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入开展2015年“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成效显著

中国宗教网 佚名

2015-08-25 16:51:31

2015年6月以来,广东省民族宗教委结合实际,以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为主要对象,面向社会大众深入开展以“国法与教规的关系”为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以下简称“学习月”活动),在全省范围内掀起学习宣传宗教政策法规的热潮。

一、高度重视,齐心协力,周密部署。一是及时印发通知,结合实际对2015年在全省宗教界开展以“国法与教规的关系”为主题的“学习月”活动作出全面部署。二是各级宗教工作部门普遍成立主要负责同志挂帅的“学习月”活动领导小组,将“学习月”活动纳入全年宗教工作重点;加大活动经费投入,开展活动经费共计人民币150万余元,其中,广州、梅州、揭阳、东莞、清远等5市活动经费都在10万元以上。三是省、市有关媒体及时报道“学习月”活动开展情况,扩大了“学习月”活动的社会知晓面。据不完全统计,有关媒体宣传报道“学习月”活动75次。广州市在广州电视台移动频道投放公益广告,通过全市公交车、出租车和行政机关楼宇终端,宣传宗教政策法规;在凤凰网“走读大岭南”栏目开设宗教专题,普及宗教政策法规和理论。东莞市在《东莞日报》民族宗教专栏刊登《2015年“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知识问答》专题。梅州在《梅州日报》开设宗教政策法规宣传专栏,刊登6期宗教政策法规知识宣传问答。四是各级宗教工作部门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学习月”活动进行检查督促,推动“学习月”活动深入开展。汕尾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及市政协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部长杨扬专门听取开展学习月活动的情况汇报。杨扬部长指示市委统战部机关干部要参与学习月活动,亲自参加学习培训报告会活动并讲话。阳江市长丘志勇主持市政府常务会议,组织市政府组成人员和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学习《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

二、全面发动,深入开展,突出重点。一是多层次、大规模举办学习培训活动,活动期间,全省举办培训班或讲座390多场次。省委统战部、省民族宗教委在广州联合举办第二届广东省伊斯兰教骨干培训班,省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省民族宗教委主任陈小山专门委托省民族宗教委许广福巡视员作动员讲话,原国家宗教局三司司长、现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郭永真专门来粤授课;省伊协委员、全省经资格认定的阿訇、各临时聚礼点负责人等共109人参加培训。广州市民族宗教局与市委统战部、市社会主义学院联合举办“2015年广州市宗教界中青年骨干培训班开班仪式暨爱国主义教育讲座”,为期一周。全市宗教工作干部、各宗教团体和广州基督教青年会、女青年会相关负责人及宗教教职人员等约300人参加培训讲座。培训班安排了“统一战线政策理论”、“国法与教规的关系”、“预防腐败与廉洁自律”、等课程,邀请中山大学知名专家学者授课。二是全省宗教工作部门紧紧围绕“国法与教规的关系”这一主题,组织宗教界多层次、多角度、多方式开展学习研讨会。省民族宗教委根据对各地推荐的论文进行评选,组织优秀论文作者参加研讨会;将征集的优秀研讨论文在本委门户网站或《民族宗教工作》刊物上予以刊登,并汇编印发。三是省民族宗教委组织在全省宗教界开展宗教政策法规知识网络竞赛,以各地级以上市为单位,以省民族宗教委门户网为平台,组织答题,以参赛人数和答题分数决出优胜者给予奖励,在全省宗教界掀起一轮宣教宗教政策法规知识的热潮。四是各级宗教工作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由高校老师、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界人士组成的宣讲团,围绕宗教政策法规、中国梦等内容,选定专题,开展一系列讲座。全省先后成立相关宣讲团49个,活动期间通过培训学习、讲经讲道等形式宣讲80场次,参加培训或讲经讲道人数10万余人,其中,广东省民族宗教工作宣讲团在“学习月”活动期间到全省宣讲宗教政策法规知识11人次。五是通过制作宣传墙报及横额(幅或条)、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广播电视节目和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微博、微信、qq群等形式,向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宣传政策法规。广州市民族宗教局有选择性地将《宗教事务条例》、《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广州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和国家、省、市关于宗教方面的最新规范性文件,编印成《宗教政策法规选编》5000本,发给各区民宗局和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珠海金湾区民宗外侨局在区内三所高校深入开展“真知与正信”为主题的宗教法规宣教活动,通过校园园区活动及讲座,吸引累计超过4000名学生自觉认知宗教知识。全省发放宗教政策法规知识资料3.9万余册、宪法文本1.2万余册,制作宣传墙报及横额3千余幅(条)。

三、结合实际,真抓实干,力求实效。一是坚持“学以致用”的原则,将“学习月”活动与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和谐寺观教堂主题创建活动、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整治违法违规设立功德箱等借教敛财问题专项工作的通知》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在佛、道教方面,深入开展贯彻落实《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制止和处理乱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的通知》,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督查,集中整治一批违法典型,指导做好佛道教活动场所基本信息公告和网上查询及挂牌工作;在伊斯兰教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主要领导对伊斯兰教活动场所管理的指示精神,指导各地扎实推进现有自发设立的伊斯兰教临时礼拜点综合整治工作,积极推动将伊斯兰教临时礼拜点纳入依法管理轨道;在天主教和基督教方面,坚持不懈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巩固天主教自选自圣主教工作成果,不断深化民主办教工作;同时,做好“五大宗教”以外宗教和民间信仰管理等工作。二是结合全国以“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加强宗教院校政治思想建设,组织开展一次“我读宪法”活动。结合宗教工作实际,加强全省宗教院校政治思想建设,集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完善宗教院校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和政策法规等内容纳入正常思想教育课程体系,在所有教职员工和学生中开展一次“我读宪法”活动,所有教职员工和学生做到人手一本宪法文本,并以宗教活动场所为平台,免费向信教群众赠送宪法文本;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移动电视等公共设施开展宪法宣传,努力使宪法抬头看得见、用时找得到。三是加强宗教团体依法依规管理宗教事务的自觉性。宗教工作部门指导宗教团体结合“学习月”活动相关要求,抓好“文明敬香”、“合理放生”,教育引导信教群众正信正行,规范宗教活动秩序;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把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融入到规章制度中,发挥教规制度对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行为引导、规则约束、权益维护的作用,提高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制度管理、规范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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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入开展2015年“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成效显著

中国宗教网 佚名

2015-08-25 16:5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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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入开展2015年“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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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以来,广东省民族宗教委结合实际,以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为主要对象,面向社会大众深入开展以“国法与教规的关系”为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以下简称“学习月”活动),在全省范围内掀起学习宣传宗教政策法规的热潮。

一、高度重视,齐心协力,周密部署。一是及时印发通知,结合实际对2015年在全省宗教界开展以“国法与教规的关系”为主题的“学习月”活动作出全面部署。二是各级宗教工作部门普遍成立主要负责同志挂帅的“学习月”活动领导小组,将“学习月”活动纳入全年宗教工作重点;加大活动经费投入,开展活动经费共计人民币150万余元,其中,广州、梅州、揭阳、东莞、清远等5市活动经费都在10万元以上。三是省、市有关媒体及时报道“学习月”活动开展情况,扩大了“学习月”活动的社会知晓面。据不完全统计,有关媒体宣传报道“学习月”活动75次。广州市在广州电视台移动频道投放公益广告,通过全市公交车、出租车和行政机关楼宇终端,宣传宗教政策法规;在凤凰网“走读大岭南”栏目开设宗教专题,普及宗教政策法规和理论。东莞市在《东莞日报》民族宗教专栏刊登《2015年“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知识问答》专题。梅州在《梅州日报》开设宗教政策法规宣传专栏,刊登6期宗教政策法规知识宣传问答。四是各级宗教工作部门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学习月”活动进行检查督促,推动“学习月”活动深入开展。汕尾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及市政协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部长杨扬专门听取开展学习月活动的情况汇报。杨扬部长指示市委统战部机关干部要参与学习月活动,亲自参加学习培训报告会活动并讲话。阳江市长丘志勇主持市政府常务会议,组织市政府组成人员和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学习《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

二、全面发动,深入开展,突出重点。一是多层次、大规模举办学习培训活动,活动期间,全省举办培训班或讲座390多场次。省委统战部、省民族宗教委在广州联合举办第二届广东省伊斯兰教骨干培训班,省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省民族宗教委主任陈小山专门委托省民族宗教委许广福巡视员作动员讲话,原国家宗教局三司司长、现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郭永真专门来粤授课;省伊协委员、全省经资格认定的阿訇、各临时聚礼点负责人等共109人参加培训。广州市民族宗教局与市委统战部、市社会主义学院联合举办“2015年广州市宗教界中青年骨干培训班开班仪式暨爱国主义教育讲座”,为期一周。全市宗教工作干部、各宗教团体和广州基督教青年会、女青年会相关负责人及宗教教职人员等约300人参加培训讲座。培训班安排了“统一战线政策理论”、“国法与教规的关系”、“预防腐败与廉洁自律”、等课程,邀请中山大学知名专家学者授课。二是全省宗教工作部门紧紧围绕“国法与教规的关系”这一主题,组织宗教界多层次、多角度、多方式开展学习研讨会。省民族宗教委根据对各地推荐的论文进行评选,组织优秀论文作者参加研讨会;将征集的优秀研讨论文在本委门户网站或《民族宗教工作》刊物上予以刊登,并汇编印发。三是省民族宗教委组织在全省宗教界开展宗教政策法规知识网络竞赛,以各地级以上市为单位,以省民族宗教委门户网为平台,组织答题,以参赛人数和答题分数决出优胜者给予奖励,在全省宗教界掀起一轮宣教宗教政策法规知识的热潮。四是各级宗教工作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由高校老师、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界人士组成的宣讲团,围绕宗教政策法规、中国梦等内容,选定专题,开展一系列讲座。全省先后成立相关宣讲团49个,活动期间通过培训学习、讲经讲道等形式宣讲80场次,参加培训或讲经讲道人数10万余人,其中,广东省民族宗教工作宣讲团在“学习月”活动期间到全省宣讲宗教政策法规知识11人次。五是通过制作宣传墙报及横额(幅或条)、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广播电视节目和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微博、微信、qq群等形式,向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宣传政策法规。广州市民族宗教局有选择性地将《宗教事务条例》、《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广州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和国家、省、市关于宗教方面的最新规范性文件,编印成《宗教政策法规选编》5000本,发给各区民宗局和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珠海金湾区民宗外侨局在区内三所高校深入开展“真知与正信”为主题的宗教法规宣教活动,通过校园园区活动及讲座,吸引累计超过4000名学生自觉认知宗教知识。全省发放宗教政策法规知识资料3.9万余册、宪法文本1.2万余册,制作宣传墙报及横额3千余幅(条)。

三、结合实际,真抓实干,力求实效。一是坚持“学以致用”的原则,将“学习月”活动与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和谐寺观教堂主题创建活动、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整治违法违规设立功德箱等借教敛财问题专项工作的通知》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在佛、道教方面,深入开展贯彻落实《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制止和处理乱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的通知》,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督查,集中整治一批违法典型,指导做好佛道教活动场所基本信息公告和网上查询及挂牌工作;在伊斯兰教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主要领导对伊斯兰教活动场所管理的指示精神,指导各地扎实推进现有自发设立的伊斯兰教临时礼拜点综合整治工作,积极推动将伊斯兰教临时礼拜点纳入依法管理轨道;在天主教和基督教方面,坚持不懈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巩固天主教自选自圣主教工作成果,不断深化民主办教工作;同时,做好“五大宗教”以外宗教和民间信仰管理等工作。二是结合全国以“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加强宗教院校政治思想建设,组织开展一次“我读宪法”活动。结合宗教工作实际,加强全省宗教院校政治思想建设,集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完善宗教院校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和政策法规等内容纳入正常思想教育课程体系,在所有教职员工和学生中开展一次“我读宪法”活动,所有教职员工和学生做到人手一本宪法文本,并以宗教活动场所为平台,免费向信教群众赠送宪法文本;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移动电视等公共设施开展宪法宣传,努力使宪法抬头看得见、用时找得到。三是加强宗教团体依法依规管理宗教事务的自觉性。宗教工作部门指导宗教团体结合“学习月”活动相关要求,抓好“文明敬香”、“合理放生”,教育引导信教群众正信正行,规范宗教活动秩序;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把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融入到规章制度中,发挥教规制度对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行为引导、规则约束、权益维护的作用,提高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制度管理、规范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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