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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道教界谈学习贯彻《宗教团体管理办法》——把学习过程变成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的过程


来源:湖北省道教协会网站     作者:佚名     时间:2020-01-16 09:17:54      繁體中文版     

道教之音湖北讯  近日,国家宗教局《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公布后,在湖北省道教界引发热议。大家表示,《宗教团体管理办法》的出台释放出了依法行使宗教团体职能,推动团体建设规范化、制度化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体现了大力建制度、立规矩、抓落实、重执行的鲜明导向,要对照纪律条文规范自己言行,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自身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切实发挥好宗教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

湖北省道教协会副会长、黄冈市道教协会会长何诚道道长:

作为基层宗教团体的管理者和参与者,要把学习贯彻《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当作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任务,学在先、走在前,逐字逐句认真研读,往深里学、往实里学、往心里学,不断学深悟透,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结合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和新修订《湖北省宗教事务条例》,教育引导道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强化制度意识,增强制度认同,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不断提高宗教界自我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助推道教工作高质量开展。

湖北省道教协会副秘书长、随州市道教协会会长黄信展道长:

《宗教团体管理办法》的颁布施行,为新时代加强宗教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宗教团体职能,更好地发挥联系党和政府与广大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等方面,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带领广大信教群众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共同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宗教和睦,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服务于国家经济和社会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湖北省道教协会副秘书长、保康县道教协会会长郝至玄道长:

作为基层宗教团体,我们要把学习贯彻《宗教团体管理办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加强学习领会,准确把握精神实质,积极推动《办法》的贯彻实施,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遵照《办法》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宗教团体的社会责任和桥梁纽带作用,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不懈奋斗。

湖北省道教协会副秘书长、仙桃永兴观住持叶信圆道长:

要进一步加强对《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学习领悟,把学习过程变成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的过程,按照《宗教团体管理办法》的要求,切实抓好教风建设,依法开展教务活动,主动服从宗教部门管理,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做遵规守纪的表率。

(转自湖北省道教协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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