、公安等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了相关部门在宗教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形成了宗教工作的合力。三是健全了工作网络。镇(街道)和宗教工作重点村(居)都成立了宗教工作小组,进一步落实了宗教工作责任制,确保了镇(街道)有领导分管,有专(兼)职工作人员,宗教工作重点村(居)有联络员,形成了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宗教工作网络。四是制定宗教工作制度。制定宗教事务工作规程,使县级宗教工作部门权责更加明晰、权力运行更加透明、事务处理更加高效,进一步提高县级宗教工作部门依法行政水平,推进宗教事务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五是建立了考核机制。县、镇(街道)村(居)层层签订了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完善了考核细则,将宗教工作纳入全县科学发展考核内容。六是畅通信教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开通“民声”热线和信教群众信访“绿色邮政”,引导信教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对大信访问题,明确责任,挂牌督办,限期解决。

(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组织专门调研队伍,深入基层,了解掌握宗教工作第一手材料,形成调研报告,为指导全县宗教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理论支持。去年以来,全县有10多篇调研文章分别刊登在上级统战、民族宗教等刊物上,有6篇民族宗教调研文章获市以上调研成果奖。

(三)及时排查矛盾问题。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工作要求,定期组织力量深入信教群众集中的乡村和宗教活动场所,认真排查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对排查到的已发生的涉及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统战、宗教、公安等部门的工作合力,予以妥善处置,确保将问题消灭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加强宗教活动管理。一是定期召开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全面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影响稳定的因素,研究制定解决措施,明确责任,办结销号,促进了宗教活动的安全稳定。二是实行经常性检查制度。县、镇(街道)宗教工作干部经常性深入村庄、社区和宗教活动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宗教工作动态,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乱建寺庙宫观、乱塑宗教造像、私设聚会点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有效打击和制止非法宗教活动。三是做好大型宗教活动跟踪服务。每逢重大宗教节日活动,县委县政府、镇(街道)和宗教重点村以及爱国宗教团体都层层成立管理领导小组,制定意见,完善应急预案,召开动员会议,建立值班、信息上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全县抽调机关干部、干警、基干民兵,组成服务队伍。采取人员、时间、精力三集中,全力以赴抓好宗教重大节日活动的管理工作,确保了全县宗教活动的安全、有序进行。

坚持道教中国化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