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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道协倡议全省道教界自觉抵制和防范商业化问题


来源:中国道教协会网站     作者:佚名     时间:2018-04-02 16:46:08      繁體中文版     

道教之音陕西讯  近日,为认真落实国家宗教局等12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宗发〔2017〕88号)精神,进一步配合政府做好治理陕西省道教商业化工作,陕西省道教协会向全省道教界发出了抵制和防范商业化问题的倡议,内容如下:

陕西省道教协会关于抵制和防范商业化问题的倡议书

我省道教历史悠久,高道辈出,重点宫观较多,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力和地位。近年来,我省道教发展总体呈现健康平稳状态,但在市场经济大发展环境下,一些教职人员戒律松弛、教风不正,在社会风气裹挟下,以教牟利,导致商业化问题日益突出,社会反映较为强烈。商业化问题不仅严重违反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扰乱正常宗教活动秩序,损害道教清净庄严形象,而且败坏社会风气,极大危害道教的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认真落实国家宗教局等12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宗发〔2017〕88号)精神,进一步配合政府做好我省治理道教商业化工作,现向全省道教界提出如下倡议:

一、各级道教协会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党政有关部门开展商业化治理工作,自觉履行职责,加强对道教活动场所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加强对教职人员和信众的教育、宣传和引导,增强他们对商业化所涉及的种种行为的辨识力,共同抵制商业化问题。

二、全省道教教职人员要发扬爱国爱教优良传统,充分认识道教商业化的严重危害性,增加防范和抵制商业化的自觉性,坚决反对、抵制和纠正各类商业化行为。要自觉提高法治意识,加强对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宣传和学习,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自觉接受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依法管理。要积极加强道风建设,潜心修持,纯正信仰,遵规守戒,弘扬道教崇尚节俭的优良传统,杜绝直接参与商贸活动和为商业活动站台。

三、全省道教活动场所要坚决反对建造大型露天造像,已经建造的按照宗教事务管理部门要求整改到位;新建、改建、扩建道教活动场所要严格按照《宗教事务条例》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要自觉坚持非营利性质,坚决反对与企业等其他社会组织以“分红”等形式进行商业化运作牟利,禁止在道教场所内设立只对少数人开放的会所;要深入开展生态宫观建设活动,积极推动文明敬香,自觉抵制烧高香、烧大香、烧头香等不文明现象。

四、全省道教活动场所要健全财务管理组织,完善财务和资产管理、会计核算、功德箱管理等制度,加强财务公开,按期向信教群众公布财务收支和接受、使用捐赠情况。要规范场所内素食馆、法物流通处等经营活动,积极将经营活动收益用于开展公益慈善事业,坚决反对将经营活动收益用于个人分配和奢侈消费等行为。

五、各级道教协会和道教活动场所设立的互联网信息平台接受宗教性捐赠,要严格遵守《宗教事务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不得在互联网上传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道教教规教义的内容,弘扬正能量,抵制庸俗化。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带领全省道教信众,正信正行、廉洁办教,自觉抵制道教领域商业化,推动我省道教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为谱写陕西追赶超越新篇章作出应有贡献!

陕西省道教协会

2018年3月21日

(转自中国道教协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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