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宗教场所落实关于水电气暖价格执行居民使用标准的通知

山西省宗教局 佚名

2013-07-19 10:18:50

道教之音山西讯   日前,山西省物价局下发了《关于对我省五大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用水、用热、用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对我省范围内依法批准的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五大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用水、用热、用气价格按照居民生活用水、用热、用气价格执行。五大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不执行该政策。”

这一举措是为了解决长期以来山西省宗教活动场所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价格负担较重的问题,响应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的《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因此,山西省宗教界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和省十一届一次政协会上,就五大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按照一般工商行业标准收水、电、气、暖费用的问题,提出了“关于恳请协调我省宗教界寺观教堂支付水、电、气、暖费用的提案”。提案经过省宗教局、省物价局积极努力,问题最终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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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宗教场所落实关于水电气暖价格执行居民使用标准的通知

山西省宗教局 佚名

2013-07-19 10: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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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宗教场所落实关于水电气暖价格执行居民使用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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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之音山西讯   日前,山西省物价局下发了《关于对我省五大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用水、用热、用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对我省范围内依法批准的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五大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用水、用热、用气价格按照居民生活用水、用热、用气价格执行。五大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不执行该政策。”

这一举措是为了解决长期以来山西省宗教活动场所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价格负担较重的问题,响应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的《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因此,山西省宗教界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和省十一届一次政协会上,就五大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按照一般工商行业标准收水、电、气、暖费用的问题,提出了“关于恳请协调我省宗教界寺观教堂支付水、电、气、暖费用的提案”。提案经过省宗教局、省物价局积极努力,问题最终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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