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民宗局建立风险评估机制

淄博市民宗 佚名

2013-05-23 22:23:14

道教之音山东讯  淄博市民宗局围绕解决民族宗教领域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问题,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上预防社会矛盾纠纷的发生。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与统战、公安、安全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与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重大事项纳入评估,确保评估有预见、责任能落实、问题能解决。

二是细化评估范围。评估范围主要包括民族宗教领域因经济利益引发的社会矛盾;因民族文化传统、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等方面的多样性、差异性所产生的矛盾纠纷;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与当地人员在交往过程中发生的磨擦和纠纷;涉及宗教方面的难题处置不当引发的纠纷;在土地开发、城市拆迁改造、落实宗教房地产政策,涉及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利益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等重大事项

三是明确评估程序。风险评估工作坚持群众满意、民主法治和在动态稳定中促进改革发展“三项原则”,在重大事项决定前,围绕可能存在的稳定风险,开展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主体性“五项评估”,按照制定评估方案、广泛听取意见、预测稳定风险、作出评估结论、建立报备制度、跟踪督查督办“六项程序”进行。

四是落实评估责任。风险评估工作纳入了淄博市民族宗教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违反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出台实施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事项,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未评估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确保评估机制成为民族宗教领域稳定和谐的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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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民宗局建立风险评估机制

淄博市民宗 佚名

2013-05-23 22: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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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民宗局建立风险评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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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之音山东讯  淄博市民宗局围绕解决民族宗教领域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问题,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上预防社会矛盾纠纷的发生。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与统战、公安、安全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与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重大事项纳入评估,确保评估有预见、责任能落实、问题能解决。

二是细化评估范围。评估范围主要包括民族宗教领域因经济利益引发的社会矛盾;因民族文化传统、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等方面的多样性、差异性所产生的矛盾纠纷;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与当地人员在交往过程中发生的磨擦和纠纷;涉及宗教方面的难题处置不当引发的纠纷;在土地开发、城市拆迁改造、落实宗教房地产政策,涉及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利益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等重大事项

三是明确评估程序。风险评估工作坚持群众满意、民主法治和在动态稳定中促进改革发展“三项原则”,在重大事项决定前,围绕可能存在的稳定风险,开展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主体性“五项评估”,按照制定评估方案、广泛听取意见、预测稳定风险、作出评估结论、建立报备制度、跟踪督查督办“六项程序”进行。

四是落实评估责任。风险评估工作纳入了淄博市民族宗教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违反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出台实施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事项,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未评估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确保评估机制成为民族宗教领域稳定和谐的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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