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以“学习”为主题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取得实效

云南省民宗委网站 佚名

2018-11-02 10:06:36

道教之音云南讯  2018年,云南省以“学习”为主题,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周密部署、层层推进,迅速行动、落实有力,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深化认识抓“学习”。把以“学习”为主题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纳入全省宗教工作重点任务来推动,及时转发通知,提出具体贯彻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职责、推进措施、完成时限,把“学习”情况纳入省对州(市)年度示范区建设考核内容。举办云南省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专题培训班,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分管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干部参加了培训;彝良县、武定县、双江县等组织到基层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专题宣讲,禄劝县、弥勒市、昭阳区等举办了基层民宗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暨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培训班。

二是突出重点抓“学习”。坚持政治引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和《云南省宗教事务规定》等作为“学习”的重点,采取举办培训班、开展专题宣传、制作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标语、微信等全媒体推送等方式,深入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群众中宣传,提高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对党的宗教理论方针政策、宪法和法律、宗教法规的知晓率,宗教界和信教群众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增强。

三是健全机制抓“学习”。坚持问题导向,把以“学习”为主题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和解决云南省宗教工作面临的难点问题相结合,与开展佛道教商业化治理等专项工作相结合,在“学习”中提高宗教界和信教人士的法治意识,在推进专项工作中巩固“学习”成果。全覆盖落实宗教工作“一网两单”制度,实行宗教工作月例会制度,推进宗教活动场所“四进”制度化,不断夯实“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牢固树立“五个认同”“五个维护”的思想意识,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

四是强化培训抓“学习”。把培训作为抓好“学习”的重要载体和形式,按照全员全覆盖的要求,紧盯“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目标,紧密结合实际,省、州市、县三级分层分批开展学习培训,提升宗教教职人员整体素质。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法治宣传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和谐社会教育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专题宣讲,进一步增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

五是典型示范抓“学习”。把创建和谐寺观教堂作为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作,以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为根本,进一步修订完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标准,规范考评程序,建立创建和谐寺观教堂负面清单制度,实行违反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有关事项“一票否决”,扎实做好每3年创建命名100个和谐寺观教堂工作。坚持分类指导、层层创建,严格把关,确保创建命名的和谐寺观教堂经得起实践的检验。宣传推广先进典型,注重在创建中发现、挖掘、树立鲜活的经验,不断总结推广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好的做法,以点带面、全面提高,营造团结和睦的良好环境。

六是维护稳定抓“学习”。强化问题意识、危机意识、底线意识,建立维护团结稳定长效机制,依法处理各类矛盾纠纷,着力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加强网络舆情管控,举办了首期全省民族宗教委系统网络舆情应对专题培训班,建立起一支200人左右的民族宗教工作系统网络舆情应对队伍,妥善处置网络舆情,推动形成相互尊重、和睦相处的良好风气,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云南篇章贡献力量。

(转自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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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以“学习”为主题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取得实效

云南省民宗委网站 佚名

2018-11-02 10: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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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以“学习”为主题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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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之音云南讯  2018年,云南省以“学习”为主题,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周密部署、层层推进,迅速行动、落实有力,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深化认识抓“学习”。把以“学习”为主题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纳入全省宗教工作重点任务来推动,及时转发通知,提出具体贯彻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职责、推进措施、完成时限,把“学习”情况纳入省对州(市)年度示范区建设考核内容。举办云南省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专题培训班,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分管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干部参加了培训;彝良县、武定县、双江县等组织到基层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专题宣讲,禄劝县、弥勒市、昭阳区等举办了基层民宗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暨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培训班。

二是突出重点抓“学习”。坚持政治引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和《云南省宗教事务规定》等作为“学习”的重点,采取举办培训班、开展专题宣传、制作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标语、微信等全媒体推送等方式,深入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群众中宣传,提高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对党的宗教理论方针政策、宪法和法律、宗教法规的知晓率,宗教界和信教群众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增强。

三是健全机制抓“学习”。坚持问题导向,把以“学习”为主题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和解决云南省宗教工作面临的难点问题相结合,与开展佛道教商业化治理等专项工作相结合,在“学习”中提高宗教界和信教人士的法治意识,在推进专项工作中巩固“学习”成果。全覆盖落实宗教工作“一网两单”制度,实行宗教工作月例会制度,推进宗教活动场所“四进”制度化,不断夯实“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牢固树立“五个认同”“五个维护”的思想意识,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

四是强化培训抓“学习”。把培训作为抓好“学习”的重要载体和形式,按照全员全覆盖的要求,紧盯“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目标,紧密结合实际,省、州市、县三级分层分批开展学习培训,提升宗教教职人员整体素质。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法治宣传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和谐社会教育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专题宣讲,进一步增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

五是典型示范抓“学习”。把创建和谐寺观教堂作为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作,以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为根本,进一步修订完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标准,规范考评程序,建立创建和谐寺观教堂负面清单制度,实行违反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有关事项“一票否决”,扎实做好每3年创建命名100个和谐寺观教堂工作。坚持分类指导、层层创建,严格把关,确保创建命名的和谐寺观教堂经得起实践的检验。宣传推广先进典型,注重在创建中发现、挖掘、树立鲜活的经验,不断总结推广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好的做法,以点带面、全面提高,营造团结和睦的良好环境。

六是维护稳定抓“学习”。强化问题意识、危机意识、底线意识,建立维护团结稳定长效机制,依法处理各类矛盾纠纷,着力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加强网络舆情管控,举办了首期全省民族宗教委系统网络舆情应对专题培训班,建立起一支200人左右的民族宗教工作系统网络舆情应对队伍,妥善处置网络舆情,推动形成相互尊重、和睦相处的良好风气,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云南篇章贡献力量。

(转自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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