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宗教局扎实推进中央十部门41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

安徽省宗教局 佚名

2015-04-18 14:06:10

道教之音安徽讯    2015年,是贯彻中央十部门41号文件精神的攻坚年,安徽省宗教局采取多项措施,扎实推进涉及佛道教寺观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出台实施方案,下发工作通知,部署全省集中治理汉传佛教和道教寺观“被承包”、“被经营”、“被上市”及其借教敛财等乱象。

二是建立督办案例。部署各市(直管县)再次开展全面、深入排查工作,把社会舆论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及佛道教寺观管理问题,列为重点督办案例,咬住不放,逐案解决。

三是切实做好佛道教场所信息公告和挂牌工作。指导各市(直管县)、省宗教团体认真做好佛教教职人员证书发放、完善佛道教教职人员及开展主要教职任职备案等基本信息公告工作,并拟于4月下旬举行佛道教场所挂牌启动仪式,要求各市(直管县)须在6月底前完成标识牌发放和挂牌工作。

四是全面推动文明敬香、建设生态寺观活动。要求获得省级以上“和谐寺观教堂”称号的寺观管理组织,应与当地宗教主管部门签订文明敬香责任状,公开承诺本场所开展文明敬香、规范放生活动,并在寺观张榜公布。指导各地宗教工作部门会同旅游、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指导属地佛、道教场所,采取“周边控香、门前劝香、定点燃香、免费供香”等方法,实施旅游景区佛、道教场所免费供香、文明敬香。佛、道教寺观要开展寺观法物流通处香烛销售整治工作,设立文明敬香劝导员、宣传员、巡查员,专门负责文明敬香工作,一律在显著位置设置免费供香处,在燃香点设置倡导文明和环保的宣传标识、安全警示牌、防火标志和消防指示牌等。

五是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十部门精神情况的专题调研,了解佛、道教寺观管理方面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对社会舆论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及借教敛财等乱象,认真加以研究,提出对策意见,促进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六是加强工作指导。拟于5月中旬,由省宗教局牵头召开省十部门专题工作座谈会,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央十部门41号文件精神,对开展涉及佛、道教场所管理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分析,研究确定省重点挂牌督办案例,开展联合督查等。

七是组织督查。省十部门将组成联合督查组,适时对全省各地挂牌督办重点工作案例情况、佛道教场所开展文明敬香等情况开展联合督查,并对一些重点区域或突出矛盾解决情况组织随机抽查或暗访,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切实推动重点、难点问题有效解决。

八是指导池州市巩固九华山文明敬香等工作成果。指导池州市宗教局认真开展推动文明敬香、规范放生活动“回头看”工作,巩固九华山文明敬香等工作成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做好列入国家宗教局拟督查的“20个重点工作案例”相关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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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宗教局扎实推进中央十部门41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

安徽省宗教局 佚名

2015-04-18 14: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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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宗教局扎实推进中央十部门41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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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之音安徽讯    2015年,是贯彻中央十部门41号文件精神的攻坚年,安徽省宗教局采取多项措施,扎实推进涉及佛道教寺观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出台实施方案,下发工作通知,部署全省集中治理汉传佛教和道教寺观“被承包”、“被经营”、“被上市”及其借教敛财等乱象。

二是建立督办案例。部署各市(直管县)再次开展全面、深入排查工作,把社会舆论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及佛道教寺观管理问题,列为重点督办案例,咬住不放,逐案解决。

三是切实做好佛道教场所信息公告和挂牌工作。指导各市(直管县)、省宗教团体认真做好佛教教职人员证书发放、完善佛道教教职人员及开展主要教职任职备案等基本信息公告工作,并拟于4月下旬举行佛道教场所挂牌启动仪式,要求各市(直管县)须在6月底前完成标识牌发放和挂牌工作。

四是全面推动文明敬香、建设生态寺观活动。要求获得省级以上“和谐寺观教堂”称号的寺观管理组织,应与当地宗教主管部门签订文明敬香责任状,公开承诺本场所开展文明敬香、规范放生活动,并在寺观张榜公布。指导各地宗教工作部门会同旅游、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指导属地佛、道教场所,采取“周边控香、门前劝香、定点燃香、免费供香”等方法,实施旅游景区佛、道教场所免费供香、文明敬香。佛、道教寺观要开展寺观法物流通处香烛销售整治工作,设立文明敬香劝导员、宣传员、巡查员,专门负责文明敬香工作,一律在显著位置设置免费供香处,在燃香点设置倡导文明和环保的宣传标识、安全警示牌、防火标志和消防指示牌等。

五是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十部门精神情况的专题调研,了解佛、道教寺观管理方面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对社会舆论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及借教敛财等乱象,认真加以研究,提出对策意见,促进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六是加强工作指导。拟于5月中旬,由省宗教局牵头召开省十部门专题工作座谈会,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央十部门41号文件精神,对开展涉及佛、道教场所管理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分析,研究确定省重点挂牌督办案例,开展联合督查等。

七是组织督查。省十部门将组成联合督查组,适时对全省各地挂牌督办重点工作案例情况、佛道教场所开展文明敬香等情况开展联合督查,并对一些重点区域或突出矛盾解决情况组织随机抽查或暗访,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切实推动重点、难点问题有效解决。

八是指导池州市巩固九华山文明敬香等工作成果。指导池州市宗教局认真开展推动文明敬香、规范放生活动“回头看”工作,巩固九华山文明敬香等工作成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做好列入国家宗教局拟督查的“20个重点工作案例”相关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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