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宗教界开展“传承慈孝•五教同行”活动倡议书

浙江省民宗委网站 佚名

2017-09-12 15:20:10

道教之音浙江讯  2017年9月6日,浙江省宗教界开展“传承慈孝•五教同行”活动倡议,倡议书如下:

全省宗教界的朋友们: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指出,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大力弘扬自强不息、敬业乐群、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中华传统美德。慈孝是中华传统美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要素,也是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五大宗教文化的通义。开展“传承慈孝·五教同行”活动,倡导对上孝敬、对下慈爱、敬老爱幼、仁亲孝悌的道德规范,有利于增进国家认同、民族认同和文化认同;有利于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命力、感召力和影响力;有利于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唱响好声音,传递正能量,树立好形象。在此,浙江省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等宗教团体就开展“传承慈孝·五教同行”活动向全省宗教界发出如下倡议:

一、坚持爱国爱教,深刻认识开展“传承慈孝·五教同行”活动的重要意义。开展“传承慈孝·五教同行”活动,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文件精神的需要,是切实推进我省宗教文化建设的需要,更是弘扬宗教文化正能量的需要。全省宗教界要全力倡导、积极参与、努力作为,要继续弘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的优良传统,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与党和政府在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行。

二、坚持中国化方向,深入挖掘宗教慈孝文化内涵。慈孝是中华民族文化的智慧、力量和神韵,在历史上一直起着塑造道德人格、保障家庭稳固、促进社会和谐、凝聚民族归属感等多方面的作用。全省宗教界要努力把宗教文化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坚持宗教的中国化方向,把宗教教义中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相一致的价值标准、道德风范和社会风尚,挖掘出来,弘扬开去。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导向,秉持客观、科学、礼敬的态度,在保持基本信仰、核心教义的同时,深入挖掘宗教典籍中的慈孝文化内涵,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扬弃继承、转化创新,不断赋予“慈孝”以新的时代内涵和现代表达。

三、坚持正言正行,努力践行宗教慈孝文化理念。“说得一丈,不如行得一尺”,各地宗教团体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广泛参与“传承慈孝·五教同行”活动,要通过活动的开展,提出浙江方案,树立浙江样板,引领宗教文化发展新方向。各地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要结合自身实际,革故鼎新、知常达变、与时偕行,综合运用各种大众传播手段,在开展教育培训、讲经讲道、举办宗教节日等活动中,把对慈孝文化的传承与弘扬贯穿其中,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慈孝文化传播格局,教育引导信教群众知慈孝理、树慈孝心、育慈孝情、行慈孝道。宗教界人士和宗教教职人员要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积极践行慈孝精神,关注老弱幼小等弱势群体,用感恩的心,做力所能及的事,回报家庭和社会。

让我们行动起来,找准方位,明确目标,开拓创新,勇于担当,大力传承慈孝文化,积极发挥宗教正能量,为实现中国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高水平谱写“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浙江篇章贡献宗教的力量。

浙江省佛教协会

浙江省道教协会

浙江省伊斯兰教协会

浙江省天主教爱国会

浙江省天主教教务委员会

浙江省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

浙江省基督教协会

2017年9月6日

(转自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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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宗教界开展“传承慈孝•五教同行”活动倡议书

浙江省民宗委网站 佚名

2017-09-12 1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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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宗教界开展“传承慈孝•五教同行”活动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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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之音浙江讯  2017年9月6日,浙江省宗教界开展“传承慈孝•五教同行”活动倡议,倡议书如下:

全省宗教界的朋友们: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指出,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大力弘扬自强不息、敬业乐群、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中华传统美德。慈孝是中华传统美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要素,也是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五大宗教文化的通义。开展“传承慈孝·五教同行”活动,倡导对上孝敬、对下慈爱、敬老爱幼、仁亲孝悌的道德规范,有利于增进国家认同、民族认同和文化认同;有利于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命力、感召力和影响力;有利于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唱响好声音,传递正能量,树立好形象。在此,浙江省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等宗教团体就开展“传承慈孝·五教同行”活动向全省宗教界发出如下倡议:

一、坚持爱国爱教,深刻认识开展“传承慈孝·五教同行”活动的重要意义。开展“传承慈孝·五教同行”活动,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文件精神的需要,是切实推进我省宗教文化建设的需要,更是弘扬宗教文化正能量的需要。全省宗教界要全力倡导、积极参与、努力作为,要继续弘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的优良传统,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与党和政府在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行。

二、坚持中国化方向,深入挖掘宗教慈孝文化内涵。慈孝是中华民族文化的智慧、力量和神韵,在历史上一直起着塑造道德人格、保障家庭稳固、促进社会和谐、凝聚民族归属感等多方面的作用。全省宗教界要努力把宗教文化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坚持宗教的中国化方向,把宗教教义中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相一致的价值标准、道德风范和社会风尚,挖掘出来,弘扬开去。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导向,秉持客观、科学、礼敬的态度,在保持基本信仰、核心教义的同时,深入挖掘宗教典籍中的慈孝文化内涵,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扬弃继承、转化创新,不断赋予“慈孝”以新的时代内涵和现代表达。

三、坚持正言正行,努力践行宗教慈孝文化理念。“说得一丈,不如行得一尺”,各地宗教团体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广泛参与“传承慈孝·五教同行”活动,要通过活动的开展,提出浙江方案,树立浙江样板,引领宗教文化发展新方向。各地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要结合自身实际,革故鼎新、知常达变、与时偕行,综合运用各种大众传播手段,在开展教育培训、讲经讲道、举办宗教节日等活动中,把对慈孝文化的传承与弘扬贯穿其中,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慈孝文化传播格局,教育引导信教群众知慈孝理、树慈孝心、育慈孝情、行慈孝道。宗教界人士和宗教教职人员要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积极践行慈孝精神,关注老弱幼小等弱势群体,用感恩的心,做力所能及的事,回报家庭和社会。

让我们行动起来,找准方位,明确目标,开拓创新,勇于担当,大力传承慈孝文化,积极发挥宗教正能量,为实现中国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高水平谱写“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浙江篇章贡献宗教的力量。

浙江省佛教协会

浙江省道教协会

浙江省伊斯兰教协会

浙江省天主教爱国会

浙江省天主教教务委员会

浙江省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

浙江省基督教协会

2017年9月6日

(转自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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