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民宗委印发《行政审批标准化实施方案》

贵州省民宗委网站 佚名

2017-10-07 12:25:55

道教之音贵州讯  近日,为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服务,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进行政审批业务监督与行政监察有机融合,推动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省民宗委于近日印发《行政审批标准化实施方案》,就全省民宗系统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方案》指出,按照各级人民政府法制办发布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凡是民宗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以及其他类事项全部纳入标准化建设范围,构建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流程、行政审批服务、行政审批进驻与管理、监督检查评价“五位一体”的行政审批标准化体系,提高审批效率,改进服务水平。

《方案》要求,要从三个方面着力抓好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一是要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管理。实行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管理,严格按照各级人民政府法制办发布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逐项明确行政审批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行政审批对象等要素,制定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未纳入清单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得实施。实施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新设、取消、下放和合并行政审批以及转变管理方式的决定应当立即执行,按照有关工作安排和程序报审,并向社会公开。实行行政审批事项编码管理,规范事项名称、条件、材料、流程、时限等,逐步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为事项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无差异、均等化政务服务奠定基础。二是要规范行政审批流程管理。优化简化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群众的办事成本。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及时推送预审结果,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规范行政审批实施主要环节,凡是民宗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都要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做到政务服务“应上尽上、全程在线”。三是规范行政审批服务管理。要完善服务指南,制定并完善信息公开、一次性告知、首问责任、顶岗补位、服务承诺、责任追究及文明服务等制度,不断完善窗口服务,促进阳光审批,提升服务水平。要细化服务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注意事项等;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要丰富服务方式,提供现场咨询(窗口咨询)和非现场咨询(网上咨询、电话咨询、邮件咨询)等多种咨询方式和渠道,指定专人提供咨询服务,同时提供预约办理服务。电话、邮件等咨询应做到及时、畅通。要推广网上服务,充分运用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开展全程网办和网上预审服务,让群众享受互联网红利。

《方案》强调,要规范行政审批进驻与管理,各级行政审批事项原则上统一进驻政务服务中心;要建立日常管理机制,明确人员配置与服务要求,严格信息公开与保密,规范审批档案管理;要规范监督检查评价,将业务监督与行政监察有机融合,明确监督检查的主体、方式以及重点内容,并依据监督结果督促和改进服务。要建立评价机制,制定行政审批实施情况评价方案,明确评价主体、方式、指标和程序,并依据评估结果持续提高行政审批质量。

(来源: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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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民宗委印发《行政审批标准化实施方案》

贵州省民宗委网站 佚名

2017-10-07 12: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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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民宗委印发《行政审批标准化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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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之音贵州讯  近日,为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服务,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进行政审批业务监督与行政监察有机融合,推动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省民宗委于近日印发《行政审批标准化实施方案》,就全省民宗系统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方案》指出,按照各级人民政府法制办发布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凡是民宗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以及其他类事项全部纳入标准化建设范围,构建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流程、行政审批服务、行政审批进驻与管理、监督检查评价“五位一体”的行政审批标准化体系,提高审批效率,改进服务水平。

《方案》要求,要从三个方面着力抓好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一是要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管理。实行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管理,严格按照各级人民政府法制办发布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逐项明确行政审批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行政审批对象等要素,制定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未纳入清单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得实施。实施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新设、取消、下放和合并行政审批以及转变管理方式的决定应当立即执行,按照有关工作安排和程序报审,并向社会公开。实行行政审批事项编码管理,规范事项名称、条件、材料、流程、时限等,逐步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为事项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无差异、均等化政务服务奠定基础。二是要规范行政审批流程管理。优化简化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群众的办事成本。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及时推送预审结果,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规范行政审批实施主要环节,凡是民宗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都要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做到政务服务“应上尽上、全程在线”。三是规范行政审批服务管理。要完善服务指南,制定并完善信息公开、一次性告知、首问责任、顶岗补位、服务承诺、责任追究及文明服务等制度,不断完善窗口服务,促进阳光审批,提升服务水平。要细化服务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注意事项等;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要丰富服务方式,提供现场咨询(窗口咨询)和非现场咨询(网上咨询、电话咨询、邮件咨询)等多种咨询方式和渠道,指定专人提供咨询服务,同时提供预约办理服务。电话、邮件等咨询应做到及时、畅通。要推广网上服务,充分运用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开展全程网办和网上预审服务,让群众享受互联网红利。

《方案》强调,要规范行政审批进驻与管理,各级行政审批事项原则上统一进驻政务服务中心;要建立日常管理机制,明确人员配置与服务要求,严格信息公开与保密,规范审批档案管理;要规范监督检查评价,将业务监督与行政监察有机融合,明确监督检查的主体、方式以及重点内容,并依据监督结果督促和改进服务。要建立评价机制,制定行政审批实施情况评价方案,明确评价主体、方式、指标和程序,并依据评估结果持续提高行政审批质量。

(来源: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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