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民宗委下发文明敬香和安全工作通知

浙江省民宗委 | 佚名

2016-02-15 09:19:21

道教之音浙江讯   近日,根据国家宗教局有关文件精神,浙江省民宗委向各市民宗局、省道教协会、省佛教协会下发了《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文明敬香和安全消防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春节是各地佛道教活动场所开展文明敬香活动的重要节点,也是扩大宣传的有效时机,各地民宗部门、宗教团体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文明敬香的重要意义,要加强领导,认真部署,督促指导宗教活动场所积极开展文明敬香活动,严禁出现“烧高香”、“烧头香”、“撞头钟”等借助佛道资源敛财的现象,一旦发现要立刻制止,严肃处理。

《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文明敬香的标准,把好燃香类产品质量关,规范燃香地点、燃香数量、燃香规格和燃香形式,在显明位置设置文明敬香宣传标识和安全警示牌,引导香游客最多燃三炷清香,并鼓励有条件的佛道教活动场所免费赠送三炷清香。

《通知》强调,各地民宗部门要严格按照省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要联合消防部门对各地佛道教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确保消防安全设施完备及用电、用火、用气安全。要进一步完善除夕、正月初一高峰期人流控制和疏散方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活动现场安全工作有人管、安全事故有人防。

《通知》还要求各地宗教部门和宗教活动场所要加强与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沟通配合,加强春节值班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要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和我委请示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理。

关注道教之音官方微信
|

浙江省民宗委下发文明敬香和安全工作通知

浙江省民宗委 | 佚名

2016-02-15 09:19:21

|
浙江省民宗委下发文明敬香和安全工作通知
|

道教之音浙江讯   近日,根据国家宗教局有关文件精神,浙江省民宗委向各市民宗局、省道教协会、省佛教协会下发了《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文明敬香和安全消防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春节是各地佛道教活动场所开展文明敬香活动的重要节点,也是扩大宣传的有效时机,各地民宗部门、宗教团体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文明敬香的重要意义,要加强领导,认真部署,督促指导宗教活动场所积极开展文明敬香活动,严禁出现“烧高香”、“烧头香”、“撞头钟”等借助佛道资源敛财的现象,一旦发现要立刻制止,严肃处理。

《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文明敬香的标准,把好燃香类产品质量关,规范燃香地点、燃香数量、燃香规格和燃香形式,在显明位置设置文明敬香宣传标识和安全警示牌,引导香游客最多燃三炷清香,并鼓励有条件的佛道教活动场所免费赠送三炷清香。

《通知》强调,各地民宗部门要严格按照省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要联合消防部门对各地佛道教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确保消防安全设施完备及用电、用火、用气安全。要进一步完善除夕、正月初一高峰期人流控制和疏散方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活动现场安全工作有人管、安全事故有人防。

《通知》还要求各地宗教部门和宗教活动场所要加强与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沟通配合,加强春节值班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要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和我委请示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理。

坚持道教中国化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