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召开全省性宗教团体负责人联席会议暨“国法与教规的关系”研讨交流会

安徽省宗教局 佚名

2015-07-02 12:49:52

道教之音安徽讯    安徽全省性宗教团体负责人联席会议暨“国法与教规的关系”研讨交流会近日在合肥召开。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宗教局局长孙丽芳、省委统战部副部长陈昌虎,部、局相关领导同志以及全省性宗教团体主要负责人和秘书长、总干事,九华山佛教协会主要负责人以及各教代表共计40余人参加会议。

联席会议上,省委统战部传达了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全省性团体负责人汇报了上半年的主要工作及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进展;省宗教局通报了百名教职人员培优工程研修班相关情况。“国法与教规的关系”研讨交流会上,五大教共14名与会人员分别联系实际,围绕“如何理解权利和义务相统一、如何自觉尊法守法用法、如何在信教群众中进行法制宣传”等进行了发言,交流了本团体研讨活动成果,畅谈了各自的观点,交流研讨活动气氛热烈。

孙丽芳在交流研讨时讲话强调,正确处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一是要正确认识和理解国法和教规的关系,推进宗教工作的法治化,必须既讲国法,又讲教规,既要做好教徒,更要做好公民,要将遵守国法始终放在首位,引导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增强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二是要大力在宗教界进行法制宣传,引导他们从公民、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主义劳动者等多重身份、多种角度去认识和思考学法守法的重要性;引导他们牢固树立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观念,不能一味强调法定权利,不注重法定义务。三是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自身建设,把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融入到规章制度中,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教务的能力作为选拔宗教团体负责人的必备条件,并结合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等重点工作,组织认真学习各项具体规定,把法治思维方式贯穿到每一项日常教务工作中,增强落实国法和教规要求的主动性、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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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召开全省性宗教团体负责人联席会议暨“国法与教规的关系”研讨交流会

安徽省宗教局 佚名

2015-07-02 12:4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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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召开全省性宗教团体负责人联席会议暨“国法与教规的关系”研讨交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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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之音安徽讯    安徽全省性宗教团体负责人联席会议暨“国法与教规的关系”研讨交流会近日在合肥召开。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宗教局局长孙丽芳、省委统战部副部长陈昌虎,部、局相关领导同志以及全省性宗教团体主要负责人和秘书长、总干事,九华山佛教协会主要负责人以及各教代表共计40余人参加会议。

联席会议上,省委统战部传达了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全省性团体负责人汇报了上半年的主要工作及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进展;省宗教局通报了百名教职人员培优工程研修班相关情况。“国法与教规的关系”研讨交流会上,五大教共14名与会人员分别联系实际,围绕“如何理解权利和义务相统一、如何自觉尊法守法用法、如何在信教群众中进行法制宣传”等进行了发言,交流了本团体研讨活动成果,畅谈了各自的观点,交流研讨活动气氛热烈。

孙丽芳在交流研讨时讲话强调,正确处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一是要正确认识和理解国法和教规的关系,推进宗教工作的法治化,必须既讲国法,又讲教规,既要做好教徒,更要做好公民,要将遵守国法始终放在首位,引导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增强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二是要大力在宗教界进行法制宣传,引导他们从公民、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主义劳动者等多重身份、多种角度去认识和思考学法守法的重要性;引导他们牢固树立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观念,不能一味强调法定权利,不注重法定义务。三是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自身建设,把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融入到规章制度中,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教务的能力作为选拔宗教团体负责人的必备条件,并结合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等重点工作,组织认真学习各项具体规定,把法治思维方式贯穿到每一项日常教务工作中,增强落实国法和教规要求的主动性、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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