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民宗局关于公布佛、道教活动场所和教职人员的通告

中国山东网 佚名

2013-10-20 00:02:25

济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公布佛、道教活动场所和教职人员的通告

(2013年第1号)

为维护信教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全市佛道教寺观管理,依法保护佛道教寺观、教职人员正常宗教活动,根据国家宗教事务局等十部门《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观、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及有关实施意见,现将全市依法登记备案的佛道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予以公布。

一、佛、道教活动场所公布范围:依照《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等有关规定,济南市区域内取得《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的佛道教活动场所。

二、佛、道教教职人员公布范围:依照《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规定,分别按照《汉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道教教职人员认定办法》取得佛教戒牒、道教道士证且在济南市活动的佛教教职人员、道教教职人员。

三、有关场所、人员信息如有变更,以我局最新通告为准。

特此通告。

济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3年10月12日

附件1:

  济南市佛道教寺观及其他固定活动处所公示表

  2013年9月30日

济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公布佛、道教活动场所和教职人员的通告

 

济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公布佛、道教活动场所和教职人员的通告

附件2: 


  济南市佛教教职人员备案情况公示表

  2013年9月30日

 

济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公布佛、道教活动场所和教职人员的通告

 

 

济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公布佛、道教活动场所和教职人员的通告

 


附件3:

  

  济南市道教教职人员备案情况公示表

  2013年9月30日

济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公布佛、道教活动场所和教职人员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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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民宗局关于公布佛、道教活动场所和教职人员的通告

中国山东网 佚名

2013-10-20 0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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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民宗局关于公布佛、道教活动场所和教职人员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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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公布佛、道教活动场所和教职人员的通告

(2013年第1号)

为维护信教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全市佛道教寺观管理,依法保护佛道教寺观、教职人员正常宗教活动,根据国家宗教事务局等十部门《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观、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及有关实施意见,现将全市依法登记备案的佛道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予以公布。

一、佛、道教活动场所公布范围:依照《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等有关规定,济南市区域内取得《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的佛道教活动场所。

二、佛、道教教职人员公布范围:依照《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规定,分别按照《汉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道教教职人员认定办法》取得佛教戒牒、道教道士证且在济南市活动的佛教教职人员、道教教职人员。

三、有关场所、人员信息如有变更,以我局最新通告为准。

特此通告。

济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3年10月12日

附件1:

  济南市佛道教寺观及其他固定活动处所公示表

  2013年9月30日

济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公布佛、道教活动场所和教职人员的通告

 

济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公布佛、道教活动场所和教职人员的通告

附件2: 


  济南市佛教教职人员备案情况公示表

  2013年9月30日

 

济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公布佛、道教活动场所和教职人员的通告

 

 

济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公布佛、道教活动场所和教职人员的通告

 


附件3:

  

  济南市道教教职人员备案情况公示表

  2013年9月30日

济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公布佛、道教活动场所和教职人员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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