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宗教和睦 促进社会和谐

大连新闻网 佚名

2015-07-09 16:33:09

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是争取人心的工作。正确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切实做好宗教工作,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我市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齐全,多年来,宗教和睦相处,和谐发展。宗教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团结和引导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充分发挥宗教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为加快推进大连“两先区”建设,凝聚人心、汇聚力量

强化党的领导,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

完善政策措施。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结合我市宗教工作实际,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宗教事务管理法规和制度。

建立体制机制。市、区两级成立了宗教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为妥善处置宗教领域重大问题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市委常委会每年定期听取宗教工作情况汇报,专题研究宗教工作。在市内三区单独设立了民族宗教局,强化了宗教事务部门的执法主体和执法资格。

健全管理体系。形成了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传达、通报、部署相关工作。建立责任追究、情报会商、信息通报、联合调研、应急协同等工作机制,有效应对宗教领域突发事件的发生。将宗教工作纳入党政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地方党委、政府考核体系,自上而下形成了“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工作格局。

注重教育引导,巩固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严格标准。培养爱国宗教人才是做好宗教工作的关键。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重视培养爱国宗教教职人员队伍,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宗教界人士素质,确保宗教组织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教人士手中”的要求,积极培养和造就“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代表人士队伍。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规范代表人士发现认定、教育培养、推荐使用和联系交流等工作流程。

关心支持。坚持对宗教界代表人士实行定期走访慰问、健康体检等制度;完善党政领导干部与宗教界代表人士联系交友制度。真正做到了信仰上相互尊重、政治上团结合作、生活上关心照顾,与宗教界代表人士建立起深厚友谊。2013年开展的宗教工作“三深入”活动,荣获全省统战工作实践创新成果奖。

发挥作用。通过开展“同心同行、共促和谐”为主题的爱国主义教育实践活动,举办座谈会、政策法规培训班等,提升宗教界代表人士能力素质。积极向各级人大、政协和上级宗教团体推荐优秀人士,加强爱国宗教团体班子建设,搭建起实践锻炼的平台,发挥宗教界代表人士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团结、教育、引导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引导教职人员和广大信教群众牢固树立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做到正信正行。

管理服务并举,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认真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不断加强和创新宗教事务管理。深化“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建立了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制度,开展了佛道教“两乱”、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等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及时制止和取缔非法宗教活动,坚决抵御各类宗教渗透活动,维护了社会公共秩序,国家宗教局将我市的经验做法向全国做了推广。

为宗教界排忧解难。市委、市政府积极帮助宗教界解难题、办实事。为道教天后宫解决动迁补偿款775万元。投入140万元改造清真牛羊屠宰厂,投入180万元为穆斯林群众发放肉食补贴;投入570万元新建了回民墓地,协调争取80多万元维修改造了6座清真寺。投入1000多万元改建天主教堂。成立了市财政全额拨款的回民公墓管理所。同时积极为宗教团体解决办公经费,落实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社会保障政策,解决宗教界代表人士的落户难题。我市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维护合法权益、解决实际困难的做法,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和国家、省有关部门的高度评价。

引导发挥正能量。鼓励宗教界在阐释教理教义过程中,积极发掘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社会发展进步相契合的内容。引导宗教界开展讲经说法、玄门讲经、新编“卧尔兹”演讲比赛、“爱国守法·荣神益人”知识竞赛等讲经、讲道、解经活动百余场,大力倡导和弘扬爱国爱教精神。搭建宗教文化交流平台。分别邀请时任国家宗教局领导,中国佛教协会原会长传印、副会长释永信,中国道教协会副会长张继禹,台湾佛光山创始人星云法师等来连开展文化交流活动。引导宗教界发扬积德行善、慈悲济世的优良传统,投身慈善事业、服务社会。“慈爱大连·五教同行—宗教慈善周”活动成为品牌。近年来,宗教界参与抗震救灾、扶贫济困、捐资助学、敬老爱老等公益慈善活动50余次,捐助爱心款物2000余万元。在全省开展的“争创文明和谐宗教活动场所、争当文明信教公民”评选表彰活动中,我市位列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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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宗教和睦 促进社会和谐

大连新闻网 佚名

2015-07-09 16: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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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宗教和睦 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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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是争取人心的工作。正确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切实做好宗教工作,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我市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齐全,多年来,宗教和睦相处,和谐发展。宗教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团结和引导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充分发挥宗教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为加快推进大连“两先区”建设,凝聚人心、汇聚力量

强化党的领导,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

完善政策措施。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结合我市宗教工作实际,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宗教事务管理法规和制度。

建立体制机制。市、区两级成立了宗教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为妥善处置宗教领域重大问题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市委常委会每年定期听取宗教工作情况汇报,专题研究宗教工作。在市内三区单独设立了民族宗教局,强化了宗教事务部门的执法主体和执法资格。

健全管理体系。形成了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传达、通报、部署相关工作。建立责任追究、情报会商、信息通报、联合调研、应急协同等工作机制,有效应对宗教领域突发事件的发生。将宗教工作纳入党政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地方党委、政府考核体系,自上而下形成了“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工作格局。

注重教育引导,巩固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严格标准。培养爱国宗教人才是做好宗教工作的关键。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重视培养爱国宗教教职人员队伍,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宗教界人士素质,确保宗教组织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教人士手中”的要求,积极培养和造就“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代表人士队伍。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规范代表人士发现认定、教育培养、推荐使用和联系交流等工作流程。

关心支持。坚持对宗教界代表人士实行定期走访慰问、健康体检等制度;完善党政领导干部与宗教界代表人士联系交友制度。真正做到了信仰上相互尊重、政治上团结合作、生活上关心照顾,与宗教界代表人士建立起深厚友谊。2013年开展的宗教工作“三深入”活动,荣获全省统战工作实践创新成果奖。

发挥作用。通过开展“同心同行、共促和谐”为主题的爱国主义教育实践活动,举办座谈会、政策法规培训班等,提升宗教界代表人士能力素质。积极向各级人大、政协和上级宗教团体推荐优秀人士,加强爱国宗教团体班子建设,搭建起实践锻炼的平台,发挥宗教界代表人士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团结、教育、引导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引导教职人员和广大信教群众牢固树立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做到正信正行。

管理服务并举,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认真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不断加强和创新宗教事务管理。深化“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建立了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制度,开展了佛道教“两乱”、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等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及时制止和取缔非法宗教活动,坚决抵御各类宗教渗透活动,维护了社会公共秩序,国家宗教局将我市的经验做法向全国做了推广。

为宗教界排忧解难。市委、市政府积极帮助宗教界解难题、办实事。为道教天后宫解决动迁补偿款775万元。投入140万元改造清真牛羊屠宰厂,投入180万元为穆斯林群众发放肉食补贴;投入570万元新建了回民墓地,协调争取80多万元维修改造了6座清真寺。投入1000多万元改建天主教堂。成立了市财政全额拨款的回民公墓管理所。同时积极为宗教团体解决办公经费,落实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社会保障政策,解决宗教界代表人士的落户难题。我市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维护合法权益、解决实际困难的做法,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和国家、省有关部门的高度评价。

引导发挥正能量。鼓励宗教界在阐释教理教义过程中,积极发掘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社会发展进步相契合的内容。引导宗教界开展讲经说法、玄门讲经、新编“卧尔兹”演讲比赛、“爱国守法·荣神益人”知识竞赛等讲经、讲道、解经活动百余场,大力倡导和弘扬爱国爱教精神。搭建宗教文化交流平台。分别邀请时任国家宗教局领导,中国佛教协会原会长传印、副会长释永信,中国道教协会副会长张继禹,台湾佛光山创始人星云法师等来连开展文化交流活动。引导宗教界发扬积德行善、慈悲济世的优良传统,投身慈善事业、服务社会。“慈爱大连·五教同行—宗教慈善周”活动成为品牌。近年来,宗教界参与抗震救灾、扶贫济困、捐资助学、敬老爱老等公益慈善活动50余次,捐助爱心款物2000余万元。在全省开展的“争创文明和谐宗教活动场所、争当文明信教公民”评选表彰活动中,我市位列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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