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举行全省民宗干部新修订《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轮训班

浙江省民宗委网站 佚名

2019-09-16 10:20:16

浙江省举行全省民宗干部新修订《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轮训班

道教之音浙江讯  2019年9月2日至12日,根据浙江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和省社会主义学院的安排,2019年全省民宗干部新修订《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轮训班分两期在省社会主义学院举行。来自全省各市、县(市、区)民宗局负责人、业务骨干以及省宗教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干部共260人参加此次培训。浙江省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王晓峰,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宗委主任楼炳文,省社会主义学院巡视员隗斌贤,省民宗委副主任陈振华出席并讲话。

此次培训目的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和新修订的《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推进宗教事务规范化管理和社会化治理,提高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水平。

 浙江省举行全省民宗干部新修订《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轮训班

开班仪式上,省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王晓峰作动员讲话。王晓峰指出,新修订《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是与国务院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相配套、浙江宗教工作实际相适应、浙江“三个地”定位相匹配的切实需要。他强调,全省统战民宗干部要深刻领会新修订《条例》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其主要内容,积极推动新修订《条例》的贯彻实施,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民族宗教工作水平。他要求:一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大力宣传和解读新修订《条例》,帮助社会各方面掌握新修订《条例》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为实施新修订《条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培训工作,对分管宗教工作党政领导、宗教工作干部、宗教界人士进行专题培训,做到全覆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向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宣讲,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增强守法意识、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二要推动解决突出问题。通过实施新修订《条例》,规范宗教事务管理,着力解决宗教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效抵御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和宗教极端思想影响,依法处置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规范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治理网上违法宗教活动。落实新修订《条例》确立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宗教财产管理,着力治理各种乱象,维护宗教领域正常秩序。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依法处理涉及宗教的各类矛盾和纠纷,促进宗教关系和谐,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要提高宗教事务执法水平。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完善宗教事务执法程序和要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持放管服并举。提高宗教工作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新修订《条例》贯彻实施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定落实到位。最后,王晓峰强调,新修订《条例》将于今年11月1日正式实施,全省各级统战民宗部门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加大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力度,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条例》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升新形势下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浙江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宗委主任楼炳文出席了轮训班第一期结业仪式。楼炳文主任肯定了培训取得的良好效果,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着眼形势任务,增强斗争本领。全省民宗干部要充分认清我省宗教工作面临的复杂形势,要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观念,必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要着眼浙江实际,注重三个结合。要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加强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要与其他法律法规结合学、结合用,要与浙江宗教工作实际相结合,充分发挥《条例》的作用。三要着眼下一步工作任务,提升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水平。最后,他希望各级民宗干部宣传好《条例》,落实好《条例》,用好《条例》,推动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为维护全省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作出贡献。

(转自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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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6 1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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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之音浙江讯  2019年9月2日至12日,根据浙江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和省社会主义学院的安排,2019年全省民宗干部新修订《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轮训班分两期在省社会主义学院举行。来自全省各市、县(市、区)民宗局负责人、业务骨干以及省宗教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干部共260人参加此次培训。浙江省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王晓峰,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宗委主任楼炳文,省社会主义学院巡视员隗斌贤,省民宗委副主任陈振华出席并讲话。

此次培训目的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和新修订的《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推进宗教事务规范化管理和社会化治理,提高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水平。

 浙江省举行全省民宗干部新修订《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轮训班

开班仪式上,省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王晓峰作动员讲话。王晓峰指出,新修订《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是与国务院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相配套、浙江宗教工作实际相适应、浙江“三个地”定位相匹配的切实需要。他强调,全省统战民宗干部要深刻领会新修订《条例》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其主要内容,积极推动新修订《条例》的贯彻实施,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民族宗教工作水平。他要求:一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大力宣传和解读新修订《条例》,帮助社会各方面掌握新修订《条例》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为实施新修订《条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培训工作,对分管宗教工作党政领导、宗教工作干部、宗教界人士进行专题培训,做到全覆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向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宣讲,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增强守法意识、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二要推动解决突出问题。通过实施新修订《条例》,规范宗教事务管理,着力解决宗教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效抵御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和宗教极端思想影响,依法处置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规范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治理网上违法宗教活动。落实新修订《条例》确立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宗教财产管理,着力治理各种乱象,维护宗教领域正常秩序。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依法处理涉及宗教的各类矛盾和纠纷,促进宗教关系和谐,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要提高宗教事务执法水平。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完善宗教事务执法程序和要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持放管服并举。提高宗教工作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新修订《条例》贯彻实施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定落实到位。最后,王晓峰强调,新修订《条例》将于今年11月1日正式实施,全省各级统战民宗部门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加大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力度,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条例》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升新形势下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浙江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宗委主任楼炳文出席了轮训班第一期结业仪式。楼炳文主任肯定了培训取得的良好效果,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着眼形势任务,增强斗争本领。全省民宗干部要充分认清我省宗教工作面临的复杂形势,要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观念,必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要着眼浙江实际,注重三个结合。要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加强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要与其他法律法规结合学、结合用,要与浙江宗教工作实际相结合,充分发挥《条例》的作用。三要着眼下一步工作任务,提升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水平。最后,他希望各级民宗干部宣传好《条例》,落实好《条例》,用好《条例》,推动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为维护全省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作出贡献。

(转自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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