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出台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实施方案

贵州省宗教事务局 佚名

2012-09-04 10:44:06

道教之音贵州讯    近日,贵州省宗教局、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厅五家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妥善解决我省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实施方案》。这是贵州省贯彻国家宗教局、人社部、财政部、民政部、卫生部要求的具体举措,标志着全省宗教工作在关心宗教界人士、切实帮助其解决民生问题方面有了新的进展。

国家对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高度重视,中央五部门先后于2010年、2011年两次联合下文对统筹解决这一问题拿出了具体的政策意见,国家宗教局还在全国层面作了部署,要求全面推开宗教教职人员纳入社会保障工作。为此,贵州省宗教工作系统积极响应国宗局的工作部署,自国宗发[2010]8号文件下发至今的两年间,各级宗教工作部门通过广泛开展不同形式的专项调研活动,掌握教职人员参保的基本情况,查找落实中央文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协调解决教职人员参保工作中的诸多实际问题,但由于该项工作涉及面广、难度较大,各地、各教的情况不一样,总体进度比较缓慢。

2012年4月10日,贵州省宗教事务局召开了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座谈会,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厅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上,各部门详细分析了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社保存在的主要问题,深入研讨了解决措施。4月27日,贵州省宗教事务局将根据会议精神草拟的《关于妥善解决我省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分送到与会四个部门征求意见。5月中旬,贵州省宗教事务局将收集到的四部门意见和建议汇总梳理,并对其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在充分吸收各部门的意见建议、对实施方案逐条逐句逐字进行细化和修改后,6月6日,实施方案以正式文稿送上述四部门会签。经过近一个月的商讨协调沟通,终于在7月2日实施方案会签完毕,并随即付印下发全省9个市(自治州)、88个县(市、区、特区)的宗教、人社、财政、民政、卫生五部门。

贵州省出台的实施方案综合贯彻了国宗发[2010]8号和国宗发[2011]63号两个文件的精神,充分考虑全省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在一些方面有了实质性的突破。如明确规定宗教教职人员、专职工作人员在参加社会保险时,缴费确有困难的,由本人申请,经县级宗教工作部门审核后,由同级民政部门予以补助。

该实施方案的出台,有利于贵州省基层宗教工作部门进一步推动宗教教职人员社保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为促进将宗教教职人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创造了新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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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出台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实施方案

贵州省宗教事务局 佚名

2012-09-04 10:4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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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出台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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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之音贵州讯    近日,贵州省宗教局、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厅五家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妥善解决我省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实施方案》。这是贵州省贯彻国家宗教局、人社部、财政部、民政部、卫生部要求的具体举措,标志着全省宗教工作在关心宗教界人士、切实帮助其解决民生问题方面有了新的进展。

国家对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高度重视,中央五部门先后于2010年、2011年两次联合下文对统筹解决这一问题拿出了具体的政策意见,国家宗教局还在全国层面作了部署,要求全面推开宗教教职人员纳入社会保障工作。为此,贵州省宗教工作系统积极响应国宗局的工作部署,自国宗发[2010]8号文件下发至今的两年间,各级宗教工作部门通过广泛开展不同形式的专项调研活动,掌握教职人员参保的基本情况,查找落实中央文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协调解决教职人员参保工作中的诸多实际问题,但由于该项工作涉及面广、难度较大,各地、各教的情况不一样,总体进度比较缓慢。

2012年4月10日,贵州省宗教事务局召开了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座谈会,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厅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上,各部门详细分析了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社保存在的主要问题,深入研讨了解决措施。4月27日,贵州省宗教事务局将根据会议精神草拟的《关于妥善解决我省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分送到与会四个部门征求意见。5月中旬,贵州省宗教事务局将收集到的四部门意见和建议汇总梳理,并对其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在充分吸收各部门的意见建议、对实施方案逐条逐句逐字进行细化和修改后,6月6日,实施方案以正式文稿送上述四部门会签。经过近一个月的商讨协调沟通,终于在7月2日实施方案会签完毕,并随即付印下发全省9个市(自治州)、88个县(市、区、特区)的宗教、人社、财政、民政、卫生五部门。

贵州省出台的实施方案综合贯彻了国宗发[2010]8号和国宗发[2011]63号两个文件的精神,充分考虑全省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在一些方面有了实质性的突破。如明确规定宗教教职人员、专职工作人员在参加社会保险时,缴费确有困难的,由本人申请,经县级宗教工作部门审核后,由同级民政部门予以补助。

该实施方案的出台,有利于贵州省基层宗教工作部门进一步推动宗教教职人员社保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为促进将宗教教职人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创造了新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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