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委(市宗教局)2018年度绩效任务上半年完成情况

北京市民宗局网站 佚名

2018-07-12 14:55:22

道教之音北京讯  近日,北京市民宗局公布2018年度绩效任务上半年完成情况:

一、宣传贯彻党的民族政策

①年度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

阶段性目标

推进第八届首都民族团结进步奖评选表彰工作筹备工作,组织召开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在昌平、东城、丰台等区开展各类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系列活动。

完成情况描述

召开第八届首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组织27家单位初步推荐先进集体和个人400余个。在东城、西城、丰台、石景山、昌平等区开展主题展览、文艺演出、音乐会、嘉年华民族团结等各具特色的民族团结日活动,各族群众10万余人参加。

②年度任务

加强和完善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的管理使用,提高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的使用效益。

阶段性目标

提出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使用意见。

完成情况描述

下发通知开展地补申报工作,收集整理项目申报材料,开展论证审核。提出2018年北京市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的使用建议。

③年度任务

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

阶段性目标

1.积极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2.结合第八届北京国际电影节民族电影展、“5.6民族团结日”等活动和重要时间节点,搭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平台,加强党的民族政策宣传,促进民族团结;

3.充分利用多种平台,加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宣传。

完成情况描述

1.加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组织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12次,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深化理论武装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通过集中学习和专题研讨的形式,不断提高运用党的基本理论解决民族宗教领域实际问题的能力。

2.充分利用新华社、中国民族报、民族画报、北京电视台、北京日报等20余家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加强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包括做好京津冀首届民族团结教育成果展、“石榴花开美京城”北京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主题展、“5.6民族团结日”暨民族团结宣传月启动仪式等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3.结合第八届首都民族团结进步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暨北京市第十届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筹备工作会、北京市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工作会,加大对党的民族政策和我市民族工作成果的宣传。结合“东岳论坛”和“四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启动仪式,宣传我市宗教界在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积极作用。举办“2018年北京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暨民族团结书画长卷艺术作品选展”,结合“党组织和党员双报道”活动,加大对民族文化和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的宣传。拍摄微电影2部。

④年度任务

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

阶段性目标

1.深入开展调研,制定《北京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2.推进第八届首都民族团结进步奖评选表彰工作筹备工作,组织召开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

3.与津冀共同签订京津冀协同推进民族团结教育合作框架协议,组织首届京津冀协同推进民族团结教育成果展示活动,推动三地民族学校交流共进。

完成情况描述

制定《北京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明确重点任务,开展创建“九进”活动。组织召开第八届首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在全市范围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评选推荐工作。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举办首届京津冀协同推进民族团结教育成果展示活动、京津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互观互学活动、“石榴花开美京城”北京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主题展、56民族团结进步公益行、创建进机关“民族团结书画长卷艺术作品选展”等市级创建主题活动,与津冀共同签订京津冀协同推进民族团结教育合作框架协议,推动三地民族学校交流共进。

⑤年度任务

推动民族体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

阶段性目标

1.推进第十届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筹备工作;

2.成立北京市第十届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筹委会、组委会。完成第一次报名,开展裁判长、教练员培训,确定比赛场地。

完成情况描述

成立了北京市第十届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委会及筹委会;确立完善了运动会筹备工作、宣传工作、竞赛表演工作、开幕式及闭幕式工作以及接待工作等各类方案;组织召开筹备工作会、联络员会议以及裁判长会;推荐选拔裁判员、教练员;完成第一次报名。

二、民族乡村经济

①年度任务

推动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加快发展。

阶段性目标

1.修订完善以奖代补考评指标体系和工作方案。

2.组织召开以奖代补考评工作会,完成考评工作。

3.会同市财政局、市农委印发表彰决定。

4.准备全市民族乡村经济工作会议主报告、领导讲话、主持词、表彰决定,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关于召开会议的请示。

5.组织召开全市民族乡村经济工作会议。

完成情况描述

1.协调市农经办获取2017年度全市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发展运行数据,与各区完成数据核实。进一步完善2017年度市级专项资金以奖代补考核方案和考核指标体系,向市财政、农委和12个有民族村的区民族工作部门征求意见建议,并根据各单位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

2.市民委会同市农委、市财政局连续第9年组织开展全市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以奖代补集中考评工作。按照自愿参评、择优推荐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19家单位自愿参评区、乡镇主体作用发挥优秀奖等奖项。市民委、市财政、市农委、12个区共同组成考核组进行集中考评。怀柔、延庆等6个区政府、怀柔区长哨营满族乡等13个乡镇政府获主体作用发挥优秀奖。在全市民族乡村经济发展工作会议上,对获奖单位进行表彰。

3.北京市委市政府召开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这是北京市连续第十年召开促进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发展的专题会议。会议表彰了2017年度全市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发展工作先进单位,怀柔区政府、房山区窦店镇政府做了典型发言,市旅游委代表市级部门交流了促进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发展的经验。市民委主任钟百利作了全市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发展工作报告,全面总结2017年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发展工作,明确2018年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齐静同志代表市委市政府充分肯定了2017年全市各族干部群众团结一心,加快促进少数民族乡村发展取得的可喜成效,并对做好2018年民族乡村发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三、清真食品

①年度任务

促进清真食品行业规范与发展。

阶段性目标

修订《清真食品行业品质提升行动计划(2016-2020)》,制定并落实2018年工作方案。

完成情况描述

上半年,完成了《清真食品行业品质提升行动计划(2016-2020)》(征求意见稿)的起草工作,并面向各区民族工作部门、北京烹饪协会清真专业委员会及我市部分清真餐饮企业和清真食品生产企业代表进行了意见征集。结合收集的修改意见,完成了修订工作。制定了2018年工作方案,认真组织推进实施。

四、宗教事务管理

①年度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

阶段性目标

1.督促市人大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方案的任务分解的落实,并配合做好市人大民宗侨外委就市政府关于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举办北京市2018年政策法规专题培训班;

3.稳步推进立法修订、法治宣传、依法行政等工作。

完成情况描述

1.配合市人大视察审议工作,完成研究处理方案并督促落实。

2.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联合举办北京市2018年政策法规专题培训班,以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为重点对市相关部门、各区主管宗教工作的副区长、部分宗教工作重点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共计65人进行了培训。稳步推进立法修订、法治宣传、依法行政等工作。

3.多次与市人大民宗侨外办、市人大法制办、市政府法制办沟通协调,在报送《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立法修订计划的同时,将《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由二类项目调至一类项目列入了市人大五年立法计划。制定《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立法修订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联合上述部门开展市内立法调研,召开系列调研座谈会6次,累计征求机关各处室、各区宗教事务部门、市宗教团体、市宗教院校、部分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意见建议190余条。完成了立项论证报告初稿。

②年度任务

加强宗教界队伍建设。

阶段性目标

1.举办北京市宗教团体领导班子成员读书班1次,我市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骨干学习班4次;

2.指导宗教团体开展政策法规培训;

3.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3次;

4.加强宗教院校建设;

5.举办全市阿訇轮训班。

6.举办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等“四进”宗教活动启动仪式,政策法规、时事政治学习培训1次。

完成情况描述

1.组织我市近50位宗教团体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学习。

2.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骨干培训班。包括举办全市第二次政策法规、时事政治学习培训,对全市各级伊协组织、清真寺,各区民宗办进行专题培训和深入解读,基督教各部门、区和重点乡镇参加的专题培训班和全市宗教事务部门行政执法培训。

3.组织中青年教职人员骨干参加政策法规培训。

4.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组织市宗教团体中青年教职人员前往西藏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指导市基督教两会继续开展“爱国情.中国梦”主题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组织开展“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组织全市伊斯兰教中青年骨干阿訇、伊协组织负责人赴广东、山东开展专题爱国主义教育和学习交流活动。

5.会同市伊协共同举办全市阿訇轮训班,分别以解经,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阿訇综合素质提升和宪法法律法规政策学习为主要内容开展培训,全市142名阿訇参加培训。 5月18日指导市伊协积极开展“四进”清真寺活动,向全国伊斯兰教界倡议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四进”清真寺活动。6月30日,五大宗教各团体、重点宗教活动场所300余人在基督教海淀堂举办北京市开展“四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启动仪式。

6.结合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举办第二季度时事政治政策法规培训班。

③年度任务

加强宗教思想建设。

阶段性目标

1.指导天主教会确定今年神学思想研究工作方案,部署工作任务;

2.根据工作安排,指导团体根据《北京市宗教局2018年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系列活动方案》,召开专题研讨会和神学思想建设专项工作会议;

3.指导市佛协、市道协引导各场所开展自主性讲经活动;

4.以“学习”为主题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加强政治思想建设;组织召开全年解经工作研讨会,制定全年解经工作计划,深化“五步法”专题解经品牌建设;指导市伊协以“爱我中华、共圆梦想”为主题举办卧尔兹演讲比赛,以民族团结、公益慈善等为主要内容,开展斋月主题卧尔兹演讲,弘扬北京伊斯兰教优良传统。

完成情况描述

1.指导市天主教会研究提出2018年神学思想建设工作方案,结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续以“天主教中国化”为主题,开展神学思想研究工作。

2.加强宗教思想建设,召开了北京市宗教中国化方向研讨开题会。制定《北京市宗教局2018年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系列活动方案(讨论稿)》,并提交市级宗教团体秘书长联席会议讨论。市基督教“两会”召开神学思想建设专项工作会议,积极探索创新,加强对各堂点的引导,开展神学思想建设宣讲月、巡回宣讲团活动。

3.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加强神学思想建设。一是指导市道教协会成功举办首届“东岳论坛”。论坛以道教中国化为主题,围绕“道教发展与中国化方向、道教文化与东岳信仰、东岳信仰与北京东岳庙、当代道教发展机遇与挑战”四个专题开展研讨交流。二是指导市佛协、市道协开展自主性讲经交流活动,营造诵读经典、研习经典、实践经典良好风气,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适应。

4.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制定并下发《关于2018年开展以“学习”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实施意见》,指导各区民宗办、五大宗教各团体深入开展创建活动,指导市伊协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制定伊斯兰教“学习年”创建工作方案,纳入全年重点工作,抓紧落实。

5.指导市伊协组织专题解经工作研讨,推动“五步法”解经,提升解经水平。指导市伊协举办“爱我中华、共圆梦想”第十二届“卧尔兹”演讲比赛。6.全市各清真寺举行斋月主题“卧尔兹”演讲,以民族团结、公益慈善为主题,弘扬优秀传统,加强对穆斯林群众的引导。

④年度任务

加强宗教团体建设。

阶段性目标

1.培育天主教骨干教友人才队伍,壮大天主教爱国力量。指导天主教会进一步完善民主办教机制,落实相关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秘书长会、核心组会、两会主席会和全委会及各类专题会议;

2.指导团体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学习年”创建活动,完善并下发《关于2018年以“学习”为主题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在全市开展创建活动;

3.健全各项制度,对原有的制度进行梳理,修订、完善;

4.办好2018年第二次全市伊斯兰教时事政治、政策法规学习培训,加强伊斯兰教三支队伍政策法规意识,加强政治思想建设。

完成情况描述

1.推动市天主教会各项制度落实。指导市天主教会制定《北京市天主教会公车使用管理规定》,《北京市天主教会公章使用制度》等,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管理水平。

2.加强宗教界队伍建设,加强市基督教两会班子建设和制度建设,举办了新按立教职人员学习班、骨干义工培训班等,提高综合素质。

3.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制定并下发《关于2018年开展以“学习”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实施意见》,指导各区民宗办、五大宗教各团体深入开展创建活动。

4.加强政策法规教育。深入推进落实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以贯彻落实相关文件和《条例》为主要内容,举办全市第二次政策法规、时事政治学习培训。全市各区民宗干部、全市各伊协组织、寺管会主任、阿訇180余人参加培训。

五、民族宗教领域重点难点问题

①年度任务

着力解决民族宗教领域突出问题。

阶段性目标

1.研究制定《全市治理佛道教领域商业化问题实施意见》;

2.按照全年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要求和量化标准,做好日常行政检查、双随机抽查和执法处罚,加强依法管理;

3.召开流动穆斯林服务管理工作推进会,指导相关全完善18座重点清真寺加强流动穆斯林服务站建设;

4.扎实做好朝觐组织管理工作,落实报名排队、资格审核、体检接种、护照办理等工作措施,严把入口关。

整体情况描述

1.筹备全市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会。征求市相关部门及16区统战、民宗部门对我市十二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实施意见》意见,拟以市政府名义召开会议,作出工作部署。

2.认真开展行政执法、行政检查和双随机抽查,第二季度围绕安全管理、财务管理等内容对伊协组织、清真寺行政检查39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督促整改落实,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重点关注网络宗教舆情,加强对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的正面引导。

3.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召开各区民宗办、伊协组织专题会议。加强流动穆斯林服务管理。会同市伊协秘书处组织召开2018年流动穆斯林服务管理工作推进会。各区民宗办伊斯兰教工作干部、各区伊协秘书长和18座重点清真寺寺管会负责人40余人参加会议。就如何深化流动穆斯林服务管理工作进行了研讨,并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工作要求;斋月期间,对流动穆斯林服务站建设运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指导。

4.强化朝觐组织管理,完成了报名排队、体检接种、护照办理,开展了朝觐业务培训。

六、宗教房产落政

①年度任务

加强落实宗教房产政策。

阶段性目标

加强沟通协调,有序推进正福寺教堂复建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报批、天主教西什库大街76号院腾退项目规划及国土报批及道教立马关帝庙修缮项目方案深化论证工作。

整体情况描述

1.正福寺教堂复建工程。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推动项目建设,4月10日,完成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工作并报市发改委审批。4月28日,市发改委委托咨询公司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踏勘并召开专家评审会。根据专家意见,设计单位两次对方案及概算进行调整。建设单位已向区人防、园林、国土等部门提交各专业报建材料,同时,委托专业公司开展电力及燃气方案的设计工作。目前,相关工作均在有序开展中。

2.立马关帝庙修缮项目。为加快修缮工程进度,市委统战部、市宗教局多次到海淀区沟通协调,共同研究会商修缮项目推进工作。2018年3月30日,主管副秘书长召开专题会,研究立马关帝庙修缮工作,会议决定由市道协组织文物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论证,根据专家意见确定修缮方案,报市发改委立项。根据会议要求,5月29日,市宗教局、市道教协会组织文物专家召开了“立马关帝庙保护工程概念方案”专家论证会。近期,我局拟就相关进展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以推动项目进展。

七、立法修订

①年度任务

做好《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的立法修订工作。

阶段性目标

1.与市人大民宗侨外委、市政府法制办沟通协调,确定《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立法修订工作方案;

2.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本市部分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等形式,征求市区两级宗教事务部门、各市级宗教团体、宗教场所负责人和信教群众骨干对《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修订内容的意见;

3.围绕《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立法修订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完成立项论证报告初稿起草工作。

整体情况描述

多次与市人大民宗侨外办、市人大法制办、市政府法制办沟通协调,在报送《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立法修订计划的同时,将《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由二类项目调至一类项目列入了市人大五年立法计划。制定《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立法修订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联合上述部门开展市内立法调研,召开系列调研座谈会6次,累计征求机关各处室、各区宗教事务部门、市宗教团体、市宗教院校、部分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意见建议190余条。完成了立项论证报告初稿。

八、法治宣传

①年度任务

多种途径加大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提升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建设水平。

阶段性目标

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已在第一季度完成。

1.建立市民委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加强全市民族宗教领域法律服务工作;

2.组织全市宗教工作干部、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信教群众骨干,开展以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和配套规章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培训2次;

3.组织《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立法修订座谈会,以法规研讨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4.利用民族宗教系统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官方网站等新媒体,加入北京普法新媒体大联盟,开展多种形式法治宣传教育和政务(法务)公开;

5.通过开展“民族团结月(周、日)”、“民族公益行”等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为主题的活动,加强对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普及;

6.开展以宣传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及配套规章为主要内容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

整体情况描述

制定全市民宗领域2018年法治宣传工作计划,分2批次组织全市宗教工作干部、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信教群众骨干近400人,开展了以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和配套规章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培训。6至7月开展以“学习贯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为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为海淀、丰台、顺义、延庆等区的相关部门和街乡镇干部以及宗教界人士就新《条例》进行授课,编写了在宗教场所宣讲新《条例》的课件材料。结合“5.6”“民族团结月(周、日)”活动、“民族公益行”、“民族文化宣传周”暨党员“双报到”活动等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在民宗系统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官方网站等新媒体,发布信息10条。开展会前学法2次,其中行政诉讼案件旁听1次。结合《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立法修订座谈,以法规研讨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市民委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加强全市民族宗教领域法律服务工作。

九、行政执法

①年度任务

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推进全市民族宗教系统依法行政工作。

阶段性目标

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和2018年依法行政专题培训1次,已在第一季度完成。

1.调整完成权力清单,并提交主任办公会议审议;

2.指导业务处开展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开展第二季度月份“双随机”抽查工作(每月抽查1次,每季度抽查3次),做好“市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和“市公共服务事项平台”日常维护;

3.修订自由裁量权制度;

4.制作行政处罚工作手册;

5.变更政务中心平台信息;

6.完成执法证换证工作;

7.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半年通报。

整体情况描述

举办全市民宗系统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培训班和行政执法专项培训班,培训人员160余人次,通过执法要点讲解、开展模拟演练等,提升执法的规范性。指导各区和业务处开展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并做好“市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和“市公共服务事项平台”日常维护。截至目前,共完成行政检查415件,其中我委行政检查91件,各区行政检查 324件。我委开展的行政检查中,“双随机”抽查18件,其中民族类4件、宗教类14件。制定了2018版全市民宗系统权力清单,并在官网进行公布。

十、政务工作

①年度任务

做好政务服务工作。

阶段性目标

1.进一步加大对窗口“一站式”办理的授权;

2.加强对进驻人员的日常工作监管,进一步提高其服务意识。

整体情况描述

加强进驻人员的政策理论和业务培训,保障窗口的服务工作。按照“全清单”制作要求,对办理事项是否需要公示及公示方式进行明确。截至目前,共接受咨询192件,受理行政审批事项7件(其中2件在办)、行政服务事项32件,全部办结。在市领导、市督查办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暗访抽查时,全面细致回答了相关问题,得到领导好评。

十一、民族宗教领域的安全维稳工作

①年度任务

做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障和服务工作。

阶段性目标

1.认真做好复活节、圣母月等重要节庆日期间天主教界各项安全保障工作。

2.认真做好浴佛节等重要节庆日在京举办期间市属佛道教场所的安全工作;

3.认真做好斋月期间各项安全保障和服务管理工作,召开专题部署会,加强日常研判,强化属地管理,落实宗教团体和场所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在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用火用电安全和食品安全等方面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加强整改,确保不出问题;落实中央相关部署要求,做好开斋节各项安全保障工作,启动反恐防暴工作预案,落实安检存包、应急值守等工作措施,确保伊斯兰教领域安全稳定。

整体情况描述

1.做好天主教界的安全稳定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制定工作预案,指导教会做好复活节、圣母月期间的安全维稳工作;加强日常安全督查,主管领导带队对天主教重点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2.做好佛道教领域维稳工作。召开全市佛道教领域安全维稳工作部署会,邀请消防、反恐等专家授课辅导,强化安全意识。指导市佛协、市道协做好安全、消防、防恐等工作,特别是五一假日、浴佛节等重要节点,由主管领导带队,深入雍和宫、广化寺、居士林、吕祖宫、东岳庙等佛道教重点活动场所进行检查督促,对防恐防暴、防火防电进行检查,并结合我市佛道教场所多在山区的实际,要求各场所做好防汛、防雷电等工作。

3.全力做好斋月期间各项工作。一是加强工作部署。召开各区民宗办、伊协、重点清真寺会议,对斋月期间的安全保障、“斋月善行”品牌慈善活动组织、斋月及开斋节当天宗教活动组织等进行了部署,对斋月及开斋节期间的消防、食品安全和防渗反渗、抵御极端、反恐防暴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指导市区伊协合理安排斋月期间教务活动。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局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带队,对各区、各清真寺落实斋月安全和各项工作任务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检查。对14个区的20座清真寺开展了财务、安全等综合检查抽查,重点对开斋节、斋月各项工作进行重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隐患及时督促整改。三是做好节日保障。及时印发《关于请协助做好开斋节工作的函》,协调相关部门和各区指导并协助做好开斋节期间各项工作,为确保节日安全做好保障。指导市区宗教团体和区民宗办做好节日活动的组织,确保节日活动安全有序。开斋节当天,全市伊斯兰教领域整体平稳有序。

十二、大数据行动计划

①年度任务

北京大数据行动计划2018年工作任务第7、14、15、21、26、31项。

阶段性目标

按市里要求,制定数据收集整理填报等相关工作计划并持续推进。

整体情况描述

根据我委2018年第20项“北京大数据行动计划2018年工作任务第7、14、15、21、26、31项。”年度任务,上半年,按照职责分工,我委由办公室牵头,专人负责,制定数据收集整理填报等相关工作计划并持续推进,梳理了涉及到我市宗教活动场所、少数民族乡村等内容的相关数据资料,下一步将按要求按时限,保质保量完成数据收集整理填报等后续工作。

十三、“放管服”改革

①年度任务

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阶段性目标

1.按照市编办的要求,进一步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服务,大力推进网上办事;

2.进一步解决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做好清理证明的落实工作;

3.进一步抓好改革措施落地,做好取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等落实工作。

整体情况描述

按照市编办的要求进一步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服务,网上办事达到30%以上,做好清理证明、取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等工作。做好“放管服”信息的报送工作,上半年共报送信息3篇。

十四、绩效整改

①年度任务

做好国务院督查、国家审计署审计、市委巡视组巡视、市政府督查、上年度绩效考评反馈等问题整改。

阶段性目标

根据市政府绩效考评结果反馈的问题和建议,召开主任办公会,认真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并将各项整改工作分解落实。

整体情况描述

1.重大行政决策论证。结合全委年度工作重点,初步确定了2项重大行政决策论证事项。

2.行政执法方面。举办全市民宗系统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培训班和行政执法专项培训班,培训人员160余人次。

3.政务服务方面。加强进驻人员的政策理论和业务培训,保障窗口工作。同时,按照市编办的要求进一步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服务,网上办事达到30%以上,做好清理证明的落实工作,做好取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等落实工作。做好“放管服”信息的报送工作,上半年共报送信息3篇。按照“全清单”制作要求,对办理事项是否需要公示及公示方式进行明确。

4.加强保密工作管理。依据保密工作考评细则第二条第五款,重新对我委涉密人员进行分类并采取管理措施,将委领导纳入涉密人员管理。依据京国保发〔2015〕10号文件精神,严格落实涉密人员保密审查和备案工作要求,加强涉密人员上岗、在岗、离岗和脱密期全过程管理。

5.强化与清真食品企业联系沟通,加强对清真食品优惠政策的宣传解读。一是举办各类活动对企业进行优惠政策培训。二是通过北京烹饪协会清真专业委员会微信工作群,及时向清真食品企业宣传相关政策,公开和公布市民委相关工作推进情况。三是通过在市民委门户网站和首都之窗向社会公布外,还要求各区面向辖区内许可清真食品企业进行进一步的公开公布,不断拓展途径和方式让更多企业了解和清楚我市相关工作和政策。

(转自北京市民宗局网站)

关注道教之音官方微信
|

北京市民委(市宗教局)2018年度绩效任务上半年完成情况

北京市民宗局网站 佚名

2018-07-12 14:55:22

|
北京市民委(市宗教局)2018年度绩效任务上半年完成情况
|

道教之音北京讯  近日,北京市民宗局公布2018年度绩效任务上半年完成情况:

一、宣传贯彻党的民族政策

①年度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

阶段性目标

推进第八届首都民族团结进步奖评选表彰工作筹备工作,组织召开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在昌平、东城、丰台等区开展各类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系列活动。

完成情况描述

召开第八届首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组织27家单位初步推荐先进集体和个人400余个。在东城、西城、丰台、石景山、昌平等区开展主题展览、文艺演出、音乐会、嘉年华民族团结等各具特色的民族团结日活动,各族群众10万余人参加。

②年度任务

加强和完善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的管理使用,提高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的使用效益。

阶段性目标

提出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使用意见。

完成情况描述

下发通知开展地补申报工作,收集整理项目申报材料,开展论证审核。提出2018年北京市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的使用建议。

③年度任务

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

阶段性目标

1.积极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2.结合第八届北京国际电影节民族电影展、“5.6民族团结日”等活动和重要时间节点,搭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平台,加强党的民族政策宣传,促进民族团结;

3.充分利用多种平台,加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宣传。

完成情况描述

1.加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组织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12次,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深化理论武装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通过集中学习和专题研讨的形式,不断提高运用党的基本理论解决民族宗教领域实际问题的能力。

2.充分利用新华社、中国民族报、民族画报、北京电视台、北京日报等20余家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加强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包括做好京津冀首届民族团结教育成果展、“石榴花开美京城”北京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主题展、“5.6民族团结日”暨民族团结宣传月启动仪式等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3.结合第八届首都民族团结进步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暨北京市第十届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筹备工作会、北京市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工作会,加大对党的民族政策和我市民族工作成果的宣传。结合“东岳论坛”和“四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启动仪式,宣传我市宗教界在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积极作用。举办“2018年北京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暨民族团结书画长卷艺术作品选展”,结合“党组织和党员双报道”活动,加大对民族文化和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的宣传。拍摄微电影2部。

④年度任务

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

阶段性目标

1.深入开展调研,制定《北京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2.推进第八届首都民族团结进步奖评选表彰工作筹备工作,组织召开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

3.与津冀共同签订京津冀协同推进民族团结教育合作框架协议,组织首届京津冀协同推进民族团结教育成果展示活动,推动三地民族学校交流共进。

完成情况描述

制定《北京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明确重点任务,开展创建“九进”活动。组织召开第八届首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在全市范围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评选推荐工作。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举办首届京津冀协同推进民族团结教育成果展示活动、京津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互观互学活动、“石榴花开美京城”北京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主题展、56民族团结进步公益行、创建进机关“民族团结书画长卷艺术作品选展”等市级创建主题活动,与津冀共同签订京津冀协同推进民族团结教育合作框架协议,推动三地民族学校交流共进。

⑤年度任务

推动民族体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

阶段性目标

1.推进第十届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筹备工作;

2.成立北京市第十届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筹委会、组委会。完成第一次报名,开展裁判长、教练员培训,确定比赛场地。

完成情况描述

成立了北京市第十届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委会及筹委会;确立完善了运动会筹备工作、宣传工作、竞赛表演工作、开幕式及闭幕式工作以及接待工作等各类方案;组织召开筹备工作会、联络员会议以及裁判长会;推荐选拔裁判员、教练员;完成第一次报名。

二、民族乡村经济

①年度任务

推动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加快发展。

阶段性目标

1.修订完善以奖代补考评指标体系和工作方案。

2.组织召开以奖代补考评工作会,完成考评工作。

3.会同市财政局、市农委印发表彰决定。

4.准备全市民族乡村经济工作会议主报告、领导讲话、主持词、表彰决定,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关于召开会议的请示。

5.组织召开全市民族乡村经济工作会议。

完成情况描述

1.协调市农经办获取2017年度全市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发展运行数据,与各区完成数据核实。进一步完善2017年度市级专项资金以奖代补考核方案和考核指标体系,向市财政、农委和12个有民族村的区民族工作部门征求意见建议,并根据各单位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

2.市民委会同市农委、市财政局连续第9年组织开展全市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以奖代补集中考评工作。按照自愿参评、择优推荐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19家单位自愿参评区、乡镇主体作用发挥优秀奖等奖项。市民委、市财政、市农委、12个区共同组成考核组进行集中考评。怀柔、延庆等6个区政府、怀柔区长哨营满族乡等13个乡镇政府获主体作用发挥优秀奖。在全市民族乡村经济发展工作会议上,对获奖单位进行表彰。

3.北京市委市政府召开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这是北京市连续第十年召开促进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发展的专题会议。会议表彰了2017年度全市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发展工作先进单位,怀柔区政府、房山区窦店镇政府做了典型发言,市旅游委代表市级部门交流了促进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发展的经验。市民委主任钟百利作了全市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发展工作报告,全面总结2017年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发展工作,明确2018年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齐静同志代表市委市政府充分肯定了2017年全市各族干部群众团结一心,加快促进少数民族乡村发展取得的可喜成效,并对做好2018年民族乡村发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三、清真食品

①年度任务

促进清真食品行业规范与发展。

阶段性目标

修订《清真食品行业品质提升行动计划(2016-2020)》,制定并落实2018年工作方案。

完成情况描述

上半年,完成了《清真食品行业品质提升行动计划(2016-2020)》(征求意见稿)的起草工作,并面向各区民族工作部门、北京烹饪协会清真专业委员会及我市部分清真餐饮企业和清真食品生产企业代表进行了意见征集。结合收集的修改意见,完成了修订工作。制定了2018年工作方案,认真组织推进实施。

四、宗教事务管理

①年度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

阶段性目标

1.督促市人大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方案的任务分解的落实,并配合做好市人大民宗侨外委就市政府关于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举办北京市2018年政策法规专题培训班;

3.稳步推进立法修订、法治宣传、依法行政等工作。

完成情况描述

1.配合市人大视察审议工作,完成研究处理方案并督促落实。

2.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联合举办北京市2018年政策法规专题培训班,以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为重点对市相关部门、各区主管宗教工作的副区长、部分宗教工作重点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共计65人进行了培训。稳步推进立法修订、法治宣传、依法行政等工作。

3.多次与市人大民宗侨外办、市人大法制办、市政府法制办沟通协调,在报送《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立法修订计划的同时,将《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由二类项目调至一类项目列入了市人大五年立法计划。制定《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立法修订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联合上述部门开展市内立法调研,召开系列调研座谈会6次,累计征求机关各处室、各区宗教事务部门、市宗教团体、市宗教院校、部分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意见建议190余条。完成了立项论证报告初稿。

②年度任务

加强宗教界队伍建设。

阶段性目标

1.举办北京市宗教团体领导班子成员读书班1次,我市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骨干学习班4次;

2.指导宗教团体开展政策法规培训;

3.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3次;

4.加强宗教院校建设;

5.举办全市阿訇轮训班。

6.举办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等“四进”宗教活动启动仪式,政策法规、时事政治学习培训1次。

完成情况描述

1.组织我市近50位宗教团体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学习。

2.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骨干培训班。包括举办全市第二次政策法规、时事政治学习培训,对全市各级伊协组织、清真寺,各区民宗办进行专题培训和深入解读,基督教各部门、区和重点乡镇参加的专题培训班和全市宗教事务部门行政执法培训。

3.组织中青年教职人员骨干参加政策法规培训。

4.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组织市宗教团体中青年教职人员前往西藏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指导市基督教两会继续开展“爱国情.中国梦”主题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组织开展“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组织全市伊斯兰教中青年骨干阿訇、伊协组织负责人赴广东、山东开展专题爱国主义教育和学习交流活动。

5.会同市伊协共同举办全市阿訇轮训班,分别以解经,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阿訇综合素质提升和宪法法律法规政策学习为主要内容开展培训,全市142名阿訇参加培训。 5月18日指导市伊协积极开展“四进”清真寺活动,向全国伊斯兰教界倡议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四进”清真寺活动。6月30日,五大宗教各团体、重点宗教活动场所300余人在基督教海淀堂举办北京市开展“四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启动仪式。

6.结合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举办第二季度时事政治政策法规培训班。

③年度任务

加强宗教思想建设。

阶段性目标

1.指导天主教会确定今年神学思想研究工作方案,部署工作任务;

2.根据工作安排,指导团体根据《北京市宗教局2018年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系列活动方案》,召开专题研讨会和神学思想建设专项工作会议;

3.指导市佛协、市道协引导各场所开展自主性讲经活动;

4.以“学习”为主题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加强政治思想建设;组织召开全年解经工作研讨会,制定全年解经工作计划,深化“五步法”专题解经品牌建设;指导市伊协以“爱我中华、共圆梦想”为主题举办卧尔兹演讲比赛,以民族团结、公益慈善等为主要内容,开展斋月主题卧尔兹演讲,弘扬北京伊斯兰教优良传统。

完成情况描述

1.指导市天主教会研究提出2018年神学思想建设工作方案,结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续以“天主教中国化”为主题,开展神学思想研究工作。

2.加强宗教思想建设,召开了北京市宗教中国化方向研讨开题会。制定《北京市宗教局2018年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系列活动方案(讨论稿)》,并提交市级宗教团体秘书长联席会议讨论。市基督教“两会”召开神学思想建设专项工作会议,积极探索创新,加强对各堂点的引导,开展神学思想建设宣讲月、巡回宣讲团活动。

3.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加强神学思想建设。一是指导市道教协会成功举办首届“东岳论坛”。论坛以道教中国化为主题,围绕“道教发展与中国化方向、道教文化与东岳信仰、东岳信仰与北京东岳庙、当代道教发展机遇与挑战”四个专题开展研讨交流。二是指导市佛协、市道协开展自主性讲经交流活动,营造诵读经典、研习经典、实践经典良好风气,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适应。

4.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制定并下发《关于2018年开展以“学习”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实施意见》,指导各区民宗办、五大宗教各团体深入开展创建活动,指导市伊协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制定伊斯兰教“学习年”创建工作方案,纳入全年重点工作,抓紧落实。

5.指导市伊协组织专题解经工作研讨,推动“五步法”解经,提升解经水平。指导市伊协举办“爱我中华、共圆梦想”第十二届“卧尔兹”演讲比赛。6.全市各清真寺举行斋月主题“卧尔兹”演讲,以民族团结、公益慈善为主题,弘扬优秀传统,加强对穆斯林群众的引导。

④年度任务

加强宗教团体建设。

阶段性目标

1.培育天主教骨干教友人才队伍,壮大天主教爱国力量。指导天主教会进一步完善民主办教机制,落实相关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秘书长会、核心组会、两会主席会和全委会及各类专题会议;

2.指导团体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学习年”创建活动,完善并下发《关于2018年以“学习”为主题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在全市开展创建活动;

3.健全各项制度,对原有的制度进行梳理,修订、完善;

4.办好2018年第二次全市伊斯兰教时事政治、政策法规学习培训,加强伊斯兰教三支队伍政策法规意识,加强政治思想建设。

完成情况描述

1.推动市天主教会各项制度落实。指导市天主教会制定《北京市天主教会公车使用管理规定》,《北京市天主教会公章使用制度》等,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管理水平。

2.加强宗教界队伍建设,加强市基督教两会班子建设和制度建设,举办了新按立教职人员学习班、骨干义工培训班等,提高综合素质。

3.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制定并下发《关于2018年开展以“学习”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实施意见》,指导各区民宗办、五大宗教各团体深入开展创建活动。

4.加强政策法规教育。深入推进落实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以贯彻落实相关文件和《条例》为主要内容,举办全市第二次政策法规、时事政治学习培训。全市各区民宗干部、全市各伊协组织、寺管会主任、阿訇180余人参加培训。

五、民族宗教领域重点难点问题

①年度任务

着力解决民族宗教领域突出问题。

阶段性目标

1.研究制定《全市治理佛道教领域商业化问题实施意见》;

2.按照全年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要求和量化标准,做好日常行政检查、双随机抽查和执法处罚,加强依法管理;

3.召开流动穆斯林服务管理工作推进会,指导相关全完善18座重点清真寺加强流动穆斯林服务站建设;

4.扎实做好朝觐组织管理工作,落实报名排队、资格审核、体检接种、护照办理等工作措施,严把入口关。

整体情况描述

1.筹备全市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会。征求市相关部门及16区统战、民宗部门对我市十二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实施意见》意见,拟以市政府名义召开会议,作出工作部署。

2.认真开展行政执法、行政检查和双随机抽查,第二季度围绕安全管理、财务管理等内容对伊协组织、清真寺行政检查39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督促整改落实,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重点关注网络宗教舆情,加强对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的正面引导。

3.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召开各区民宗办、伊协组织专题会议。加强流动穆斯林服务管理。会同市伊协秘书处组织召开2018年流动穆斯林服务管理工作推进会。各区民宗办伊斯兰教工作干部、各区伊协秘书长和18座重点清真寺寺管会负责人40余人参加会议。就如何深化流动穆斯林服务管理工作进行了研讨,并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工作要求;斋月期间,对流动穆斯林服务站建设运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指导。

4.强化朝觐组织管理,完成了报名排队、体检接种、护照办理,开展了朝觐业务培训。

六、宗教房产落政

①年度任务

加强落实宗教房产政策。

阶段性目标

加强沟通协调,有序推进正福寺教堂复建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报批、天主教西什库大街76号院腾退项目规划及国土报批及道教立马关帝庙修缮项目方案深化论证工作。

整体情况描述

1.正福寺教堂复建工程。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推动项目建设,4月10日,完成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工作并报市发改委审批。4月28日,市发改委委托咨询公司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踏勘并召开专家评审会。根据专家意见,设计单位两次对方案及概算进行调整。建设单位已向区人防、园林、国土等部门提交各专业报建材料,同时,委托专业公司开展电力及燃气方案的设计工作。目前,相关工作均在有序开展中。

2.立马关帝庙修缮项目。为加快修缮工程进度,市委统战部、市宗教局多次到海淀区沟通协调,共同研究会商修缮项目推进工作。2018年3月30日,主管副秘书长召开专题会,研究立马关帝庙修缮工作,会议决定由市道协组织文物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论证,根据专家意见确定修缮方案,报市发改委立项。根据会议要求,5月29日,市宗教局、市道教协会组织文物专家召开了“立马关帝庙保护工程概念方案”专家论证会。近期,我局拟就相关进展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以推动项目进展。

七、立法修订

①年度任务

做好《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的立法修订工作。

阶段性目标

1.与市人大民宗侨外委、市政府法制办沟通协调,确定《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立法修订工作方案;

2.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本市部分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等形式,征求市区两级宗教事务部门、各市级宗教团体、宗教场所负责人和信教群众骨干对《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修订内容的意见;

3.围绕《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立法修订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完成立项论证报告初稿起草工作。

整体情况描述

多次与市人大民宗侨外办、市人大法制办、市政府法制办沟通协调,在报送《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立法修订计划的同时,将《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由二类项目调至一类项目列入了市人大五年立法计划。制定《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立法修订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联合上述部门开展市内立法调研,召开系列调研座谈会6次,累计征求机关各处室、各区宗教事务部门、市宗教团体、市宗教院校、部分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意见建议190余条。完成了立项论证报告初稿。

八、法治宣传

①年度任务

多种途径加大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提升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建设水平。

阶段性目标

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已在第一季度完成。

1.建立市民委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加强全市民族宗教领域法律服务工作;

2.组织全市宗教工作干部、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信教群众骨干,开展以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和配套规章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培训2次;

3.组织《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立法修订座谈会,以法规研讨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4.利用民族宗教系统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官方网站等新媒体,加入北京普法新媒体大联盟,开展多种形式法治宣传教育和政务(法务)公开;

5.通过开展“民族团结月(周、日)”、“民族公益行”等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为主题的活动,加强对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普及;

6.开展以宣传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及配套规章为主要内容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

整体情况描述

制定全市民宗领域2018年法治宣传工作计划,分2批次组织全市宗教工作干部、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信教群众骨干近400人,开展了以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和配套规章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培训。6至7月开展以“学习贯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为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为海淀、丰台、顺义、延庆等区的相关部门和街乡镇干部以及宗教界人士就新《条例》进行授课,编写了在宗教场所宣讲新《条例》的课件材料。结合“5.6”“民族团结月(周、日)”活动、“民族公益行”、“民族文化宣传周”暨党员“双报到”活动等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在民宗系统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官方网站等新媒体,发布信息10条。开展会前学法2次,其中行政诉讼案件旁听1次。结合《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立法修订座谈,以法规研讨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市民委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加强全市民族宗教领域法律服务工作。

九、行政执法

①年度任务

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推进全市民族宗教系统依法行政工作。

阶段性目标

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和2018年依法行政专题培训1次,已在第一季度完成。

1.调整完成权力清单,并提交主任办公会议审议;

2.指导业务处开展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开展第二季度月份“双随机”抽查工作(每月抽查1次,每季度抽查3次),做好“市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和“市公共服务事项平台”日常维护;

3.修订自由裁量权制度;

4.制作行政处罚工作手册;

5.变更政务中心平台信息;

6.完成执法证换证工作;

7.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半年通报。

整体情况描述

举办全市民宗系统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培训班和行政执法专项培训班,培训人员160余人次,通过执法要点讲解、开展模拟演练等,提升执法的规范性。指导各区和业务处开展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并做好“市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和“市公共服务事项平台”日常维护。截至目前,共完成行政检查415件,其中我委行政检查91件,各区行政检查 324件。我委开展的行政检查中,“双随机”抽查18件,其中民族类4件、宗教类14件。制定了2018版全市民宗系统权力清单,并在官网进行公布。

十、政务工作

①年度任务

做好政务服务工作。

阶段性目标

1.进一步加大对窗口“一站式”办理的授权;

2.加强对进驻人员的日常工作监管,进一步提高其服务意识。

整体情况描述

加强进驻人员的政策理论和业务培训,保障窗口的服务工作。按照“全清单”制作要求,对办理事项是否需要公示及公示方式进行明确。截至目前,共接受咨询192件,受理行政审批事项7件(其中2件在办)、行政服务事项32件,全部办结。在市领导、市督查办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暗访抽查时,全面细致回答了相关问题,得到领导好评。

十一、民族宗教领域的安全维稳工作

①年度任务

做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障和服务工作。

阶段性目标

1.认真做好复活节、圣母月等重要节庆日期间天主教界各项安全保障工作。

2.认真做好浴佛节等重要节庆日在京举办期间市属佛道教场所的安全工作;

3.认真做好斋月期间各项安全保障和服务管理工作,召开专题部署会,加强日常研判,强化属地管理,落实宗教团体和场所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在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用火用电安全和食品安全等方面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加强整改,确保不出问题;落实中央相关部署要求,做好开斋节各项安全保障工作,启动反恐防暴工作预案,落实安检存包、应急值守等工作措施,确保伊斯兰教领域安全稳定。

整体情况描述

1.做好天主教界的安全稳定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制定工作预案,指导教会做好复活节、圣母月期间的安全维稳工作;加强日常安全督查,主管领导带队对天主教重点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2.做好佛道教领域维稳工作。召开全市佛道教领域安全维稳工作部署会,邀请消防、反恐等专家授课辅导,强化安全意识。指导市佛协、市道协做好安全、消防、防恐等工作,特别是五一假日、浴佛节等重要节点,由主管领导带队,深入雍和宫、广化寺、居士林、吕祖宫、东岳庙等佛道教重点活动场所进行检查督促,对防恐防暴、防火防电进行检查,并结合我市佛道教场所多在山区的实际,要求各场所做好防汛、防雷电等工作。

3.全力做好斋月期间各项工作。一是加强工作部署。召开各区民宗办、伊协、重点清真寺会议,对斋月期间的安全保障、“斋月善行”品牌慈善活动组织、斋月及开斋节当天宗教活动组织等进行了部署,对斋月及开斋节期间的消防、食品安全和防渗反渗、抵御极端、反恐防暴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指导市区伊协合理安排斋月期间教务活动。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局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带队,对各区、各清真寺落实斋月安全和各项工作任务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检查。对14个区的20座清真寺开展了财务、安全等综合检查抽查,重点对开斋节、斋月各项工作进行重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隐患及时督促整改。三是做好节日保障。及时印发《关于请协助做好开斋节工作的函》,协调相关部门和各区指导并协助做好开斋节期间各项工作,为确保节日安全做好保障。指导市区宗教团体和区民宗办做好节日活动的组织,确保节日活动安全有序。开斋节当天,全市伊斯兰教领域整体平稳有序。

十二、大数据行动计划

①年度任务

北京大数据行动计划2018年工作任务第7、14、15、21、26、31项。

阶段性目标

按市里要求,制定数据收集整理填报等相关工作计划并持续推进。

整体情况描述

根据我委2018年第20项“北京大数据行动计划2018年工作任务第7、14、15、21、26、31项。”年度任务,上半年,按照职责分工,我委由办公室牵头,专人负责,制定数据收集整理填报等相关工作计划并持续推进,梳理了涉及到我市宗教活动场所、少数民族乡村等内容的相关数据资料,下一步将按要求按时限,保质保量完成数据收集整理填报等后续工作。

十三、“放管服”改革

①年度任务

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阶段性目标

1.按照市编办的要求,进一步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服务,大力推进网上办事;

2.进一步解决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做好清理证明的落实工作;

3.进一步抓好改革措施落地,做好取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等落实工作。

整体情况描述

按照市编办的要求进一步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服务,网上办事达到30%以上,做好清理证明、取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等工作。做好“放管服”信息的报送工作,上半年共报送信息3篇。

十四、绩效整改

①年度任务

做好国务院督查、国家审计署审计、市委巡视组巡视、市政府督查、上年度绩效考评反馈等问题整改。

阶段性目标

根据市政府绩效考评结果反馈的问题和建议,召开主任办公会,认真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并将各项整改工作分解落实。

整体情况描述

1.重大行政决策论证。结合全委年度工作重点,初步确定了2项重大行政决策论证事项。

2.行政执法方面。举办全市民宗系统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培训班和行政执法专项培训班,培训人员160余人次。

3.政务服务方面。加强进驻人员的政策理论和业务培训,保障窗口工作。同时,按照市编办的要求进一步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服务,网上办事达到30%以上,做好清理证明的落实工作,做好取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等落实工作。做好“放管服”信息的报送工作,上半年共报送信息3篇。按照“全清单”制作要求,对办理事项是否需要公示及公示方式进行明确。

4.加强保密工作管理。依据保密工作考评细则第二条第五款,重新对我委涉密人员进行分类并采取管理措施,将委领导纳入涉密人员管理。依据京国保发〔2015〕10号文件精神,严格落实涉密人员保密审查和备案工作要求,加强涉密人员上岗、在岗、离岗和脱密期全过程管理。

5.强化与清真食品企业联系沟通,加强对清真食品优惠政策的宣传解读。一是举办各类活动对企业进行优惠政策培训。二是通过北京烹饪协会清真专业委员会微信工作群,及时向清真食品企业宣传相关政策,公开和公布市民委相关工作推进情况。三是通过在市民委门户网站和首都之窗向社会公布外,还要求各区面向辖区内许可清真食品企业进行进一步的公开公布,不断拓展途径和方式让更多企业了解和清楚我市相关工作和政策。

(转自北京市民宗局网站)

坚持道教中国化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