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民宗委在全省宗教界组织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

贵州省民宗委网站 佚名

2020-09-18 09:11:08

道教之音贵州讯  近日,为切实抓好普法责任制落实,根据《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0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省民宗委下发通知,在全省宗教界开展以学习贯彻《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为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

通知指出,各级民宗部门要紧紧围绕主题,努力在“组织集中学、积极宣传学、深入辅导学、场所自主学、开展培训学、强化指导学”上取得成效,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牢固树立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观念,既享受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也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自觉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

通知强调,“学习月”活动要结合实施《贵州省宗教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贯彻活动,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全面了解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的基本精神和各项规定,增强法治观念,以法律为根本活动准则,自觉履行维护法律尊严、保障法律实施的职责。要广泛深入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动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及配套规章、《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进宗教团体、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宗教院校,引导宗教界树立法治意识,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通知要求,“学习月”活动要做好“八个一”,即:一是组建一个工作班子,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人负责对学习活动进行指导和督查,确保活动不走过场。二是制定一套完整的学习活动方案,整合学习宣传资源,充分运用各种社会宣传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三是组建一支宗教政策法规宣讲队,深入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和信教群众集中的地区,用信教群众听得懂、易于接受的方式进行宣讲。四是举行一次学习宣讲活动,集中开展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及配套规章、《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宣讲,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增强法治观念,以宪法和法律法规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五是举办一次研讨会,以学习贯彻《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为主题进行研讨,引导宗教界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既当好教徒又做好公民。六是举办一个法治专题培训班,对党政干部、宗教干部和宗教界人士进行专题培训,邀请有关专家学者解读《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宗教团体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七是组织一次监督检查,重点针对学习贯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宗教团体管理办法》情况,督促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做到学习心得体会上墙、学习到位。八是写好一份工作总结,对活动开展情况、主要措施、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并提出意见建议。

(转自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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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民宗委在全省宗教界组织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

贵州省民宗委网站 佚名

2020-09-18 09: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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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之音贵州讯  近日,为切实抓好普法责任制落实,根据《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0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省民宗委下发通知,在全省宗教界开展以学习贯彻《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为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

通知指出,各级民宗部门要紧紧围绕主题,努力在“组织集中学、积极宣传学、深入辅导学、场所自主学、开展培训学、强化指导学”上取得成效,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牢固树立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观念,既享受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也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自觉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

通知强调,“学习月”活动要结合实施《贵州省宗教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贯彻活动,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全面了解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的基本精神和各项规定,增强法治观念,以法律为根本活动准则,自觉履行维护法律尊严、保障法律实施的职责。要广泛深入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动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及配套规章、《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进宗教团体、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宗教院校,引导宗教界树立法治意识,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通知要求,“学习月”活动要做好“八个一”,即:一是组建一个工作班子,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人负责对学习活动进行指导和督查,确保活动不走过场。二是制定一套完整的学习活动方案,整合学习宣传资源,充分运用各种社会宣传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三是组建一支宗教政策法规宣讲队,深入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和信教群众集中的地区,用信教群众听得懂、易于接受的方式进行宣讲。四是举行一次学习宣讲活动,集中开展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及配套规章、《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宣讲,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增强法治观念,以宪法和法律法规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五是举办一次研讨会,以学习贯彻《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为主题进行研讨,引导宗教界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既当好教徒又做好公民。六是举办一个法治专题培训班,对党政干部、宗教干部和宗教界人士进行专题培训,邀请有关专家学者解读《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宗教团体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七是组织一次监督检查,重点针对学习贯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宗教团体管理办法》情况,督促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做到学习心得体会上墙、学习到位。八是写好一份工作总结,对活动开展情况、主要措施、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并提出意见建议。

(转自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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