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如何合理布局宗教活动场所

中国民族报 江国强

2015-09-09 08:59:48

在我国,宗教活动场所一般是指开展宗教活动的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及其他固定处所,宗教活动场所在信教群众的社会生活和心目中具有重要的位置。随着当前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无论是老城镇的扩展与拆迁改造,还是新城镇建设与农村社区化改造,宗教活动场所的新建、拆建、搬迁重建等问题难以避免。与此同时,在法治化的大环境下,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水平不断提高,包括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内的公民的法治观念、主体意识及自我权益保护意识及能力不断增强。在这种形势下,合理布局宗教场所,有助于社会和谐稳定。

在法律政策层面,要对宗教场所有关方面作出合理规定。包括尽快明确宗教活动场所的法人地位,通过修改《宗教事务条例》等方式,对宗教活动场所的房、地产权关系作出规定,抓紧落实宗教活动场所的土地使用证、房产所有证等确权手续。如2007年发布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将宗教用地划入“特殊用地”类,明确了宗教自用地为行政划拨用地,符合《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政策精神,可以规范宗教设施的建设,规范宗教活动场所总体规划布局和建设,减少违法用地,满足信教群众的宗教信仰需要,促进宗教健康发展。

在相关工作层面,要对宗教场所进行合理规划。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相关的城建、规划、拆迁和安置等部门要坚持调研摸底先行,在宗教等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提前摸清包括当地的宗教历史、信教群众数量与分布及其宗教需求等情况,提前谋划,未雨绸缪,把宗教活动场所纳入整体建设规划;要坚持注重听取各方意见,在处理涉及宗教活动场所布局问题时,广泛征求宗教界等利益攸关方的意见建议,进行必要的论证和充分的协商,确保事前形成各方认可、切实可行的方案措施。政府宗教工作部门要依法审批拟申请恢复重建的宗教活动场所,把场所建设的各项要件审核好、考察准。包括宗教场所历史、信教群众情况、可行性报告,确保场所建设确有需要,满足信教群众需求。同时,相关部门要联合开展乱建宗教场所专项整治活动,推动相关问题整肃,确保取得整改实效。

在思想认识层面,要引导各方形成合理预期。一方面,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理解“宗教无小事”的深刻含义,充分认识宗教问题的重要性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公共服务性质,充分考虑信教群众的宗教感情和敏感心理,既尊重历史、又照顾现实;既考虑眼下、又着眼未来;既坚持依法办事、又灵活协调,认真、慎重、仔细地对待城镇化进程中遇到的宗教活动场所布局问题,贯彻落实好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维护好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包括党委统战、政府宗教工作部门等相关方面要提前介入,发挥宗教界代表人士的积极作用,引导宗教界识大体、顾大局,积极支持国家和当地社会的城镇化发展,按照法律规定和市场规律办事,确保各方形成合理预期,各项工作措施严格有序。在此基础上,各级党委政府要积极协调帮助宗教界解决实际问题,多做化解人心、温暖人心的事情,赢取宗教界的配合和支持,使各方相互理解、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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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如何合理布局宗教活动场所

中国民族报 江国强

2015-09-09 08:5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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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如何合理布局宗教活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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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宗教活动场所一般是指开展宗教活动的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及其他固定处所,宗教活动场所在信教群众的社会生活和心目中具有重要的位置。随着当前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无论是老城镇的扩展与拆迁改造,还是新城镇建设与农村社区化改造,宗教活动场所的新建、拆建、搬迁重建等问题难以避免。与此同时,在法治化的大环境下,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水平不断提高,包括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内的公民的法治观念、主体意识及自我权益保护意识及能力不断增强。在这种形势下,合理布局宗教场所,有助于社会和谐稳定。

在法律政策层面,要对宗教场所有关方面作出合理规定。包括尽快明确宗教活动场所的法人地位,通过修改《宗教事务条例》等方式,对宗教活动场所的房、地产权关系作出规定,抓紧落实宗教活动场所的土地使用证、房产所有证等确权手续。如2007年发布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将宗教用地划入“特殊用地”类,明确了宗教自用地为行政划拨用地,符合《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政策精神,可以规范宗教设施的建设,规范宗教活动场所总体规划布局和建设,减少违法用地,满足信教群众的宗教信仰需要,促进宗教健康发展。

在相关工作层面,要对宗教场所进行合理规划。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相关的城建、规划、拆迁和安置等部门要坚持调研摸底先行,在宗教等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提前摸清包括当地的宗教历史、信教群众数量与分布及其宗教需求等情况,提前谋划,未雨绸缪,把宗教活动场所纳入整体建设规划;要坚持注重听取各方意见,在处理涉及宗教活动场所布局问题时,广泛征求宗教界等利益攸关方的意见建议,进行必要的论证和充分的协商,确保事前形成各方认可、切实可行的方案措施。政府宗教工作部门要依法审批拟申请恢复重建的宗教活动场所,把场所建设的各项要件审核好、考察准。包括宗教场所历史、信教群众情况、可行性报告,确保场所建设确有需要,满足信教群众需求。同时,相关部门要联合开展乱建宗教场所专项整治活动,推动相关问题整肃,确保取得整改实效。

在思想认识层面,要引导各方形成合理预期。一方面,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理解“宗教无小事”的深刻含义,充分认识宗教问题的重要性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公共服务性质,充分考虑信教群众的宗教感情和敏感心理,既尊重历史、又照顾现实;既考虑眼下、又着眼未来;既坚持依法办事、又灵活协调,认真、慎重、仔细地对待城镇化进程中遇到的宗教活动场所布局问题,贯彻落实好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维护好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包括党委统战、政府宗教工作部门等相关方面要提前介入,发挥宗教界代表人士的积极作用,引导宗教界识大体、顾大局,积极支持国家和当地社会的城镇化发展,按照法律规定和市场规律办事,确保各方形成合理预期,各项工作措施严格有序。在此基础上,各级党委政府要积极协调帮助宗教界解决实际问题,多做化解人心、温暖人心的事情,赢取宗教界的配合和支持,使各方相互理解、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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