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道教界热议《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

中国道教协会公众号 佚名

2022-05-13 09:39:11

道教之音湖北讯  近日,《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公布后,湖北省道教协会高度重视,将《办法》及时印发各地,指导各地道协和宫观、武当山道教学院加强学习宣传贯彻。大家在学习之后,纷纷热议,谈认识和感想。

湖北省道教协会会长、武汉长春观方丈吴诚真道长:《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是深入贯彻《宗教事务条例》的重要举措,出台《办法》是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群众合法权益的迫切需要。我们一要提高认识。组织好各地道协、宫观抓好《办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领会掌握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宗教事务部门、财政部门以及有关政府部门的财务、资产检查和审计。二要抓好清理。积极协助、督促各宫观建立健全并执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一些过时的不符合新要求的制度进行清理和完善。三要促进规范。通过对照检查,对一些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进行整改,抓好财务规范,提高宫观财务管理水平,提升宫观自养能力。

武当山道教协会会长刘文国道长:《办法》在2010年《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更加侧重于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内部的财务规范管理,增加了保证宗教活动场所财产安全的相关内容,对财务管理机构的职责、组成人员的任职限制条件和职责等作出明确规定,如规定宗教活动场所各项收入不得通过个人的支付宝、微信等互联网支付方式收取,收入不得用于法律法规禁止的领域、活动等等。这保护了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武当山各宫观要认真学习领会,加强执行,落实“四个做到”:一要做到建立健全宫观内部管理机制,在成立财务管理机构、配齐财务人员的基础上,重大财务支出事项集体研究决定;二要做到规范会计核算管理,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制度,严格执行财政预决算制度,积极主动按要求上报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报告;三要规范收支管理,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收入及时存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定期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公开;四要规范资产管理,制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文物文化资产等的管理,确保资产安全,接受教职人员、捐赠人和信教公民的监督。

襄阳保康汤池峡道观负责人郝至玄道长:《宗教事务条例》明确了宗教活动场所是非营利性组织,对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作了进一步规定。《办法》是深入贯彻《宗教事务条例》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规范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提升宗教界自我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作为道教宫观负责人,要率先学习《办法》,根据《办法》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宫观的财务管理制度,细化相关措施,提高宫观财务活动的透明度,切实维护宫观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宫观财务管理,应该由规范化向制度化和法治化迈进,这是道教加强自身建设,不断走向科学化、法治化水平的体现,也是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具体体现。宫观属民间非营利组织,只有保持以非营利为目的的特性,纳入国家对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规范管理范围,自觉接受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和信教公民的监督,才能更好地服务信教公民、服务社会。

(转自中国道教协会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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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道教界热议《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

中国道教协会公众号 佚名

2022-05-13 09:3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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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道教界热议《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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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之音湖北讯  近日,《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公布后,湖北省道教协会高度重视,将《办法》及时印发各地,指导各地道协和宫观、武当山道教学院加强学习宣传贯彻。大家在学习之后,纷纷热议,谈认识和感想。

湖北省道教协会会长、武汉长春观方丈吴诚真道长:《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是深入贯彻《宗教事务条例》的重要举措,出台《办法》是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群众合法权益的迫切需要。我们一要提高认识。组织好各地道协、宫观抓好《办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领会掌握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宗教事务部门、财政部门以及有关政府部门的财务、资产检查和审计。二要抓好清理。积极协助、督促各宫观建立健全并执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一些过时的不符合新要求的制度进行清理和完善。三要促进规范。通过对照检查,对一些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进行整改,抓好财务规范,提高宫观财务管理水平,提升宫观自养能力。

武当山道教协会会长刘文国道长:《办法》在2010年《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更加侧重于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内部的财务规范管理,增加了保证宗教活动场所财产安全的相关内容,对财务管理机构的职责、组成人员的任职限制条件和职责等作出明确规定,如规定宗教活动场所各项收入不得通过个人的支付宝、微信等互联网支付方式收取,收入不得用于法律法规禁止的领域、活动等等。这保护了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武当山各宫观要认真学习领会,加强执行,落实“四个做到”:一要做到建立健全宫观内部管理机制,在成立财务管理机构、配齐财务人员的基础上,重大财务支出事项集体研究决定;二要做到规范会计核算管理,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制度,严格执行财政预决算制度,积极主动按要求上报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报告;三要规范收支管理,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收入及时存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定期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公开;四要规范资产管理,制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文物文化资产等的管理,确保资产安全,接受教职人员、捐赠人和信教公民的监督。

襄阳保康汤池峡道观负责人郝至玄道长:《宗教事务条例》明确了宗教活动场所是非营利性组织,对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作了进一步规定。《办法》是深入贯彻《宗教事务条例》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规范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提升宗教界自我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作为道教宫观负责人,要率先学习《办法》,根据《办法》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宫观的财务管理制度,细化相关措施,提高宫观财务活动的透明度,切实维护宫观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宫观财务管理,应该由规范化向制度化和法治化迈进,这是道教加强自身建设,不断走向科学化、法治化水平的体现,也是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具体体现。宫观属民间非营利组织,只有保持以非营利为目的的特性,纳入国家对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规范管理范围,自觉接受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和信教公民的监督,才能更好地服务信教公民、服务社会。

(转自中国道教协会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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