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之音江苏讯 2020年12月14日下午,苏州城隍庙在讲经堂召开新修订的《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学习会议,会议由管委会副主任吾林华道长主持,全体道职员工参加。
会上,苏州城隍庙管委会副主任吾林华道长对此次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的部分细则予以解读,着重分析此次新修订条例中有关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内容,宗教活动场所是信教群众集体开展宗教活动的固定活动场所。加强宗教场所的管理,规范宗教场所的规划、建设及有关宗教活动是做好宗教工作的重要保证。针对实践中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新修订的《省条例》作了以下几个方面的补充规定。一是宗教活动场所的规划管理。二是宗教活动场所的民主管理。三是宗教活动场所的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四是宗教临时活动地点的管理。
苏州城隍庙管委会主任熊建卫道长提出,在深入学习、理解和领会新修订的《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的同时,要依据《条例》重新修订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教务、财务、安全、人员等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
(苏州城隍庙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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