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在金昌市进行宗教工作法治化专题辅导讲座

甘肃省宗教局 佚名

2015-06-25 17:35:52

道教之音甘肃讯    为推动以“国法与教规的关系”为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深入开展,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甘肃省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提高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教职人员尊宪守法意识,增强政治认同和法治认同,根据局党组安排,省宗教局副局长吴国生于2015年6月24日在金昌市宗教界学法读书班上进行了宗教工作法治化专题辅导讲座。金昌市及各县(区)统战、宗教工作干部,宗教界代表人士及宗教场所管委会负责人共80余人参加培训学习。

吴国生副局长在讲座中介绍了全国及我省宗教工作现状,梳理、分析了近年来宗教工作取得了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他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作出了“宗教工作总体形势是好的,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的准确论断,我省宗教领域也保持了“和谐稳定、健康发展、活动有序、主动发挥积极作用、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程度不断加深”的良好局面。新形势下,全省宗教工作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特点,主要表现在信教人口持续增长、宗教活动场所数量增加、信教群众分布范围逐步扩大、宗教向更深更广的范围延伸、信教群众结构发生变化、教职人员结构和思想观念发生变化、宗教传播方式日趋复杂多样、宗教的社会影响力有所提升等八个方面。同时,境外渗透、宗教极端主义、非法宗教活动、涉及宗教因素的矛盾冲突等问题在一些地方仍不同程度存在,需要宗教工作部门与宗教界共同努力,认真研究解决。

吴国生副局长系统地回顾了党的宗教政策的形成发展历程,以及在宗教工作上由政策指导向依法管理的转变过程。他指出,坚持国法高于教规,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既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宗教适应社会健康发展的实现需要。党和政府不会利用或扶持宗教,也反对用行政命令的办法对待宗教,必须通过制定正确的宗教政策团结信教群众。工作实践中,要坚持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待宗教,辩证地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要坚持用世界眼光和全局观念对待宗教,将宗教工作与其他工作同等重视、同步部署;要坚持“了解、理解、信任、自信”的基本遵循,树立群众观点,尊重宗教规律,强化法治意识,以滴水穿石的耐心、持之以恒的韧劲、润物无声的方法,因势利导,趋利避害,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关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宗教工作,吴国生副局长指出,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化,必须认真学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落实好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各项工作。宗教界要切实转变对依法管理的片面认识,树立依法管理是对宗教最大保护的理念,主动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政策法规宣传工作,依法开展宗教活动,规范对大型宗教活动的审批管理。宗教工作部门要指导宗教界加强团体制度建设,做好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和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将法治思维理念融入内部管理规章。要自觉抵御和防范境外渗透,做好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年度考核、场所安全管理等工作,高度关注网上宗教问题,防止利用网络非法传教。要自觉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化进程,维护宗教和睦和顺、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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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在金昌市进行宗教工作法治化专题辅导讲座

甘肃省宗教局 佚名

2015-06-25 17:3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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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之音甘肃讯    为推动以“国法与教规的关系”为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深入开展,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甘肃省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提高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教职人员尊宪守法意识,增强政治认同和法治认同,根据局党组安排,省宗教局副局长吴国生于2015年6月24日在金昌市宗教界学法读书班上进行了宗教工作法治化专题辅导讲座。金昌市及各县(区)统战、宗教工作干部,宗教界代表人士及宗教场所管委会负责人共80余人参加培训学习。

吴国生副局长在讲座中介绍了全国及我省宗教工作现状,梳理、分析了近年来宗教工作取得了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他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作出了“宗教工作总体形势是好的,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的准确论断,我省宗教领域也保持了“和谐稳定、健康发展、活动有序、主动发挥积极作用、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程度不断加深”的良好局面。新形势下,全省宗教工作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特点,主要表现在信教人口持续增长、宗教活动场所数量增加、信教群众分布范围逐步扩大、宗教向更深更广的范围延伸、信教群众结构发生变化、教职人员结构和思想观念发生变化、宗教传播方式日趋复杂多样、宗教的社会影响力有所提升等八个方面。同时,境外渗透、宗教极端主义、非法宗教活动、涉及宗教因素的矛盾冲突等问题在一些地方仍不同程度存在,需要宗教工作部门与宗教界共同努力,认真研究解决。

吴国生副局长系统地回顾了党的宗教政策的形成发展历程,以及在宗教工作上由政策指导向依法管理的转变过程。他指出,坚持国法高于教规,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既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宗教适应社会健康发展的实现需要。党和政府不会利用或扶持宗教,也反对用行政命令的办法对待宗教,必须通过制定正确的宗教政策团结信教群众。工作实践中,要坚持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待宗教,辩证地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要坚持用世界眼光和全局观念对待宗教,将宗教工作与其他工作同等重视、同步部署;要坚持“了解、理解、信任、自信”的基本遵循,树立群众观点,尊重宗教规律,强化法治意识,以滴水穿石的耐心、持之以恒的韧劲、润物无声的方法,因势利导,趋利避害,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关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宗教工作,吴国生副局长指出,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化,必须认真学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落实好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各项工作。宗教界要切实转变对依法管理的片面认识,树立依法管理是对宗教最大保护的理念,主动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政策法规宣传工作,依法开展宗教活动,规范对大型宗教活动的审批管理。宗教工作部门要指导宗教界加强团体制度建设,做好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和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将法治思维理念融入内部管理规章。要自觉抵御和防范境外渗透,做好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年度考核、场所安全管理等工作,高度关注网上宗教问题,防止利用网络非法传教。要自觉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化进程,维护宗教和睦和顺、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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