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规范年”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取得积极成效

贵州省民宗委网站 佚名

2016-11-04 17:27:42

道教之音贵州讯   近期,按照国家宗教局关于开展“规范年”创建活动的统一部署,贵州省各级宗教工作部门积极行动,认真组织开展以“规范”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推动了宗教活动场所对宗教教职人员的教育引导和规范管理,增强了宗教教职人员遵法守纪、自省自律和服务信众意识,提高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规范化水平,活动取得成效。

一是抓好学习宣传,营造创建氛围。贵阳、遵义、安顺等地通过召开会议、组织宣讲、举办培训、发放资料、办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在宗教活动场所深入宣传“规范年”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认识、凝聚共识,为“规范年”营造良好氛围。

二是排查存在问题,加强整改落实。省民宗委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指导宗教活动场所认真梳理分类,深刻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铜仁市民宗委组织开展宗教领域“六非”治理和排查工作,建立整改台账,针对“老板庙”、“烧高香”等乱象问题进行大力整治,限时挂牌督办;黔西南州民宗委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乱象问题的排查,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和非法接受捐献等情况进行调查,将其进行责任分解,限时解决;黔南州民宗委积极协调解决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等遗留问题;遵义市民宗委广泛征求信教群众和社会意见,帮助查找问题所在。

三是发挥团体作用,提升创建水平。坚持以“八个一”为载体深入开展宗教团体建设活动,发挥全省性宗教团体表率示范作用,推动活动全覆盖。对2015年“八个一”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以问题为导向思考工作推进措施,结合宗教团体自身实际制定开展“八个一”活动的实施意见,作出工作安排。将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和“八个一”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开展,确保活动方式、内容和效果突出特色。

四是规范场所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印发《省民宗委关于宗教活动场所分类管理指导的办法》,启动宗教活动场所分类管理申报评审工作,明确省、市(州)、县(市、区)工作重点,以规范“八有”要求为载体深入推进创建工作,理顺宗教工作部门与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和民主管理组织之间的关系,确保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要求落到实处。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将各种活动、管理及行为都纳入制度轨道。

五是突出工作重点,抓好协同推进。结合推进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制止和处理乱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推动天主教民主办教、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等重点工作,组织宗教界认真学习相关规定,帮助宗教界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参与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组织召开全省宗教事务行政执法培训班、贵州省首届佛教寺庙住持培训班、贵州省宗教工作基层基础建设现场推进会、贵州省第三期道教正一派教职人员培训班、贵州省治理基督教乱象能力建设培训班暨基督教工作座谈会、伊斯兰教解经工作培训班,总结推广宗教事务治理经验成果,提升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来源:贵州省民宗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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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规范年”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取得积极成效

贵州省民宗委网站 佚名

2016-11-04 17:2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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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规范年”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取得积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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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之音贵州讯   近期,按照国家宗教局关于开展“规范年”创建活动的统一部署,贵州省各级宗教工作部门积极行动,认真组织开展以“规范”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推动了宗教活动场所对宗教教职人员的教育引导和规范管理,增强了宗教教职人员遵法守纪、自省自律和服务信众意识,提高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规范化水平,活动取得成效。

一是抓好学习宣传,营造创建氛围。贵阳、遵义、安顺等地通过召开会议、组织宣讲、举办培训、发放资料、办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在宗教活动场所深入宣传“规范年”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认识、凝聚共识,为“规范年”营造良好氛围。

二是排查存在问题,加强整改落实。省民宗委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指导宗教活动场所认真梳理分类,深刻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铜仁市民宗委组织开展宗教领域“六非”治理和排查工作,建立整改台账,针对“老板庙”、“烧高香”等乱象问题进行大力整治,限时挂牌督办;黔西南州民宗委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乱象问题的排查,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和非法接受捐献等情况进行调查,将其进行责任分解,限时解决;黔南州民宗委积极协调解决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等遗留问题;遵义市民宗委广泛征求信教群众和社会意见,帮助查找问题所在。

三是发挥团体作用,提升创建水平。坚持以“八个一”为载体深入开展宗教团体建设活动,发挥全省性宗教团体表率示范作用,推动活动全覆盖。对2015年“八个一”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以问题为导向思考工作推进措施,结合宗教团体自身实际制定开展“八个一”活动的实施意见,作出工作安排。将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和“八个一”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开展,确保活动方式、内容和效果突出特色。

四是规范场所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印发《省民宗委关于宗教活动场所分类管理指导的办法》,启动宗教活动场所分类管理申报评审工作,明确省、市(州)、县(市、区)工作重点,以规范“八有”要求为载体深入推进创建工作,理顺宗教工作部门与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和民主管理组织之间的关系,确保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要求落到实处。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将各种活动、管理及行为都纳入制度轨道。

五是突出工作重点,抓好协同推进。结合推进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制止和处理乱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推动天主教民主办教、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等重点工作,组织宗教界认真学习相关规定,帮助宗教界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参与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组织召开全省宗教事务行政执法培训班、贵州省首届佛教寺庙住持培训班、贵州省宗教工作基层基础建设现场推进会、贵州省第三期道教正一派教职人员培训班、贵州省治理基督教乱象能力建设培训班暨基督教工作座谈会、伊斯兰教解经工作培训班,总结推广宗教事务治理经验成果,提升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来源:贵州省民宗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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