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博
  • 微信
    微信号:daoismsfw道教之音公众平台微信号
道教书籍专卖

上海城隍庙开展民族宗教法制宣传学习活动


来源:道教之音     作者:刘金豪     时间:2016-07-01 18:47:18      繁體中文版     

上海城隍庙开展2016年民宗法制宣传学习月活动

道教之音上海讯  2016年6月,上海城隍庙利用多种形式,在全庙范围内开展了2016年“民族宗教法制宣传学习月”活动。本年度的“民族宗教法制宣传学习月”活动,以“学习宣传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为主题,以《慈善法》为学习宣讲重点,庙管会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市民宗委、区民宗办、市道协相关文件精神,把“宣传学习月”活动作为本年度重要工作来抓,取得显著成效。

上海城隍庙开展2016年民宗法制宣传学习月活动

庙观利用板报、横幅等传统形式与网站、微博、微信等现代传播手段相结合宣传法制学习主题;召开教职人员学习会,学习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慈善法》相关法律条文,会上教职人员争相发言,畅谈学习感受,气氛热烈;积极安排教职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宣传学习月”主题讲座、巡讲和启动仪式,起到了良好效果。

上海城隍庙开展2016年民宗法制宣传学习月活动

上海城隍庙通过“民族宗教法制宣传学习月”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庙教职人员的法律意识,引领信教群众自觉提高法治素养,促进了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为今后庙观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劲动力。

(上海城隍庙 刘金豪 提供)

道教之音,道教界最大的综合性门户网站

  • 流泪

    0人

  • 鼓掌

    0人

  • 愤怒

    0人

  • 无语

    0人


关注道教之音官方微信

欢迎投稿:
Email:server#daoisms.com.cn(注:发邮件时请将#改为@)

免责声明:
  1、“道教之音”所载的文、图、音视频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道教文化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我们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如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道教之音”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均属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均属“道教之音网站”所有,任何经营性媒体、书刊、杂志、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站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道教之音”, 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3、凡本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均标注来源,由于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便迅速采取适当措施。

道教神仙介绍
道教养生

图文动态

更多
学道德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