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扎实开展2015年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

中国民族宗教网 赵云梅

2015-07-28 10:09:47

道教之音广东讯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水平,2015年6月,广州市民宗局按照国家宗教局和省民宗委的部署要求,在全市宗教界开展了以“国法与教规的关系”为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全局高度重视,精心谋划,认真组织,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深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取得良好效果。

一、领导重视,精心部署

为确保“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的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广州市民宗局成立了以局长汪茂铸为组长、陈丹副局长等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广州市“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方案》,在5月中旬分发至全市各区民宗局及各宗教团体参照执行。各区民宗局和各宗教团体结合本地区及本教实际,分别制定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的方案或细则,认真组织实施,形成了“全市统筹、分区开展、深入场所、辐射街镇、社区”的宣传教育培训格局,为学习月活动取得良好效果打基础。

二、内容丰富,形式多样

(一)举办宗教界中青年骨干培训班和宗教界爱国主义教育讲座,加强教育。

6月23日,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与市委统战部、市社会主义学院联合举办“2015年广州市宗教界中青年骨干培训班开班仪式暨爱国主义教育讲座”,旨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宗教界广泛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法制教育,加强对全市民宗系统干部和中青年宗教骨干的教育培训。市政协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部长陈明德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市民族宗教局局长汪茂铸主持开班仪式。市、区民宗局干部,市各宗教团体,广州基督教青年会、女青年会相关负责人和宗教教职人员等约300人参加培训讲座。陈主席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宗教界的自身建设,发挥宗教服务社会的积极作用等方面,结合我市宗教界的实际,提出了进一步树立法治理念、进一步抓好教风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社会能力水平的要求。

培训班为期一周,组织选派市各宗教团体和重点寺观教堂负责人23人参加学习。安排了“统一战线政策理论”“国法与教规的关系”“预防腐败与廉洁自律”“立言与行教:重读《论语》”“宗教·社会·人生——从人的有限性谈起”等课程,邀请中山大学知名专家学者授课。课程设置联系实际、突出重点、针对性强。培训方式灵活,既发挥课堂讲授的作用,又注重集体讨论交流和现场教学,有效提升教职人员法治理念和综合素质。

(二)拓宽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渠道,提升成效。在“学习月”活动中,我局广泛利用广州日报、局门户网站、《广州民族宗教》等宣传载体,及时报道、刊登“学习月”活动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宗教政策法规释义解答,为“学习月”活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与广州电视台移动频道合作,围绕“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的主题,制作发布一期15秒公益广告,在全市公交车、出租车和行政机关楼宇终端投放,宣传宗教政策法规,引导广大市民依法依规进行宗教活动,营造“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的宗教活动场所环境。在凤凰网“走读大岭南”栏目开设宗教专题,介绍我市宗教历史文化知识,普及宗教政策法规和理论。指导各区民宗局、各宗教团体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整合资源,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三)制作发放宗教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做好服务。

根据当前我市宗教工作的实际需要,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有选择性地将《宗教事务条例》、《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广州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和国家、省、市关于宗教方面的最新规范性文件,编印成《宗教政策法规选编》5000本,发给各区民宗局和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供基层干部和宗教界负责人学习运用。由民宗局安排业务处室负责人“送法到基层”,为基层民宗干部和街(镇)负责人宣讲宗教政策法规,增强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化解涉及宗教因素的矛盾纠纷,维护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四)开展宗教政策法规知识竞赛活动,扩大影响。

围绕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广州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和宗教历史文化知识等内容,民宗局于5月中旬编印宗教政策法规知识竞赛试卷发放到各区、各宗教团体和各宗教活动场所,积极指导他们组织民宗系统干部、宗教教职人员、工作人员和社会群众进行答题,加深大家对宗教政策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参与答题竞赛活动的人数达8000多人,其中,取得满分的5000多人。参加人数多,涉及社会面广,有效提高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效果。南沙区、增城区、海珠区、基督教青年会、市伊斯兰教协会荣获优秀组织单位奖。

三、重心下移,深入基层

为使“学习月”活动覆盖面广,指导性、针对性强,各区民宗局将各街镇的分管领导和有关工作人员以及广大宗教界人士均纳入了这次“学习月”活动的宣教对象,南沙区、增城区还发动社区、企业、学校的群众参与,使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面向基层延伸,提高广大群众对宗教政策法规的学习了解。各宗教团体及其主要寺观教堂也积极动员,踊跃参与,在全力配合市民宗局举办相关活动同时,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以主要寺观教堂为平台,充分利用讲经讲道、墙报专栏及团体刊物等渠道,加强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爱国守法意识,坚持依法规办教,自觉走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道路。

四、联系实际,成效明显

经过全面统筹、周密组织、协调推进、认真落实,此次“学习月”活动对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实现了更广区域、更深层次的突破,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一是进一步提高了宗教工作干部依法行政能力。通过学习教育,宗教工作干部加深了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认识理解,增强了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积极推进解决宗教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市民宗局结合“学习月”活动开展,指导各区认真做好《关于开展整治违法违规设立功德等借教敛财问题专项工作的通知》工作,加大对私设宗教活动点的整治,取得良好效果。同时,积极开展《广州市清真食品管理办法》的修订完善工作,认真制订《广州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相关配套制度,提升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能力水平。二是进一步调动了宗教团体依法依规管理宗教事务的自觉性。在市民宗局的指导下,各宗教团体结合“学习月”相关要求,一方面,深入推进“干净整洁平安有序”活动开展,抓好“文明敬香”、“合理放生”,教育引导信教群众正信正行,规范宗教活动秩序;另一方面,指导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发挥教规制度对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行为引导、规则约束、权益维护的作用,提高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制度管理、规范管理水平。三是进一步提高了宗教界人士爱国守法意识。宗教界人士在学习交流中纷纷表示,爱国守法是宗教界的优良传统,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要切实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观念,既做好公民,又做好教徒,既享受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也要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自觉在法律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自觉抑制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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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扎实开展2015年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

中国民族宗教网 赵云梅

2015-07-28 10: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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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之音广东讯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水平,2015年6月,广州市民宗局按照国家宗教局和省民宗委的部署要求,在全市宗教界开展了以“国法与教规的关系”为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全局高度重视,精心谋划,认真组织,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深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取得良好效果。

一、领导重视,精心部署

为确保“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的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广州市民宗局成立了以局长汪茂铸为组长、陈丹副局长等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广州市“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方案》,在5月中旬分发至全市各区民宗局及各宗教团体参照执行。各区民宗局和各宗教团体结合本地区及本教实际,分别制定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的方案或细则,认真组织实施,形成了“全市统筹、分区开展、深入场所、辐射街镇、社区”的宣传教育培训格局,为学习月活动取得良好效果打基础。

二、内容丰富,形式多样

(一)举办宗教界中青年骨干培训班和宗教界爱国主义教育讲座,加强教育。

6月23日,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与市委统战部、市社会主义学院联合举办“2015年广州市宗教界中青年骨干培训班开班仪式暨爱国主义教育讲座”,旨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宗教界广泛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法制教育,加强对全市民宗系统干部和中青年宗教骨干的教育培训。市政协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部长陈明德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市民族宗教局局长汪茂铸主持开班仪式。市、区民宗局干部,市各宗教团体,广州基督教青年会、女青年会相关负责人和宗教教职人员等约300人参加培训讲座。陈主席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宗教界的自身建设,发挥宗教服务社会的积极作用等方面,结合我市宗教界的实际,提出了进一步树立法治理念、进一步抓好教风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社会能力水平的要求。

培训班为期一周,组织选派市各宗教团体和重点寺观教堂负责人23人参加学习。安排了“统一战线政策理论”“国法与教规的关系”“预防腐败与廉洁自律”“立言与行教:重读《论语》”“宗教·社会·人生——从人的有限性谈起”等课程,邀请中山大学知名专家学者授课。课程设置联系实际、突出重点、针对性强。培训方式灵活,既发挥课堂讲授的作用,又注重集体讨论交流和现场教学,有效提升教职人员法治理念和综合素质。

(二)拓宽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渠道,提升成效。在“学习月”活动中,我局广泛利用广州日报、局门户网站、《广州民族宗教》等宣传载体,及时报道、刊登“学习月”活动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宗教政策法规释义解答,为“学习月”活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与广州电视台移动频道合作,围绕“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的主题,制作发布一期15秒公益广告,在全市公交车、出租车和行政机关楼宇终端投放,宣传宗教政策法规,引导广大市民依法依规进行宗教活动,营造“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的宗教活动场所环境。在凤凰网“走读大岭南”栏目开设宗教专题,介绍我市宗教历史文化知识,普及宗教政策法规和理论。指导各区民宗局、各宗教团体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整合资源,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三)制作发放宗教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做好服务。

根据当前我市宗教工作的实际需要,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有选择性地将《宗教事务条例》、《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广州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和国家、省、市关于宗教方面的最新规范性文件,编印成《宗教政策法规选编》5000本,发给各区民宗局和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供基层干部和宗教界负责人学习运用。由民宗局安排业务处室负责人“送法到基层”,为基层民宗干部和街(镇)负责人宣讲宗教政策法规,增强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化解涉及宗教因素的矛盾纠纷,维护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四)开展宗教政策法规知识竞赛活动,扩大影响。

围绕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广州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和宗教历史文化知识等内容,民宗局于5月中旬编印宗教政策法规知识竞赛试卷发放到各区、各宗教团体和各宗教活动场所,积极指导他们组织民宗系统干部、宗教教职人员、工作人员和社会群众进行答题,加深大家对宗教政策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参与答题竞赛活动的人数达8000多人,其中,取得满分的5000多人。参加人数多,涉及社会面广,有效提高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效果。南沙区、增城区、海珠区、基督教青年会、市伊斯兰教协会荣获优秀组织单位奖。

三、重心下移,深入基层

为使“学习月”活动覆盖面广,指导性、针对性强,各区民宗局将各街镇的分管领导和有关工作人员以及广大宗教界人士均纳入了这次“学习月”活动的宣教对象,南沙区、增城区还发动社区、企业、学校的群众参与,使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面向基层延伸,提高广大群众对宗教政策法规的学习了解。各宗教团体及其主要寺观教堂也积极动员,踊跃参与,在全力配合市民宗局举办相关活动同时,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以主要寺观教堂为平台,充分利用讲经讲道、墙报专栏及团体刊物等渠道,加强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爱国守法意识,坚持依法规办教,自觉走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道路。

四、联系实际,成效明显

经过全面统筹、周密组织、协调推进、认真落实,此次“学习月”活动对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实现了更广区域、更深层次的突破,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一是进一步提高了宗教工作干部依法行政能力。通过学习教育,宗教工作干部加深了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认识理解,增强了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积极推进解决宗教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市民宗局结合“学习月”活动开展,指导各区认真做好《关于开展整治违法违规设立功德等借教敛财问题专项工作的通知》工作,加大对私设宗教活动点的整治,取得良好效果。同时,积极开展《广州市清真食品管理办法》的修订完善工作,认真制订《广州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相关配套制度,提升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能力水平。二是进一步调动了宗教团体依法依规管理宗教事务的自觉性。在市民宗局的指导下,各宗教团体结合“学习月”相关要求,一方面,深入推进“干净整洁平安有序”活动开展,抓好“文明敬香”、“合理放生”,教育引导信教群众正信正行,规范宗教活动秩序;另一方面,指导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发挥教规制度对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行为引导、规则约束、权益维护的作用,提高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制度管理、规范管理水平。三是进一步提高了宗教界人士爱国守法意识。宗教界人士在学习交流中纷纷表示,爱国守法是宗教界的优良传统,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要切实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观念,既做好公民,又做好教徒,既享受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也要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自觉在法律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自觉抑制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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