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真诚有效

微言宗教微信公众号 陈慧娟

2018-04-04 14:20:30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3日发表《中国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和实践》白皮书。原国家宗教事务局副局长陈宗荣介绍,我国1997年首次发布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状况白皮书,如今20多年过去了,中国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和实践取得了重大进展。我国现有信教公民近2亿人,我国宗教正处于从注重量的增长转向注重质的提升的阶段。此次白皮书全面客观介绍了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在保障宗教信仰自由方面取得的进展。白皮书约8000字,以中英法俄西阿等语种发表。

中国宗教信仰自由的保障得益于正确的政策法律

陈宗荣指出,中国的宗教信仰自由保障扎根于深厚的历史文化土壤。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宗教的国家。受“和而不同、和合共生”的中国传统文化长期浸润,中国宗教形成了爱国、理性、人文、包容、中道、劝善导俗的鲜明特质。

同时,中国宗教信仰自由的保障得益于正确的政策法律。陈宗荣用四个词来概括中国的宗教政策法律的鲜明特点。第一是客观。我国尊重宗教自身规律,以科学的态度对待宗教问题。第二是公平。我国的宗教政策法律对所有宗教都一视同仁。任何人不因为信仰或者不信仰宗教,而影响其法律上的权利义务。第三是平衡。每个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某一种宗教的自由,也有在同一宗教中信仰某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第四是全面。我国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原则是,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管控调疏、综合施策。注重发挥宗教积极作用的同时,注意防范宗教的消极因素。

“总的来说,中国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真诚的,是立足于中国国情的,是行之有效的。”陈宗荣总结。

中国的宗教政策制度更符合时代要求

有记者提出,2016年全国宗教会议结束后,对中国的宗教政策有不同的解读声音,说中国的宗教政策收紧了。对此,陈宗荣回应,2016年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宗教工作会议,是时隔15年后宗教工作方面又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为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更好地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提供了根本遵循。

陈宗荣指出,中国的宗教政策具有稳定性和连续性。自从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宗教政策一直坚持着一些核心的价值观、基本理念、基本原则,核心是要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同时根据新的实践和要求,中国的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又具有发展性、创新性。在2017年修订公布的《宗教事务条例》中,新增了很多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和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的条例。比如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为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提供公共服务;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等。在阐述宗教政策上,党和政府的态度更鲜明,观点更明确,措施更有力度,更符合时代的要求。

多措并举遏制宗教商业化倾向

针对记者提出的“佛道教借教敛财”问题,陈宗荣坦言:“这个问题是社会比较关注的问题。”他具体指出了4个方面的表现:其一,投资建造大型宗教造像,借此聚敛钱财;其二,将寺庙宫观变成赚钱工具,甚至推向资本市场,要打包上市;其三,不是寺庙宫观的场所举行佛教道教的活动,来收取门票、布施,或乱设功德箱等;其四,一些僧人道士戒律松弛,追名逐利。

陈宗荣指出,上述种种现象为全社会所诟病,而受伤害最深的还是佛教道教自身。“近年来,党和政府对治理佛道教商业化问题高度重视。主要采取了以下几种措施:第一,原国家宗教事务局联合有关部门下发了不少文件,明确了政策界限,比如什么是商业化行为,什么是正常宗教活动;第二,通过重点案件督办、重点案件曝光加强督查;第三,开展专项整治,例如整治乱建露天大佛、违规设置功德箱等;第四,加强正面引导,将寺庙宫观公开挂牌,在网上公开其基本信息,并倡导信众文明敬香、合理放生等。通过这些措施有效遏制了商业化问题,但问题仍然存在,治理难度不小,我们还需要继续做很多工作。”陈宗荣说。

(转自微言宗教微信公众号,作者为光明日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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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04 14: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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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闻办公室3日发表《中国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和实践》白皮书。原国家宗教事务局副局长陈宗荣介绍,我国1997年首次发布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状况白皮书,如今20多年过去了,中国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和实践取得了重大进展。我国现有信教公民近2亿人,我国宗教正处于从注重量的增长转向注重质的提升的阶段。此次白皮书全面客观介绍了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在保障宗教信仰自由方面取得的进展。白皮书约8000字,以中英法俄西阿等语种发表。

中国宗教信仰自由的保障得益于正确的政策法律

陈宗荣指出,中国的宗教信仰自由保障扎根于深厚的历史文化土壤。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宗教的国家。受“和而不同、和合共生”的中国传统文化长期浸润,中国宗教形成了爱国、理性、人文、包容、中道、劝善导俗的鲜明特质。

同时,中国宗教信仰自由的保障得益于正确的政策法律。陈宗荣用四个词来概括中国的宗教政策法律的鲜明特点。第一是客观。我国尊重宗教自身规律,以科学的态度对待宗教问题。第二是公平。我国的宗教政策法律对所有宗教都一视同仁。任何人不因为信仰或者不信仰宗教,而影响其法律上的权利义务。第三是平衡。每个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某一种宗教的自由,也有在同一宗教中信仰某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第四是全面。我国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原则是,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管控调疏、综合施策。注重发挥宗教积极作用的同时,注意防范宗教的消极因素。

“总的来说,中国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真诚的,是立足于中国国情的,是行之有效的。”陈宗荣总结。

中国的宗教政策制度更符合时代要求

有记者提出,2016年全国宗教会议结束后,对中国的宗教政策有不同的解读声音,说中国的宗教政策收紧了。对此,陈宗荣回应,2016年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宗教工作会议,是时隔15年后宗教工作方面又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为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更好地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提供了根本遵循。

陈宗荣指出,中国的宗教政策具有稳定性和连续性。自从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宗教政策一直坚持着一些核心的价值观、基本理念、基本原则,核心是要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同时根据新的实践和要求,中国的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又具有发展性、创新性。在2017年修订公布的《宗教事务条例》中,新增了很多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和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的条例。比如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为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提供公共服务;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等。在阐述宗教政策上,党和政府的态度更鲜明,观点更明确,措施更有力度,更符合时代的要求。

多措并举遏制宗教商业化倾向

针对记者提出的“佛道教借教敛财”问题,陈宗荣坦言:“这个问题是社会比较关注的问题。”他具体指出了4个方面的表现:其一,投资建造大型宗教造像,借此聚敛钱财;其二,将寺庙宫观变成赚钱工具,甚至推向资本市场,要打包上市;其三,不是寺庙宫观的场所举行佛教道教的活动,来收取门票、布施,或乱设功德箱等;其四,一些僧人道士戒律松弛,追名逐利。

陈宗荣指出,上述种种现象为全社会所诟病,而受伤害最深的还是佛教道教自身。“近年来,党和政府对治理佛道教商业化问题高度重视。主要采取了以下几种措施:第一,原国家宗教事务局联合有关部门下发了不少文件,明确了政策界限,比如什么是商业化行为,什么是正常宗教活动;第二,通过重点案件督办、重点案件曝光加强督查;第三,开展专项整治,例如整治乱建露天大佛、违规设置功德箱等;第四,加强正面引导,将寺庙宫观公开挂牌,在网上公开其基本信息,并倡导信众文明敬香、合理放生等。通过这些措施有效遏制了商业化问题,但问题仍然存在,治理难度不小,我们还需要继续做很多工作。”陈宗荣说。

(转自微言宗教微信公众号,作者为光明日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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