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协召开“贯彻落实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对口协商会

福建省民宗厅网站 佚名

2019-10-16 09:49:52

福建省政协召开“贯彻落实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对口协商会

道教之音福建讯  2019年10月14日上午,按照福建省政协年度工作安排,为切实履行政协民主监督职能,省政协召开“贯彻落实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对口协商会,邀请部分省政协委员、省五大宗教团体负责人与省委统战部、省住建厅、省民族宗教厅、省财政厅、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等部门负责人,就福建省贯彻落实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有关问题进行面对面协商。福建省政协副主席洪捷序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协民宗委主任杨江帆主持会议。

会前,福建省政协民宗委组织省直有关部门、部分省政协委员,先后赴全省各地,以及贵州、青海等省份,就《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性调研和学习考察,形成关于福建省贯彻落实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情况的调研报告,提交有关部门征求意见。省直有关单位和宗教团体重视这次对口协商会,会前认真研究省政协民宗委的调研报告,提出了修改和协商意见。会上,与会各方围绕推动《条例》贯彻落实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坦诚交换意见,在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推进宗教房地产确权登记、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管理等方面,进一步达成共识。

洪捷序副主席在总结讲话中强调,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切实提升各级各有关部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强化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意识,不断提升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要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分类指导,依法依规积极稳妥推进宗教房地产确权登记工作,坚决打击违法违规乱滥建行为;要着眼爱国爱教人才培养和确保爱国宗教团体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教人士手中,不断加大对宗教院校办学和宗教团体建设支持力度;要妥善解决好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和用水用电规范标准问题,积极倡导文明进香,不断推进宗教活动场所规范管理和文明和谐寺观教堂建设;要推动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四进”宗教活动场所,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省政协民宗委要加强对协商成果的跟踪推动落实。

(转自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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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协召开“贯彻落实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对口协商会

福建省民宗厅网站 佚名

2019-10-16 09:4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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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协召开“贯彻落实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对口协商会

道教之音福建讯  2019年10月14日上午,按照福建省政协年度工作安排,为切实履行政协民主监督职能,省政协召开“贯彻落实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对口协商会,邀请部分省政协委员、省五大宗教团体负责人与省委统战部、省住建厅、省民族宗教厅、省财政厅、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等部门负责人,就福建省贯彻落实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有关问题进行面对面协商。福建省政协副主席洪捷序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协民宗委主任杨江帆主持会议。

会前,福建省政协民宗委组织省直有关部门、部分省政协委员,先后赴全省各地,以及贵州、青海等省份,就《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性调研和学习考察,形成关于福建省贯彻落实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情况的调研报告,提交有关部门征求意见。省直有关单位和宗教团体重视这次对口协商会,会前认真研究省政协民宗委的调研报告,提出了修改和协商意见。会上,与会各方围绕推动《条例》贯彻落实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坦诚交换意见,在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推进宗教房地产确权登记、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管理等方面,进一步达成共识。

洪捷序副主席在总结讲话中强调,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切实提升各级各有关部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强化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意识,不断提升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要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分类指导,依法依规积极稳妥推进宗教房地产确权登记工作,坚决打击违法违规乱滥建行为;要着眼爱国爱教人才培养和确保爱国宗教团体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教人士手中,不断加大对宗教院校办学和宗教团体建设支持力度;要妥善解决好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和用水用电规范标准问题,积极倡导文明进香,不断推进宗教活动场所规范管理和文明和谐寺观教堂建设;要推动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四进”宗教活动场所,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省政协民宗委要加强对协商成果的跟踪推动落实。

(转自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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