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润国:用“四个必须”统领宗教工作

中国民族报 加国润

2016-01-20 18:25:00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提出: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四句话是一个有机整体,前三句讲的是重大政策和原则,最后一句讲的是根本方向和目的,是工作的重点。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必须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必须辩证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必须重视发挥宗教界人士作用。这些重要论述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新发展,是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指南针,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其丰富的理论政策内涵,并加以全面贯彻落实。

“四个必须”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的新境界

在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形势下,面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和境内外敌对势力对我国进行的渗透破坏活动不断加剧,呈组织化、系统化、精细化趋势的新情况;面对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群众数量增长很快、我国宪法法律保障公民信仰宗教的权利,但必须警惕宗教渗透的危险、警惕带有政治意图的宗教诉求的新挑战;面对党内和社会上一些人对宗教存在不同认识,有的人认为宗教是个好东西,有的人认为宗教是个坏东西,还有的人认为宗教是一种信仰,可以放任自流、任其发展,导致一些地方宗教工作成了五牛拉车、不知所往的新问题,如何认清宗教工作的重要性,把握宗教工作正确方向,统一思想认识和工作步调,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是一个必须认真面对和回答的重大现实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在科学分析宗教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挑战、新问题的基础上,明确提出宗教工作是全局性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根本方向和目的、是工作的重点,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必须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必须辩证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必须重视发挥宗教界人士作用,为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指明了方向、重点、原则和抓手,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原理的创造性运用,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开拓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的新境界。

“四个必须”是对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新发展

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核心内容,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时代化的智慧结晶,是妥善处理新形势下宗教问题的重要法宝。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特别是关于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四个必须”的新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必须坚持的重大原则和根本要求,为妥善应对宗教工作中的新情况、新挑战、新问题指明了方向。

提出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为引导宗教指明了根本目的、方向、方法和具体目标。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根本目的是引导宗教健康发展,根本方向是促进宗教中国化,根本方法是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宗教,用中华文化浸润宗教,支持宗教界对宗教思想、教规教义进行符合时代进步要求的阐释,具体目标是防范西方意识形态渗透、抵御宗教极端主义思潮影响。

提出必须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为加强宗教工作指明了根本道路、基本原则和方法。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根本道路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基本原则是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根本方法是对涉及宗教的问题具体分析,是什么性质就按什么性质处理,该保护的必须保护、该取缔的坚决取缔、该打击的依法打击,具体方法是支持地方积极探索、总结推广有益经验。

提出必须辩证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为改进宗教工作指出了症结和病根,开出了对症药方。对症药方是辩证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明确指出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一个调动积极因素、抑制消极因素的过程,既不能只注重抑制消极因素、忽视调动积极因素,也不能只注重调动积极因素、忽视抑制消极因素。发挥宗教积极作用不是要把宗教当做济世良方,人为助长宗教热,而是要因势利导、趋利避害,引导宗教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祖国统一服务。

提出必须重视发挥宗教界人士作用,为加强宗教工作指明了重要抓手和用力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必须坚持宗教中国化、宗教工作法治化。落实“两化”要求,既要加强党政宗教工作,也要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作用。面对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群众数量增长很快,法律保障公民信教的权利和抵御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挫败带有政治意图的宗教诉求的矛盾,必须努力培养更多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界代表人士,发挥好他们在引导信教群众、推动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中的积极作用。

“四个必须”是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行动指南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任务依然是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但重点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基本要求是“四个必须”。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四个必须”统领宗教工作,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

以“必须辩证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为统领,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统一全党思想,提高对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宗教是一种意识形态,承载着丰厚的文化,影响着大量的群众,必须正确认识、科学对待。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必须大力加强和改进党的宗教理论政策宣传教育,帮助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深刻认识宗教的本质、根源及其产生、发展、消亡的规律,辩证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尽快纠正一些党员干部对宗教问题的片面认识和错误态度。

以“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为统领,加强引导宗教的力度,坚决防范西方意识形态渗透,自觉抵御宗教极端主义思潮影响。同所在社会相适应,是宗教生存发展的必然趋势和规律。为了促进我国宗教健康发展,必须引导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要加强工作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引导宗教界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实践活动,支持他们对宗教思想、教规教义进行符合中国发展要求的阐释,吸收中华文化的先进内容,构筑抵御境外渗透影响的坚固防线,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

以“必须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为统领,加强和改进宗教工作,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妥善解决宗教领域的突出问题。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通行做法,也是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必由之路。宗教信徒首先是国家公民,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宗教活动涉及公共利益,必须依法加强管理。要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的国家战略,全面加强宗教事务立法、执法和普法工作,健全宗教工作法治体系,严格依法处理宗教问题,加快破解宗教领域突出矛盾。

以“必须重视发挥宗教界人士作用”为统领,努力培养更多的宗教界代表人士,加强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力度。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宗教团体、重点宗教院校、和谐寺观教堂建设。抓紧制定宗教界代表人士培养规划,改进完善宗教院校教师队伍、教材体系、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统战、宗教工作培训中心和社会主义学院的特殊优势。培养一大批政治头脑清醒、爱国立场坚定、道德品行高尚、宗教造诣深厚、文化水平较高、活动能力较强的宗教骨干人才,为强化引导提供有力保障。

(作者系国家宗教事务局研究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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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润国:用“四个必须”统领宗教工作

中国民族报 加国润

2016-01-20 18: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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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润国:用“四个必须”统领宗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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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提出: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四句话是一个有机整体,前三句讲的是重大政策和原则,最后一句讲的是根本方向和目的,是工作的重点。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必须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必须辩证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必须重视发挥宗教界人士作用。这些重要论述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新发展,是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指南针,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其丰富的理论政策内涵,并加以全面贯彻落实。

“四个必须”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的新境界

在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形势下,面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和境内外敌对势力对我国进行的渗透破坏活动不断加剧,呈组织化、系统化、精细化趋势的新情况;面对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群众数量增长很快、我国宪法法律保障公民信仰宗教的权利,但必须警惕宗教渗透的危险、警惕带有政治意图的宗教诉求的新挑战;面对党内和社会上一些人对宗教存在不同认识,有的人认为宗教是个好东西,有的人认为宗教是个坏东西,还有的人认为宗教是一种信仰,可以放任自流、任其发展,导致一些地方宗教工作成了五牛拉车、不知所往的新问题,如何认清宗教工作的重要性,把握宗教工作正确方向,统一思想认识和工作步调,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是一个必须认真面对和回答的重大现实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在科学分析宗教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挑战、新问题的基础上,明确提出宗教工作是全局性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根本方向和目的、是工作的重点,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必须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必须辩证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必须重视发挥宗教界人士作用,为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指明了方向、重点、原则和抓手,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原理的创造性运用,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开拓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的新境界。

“四个必须”是对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新发展

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核心内容,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时代化的智慧结晶,是妥善处理新形势下宗教问题的重要法宝。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特别是关于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四个必须”的新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必须坚持的重大原则和根本要求,为妥善应对宗教工作中的新情况、新挑战、新问题指明了方向。

提出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为引导宗教指明了根本目的、方向、方法和具体目标。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根本目的是引导宗教健康发展,根本方向是促进宗教中国化,根本方法是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宗教,用中华文化浸润宗教,支持宗教界对宗教思想、教规教义进行符合时代进步要求的阐释,具体目标是防范西方意识形态渗透、抵御宗教极端主义思潮影响。

提出必须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为加强宗教工作指明了根本道路、基本原则和方法。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根本道路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基本原则是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根本方法是对涉及宗教的问题具体分析,是什么性质就按什么性质处理,该保护的必须保护、该取缔的坚决取缔、该打击的依法打击,具体方法是支持地方积极探索、总结推广有益经验。

提出必须辩证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为改进宗教工作指出了症结和病根,开出了对症药方。对症药方是辩证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明确指出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一个调动积极因素、抑制消极因素的过程,既不能只注重抑制消极因素、忽视调动积极因素,也不能只注重调动积极因素、忽视抑制消极因素。发挥宗教积极作用不是要把宗教当做济世良方,人为助长宗教热,而是要因势利导、趋利避害,引导宗教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祖国统一服务。

提出必须重视发挥宗教界人士作用,为加强宗教工作指明了重要抓手和用力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必须坚持宗教中国化、宗教工作法治化。落实“两化”要求,既要加强党政宗教工作,也要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作用。面对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群众数量增长很快,法律保障公民信教的权利和抵御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挫败带有政治意图的宗教诉求的矛盾,必须努力培养更多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界代表人士,发挥好他们在引导信教群众、推动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中的积极作用。

“四个必须”是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行动指南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任务依然是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但重点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基本要求是“四个必须”。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四个必须”统领宗教工作,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

以“必须辩证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为统领,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统一全党思想,提高对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宗教是一种意识形态,承载着丰厚的文化,影响着大量的群众,必须正确认识、科学对待。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必须大力加强和改进党的宗教理论政策宣传教育,帮助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深刻认识宗教的本质、根源及其产生、发展、消亡的规律,辩证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尽快纠正一些党员干部对宗教问题的片面认识和错误态度。

以“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为统领,加强引导宗教的力度,坚决防范西方意识形态渗透,自觉抵御宗教极端主义思潮影响。同所在社会相适应,是宗教生存发展的必然趋势和规律。为了促进我国宗教健康发展,必须引导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要加强工作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引导宗教界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实践活动,支持他们对宗教思想、教规教义进行符合中国发展要求的阐释,吸收中华文化的先进内容,构筑抵御境外渗透影响的坚固防线,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

以“必须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为统领,加强和改进宗教工作,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妥善解决宗教领域的突出问题。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通行做法,也是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必由之路。宗教信徒首先是国家公民,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宗教活动涉及公共利益,必须依法加强管理。要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的国家战略,全面加强宗教事务立法、执法和普法工作,健全宗教工作法治体系,严格依法处理宗教问题,加快破解宗教领域突出矛盾。

以“必须重视发挥宗教界人士作用”为统领,努力培养更多的宗教界代表人士,加强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力度。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宗教团体、重点宗教院校、和谐寺观教堂建设。抓紧制定宗教界代表人士培养规划,改进完善宗教院校教师队伍、教材体系、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统战、宗教工作培训中心和社会主义学院的特殊优势。培养一大批政治头脑清醒、爱国立场坚定、道德品行高尚、宗教造诣深厚、文化水平较高、活动能力较强的宗教骨干人才,为强化引导提供有力保障。

(作者系国家宗教事务局研究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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