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委召开推进民宗领域重点工作座谈会

河南省宗教事务局网站 佚名

2017-07-04 11:46:22

河南省民委召开推进民宗领域重点工作座谈会

道教之音河南讯  2017年6月30日,河南省民委召开推进民族宗教领域重点工作座谈会,贯彻落实近期中央、省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提升思想认识,提高工作水平,安排部署当前民族宗教领域重点工作,推动民族宗教工作再上台阶。

河南省民委召开推进民宗领域重点工作座谈会

省民委(宗教局)主任(局长)贾瑞琴出席会议并讲话。委领导黄旭东、杨三忠出席会议,郭瑞疆主持会议。各地民宗部门负责同志和办公室主任,省民委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委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全省性宗教团体秘书长参加会议。

贾瑞琴指出,去年以来,各地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开展民族宗教工作,形成一些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呈现出较好态势,有力地维护全省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的良好局面。中央、省委先后召开了一系列民族宗教领域重要会议,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明确了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的大政方针和战略任务。要认真学习领会、准确把握政策,切实增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政治敏锐性和工作主动性,确保这些重大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

围绕做好当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民族宗教领域重点工作,贾瑞琴强调,第一,把握根本遵循,深入贯彻中央省委民族宗教领域重大决策部署。一要坚持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要深刻理解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执行好党的民族政策,落实好上级支持少数民族经济发展、脱贫攻坚等政策,维护好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二要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要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提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要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的原则,支持宗教界人士在促进社会和谐进步中发挥积极作用。三要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把依法处理宗教事务作为正确处理宗教领域各种矛盾和问题的根本途径,积极为宗教工作建言献策,服务全省宗教工作大局。四要坚持构建团结和谐的民族关系和宗教关系。进一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处理好党和政府与宗教、社会与宗教、国内不同宗教、我国宗教与外国宗教、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的关系。五要坚持提升民族宗教法治化水平。切实增强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制定完善民族宗教领域各项规章制度,抓好法律和规章落实,切实将依法行政落到实处。

第二,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解决民族宗教领域突出问题。一要加强清真食品规范化管理。防止清真泛化,坚持从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角度来定义清真食品,对于清真不清问题,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查处力度,确保清真食品安全。二要重点治理佛道教“乱象”。要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监督和管理,坚决整治滥塑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坚决纠正损害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合法权益的做法。三要做好伊斯兰教工作。防止极端思想,引导穆斯林群众正信正行,加强对教职人员的培训,引导他们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四要壮大天主教爱国力量。积极稳妥开展自选自圣主教,发展壮大天主教爱国力量,不断增强爱国组织的影响力,依法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五要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要严格基督教堂和基督教固定处所的审批手续,依法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做好基督教传道员的备案管理,加强教育引导,提升整体素质。

第三,掌握网络舆情,唱响民族团结宗教和谐主旋律。要运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武装自己,通过网络思维来探索寻找破解网络民族宗教工作难题的新方法、新途径,正确发声主动引导,扩大正确民族宗教政策的声音,牢牢掌握民族宗教网络舆情主动权。要健全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网络舆情通报会商和研判协作机制,坚持正确的民族宗教政策导向,采取科学的工作方法,建设好民族宗教网评员队伍,正面阐述宣讲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规。

第四,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民族宗教工作基层基础。要推动基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和基层网络建设的落实,确保基层民族宗教机构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基本人员编制,充实加强县乡两级民族宗教工作人员编制,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培训管理和责任制考核,使民族宗教工作能够任务落地、力量到位。要推动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基层党政干部的教育培训,推动各地各部门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党委(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党校等教学内容,提高妥善处理民族宗教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积极营造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的良好氛围。

(转自河南省宗教事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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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宗教事务局网站 佚名

2017-07-04 11:4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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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之音河南讯  2017年6月30日,河南省民委召开推进民族宗教领域重点工作座谈会,贯彻落实近期中央、省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提升思想认识,提高工作水平,安排部署当前民族宗教领域重点工作,推动民族宗教工作再上台阶。

河南省民委召开推进民宗领域重点工作座谈会

省民委(宗教局)主任(局长)贾瑞琴出席会议并讲话。委领导黄旭东、杨三忠出席会议,郭瑞疆主持会议。各地民宗部门负责同志和办公室主任,省民委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委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全省性宗教团体秘书长参加会议。

贾瑞琴指出,去年以来,各地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开展民族宗教工作,形成一些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呈现出较好态势,有力地维护全省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的良好局面。中央、省委先后召开了一系列民族宗教领域重要会议,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明确了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的大政方针和战略任务。要认真学习领会、准确把握政策,切实增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政治敏锐性和工作主动性,确保这些重大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

围绕做好当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民族宗教领域重点工作,贾瑞琴强调,第一,把握根本遵循,深入贯彻中央省委民族宗教领域重大决策部署。一要坚持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要深刻理解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执行好党的民族政策,落实好上级支持少数民族经济发展、脱贫攻坚等政策,维护好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二要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要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提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要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的原则,支持宗教界人士在促进社会和谐进步中发挥积极作用。三要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把依法处理宗教事务作为正确处理宗教领域各种矛盾和问题的根本途径,积极为宗教工作建言献策,服务全省宗教工作大局。四要坚持构建团结和谐的民族关系和宗教关系。进一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处理好党和政府与宗教、社会与宗教、国内不同宗教、我国宗教与外国宗教、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的关系。五要坚持提升民族宗教法治化水平。切实增强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制定完善民族宗教领域各项规章制度,抓好法律和规章落实,切实将依法行政落到实处。

第二,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解决民族宗教领域突出问题。一要加强清真食品规范化管理。防止清真泛化,坚持从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角度来定义清真食品,对于清真不清问题,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查处力度,确保清真食品安全。二要重点治理佛道教“乱象”。要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监督和管理,坚决整治滥塑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坚决纠正损害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合法权益的做法。三要做好伊斯兰教工作。防止极端思想,引导穆斯林群众正信正行,加强对教职人员的培训,引导他们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四要壮大天主教爱国力量。积极稳妥开展自选自圣主教,发展壮大天主教爱国力量,不断增强爱国组织的影响力,依法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五要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要严格基督教堂和基督教固定处所的审批手续,依法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做好基督教传道员的备案管理,加强教育引导,提升整体素质。

第三,掌握网络舆情,唱响民族团结宗教和谐主旋律。要运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武装自己,通过网络思维来探索寻找破解网络民族宗教工作难题的新方法、新途径,正确发声主动引导,扩大正确民族宗教政策的声音,牢牢掌握民族宗教网络舆情主动权。要健全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网络舆情通报会商和研判协作机制,坚持正确的民族宗教政策导向,采取科学的工作方法,建设好民族宗教网评员队伍,正面阐述宣讲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规。

第四,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民族宗教工作基层基础。要推动基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和基层网络建设的落实,确保基层民族宗教机构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基本人员编制,充实加强县乡两级民族宗教工作人员编制,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培训管理和责任制考核,使民族宗教工作能够任务落地、力量到位。要推动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基层党政干部的教育培训,推动各地各部门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党委(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党校等教学内容,提高妥善处理民族宗教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积极营造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的良好氛围。

(转自河南省宗教事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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